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不管是否想成为一个演说家,都应该能够完全掌控自己,自我依靠,自我找到平衡,这样,不能面对怎样的听众,他都能从容地站起来,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思想。
用某种方式自我表述是开发脑力的唯一方法。开发脑力也许可以通过音乐来完成,也许通过画布、口才、出售商品或者撰写书籍来实现,但是却必须通过自我表达来达到目的。
任何合理合法的自我表达都会把人内心的资源和创造力召唤出来,不过当众演讲这种自我表达的方式却是最彻底、最有效的锻炼人的方式,也是最迅速展现其所有力量的方式。
不学习表达艺术,尤其是当中讲演,却能够达到文化的最高标准,这是值得怀疑的。古往今来,演讲术都被视为人类成就的最高表达方式。年轻人不管将来想干什么,是铁匠也好,是农夫也好,是商人也好,是医生也好,都应该学一学演讲术。
最迅速、最有效地把一个人的潜能发掘出来的莫过于时常进行当众演讲。当一个人开始即兴演讲时,整个人的力量和技巧都在经受严峻考验。
进行当众研究,用合乎逻辑而有力的方式调动全身力量,将所有力量都集中于一点,这会唤醒我们所以的潜能。掌控听众的注意力,调动听众的情感,使听众深信不疑,由此而产生的力量感让我们自信独立,唤醒我们的雄心,让我们在各方面都变得更有效率。
教育,性格,判断力,男子气概,塑造一个人的所有这一切品质在他努力表达自己的思想时,就会像一幅全景画一样展开。大脑的每一种功能都被加速,思想和表达的每一种力量都受到刺激。演讲者调动一切经验、知识、先天和后天的能力,集中一切力量,努力表达自己,赢得听众的赞成和掌声。
相比之下,作家具有一定的优势,可以等待合适情绪的到来,想写时才写,草稿不合适时,可以一遍又一遍地烧掉。作家没有上千只眼睛盯着,也没有很多人批评他每一个句子,掂量他每一个思想。他不必像演说家那样,接受每一位听众的衡量。作家只要自己乐意,就可以漫无目标地写,只要他想,既可以多用脑子和精力,也可以少用脑子和精力。没有人在盯着他看。他的骄傲和虚荣都不受影响,他的作品也许永远也没有人看。而且他总是有修改的机会。在音乐中,不管是声乐还是器乐,一个人发出的只有部分是自己的,其余的则属于作曲家。在交谈中,我们没有言语决定一切的感觉,听到我们说话的只有少数几个人,而且听过了也就听过了,谁都不会再去回味。然而当一个试图当众演说时,原先的一切支柱都倒了。他没有了依靠,也得不到任何帮助和建议。他只得从自己身上发觉资源,什么都得靠自己。他也许腰缠万贯,良田万顷,住在高屋华堂之中,但是此刻这一切都用不上。他所拥有的只有自己的记忆、经验、教育和能力。人们只能依据其言语,依据在演讲所表现出来的自己,来对他进行判断。他在听众的评判中,要么通过,要么倒下。
凡是想成为文化人的都必须训练自己的随机应变能力,这样,他随时都可以站起来,把自己的意思表述清楚。餐后演说的场合正在急剧增加。从前在办公室解决的很多问题如今被拿到餐桌上进行讨论和处理。各种商业交易如今都在餐桌上达成。因此,对餐桌演说的需要从没像今天这么迫切。
我们都知道一些人通过辛勤工作和坚持不懈,爬升到高位,但是他们在公开场合却不能够灵活应变,甚至连简单讲几句话或提个提案,都会像颤杨的叶子一样抖动。他们年轻时,在学校或论辩俱乐部,有大把的机会克服自己的不自在,学会自如流利地当众讲话。不过由于胆怯,或者觉得别人把论辩或问题处理得更好,所以他们每次都退却了。
如今有许许多多的商人,假如能够回到从前,重拾被他们放弃的机会,学会即兴演讲,他们愿意付出大把大把的钞票。他们如今有了钱,有了地位,但是一旦让他们当众讲话,他们就啥都不是。他们只会看上去很愚蠢,脸色通红,结结巴巴地道个歉,然后又坐下。
不久前,我参加了一个会议。有个社会地位很高的人,在他自己的领域绝对的权威,被要求就正在讨论的问题发表意见,他于是站起来,浑身颤抖,结结巴巴,几乎说不出话来,表现得很丢脸。他有能力,也很有经验,但是他却就在那儿站着,像个无助的孩子。他感到很廉价,很受伤,也很窘迫。如果能让重回少年时代,学会即兴演说,这样他就可以随机应变,把自己所知道的有力而有效地说出来,那么他也许愿意付出任何代价。
