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有人议论:新闻市场“倾斜”了!新闻市场一边倒了!新闻市场没有“新闻”了!这里所说的“新闻”,就是指那些为读者所喜闻乐见的、真正意义上的新闻报道。确实如此,好多年以来,脍炙人口的新闻报道真的是越来越少了。而且,这种现象反倒越来越被认为“正常”。
我们的许多新闻媒体,无论是以新闻为主的报纸版面,还是广播电视节目中的新闻节目,每天都有那么多或长、或短、或新、或旧的报道被当作新闻予以刊播。可是,认真看一看,仔细听一听,竟很难找到一条像样的新闻。而且,报纸的新闻版面经常是“千报一面”,广播电视的新闻节目也经常是“众口一词”。这种统一的内容、统一的口径,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没有任何变化。可是,刊播这些无聊报道的媒体反倒越来越多,从省、市,到县、乡、村,以及厂、矿、店、校、所……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媒体在发声。而且除了日报,还有早报、晨报、晚报、时报等等,凡是能想到的无所不有。因此,这种不是新闻的新闻就铺天盖地而来。只是很多人拿到报纸或打开电视、广播,因为找不到可看的新闻而只能浏览一下标题、目录,便弃之而去。甚至连报人自己都不愿意看报纸了。这样的“新闻”报道,难道还能说得上是“新闻”吗?媒体多了,新闻反倒少了。那么,“新闻”哪去了?是社会上没有新闻发生吗?还是写新闻的人少了呢?认真追究起来,不仅写“新闻”的人少,甚至认真管理新闻的人都少而又少了。
因此,在浩如烟海的新闻作品中,只有极少数报道被评为好新闻。而这“好新闻”,还仅仅是新闻单位从自己角度所做的评价。如果把它们交给社会、交给广大人民群众去评判,恐怕能够称得上好新闻的就更微乎其微了。
所以,如果从市场角度来看这一问题,报道者是卖方、读者是买方的话,那么,目前的新闻市场就明显地出现了极度倾斜的现象。为读者喜闻乐见的新闻报道几乎踏破铁鞋无觅处,而报道者急于出手的作品又得来全不费工夫,连篇累牍,却不受读者欢迎。弄得新闻组织出版者煞费苦心地不断出台新方案,甚至不得不硬性派购报纸,硬塞给读者,新闻出版界变成了“垃圾”制造者。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主要还是新闻工作者缺乏社会责任感,缺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意识和新闻报道的前瞻意识,还仅仅把新闻报道当作一般性工作来应付,因而新闻敏感性不强,不能努力深入社会去挖掘新闻。此外,由于长期受传统思想意识的束缚,加上落后的经济、文化生活,以及政治上“左”的东西积淀太多,致使一些政府官员、一些新闻工作管理者、一些新闻工作者瞻前顾后,不敢、也不想拿个人的政治生涯去冒险,因此不敢敞开胸襟,不敢**心声,不敢放开手脚。其实,这里说的敞开胸襟、放开手脚,并不是要与上边的“规定”对着干、相抗衡。因为即使是在相关“规定”允许的范围内,也有许多新闻等着记者去探索,去挖掘,互相之间展开竞争。
因为在商品经济社会里,人们不仅从事经济性活动时充满了竞争意识,而且在进行政治、文化、甚至人际交往等社会活动时,也都有着很强的竞争意识。因为只有头脑中充满竞争意识,才能选择最佳角度、寻找在最恰当的时机、采取最优方式进行活动,才能赢得对方信服,赢得第三者赞许,达到预期目的。新闻报道也是这些活动的一部分,因此新闻工作者也必须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必须树立强烈的竞争意识,必须下大功夫到社会生活中去寻找新闻,从而才能写出好的新闻报道,才能被读者认可,才能有利于遏制新闻市场的倾斜。
笔者谨以某省报为例来说明这个问题。1984年3月3日关于某省七届二次人代会的报道,除了会议消息之外,还推出了“会外之声”新栏目。这个栏目可谓新颖别致,单从名目上看肯定会赢得广大读者的青睐。然而内容上却令人大失所望,仍旧没有走出往日报道的旧格局,不失为典型的穿新鞋走老路。首先是信息来源面窄。组织者没有分兵把守各个山头要隘,报道者也没有深入广大人民群众中去,而是沿袭以往,选择了那些最容易采访、最喜欢人云亦云、最不容易产生新闻的社会表层进行访谈。其次是报道内容层次不高。人民代表大会是体现人民大众的资格与权利、反映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人的会议,人民群众也对人代会寄予了厚望。它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与政治生活的透明度息息相关,与落实党的方针政策息息相关。然而组织报道者们似乎并没有从这些层面上予以考虑,而是跟以往一样泛泛而谈,一味推销那些连自己都不感兴趣的会议情况反映,没有反映出人民群众内心的期望,致使这一信息产生了负面效应——读者普遍感到这些报道是在装腔作势,这一栏目也徒有虚名。而那些真正有价值的新闻却没有得到重视,没有被挖掘出来,或者是被忽略、被抛弃了。然而,最重要的还是这样的现象并不只发生在这一天的报纸上,更不只发生在这一家报纸上,几乎所有新闻媒体无一例外。
