普鲁士的十月赦令开辟了德国从封建农奴制向资本主义的演进之路,为最终建立资本主义容克地产制度和近代国家政治体制、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由普鲁士出面统一德意志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月赦令使得广大农民获得了人身自由、成为土地的主人,可是小农经济注定会在自由竞争下得到严重分化,最终导致绝大多数农民破产后又沦为半农奴地位的雇农,土地又重新集中到少数人手里。19世纪60年代末,普鲁士的雇农人数多达350万户,占全国农民总数71.4%的小农户所拥有的耕地面积只占9%;相反,占全国农民总数28.6%的大中农户所拥有的耕地面积却高达91%。
所以,总体来看,以十月赦令为代表的普鲁士改革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这是贵族大地主阶级自上而下实行的农业改革;二是在长达半个世纪多的历史进程中,容克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不是一下子消亡的,而是慢慢地适应资本主义,所以普鲁士长期具有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特征;三是最终结果是农奴制地主庄园变成了资本主义农场,大地主变成了资产阶级,广大农奴则变成了贫农和雇工。
有道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普鲁士的新生资产阶级因为势单力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不得不向封建势力低头,所以德国的渐进式农业资本主义道路虽然维持了社会稳定,却比英国、法国等要慢了好几个节拍。也就是说,这样的农业改革是不彻底的。改革后农民虽然成了自由劳动力,大大释放了生产潜能,但最大的改革获利者依然是地主贵族,这个过程直到19世纪40年代才宣告结束。
数据表明,1815至1847年间德国容克贵族一共获得1854万塔勒尔的赎金,并且在“赎免法”颁布后还带来1850万塔勒尔的收入。这些巨额财富后来都成了资产阶级化的容克贵族们的原始资本,纷纷转投在农场、工厂、矿山、铁路上;而这些容克贵族也摇身一变成了资本家,大庄园经济逐步地成为资本主义农场企业,并且把普鲁士带进了资本主义社会。
但即使如此,普鲁士十月赦令所带来的成就还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在此基础上,普鲁士的工商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国力迅速增强,与德意志其他那些没有实行改革的邦国相比,它的实力最强大,为它日后统一德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