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存辉的正泰与施耐德可以说是“敌人”,是“对手”,两者之间有攻有守,纠葛了15年。按照传统的想法,双方应当互相恨得咬牙切齿才对。不知道施耐德是什么感觉,南存辉却对施耐德没有任何“恨”意,相反,他是发自心底的感激,感激对手,正因为对手的存在,才让他有了成长的动力。
“要想成功,你需要朋友;要想非常成功,你需要敌人。”希腊船王欧纳西斯的这句名言,南存辉深有感触。正泰的成功,是因为有了朋友,而正泰的非常成功,是因为有了敌人。正是在成长阶段中,每走一步都遇到对手、遇到竞争,才让正泰走过了一道又一道坎。而每经过一道坎,都能让正泰更加成熟一些。
生活中的很多人总是不喜欢自己的对立面,有时甚至因为遇到对手而失魂落魄。实际上,遇到对手并非坏事,对手是一把双刃剑,它可能会对你造成威胁,但有时候也会成为你进取的动力。有对手,便会有竞争,有竞争,才会有进步。
南存辉说,他要感谢对手,因为对手会逼迫他成长。他要感谢施耐德,因为施耐德,让他明白了什么是知识产权,让他认识到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开始追求自己的品牌,开始懂得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从另一个角度说,南存辉对知识产权的重视,也正是施耐德对正泰的多次起诉所给予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施耐德是不折不扣的老师,南存辉是不折不扣的学生。但是,老师不会想到,这个“学生”的领悟力太强了,现学现卖到如此程度,自己十几年来20多次没有“告倒”他,而这个学生,一告就把“老师”告倒了。老师输了,输在自己学生手上,而且输得很惨。
20年前,当施耐德首次欲与正泰牵手的时候,它大概不会想到,柳市这个小小的民营企业,竟然是如此难缠,如此强硬。自己和他对战了十几年,不仅没有压倒他,反而让他越来越坚强,而且“现学现卖”,也用知识产权打起了官司。
“知识产权”是施耐德用以追打正泰的“武器”,多年以来,施耐德一直挥动着“知识产权”的大棒,对正泰穷追猛打,其架势,必欲先除之而后快。
施耐德第一次起诉的时候,确实让南存辉“懵”了一把。1994年,正泰独自立厂还不到3年。因为经历了同合伙人的“分家”,正泰刚刚从柳市质量参差不齐的低压电器产品中突围出来,元气还尚未完全恢复,南存辉还没有来得及喘口气,就又遭遇了“产权之争”,而纷争的对象,竟然还是一个跨国巨头。
处于创业初期的柳市,不只是南存辉和他的正泰,基本上所有的工厂都缺乏先进的制造能力,缺工艺、缺技术、缺设备,生存尚且艰难,更不用说知识产权意识了。可以说,在接触施耐德之前,南存辉根本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更不知道如何去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施耐德的起诉,给南存辉上了一堂深刻的课,自此他也开始探寻“知识产权”中的秘密。
1998年,施耐德再次将正泰告上了法庭,理由依然是侵犯“知识产权”。也许,施耐德的意图,是想通过诉讼,让南存辉放弃对抗,进而接受施耐德的合作条件。然而,南存辉不怕。有人这样形容南存辉:那是一头倔驴,认准的道就一定要跑到黑。南存辉则说,为了保护自己的品牌,必须见招拆招,“血战”到底!