据一位新闻报道者说,人代会刚刚开幕,即有许多来自各地的上访者和上访信件,他们提出的问题大多涉及改革不到位、或政策不落实、或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等等。这就给记者深入挖掘新闻、把会上与会下、会内与会外结合起来进行报道提供了条件,记者完全可以采取积极的态度进行报道。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比如:记者完全可以对这些材料分析比较后做一个综述,找出其中应该解决而又能够解决的政策性问题,提供给有关部门参考。或者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对人代会相关人员进行一次访谈,从正面发挥舆论的宣传和监督作用,使人代会更接近人民群众。据说,这些上访者中有一位个体户,之前曾反映某市行政执法部门滥用权力,以权压法;而执法机关又慑于权势,对此案长期不做裁决。因为这类问题当时普遍存在,因而新闻单位对此案曾三次公开报道,但舆论监督亦无济于事。于是这个个体户希望新闻单位能将此材料转呈人代会,希望人代会能予以重视。不料,这个材料却被人代会秘书处挡驾了,他们说:“个体户让转交就转交啊?……连个公章也不盖就转交?”这种情况原本就是“会外之声”,与会记者完全可以选一个合适的角度进行报道,而且还可以紧追不舍,把这些上访人和上访信中的提出的问题以及人代会的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公之于众。这样做,一是可以增加人代会工作的透明度,增加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主人翁意识,推进政治生活民主化。二是可以促使国家机关进一步了解民情民心,及时按照党的方针政策解决一些久拖不决的问题。这样做,不仅人民群众提出的问题有了处理结果,人代会的威望也会大大提升。三是如果信中确有不实之词,公开报道也可以对上访者仅从一己之利出发、歪曲事实的错误做法,起到批评教育作用,从而提醒民众任何时候都要坚持实事求是,不能滥用民主权利。四是还可以增强新闻报道的舆论监督功能,密切党的“喉舌”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这样的新闻报道才具有真正的新闻性和新闻价值。即使其中有些问题不确切或有很大的片面性,甚至带有根本性的错误,也不妨予以公开。因为其新闻性不仅在于上访内容本身,而更重要的在于人代会的立场和对待人民群众的态度和方式。可惜,直到省七届二次会议闭幕,“会外之声”的使命也随之结束,这样的报道一次也未见诸报端,不知究竟是在哪里被搁浅了。
这家省报关于七届二次人大和政协两会的报道不下百余篇,然而据有关部门对读者的抽样调查表明,为较多读者所关心的报道仅有十几篇,而且多是关于教育、森林资源、豆腐生产经营以及物价等热门话题。如果再仔细看看其内容,就会发现这些报道的探讨层次也过于肤浅了,有的只是一带而过,读后难免索然寡味。
当然,由于种种局限和“规定”,新闻报道的组织者和编采人员自然也有其苦衷和无奈,不得不如此,对此大家也都心知肚明。比如两会的报道就是这样,因为其政策性很强,不是群众期望值较高的所有问题都能拿来报道,或者都能马上得到解决。其中有些问题虽然与当前政策关系不大,但因受到国情、国力和其他一些条件的束缚而无法立即解决。也有一些问题是党和政府早已洞晓,只是一时还难以解决。但是,即便如此,新闻工作者也并非只能三缄其口。一是因为报道尽可以说明情况,区别对待。二是也应该相信人民群众的觉悟程度和理解能力。而且即使在那些被限定的报道范围里,也并非只能人云亦云地发表那些不是新闻的“新闻”,更何况很多事情如果换个角度,或者变换一种说法,就一定能写出新闻来。这需要编辑、记者动动脑筋,有点竞争意识,做个有心人,下点儿功夫去挖掘。而且,在现实条件下,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互相理解,协同动作。而新闻媒体也正是二者之间的一条纽带和桥梁,是协调各方面关系、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工具,既要传播党和政府的声音,也要传递人民群众的愿望、要求和意见。如果新闻工作者都能意识到自身所肩负的这一光荣使命,就一定能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新闻敏感度和竞争意识,从而推出好的新闻报道来,而不至于以各种理由应付差事,无所作为。有一位报道组织者曾说过一句很有代表性的话:“唉,管那么多干啥?上面让怎么报就怎么报呗……反正两会也快开完了。”正因为很多人都抱着这样一种心态,缺乏新闻意识和竞争意识,致使一些真正有价值的新闻流失了,最终加重了新闻市场的倾斜,助推了新闻报道的一边倒,由此形成了一种一厢情愿的卖方市场。
可喜的是,最近已经有一些媒体正在试图改变这种一边倒的现象。比如,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就在不断革新,先是推出了“一句话新闻”,由于有些报道内容虽然不多,但是一句话又说不清楚,于是又改称为“短新闻”,继而又改为“简讯”,日前又重新称作“一句话新闻”。此外,还新开辟了带音响的“科技动态”、“文化动态”、“时代人物”、“国际新闻”等大字专栏性镜头。形式上可以说比之前灵活多了,不再像以前那么单调、呆板了,遗憾的还是内容上并没有多大的突破,为广大观众所希望、所关心、所喜闻乐见的报道仍旧不多,总给人一种变化不大的感觉。广大观众的期望值没有通过这种革新得以实现,反而使人产生了一种穿新鞋、走老路的失望感。原因何在?关键还是要在内容上下功夫,而不能光在形式上做文章,不能只是换换瓶子,所有的瓶子里装的还都是原来的水。
作为一个市场,买卖双方在供求关系上大体对等,市场才能相对平衡,也才能稳定、发展。在新闻报道这个大市场上,人民群众需要及时了解的是那些有重要价值的信息。我们置身其中的社会生活,无论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有许多新事物或亟待改进的东西需要借助舆论工作来传播、来监督、来推动。作为新闻工作者,应该担起这种责任,随时适应社会需要,尽可能推出一些带“响”的报道。如果新闻工作者都能够带着这种责无旁贷的神圣使命感从事新闻工作,其重要意义不仅仅有益于平衡新闻市场,也不仅仅在于尽职尽责,更重要的还在于这将有利于推动政治、经济和文化进步,有利于促进我们的社会早日得到更大的发展。
(1989年4月25日第三期《黑龙江报人》,本文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