在要他就一个公共话题表态时,这个在熟悉他的人中间颇受尊敬和信任的能人本应该很有话说的,但是却不幸失败了,然而就在这个会议上,来自同一座城市的一个头脑浅薄的商人却站起身,做了一个精彩的发言,尽管此人的能力不足能人的百分之一,但是在陌生人严重,此人却比能人更强。此人只不过培养了即兴表达的能力而已,另一个却没有。
纽约有个聪明的小伙子,在很短时间内就荣任要职。他告诉我说自己好几次都大吃一惊。在一些宴会或其他公共场合,他曾被邀请讲话,发现自己竟然拥有从前做梦也没想到过的能力。他如今最后悔的就是过去把那么多表现自己的机会给错过了。
把自己的观点用清晰、简洁、令人信服的语言表达出来,这样的努力会让人在日常使用语言时,更考究,更直接,会更注意遣词造句。演讲总会以某种方式发展脑力和性格。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学生在参加了演讲比赛或者假如论辩社团后,会迅速成长。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曾说过,每个人都会选择使用好词而不是坏词,选择说恰当的话而不是不恰当的话;倘若他有心且用心,他还可能动作和姿态优雅,做一个宜人的而不是讨厌的说话者。
这事关努力和准备。一切均在你学习希望了解的知识过程中。你的声乐文化、举止和精神装饰都是要考虑和培训的内容。
一个人要想在大庭广众之下随机应变,就必须脑筋动得快,动得有力,动得有效。同时,说话时必须控制好声音,再加上适当的表情和肢体语言。这些都需要在青少年时进行训练。
单调,一切都一成不变、死气沉沉的,没有比这一点更迅速地让人疲倦了。必须有变化,没有了变化,人脑很快就会疲倦。
单调的声音尤其令人疲倦。让声音高低起伏,甜美流畅,从而让耳朵感到愉悦,这是一门了不起的艺术。
格赖斯顿曾说过:“在一百个人当中,有九十九个因为忽视声音的训练,认为声音训练不够重要,因而不能脱离平庸。”
据说德文郡曾有一位公爵,此人是英国政治家中,唯一一位在讲话时打盹的人。他在发表干巴无趣的演说方面是个天才,可用单调的声音讲个不停,中间时不时停顿一下,好像是要提下神,而实际上却是在打盹。
未来的演说家在年轻时,必须锻炼好身体,因为演讲时的力量、热情、意志力等都深受身体条件的影响;此外,他还必须培训仪态,掌握良好的习惯。假如韦伯斯特坐在参议院,把脚翘在桌子上,那么他对海因[112]的回答(这片大陆上最伟大的演说)会有什么样的结果?你能想象像诺迪卡[113]这样的伟大歌手,一边想把听众迷倒,一边却懒洋洋地坐在沙发上吗?
想要考验一群人肚子里到底有什么,最严厉的考核就是让他们当众演讲;在所有人当中,演说家是最容易暴露缺点、成为别人眼中傻瓜的。除非是那些厚脸皮,那些没有感觉、对别人的看法毫不在乎的人,其他无论是谁,即兴演说都是一个很强大的老师。即兴演说最能揭示一个人的弱点,展现其思想局限,语言和词汇的贫乏;它是检验一个人性格和阅读面的最好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他观察细致不细致的试金石。
早年的演说训练会让人谨慎,通过阅读和词典选择好的词汇。他必须多掌握些单词。
说话必须准确、简洁。要学会当止即止。在表达完观点后,不要喋喋不休,否则你只会淡化你留下的好印象,削弱你的影响力,让人觉得你不懂进退,缺乏判断力和分寸感,从而对你产生偏见。
成为好的演说家会很好地唤醒头脑的各种能力。掌控听众的注意力,调动听众的情感,使听众深信不疑,由此而产生的力量感让我们自信独立,唤醒我们的雄心,让我们在各方面都变得更有效率。一个人的男子气概、个性、学识以及判断力,让他成其为他这个人的一切,都像全景一样展开。大脑的每一种功能都被加速,思想和表达的每一种力量都受到刺激。演讲者调动一切经验、知识以及先天和后天的能力,集中一切力量,努力表达自己,赢得听众的赞成和掌声。
这样的努力影响到人的全身,额头流汗,眼睛冒火,面颊泛红,血液上涌。休眠的脉冲受到刺激,半遗忘的记忆被重新想起,想象得到加速,安静时怎么样想不到的比喻信手拈来。
这种对整个个性的强制唤醒所产生的影响在演讲结束后,仍然久久不能平息。用合乎逻辑和条理的方式调动全部潜能,将所有力量都展现出来,这使得潜能从此更容易利用,更容易调动。
