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土匪还是文臣武将,谁挡了路,都没有好下场。
曾国藩是读书人出身,从小熟读的是四书五经等儒家经典,接受的是仁义礼智信的儒家教育,恪守的是三纲五常和温良恭俭让的儒家规范,是那种地地道道的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就连走路都怕踩死蚂蚁的一介儒生。但在历史上,曾国藩却有过一个与其出身和行为极不相配的称呼——“曾剃头”。一个在世人眼中尽忠尽孝、厚友薄己、温文尔雅的曾国藩,怎么会获得这样一个充满邪恶、阴森和恐怖的不雅之名呢?
从公元1644年满人入关,建立起大一统的满清王朝起,满人就认为天下是满人的,满人是天经地义的主人。虽然后来沿袭汉制,任用汉官,宣传满汉平等,但从来就没有过真正的平等。在大清的历代当权者的心中,似乎只有满人是最可靠的,只有满人才能对自己的国家有责任心、责任感。所以,上至国家下至地方,所有的重要岗位、重要官职,均由满人担任,最被信得过的汉官也只能担任副职。至于肩负守土卫国之责的精锐军队,更是由清一色的满人子弟组成,是为八旗兵。不能否认满人对大清的责任感,也不能对八旗兵的能征惯战视而不见。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太平日子过久了的满人,也不可避免地会腐败、贪婪、懒散、堕落,以至于一个在马背上诞生的民族、一个靠骁勇善战夺取天下的民族,面对由农民组成的太平军时,竟然丢盔卸甲,一败涂地。不能不令人错愕,不能不让人心悸于温床的可怕。
随着太平军的日益做大,大清国越来越暴露出外强中干的本质,不管派王爷、大学士,还是什么督抚大员;不管是派八旗兵,抑或绿营兵,都一律不顶事,均难逃一触即溃、狼奔豕突的下场。短短的几年光景,大清不仅丢失了广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西,乃至整个长江流域,最后竟险些把整个江山也丢了。这充分证明了满官和八旗军队的颓废与无能。在世人面前,大清国这张二百多年的老脸简直丢得拾不起来。到了清咸丰四年,湖广江皖四省,只剩下汉官曾国藩所统率的一支尚可战斗的“游击队”了。
曾国藩虽身份尴尬,但使命光荣,即便被处处掣肘,也不容他回避所面临的矛盾。
血的经验让曾国藩明白,无论是抵抗兵强马壮的太平军,还是清剿多如牛毛的土匪,仅仅依靠温良恭俭让那一套是玩不转的,不仅不能战胜太平军,剿灭土匪,就连那些地方官僚都对付不了。面对内忧外患,曾国藩不得不改弦更张,强硬起来,亮出了一副完全迥异于过去的狰狞面孔。
咸丰帝交给曾国藩的第一个任务就是帮办湖南团练,搜剿土匪。曾国藩奉旨行事,首先就拿土匪试手开杀戒,让世人见识见识,书生一旦丧心病狂地杀起人来也并不手软。
湖南峰高林密,山环水绕,自古以来就是土匪的“乐园”。湖南的土匪除了具有共性以外,还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多以“会党”的名义出现,被官方称之为“会匪”。“会匪”的名目繁多,用曾国藩的话说“湖南会匪之多,人所共知”。如曾国藩在给咸丰帝的奏折中点到的天地会、串子会、红黑会、半边钱会、一股香会等,都是些势力很大的“会匪”。
曾国藩经过调查,掌握了第一手的材料,他向咸丰帝详细地报告了湖南“会匪”的特点、分布范围,以及给对方造成的混乱局面。
曾国藩说:这些不绝如缕的“会匪”,往往结群成党,啸聚山谷。尤其是湖南东南方向的衡阳、永州、郴州、桂阳,西南部的宝庆、靖州、万山丛薄等地,尤其是“会匪”繁衍孵化之地。这些“会匪”往往与太平军相互配合,给清军以沉重的打击,如“去年粤逆入楚凡入天地会者,大半附之而去。然尚有余孽未尽”[37]。
曾国藩不是那种看问题只看表面的莽夫,而是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经过研究,他认为产生“会匪”、诱使“会匪”滋生的根本原因是:“盖缘近年有司亦深知会匪之不可遏,特不欲其祸自我而起,相与掩饰弥缝,以苟且一日为安。”[38]——是因为当地的地方官深知“会匪”的发展势头不可遏制,非常不愿意在自己管辖的一亩三分地首先引发祸端,所以就装聋作哑,彼此掩盖弥缝,以求苟且一天是一天。累积了数十年该办理的案子也不办理,而任其拖延;累积数十年该杀的人也不杀,而任其横行,所以才酿成现在的巨匪。现在乡里的无赖乡民,嚣张而得不到平定,他们见往常的那些杀人案、盗窃案的首犯经常逍遥法外;又看见近年来的广东太平军和各路“土匪”肆意横行,表现得都很猖獗但并没有受到什么制裁。于是就都以为国家的法律没有什么了不起,地方的官员也不可怕。一些“无赖的贫民”造谣滋事,蛊惑人心,大白天就明目张胆地抢劫而毫无忌惮……
面对这样的局面,曾国藩阴险地说:“若非严刑峻法,痛加诛戮,必无以折其不逞之志,而销其逆乱之萌。”[39]曾国藩咬牙切齿地提出,要实现上述目标,必“欲纯用重典,以除强暴”,只要老百姓能过上安生的日子,哪怕是牺牲了自己的名誉,“身得残忍严酷之名”也在所不惜。这样做,“但愿通省无不破之案,即剿办有棘手万难之处,亦不敢辞”[40]。寄希望于通过白色恐怖,“誓当尽除湖南大小各会匪,涤瑕去秽,扫**廓清;不敢稍留余孽,以贻君父之忧”[41]。
曾国藩的态度很坚决,咸丰帝也感同身受。在给曾国藩的朱批中,咸丰帝杀气腾腾地说:“办理土匪,必须从严!务期根株净尽!”
