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会计凭证意识(1 / 1)

会计简史 严行方 945 字 2个月前

从中外对比看,国外对会计凭证的意识较强,经济凭据作为会计原始凭证的时间也早,这是西式会计尤其是近代以来西式会计要远远领先于中式会计的主要原因之一。为什么?因为会计凭证是复式记账的基础,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从会计发展史看,早在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朝汉谟拉比国王统治时期,在所颁布的《汉谟拉比法典》第104条、第105条中就明确规定:债主在把资财交给行商去出售时,行商应该给债主结算银价,而债主在收到银价后,应该给对方一份盖了章的凭据;如果该凭据因疏忽大意没有盖章,将来它就不能作为款项结算依据。

从中容易看出当时对经济契约的重视程度,并可由此进行推测,当时这种经济契约的签约率应该很高,因为在这背后有国家法律做保障。

只不过要注意的是,在这其中,还只是强调这种经济契约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并没有上升到要求作为会计原始凭证的地步。就好比前面所述,这些原始凭据还都只是存放在“业务科”,并没有规定必须交给“财务科”附在会计凭证后面。原因在于,当时的会计记录不发达,人们还没有意识到把它作为会计原始凭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既然已经作为款项结算的依据了,就表明它已经初步具备了会计原始凭证的功能。

可以为此佐证的是,大英博物馆里至今保留着的公元前24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古巴比伦契约记录板,就是当时这种经济契约的一种。在一份公元前555年至公元前538年时留下的古巴比伦人的“支付命令书”上,签发人姓名、支付人姓名等项目一应俱全,这说明,当时在会计原始凭证上又比之间的经济契约更进了一步。

在古埃及,公元前2494年至公元前2345年的第五王朝时期,也已经流行在纸草上签订各种经济契约了。

又过了两千年,到公元前509年至公元前27年的古罗马共和制时代,不但民间签订借贷合同已非常流行,而且政府财计部门中也开始采用这样的方法了。政府要求专门负责放贷的官员签订“借贷合同”,来确保资产及收益安全。而在接下来公元前63年到公元68年的古罗马帝政时期,政府已经习惯了长期保存这样的“借贷合同”,并用它来追讨旧债。这表明,这种经济契约又从经济凭据向会计原始凭据前进了一大步。

到了公元3世纪左右,古罗马帝国出现了履行会计警察职能的官员“财务官”(quaestor,意思是“提问的人”),主要工作是调查谋杀案件。为什么会有谋杀案件呢,很可能就与保存或毁灭会计原始凭证有关。当时担任这种会计警察的门槛很高,至少需要在军队服役10年,所以他们的年龄至少在30岁;而其工作职责主要是监视军事财政,制止浪费军事开支。虽然他们的职责与古埃及和中国一样不够明确,但已经初步具备了立法监督精神。尤其是古罗马帝国的最高行政机关由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来掌握,彼此牵制而单独权力则有限,显示出他们在这方面更先进。[1]

到了476年至1453年的欧洲中世纪时代,经济活动中已经越来越注重发挥凭据的作用了,凭证式样越来越多、手续越来越全、保存越来越好,并且还出现了收藏爱好热。到了中世纪末银行和合伙企业的出现,使得这种对凭证和信用的重视程度也达到最高境界。随着资本主义的出现带动会计地位提高后,对会计凭证的要求就更高了、作用发挥得也更大了。例如在1494年卢卡·帕乔利的《算术、几何、比及比例概要》一书中,就非常详细地阐述了各种原始凭证收藏的重要性和保管方法,并且还特别提到与中国草流相似的“备忘录”的使用。只不过,他在书中并没有明确交代这些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之间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这说明,很可能当时意大利的会计凭证运用水平并没有超过中国。

19世纪时,欧美国家的工业会计、商业会计获得飞速发展,在处理比较复杂的经济事项尤其是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核算时,为了能够提高核算速度和质量,就必然要把相同的原始凭证集合在一起,分别汇总,这样就又把会计凭证和分类核算结合在了一起,然后再确定会计科目和方法。

正是在这个时候,“记账凭证”的名称出现了,并且由于支付凭证需要在会计部门按规定程序传递,所以又称之为“传票”。从此,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出现了分工,标志着会计凭证的运用进入一个新阶段。而其直接结果是,促成了单式记账向复式记账的转变。因为在单式记账时,只需要有原始凭证做依据就够了;可是当遇到复杂的经济业务、需要采用复式记账时,光有原始凭证就还不够,还需要有记账凭证来为它服务。

所以说,仅仅从复式记账首先出现在地中海国家,也能从一个侧面证明国外的会计凭证意识及使用要比中式会计更早。

[1]张连起:《古罗马的会计警察》,载《中国会计报》,201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