论辩俱乐部是演说家的幼儿园。不管前去要走多少路,有多么麻烦,准时到达有多么困难,你在那里得到的操练往往是你人生的转折点。林肯、威尔逊、韦伯斯特、乔特[114]、克雷和帕特里克·亨利[115]都是在已经过时的论辩社团受到了锻炼。
千万不要以为自己对议会法规一无所知,你就拒绝担任论辩俱乐部和社团的主席,不积极参与活动。这只是个学习场所,你接受了职务,你就可以制定规则,你很可能压根就不知道有哪些规则,直到你坐上那个发号施令的位置。尽量多加入年轻人的组织,尤其是那些自我提高的组织,强迫自己一有机会,就当众讲话。如果没有机会,那就创造机会。凡有问题需要讨论,就站起来,说几句。别害怕站起来提议案或者附议别人的议案,又或者发表意见。别等到自己准备得更好了再发言。你永远也不可能准备得更好。
你每站起来一次,就会多一份自信。这样,永不了多久,你就会养成习惯,当众发言就会像其他事一样自如。要说快速、有效地锻炼年轻人,什么也比不过论辩俱乐部和形形色色的讨论。我们的很多公众人物都认为自己的进步主要归因于老式的论辩社团,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他们在这里找到了自信,发现了自己。也正是在这里,他们学会了不再害怕,学会了独立表达观点。在辩论中坚守立场最能调动年轻人的潜能。就像通过摔跤来锻炼身体一样,辩论对大脑也是一种强有力的锻炼。
千万不要蜷缩在后排的座椅上。坐到前排去。别害怕展现自己。蜷缩在角落,避开别人的眼线,防止引人注目,这对自信心会造成致命的伤害。
对任何人,尤其是男女学生,逃避公开辩论或讲话非常容易,而且很有**力,原因是他们目前还未做好准备。他们在等待自己的语法更好一点,等待自己阅读了更多的历史文学书籍,等待自己更有文化,举止更加自如。
学会优雅和自如,学会神定气闲,从而在公共集会上稳如泰山,其方法就是积攒经验。翻来覆去地做一件事,直到习惯成为自然。如果你受邀讲话,那么无论你多么想退缩,也无论你有多么胆怯羞涩,你都要拿定主意,绝不放过这个自我提高的机会。
我认识一个年轻人,很有演讲天赋,但是他这个人却很胆小,总是害怕自己经验不足,所以在收到邀请,让他在宴会或公开场合演讲时,他总是退缩。他缺乏自信。他很傲气,非常害怕出错出丑,所以总是等啊等,一直等到胆气全无,自以为在演讲方面永远也不会有所作为。倘若能够时光倒转,让他接受曾经的那些邀请,这样他就可以从中获取经验,那么他会不惜任何代价。对他来说,相比于错失那么多次让他成为优秀演说家的机会,让他犯个错,甚至崩溃几次,要好上千倍。
所谓的“舞台恐惧症”非常普遍。一位大学生背诵《至元老院议员》。教授问:“凯撒[116]会这么说吗?”“是的,”学生回答,“假如凯撒也被吓得半死,紧张兮兮的话。”
经验不足的人在得知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每一个听众都在研究他,审视他,挑剔他,看看他究竟是什么货色,代表着什么,而后再确定和预料的有什么不同后,那么他肯定害怕得要死。
有些人天生敏感,害怕被人瞩目,所以,哪怕讨论的是他们感兴趣的问题,是他们很有看法的问题,他们也不敢开口。在论辩俱乐部,在文学社团的会议上,或者在任何集会上,他们都默默地坐着,渴望发言,却害怕发言。假如让他们临时提个提案或即兴演讲,他们会被自己的声音吓倒。一想到要表达自己的观点,要就某个话题发表有见地的看法,他们就会脸红,往后退缩。
这种胆怯与其说是害怕听众,不如说是担心找不到表达自己思想的合适方式。
演讲最难做的就是克服忸怩不安的感觉。听众锥子一样的目光似乎要把自己刺穿,在不停地打量自己,批评自己,所以很难从脑海里抛出去。
演说家在演说时,只有忘了自我,克服了不安的感觉,才会给听众留下深刻印象。倘若他心中总想着自己留下了什么印象,听众对他会怎么看,他的力量就会打折扣,他的演说就会变得机械呆板。
台上的小小失败有时反而产生很好的效果,因为它会让演讲者下决心不再失败。德摩斯梯尼[117]的壮举和迪斯雷利[118]“你们聆听我言说的那一天终将到来”,都是历史上著名的例子。
能够名垂青史的不是演说本身,而是演说背后的那个人。