曾国藩本就是一个言必行,行必果的人,历来说到做到。现在又得到了最高当局的首肯,曾国藩自然雷厉风行,对“会匪”痛下杀手。对于“会匪”比较集中的地方,曾国藩亲自带兵清剿,在地方团练和特务的配合下,“就近查办”。除了严厉全力剿杀“会匪”外,曾国藩还把教匪、盗匪、痞匪和游匪也纳入了打击范围,并且与“会匪”同等对待。
为了加大打击力度,提高打击效率,曾国藩特意在长沙城的鱼塘口行辕设立审案局,自己授予自己司法大权,对抓捕的各类“土匪”“立予严训”。只要背上“土匪”的罪名,基本上就是死路一条,不是“用巡抚令旗即行正法”,就地处决,就是直接“毙之杖下”,乱棍打死。曾国藩以在籍官员之身,大搞捕、审、决一条龙审判,行使司法权力,其行为是违反大清律例的。
曾国藩以剿匪为名,究竟杀了多少人,恐怕不会有一个准确的统计,这里仅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曾国藩的残暴。
据《曾国藩年谱》记载,自曾国藩摆出大开杀戒的架势后,各州县解往长沙的“土匪”日渐增多。曾国藩一律不留情面,“严刑鞫讯”,每天都有被乱棍打死的人。在审案局成立前后,被杀的就有二百多人。曾国藩的学生、时任湖南益阳知县的李翰章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上书曾国藩“劝以缓刑”。曾国藩非但置之不理,而且变本加厉,发展到最后,竟然连审都不审,对搜拿的“土匪”,“随时正法”。曾国藩“剃头”的本色,由此可见一斑。
曾国藩的强硬,不仅表现在对待“土匪”的态度上,还表现在对那些处处掣肘的所谓军方、地方的实力派上。
曾国藩尽管品级高但没有实职,仅仅就是一个帮办而已。给面子的,尊一声“曾大人”;不给面子的,连搭理都不愿意搭理。曾国藩出山伊始,像这样的气没少受,但这种情况大多还都是局限在背地里,当着曾国藩的面还没有太过分的。曾国藩也只好暗生闷气,无处发泄。曾国藩在家书中诉苦道:“余在省日日恼郁,诸事皆不顺手,只得委屈徐图……”[42]曾国藩既恼怒又无奈地慨叹,“官场中多不以我为然。将来事无一成,孤负皇上委托之意,惟有自愧自恨而已,岂能怨人乎?怨人又岂有益乎?大抵世之乱也,必先由于是非不明、黑白不分”[43]。
终于有一天,一个冒失鬼撞到了曾国藩“枪口”上,彻底激怒了一向以“忍忍”为上的曾国藩,并成为曾国藩的杀一儆百的试刀者。这个人就是长沙绿营的协副将清德。
所谓协,是清陆军的一个编制单位,相当于现在的一个旅,下辖两个标(团),归提督辖制。
清德仗着自己的地位和与提督鲍起豹的密切关系,一向牛皮哄哄,对无职无权的团练大臣曾国藩很不待见,处处与曾国藩对着干。
清德要是真牛也就罢了,却偏偏有一屁股的屎没擦净,终于让曾国藩逮住了的机会,便毫不客气地同湖广总督张亮基一起,上奏咸丰帝将清德革职拿下。
曾国藩参奏清德的理由很具体。一是说清德从来不参加操练;二是不服从命令;三是敲诈勒索;四是耽于享乐,以养花种草为乐事,即使是在剿匪期间也命令署下“购买花盆,装载船头”;五是不理营务,对“营务武备,茫然不知,形同木偶”。
点完清德的罪状,曾国藩话锋一转道:“现值粤贼窜逼江西,楚省防堵吃紧之际,该将疲玩如此,何以督率士卒?相应请旨将长沙协副将清德革职!以励将士,而振军威。”[44]
写到这里,曾国藩还觉得不够劲儿,又上了一个附片,把去年的一件事也搬了出来。
曾国藩说,去年九月十八日,太平军开挖地道,轰陷长沙南城。就在人心惶惶之际,清德却贪生怕死,摘下顶戴,藏在民房之中。上行下效。清德所带的兵丁也如法炮制,吩咐脱去军服,扔了满大街都是,成为流传至今的一大笑柄。
曾国藩强调道,在这样一个危急时刻,绿营将士畏缩不前,“疲玩”已成痼疾。劝也不听,威吓也不惧怕,没有任何可以激励的办法。所以,请求将清德革职,解交刑部从严治罪!以起到杀一儆百,整肃军威,鼓舞士气的作用。
最后,曾国藩咬牙切齿地说,我最痛恨文官取巧,武将退缩……要治清德的罪,我绝对不是出于私心,请皇上严查。一旦查实,可以治我欺君之罪!
话说到这个份儿,咸丰帝就是存有偏心也不好再讲什么。
就这样,一个堂堂的绿营兵旅长,为自己的牛皮哄哄付出了惨重代价,跌倒在曾国藩的强硬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