2004年,正泰与施耐德开始了第三次谈判。当然,这次又以没有达成协议而告终。接下来的一年,施耐德又加快了步伐。在欧洲各国对正泰提起15项侵权诉讼,这些诉讼大多是以侵权为由,向法院申请对正泰产品的临时禁令。
后来,南存辉终于明白了:施耐德的目的,在于禁止正泰的产品进入欧洲市场,他们想用这个来拖挎正泰,拖挎南存辉,进而达到自己的目的。
可是,南存辉并非只是逆来顺受之人,“来而不往非礼也”:你施耐德告了我20多次,我怎么也得反击你一次吧。2006年8月,就在德力西与施耐德的合资传闻正盛之际,在被施耐德的知识产权大棒穷追猛打了12年后,当了多年被告的南存辉也开始华丽转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同样以侵犯知识产权为由,将施耐德告上了法庭。
正泰的理由,同样是“专利侵权”。涉及到的几家企业是:施耐德电气低压(天津)有限公司、施耐德的经销商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宁波保税区斯达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南存辉要求他们,立刻停售并销毁侵权产品,并提出了3.3亿元的索赔。施耐德没有想到,南存辉的这一次反击,是如此的利落,如此的天衣无缝,让人找不出丝丝破绽。
南存辉说,正泰于2005年就掌握了施耐德的侵权证据,但为了稳妥起见,不打无准备之仗,正泰做了大量相关的准备工作,并两次到国家产权局做了检索确认,一切准备好以后,才开始反诉。这就是南存辉,由开始的守,到主动出击转攻。他的目标是:要么不出手,只要一出手,就必定给对手迎头一击。
在最初决定起诉施耐德的时候,很多人为南存辉捏了一把汗。南存辉却是出奇地冷静:“中国民营企业需要克服心理弱势,既要尊重别人的知识产权,也要敢于维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既要敢于接招,又要勇于出招,维护自主创新的成果,在国际竞争中赢得自主权。”
就在正泰起诉施耐德不久,在中国乃至全球商界都闹得沸沸扬扬的一件事,就是达能和娃哈哈之争,而争论的焦点,同样是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品牌的独立。
1996年,娃哈哈产值已经突破亿元大关,并初具规模。其掌门人宗庆后怀着“市场换技术”的美好愿望,选择战略性引入世界饮料巨头达能,生产以“娃哈哈”为商标的包括纯净水、八宝粥等在内的系列产品。最初合作的几年,双方可以说磨合得较好,但是,亚洲金融风暴之后,情况却发生了变化:百富勤将股权卖给达能,达能控股51%跃升到主导地位。而合资以后,双方的合作并不愉快。达能是国际大鳄,娃哈哈是民企巨头,在磕磕碰碰中,牵手的两方在经历了11年“婚姻”磨合后,最终出现了合作中的不和谐音符。
两个原本“联姻”的“夫妻”,关于商标品牌问题再也无法达成一致,对战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在这场“对战”中,娃哈哈一方誓言要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民族品牌保卫战,保卫自己的品牌不受侵害;而达能则打着法律的旗号,表示双方的纠纷是娃哈哈与达能企业间的竞争,属于合作双方利益分配上的分歧,应该由法律作出公正的判断。
达能与娃哈哈之争,让南存辉更加意识到了自己当初决策的重要性,他庆幸自己一直以来坚守“正泰”的品牌独立,拒绝施耐德的并购。这样,即使在双方打响“知识产权保卫战”的时候,自己也还有足够的优势,不至于被动。
在达能和娃哈哈的争夺战中,宗庆后一直高举民族大旗来反对达能。而南存辉从这一事件中再次悟出了什么?他转换了另一种表述方式,既申明了自己的立场,也表明了自己的坚守,那就是“知识产权”。
曾经,施耐德一边同正泰谈合作,一边举着“知识产权”的大旗起诉正泰的做法,让南存辉有些迷惑而不知所以,但现在,南存辉开始现学现卖。
当施耐德与德力西的合作已成事实,南存辉一边巧妙地以法律手段反击施耐德,一边收拾起自己的愤怒。当社会上有人大骂胡成中引狼入室,是“卖国贼”“汉奸”的时候,南存辉宽容大度地为胡成中辩解:“胡成中不是吴三桂。”他说,“最重要的是政府要看清楚。我们作为企业家,只能以善意的、正面的、平静的心态去看待这个过程。少一些责备,多一些谅解。”
这场知识产权保卫战中,可以说,在南存辉反诉施耐德以前,施耐德一直以“知识产权”为子弹,用枪口对准南存辉和正泰,意图使其屈服;而现在,情况反过来了,南存辉同样以“知识产权”为子弹,把枪口调转到了施耐德那里。
南存辉说,有竞争才有进步,一定程度上,正泰要感谢施耐德,在施耐德利用知识产权对正泰步步紧逼的时候,正泰才有了更深厚的危机意识,才知道需要用更有力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个武器就是知识产权的研发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