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符号是会计方法中记账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在最常用的记账符号是“借”和“贷”,不过,不久之前还用过“收”和“付”,而更久之前还有“入”和“出”等等,不一而足。另外,在中国,还采用过“增”和“减”。这里就来看看记账符号的演进规律。
记账符号的作用,主要是帮助会计业务登记者、使用者、稽核者简明扼要地概括经济事项和明确记账方向。
从中国会计发展史看,记账符号变化经历了由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演化过程,大致上可以分为五个阶段:一是不固定时期,二是确立时期,三是统一时期,四是官厅和民间趋于一致时期,五是借贷符号引进时期。
第一个阶段是记账符号的不固定时期,时间跨度是商代之前。
那时候的会计记录并没有统一的记账符号及用词,而通常会用一些不固定的行为动词来代替记账符号的作用。例如,用“箙”来表示持箭射杀、用“伐”来表示用利器刺杀等,这些都是“用牲”支出;用“获”表示狩猎而来的猎物,用“毕”(畢)表示张网捕来的猎物等,这些都是“狩猎”收入。而到殷墟甲骨文时,基本上都用“毕”了,这也就意味着记账符号开始接近于统一了。
第二个阶段是记账符号的确立时期,时间跨度从西周开始到春秋战国结束。
商代虽然开始大量出现“毕”字了,但会计记录还处于啰里啰嗦的文字叙述阶段,所以记账符号的作用不大,所以只能算是萌芽状态。
从西周开始,虽然采取的仍然是叙述式记录,但刻记在竹木简牍上的文字叙述已大大简化,这时候记账符号的作用就一下子凸现出来了。同时,简与简册之间已经有了一定的分类,记账符号的位置虽然仍不固定,但由于当时“入”和“出”两字已经频繁出现在经济事项记录中,所以可以基本确定“入”和“出”记账符号以及“入出记账法”在西周的确立了。
第三个阶段是记账符号的统一时期,时间跨度从秦汉开始至唐代结束。
秦始皇统一中国,秦代官厅会计中“入”和“出”的记账符号也已经上下统一,并且成为当时会计人员的口头术语。
有意思的是,到了西汉时期,官厅会计虽然依然用收入的“入”、付出的“出”作为记账符号;可是,民间会计中的记账符号却已经采用收入的“收”和付出的“付”了。开句玩笑话,这就叫“民不与官斗”吧,或者叫“花开两朵,各表一枝”?不过其实质是一样的。并且,这两种记账符号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入”“出”、“收”“付”的位置已经固定到每笔经济事项的开头,而且会写在账簿封面上,如标明是“谷出入簿”、“钱出入簿”、“谷收付簿”、“钱收付簿”等。顺便一提的是,这两对记账符号参杂使用的情形也有,即民间会计中有时也会使用“入”和“出”;官厅会计中有时也会使用“收”和“付”,甚至还有用过“受”和“用”的。
第四个阶段是官厅会计和民间会计记账符号趋于一致时期,时间跨度是从元代开始一直到清代。
这个时期官厅会计和民间会计的记账符号开始趋向一致。通常是:官厅会计日常核算用“收”“付(支)”作为记账符号,年终结算以“入”“出”作为记账符号;民间会计则一律使用“收”“付”作为记账符号。正因如此,这种计算方法渐渐地被称之为收付记账法。
第五个阶段是引进借贷符号时期,时间跨度是中华民国时期。
民国初期,官厅会计和民间会计大多沿袭清代的做法,但在会计报告中会以“岁入”“岁出”作为标记。后来,随着西式记账法的引进,开始采用世界上使用最多的“借”“贷”记账符号。
从世界会计发展史看,最早在古希腊的经济记录中所采用的记账符号也是不确定的行为动词,如官厅会计用“收到”或“接受”来表示纳税收入,纳税人则用“贡献”或“缴付”来表示纳税支出;发展到后来,官厅会计则慢慢地以“收入”和“支出”来表示国库财物收支。也因如此,国库官员被称为“收支官”或“出纳官”,国库签发的凭证被称为“支付命令书”或“收入命令书”。这种情形,在其他文明古国如古埃及、古罗马中也基本类似。
到了古罗马时期,为了尽量减少借贷双方的经济纠纷,要求借贷双方当众宣誓其债务往来的真实性。这种当众赌咒发誓,对有些人是有用的,可是对于不讲道德的人来说丝毫不起作用。所以后来,法律要求必须签订“合同”。在这些“合同”中,为了明确双方在账簿记录中的关系,便出现了“借”和“贷”的记账符号。从这个角度看,“借”“贷”记账符号是首先从民间产生的,并且早在单式记账法时代就已经出现了,并不是复式记账法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