一个人之所以有分量,是因为他本身就是力量的象征,他本人就对自己所说的话深信不疑。他的性格中没有任何负面的、可疑的、不确定的东西。对某件事,他不仅仅懂,而且知道自己懂。他的意见中蕴含着他这个人的分量。他整个人都赞同自己的判断。他对自己的判断深信不疑,并且言行合一。
在我听过的最令人着迷的演讲者中,有这么一个人,为了听他演讲,人们不惜从大老远赶来,甚至在演讲大厅外面站上几个小时。但是这个人却得不到听众的信任,因为他缺乏个性。人们喜欢受他的口才影响。他那完美的语句和节奏中有着巨大的魔力。然而人们对他所说的东西却不敢相信。
演讲者必须真诚。听众很快就是识破伪装。假如听众在你的眼底看到污泥,发现你不诚实,在演戏,他们就不会信任你。
只说好听的和有趣的事是不够的。演讲者必须让听众相信自己所讲的,而要想让别人相信,自己首先必须有坚强的信念。
不经历大事,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最大的能耐,了解自己的全部力量。在紧急关头,我们往往会做出奇迹来,不仅让别人惊奇,连我们自己都感到讶异。那种默默地站在我们身后、隐藏在我们的深处的力量,说不定在什么时候,就会出来救助我们,将我们的能力加强千倍,让我们完成从前认为决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口才训练在人生中所起的作用很难估计。
国难当头这样的大事催生了世界上一些最伟大的演说家。西塞罗、米拉波[119]、帕特里克·亨利、韦伯斯特和约翰·布莱特[120]都可以为此作证。
美国国会的最伟大的演说——韦伯斯特对海因的答辩,和现场形势有着莫大的关系。韦伯斯特虽然没有时间准备,但是现场形势将这位巨人的全部潜能唤醒,使得他能够俯视对手,使海因相形见绌。
笔墨曾经发现了很多天才,但是相比于形势,其过程要慢得多,也不那么有效。相反,形势却容易发现演说家。每一次危机都会召唤出之前没有开发的能力,甚至是压根就没有想到的能力。
面对空****的大厅,面对空无一人的座位,再伟大的演说家也不可能像面对一群被他的演讲点燃的听众一样,提供同样的力量和魅力。直面听众,其中似乎隐藏着某种魔力,一种无法名状的磁力,像补品一样,刺激大脑的各种功能。演说家面对听众时,会说出走上讲台前还说不出的东西,这就好像我们和朋友谈得开心时,会说一些一个人时说不出的话一样。就像两种物质化合时,会产生新物质一样,演说家感觉到头脑里有一股力量在上涌。他把这股力量称之为灵感,是和观众化合后产生的力量,是他身上原先并不存在的巨大力量。
演员告诉我们,管弦乐队、脚灯和观众会带来无法言状的灵感,而这种灵感在并能机械的排练中是感觉不到的。在一张张期待的人脸中,有某种东西,它唤醒人的雄心壮志,激发起人的潜力。这种力量只有观众面前,才能感觉得到。它始终都在那儿,但是之前却没有被激发。
在伟大的演说家面前,听众完全受演说家左右。演说家想让他们笑,他们就笑,想让他们哭,他们就哭,叫他们爬起来,他们就爬起来,叫他们倒下,他们就倒下,直到最后他解除了魔咒。
什么演讲术?无外乎刺激听众的血液,唤醒听众的雄心,让听众不由自主地尼玛采取行动而已!
“他的言语就是法律,”这句话说的就是一些政治家,他们的口才影响着世界。有什么比改变人的思想的艺术更伟大?
温德尔·菲利普斯虽然招南方人的恨,但是南方人却很乐意听他演讲,所以他用演讲极大地触动了南方人的感情,改变了他们的看法,所以有那么一瞬间,他几乎成功地让南方人相信自己错了。我曾经见过他,当时在我看来,他几乎拥有神一般的力量。像大师一样,他很轻松地就左右着听众。当时有一些曾经憎恨他的人也在场,连这些人也忍不住为他欢呼。
据威特莫尔·斯托里[121]说,詹姆斯·拉塞尔·洛威尔做学生时,曾经和斯托里去法尼尔厅[122]听韦伯斯特演讲。他们本想去嘘他的,因为他赖在泰勒[123]的内阁。他们以为很容易让三千人和他们一起嘘他。等到韦伯斯特一开口,洛威尔的脸唰地白了,斯托里的脸则青了。他们觉得韦伯斯特的大眼睛正盯着他们。他刚开了个头,就让他们从嘲弄变成钦佩,让他们从蔑视变成尊敬。
“他让我们得以一瞥‘至圣所’,”洛威尔在讲述自己聆听一位伟大的牧师布道时,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