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有组织的经济活动都是由政府推动的,那时候的会计主要是官厅会计,同样也是依附着政府、在政府推动下亦步亦趋向前发展的。
政府是国家的法人代表,而国家是统治阶级的专政工具,所以政府必须维持社会稳定,以确保自己政权稳固;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定会利用各种手段对市场进行纠偏,这被称为政府职能的“第三只手”。所以,一个政府搞得好不好,首先要看它是怎样抓经济的:经济搞得好的政府不一定是好政府,但经济搞得不好的政府一定不是好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会计所起的作用虽然是被动的,却又是能动的。
在中国,会计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的结绳记事、刻契计数时期。那时候的人类还处于蒙昧时代,智力水平和我们今天看到的动物差不多,或者说至多只是略胜一筹,所以,他们也只会用这种最原始的方式来进行计算和记录。原因之一在于,当时的政府略胜于松散组织,它只有这么点力量。
如果那时候有会计组织的话,那也一定是从经济组织的建立开始的。
原始人为了适应生存环境,开始时实行的是群体活动。在古澳洲,一般是40人左右为一“原始群”,他们之间具有血缘关系,划定一个禁止外人进入的“给养区”,目的是要确保这块土地能够满足自身狩猎、采集之需。后来,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原始社会组织从原始群时期进入第二个时期,即以经济利益和血统关系为基础的氏族公社时期,再后来是第三个时期“军事民主制”、第四个时期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农业公社”。
在原始社会的这四个时期中,原始群和氏族公社时期并没有会计组织。因为当时的经济活动十分简单,所以,会计只是作为部落酋长或首领的兼职,或者干脆只存在于他们的头脑中。在军事民主制体制和农业公社时期,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确立和私有制的产生,已经孕育出会计职能的独立性。例如在古埃及,农业公社时期已经出现了灌溉农业,出现了“省长”、“州长”等地方官吏,冶金作坊、酒类生产作坊、粮食加工作坊、对外贸易等相继出现。这些地区和经济组织,就都需要独立的会计机构来专门从事经济和社会管理,负责征税和收取费用,以体现自己的统治权力。就这样,独立的会计组织出现了。
考古发现,在原始社会末期,美索不达米亚、古埃及、古印度等都已经在使用黏土制作的“圆柱型图章”了,这简直就是今天司空见惯的公章的起源。印章制度与经济方面拥有专职管理人员从事经济记录和财产处理,两者之间有密切关系。一方面,这显示了对财产的占有权和处理权;另一方面,也能明确经济事项记录者和管理者的责任,从古到今历来如此。
而在同一时期的中国,帝尧时期便设置了“五官”职位,即“司徒”、“司马”、“司空”、“司土”、“司寇”,其中司空负责安置士农工商生活和土地收益分配,这就是财政的雏形了。
独立会计组织的设置,不仅解决了财政起源的收支管理难题,更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社会经济效益,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但后来,随着中国封建社会政府管理和经济体制落后于西方,体现在会计上差别也很明显。关于这一点,通过中世纪欧洲新寺院团会计和中国敦煌寺院会计的对比,就能看得一清二楚。6世纪至12世纪,欧洲新寺院团和中国寺院的发达程度相似,并且都处于巅峰状态,并且它们的财产和收入管理都是通过账簿记录来表达的,所以具有很强的可比性。
由于欧洲寺院团独立于国家政权体系,具有和封建主阶级相同的地位和权力,能够以捐赠、垦荒并全部免税等极低的成本取得大量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并从中赚取巨额利润,所以这种新寺院团经济的发达程度要远远高于同期中国的寺院经济;相比之下,以敦煌寺院为代表的中国寺院却在封建政权管治下主要依靠政府和朝廷赐赠土地,同时却又要在世俗支出之外承担国家赋税,负担相对较重,并且几乎全都是非营利性质。
据敦煌会计文书记载,当时敦煌寺院僧人接受僧俗施舍的财物和僧人儭利的分配金额十分有限,因为政府不仅限制了寺院侵占土地,而且还立法禁止官僚百姓随意向寺院捐赠财物。在寺院财务中,所有收入都有账簿记录,而支出则分为修造、园林劳作费、法事活动开支、招待外来僧旅等,此外还要承担相应赋税,而不像新寺院团那样几乎可以一律免税。
这样两种不同的经济实体和经营方式,必然会在会计核算和簿记技术发展水平上相差悬殊;只不过,两者在财务管理上似乎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不仅账簿体系完善,而且人员设置和职能分工也都一丝不苟。
从簿记技术上看,欧洲新寺院团会计已经出现了“代理会计”、“合股经营”和复式记账的雏形,并且热衷于商品贸易和早期银行业务,这方面要比敦煌寺院会计先进得多。[1]
并且在中国封建专制制度下,政治腐败虽然更多地与灰色经济有关,但也同样体现在正统的会计上。在位于上海的世界上第一家会计博物馆里,就保留着一张清代光绪年间印有“正实收”三个大字的买官收据,表示收入这笔钱的行为是正大光明的。当时这种买官行为叫“捐制”,买官者缴纳一定数量的银两后,便可以手持收据等着升职。卖官收入按规定要如数上缴国库,但其实贪官污吏无一不是雁过拔毛,每个环节都有中饱私囊者。这种买官收据作为会计档案资料留存到现在,实在是政府无能的耻辱印记。
[1]陈敏:《中世纪欧洲新寺院团与敦煌寺院会计行为:现象及比较》,载《中国会计学会南方片区(21省市)第25次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10)》,P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