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东有个风俗,女儿长到十二三岁,即十个人结成闺阁同盟,号称“十姊妹”。无论贫富,不管美丑,插戴一样的簪予、耳环,穿用相同的衣服、饰物,很有同气相求的雅风。出嫁以后,姊妹之间缓急互相帮助,是非共同袒护,凡是那些公婆不慈祥、丈夫不和睦、叔伯妯娌不亲善,以及父母兄弟不敢打听的事情,只有姊妹之间才能够互相过问。所以闺门内,大家的关系很深厚,不可动摇;而一旦生气,发起威风来,即使是县令也只好退步避让,何况地位更低的人!
某县乡绅家,有一个女儿,已长大成人,与一个大族的儿子订下婚约。女儿忽然变得喜欢吃酸的食物,腹部也有震动的迹象,父母都起了疑心。然而乡绅家非常严格,室内没有一个五尺高的男童,只有一位与她结盟的妹妹,是因家里穷,无所依靠,女儿请示了父母,将她留在家里养着。她们白天同用一只绣筐,晚上同睡一张绣床,此外再没有别的人了。父母没有怀疑到这一点,所以认为女儿肯定是患了疾病。请医生来诊治,全都不能说明白是怎么回事。不久,怀胎足月了,而且居然生下一个儿子。众人议论纷纷,家丑外扬。女婿家是一户大族,不能忍受这种侮辱,便去县衙告状,想终止这门婚姻。女家也感到非常羞愧,又不能辩解清楚,准备将女儿处死,以洗清污名。只有结盟的众姊妹于心不忍,向县令递交状纸,称她蒙受冤枉。众姊妹在公堂上你一言我一语,吱吱喳喳,当堂又哭又叫,弄得县令不知如何判决才好。这件事传到上司那里,派人来调查审理,最后还是不能定案。
当时刑部侍郎某公,初到粤东任职,掌管刑狱。他办案熟练,审核详细,博闻强识。听说这件事后,便告诉下属:“为何不让接生婆检查一下女子的身体,如果是处女,那么这桩案子就不难判断了。”下属觉得很好笑,认为怀上身孕,处女膜不破裂,或许还可能,从来没有听说已经生育小孩,还能保持完璧的。他们只好奉命勉强派人去查验,结果回报女子仍是处女。他们还害怕其中有误,便各自委派衙吏的眷属一同前去查勘,又都禀报她是处女。众官吏这才相信。然而他们越发感到糊涂,于是便向某公汇报。
某公听了以后,沉默了好长时间,突然问道:“胎儿是不是异常?”下属回答:“以前曾经看过,虽然是一死胎,但是已经具备了人体的形状。只是四肢百骸,内里空空,像蝉脱出的一层壳,又像是皮革制成的一个包裹,好像完全没有骨肉一样。只有这一点令人怀疑。”某公叹息地说:“做官而不善于学习,几乎误杀了人家的子女。各位可能有所不知,这是二女同居,阴与阴交感而产生的物体。”大家请他详细地解说,他笑了笑并不说话,让手下官吏到库中取出某年官府的案卷,给大家看。其中有一桩案情,与本案一模一样,大家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女子年龄大了,对男女情事已有所知,私下与女伴仿效**之状。虽然两人一样都是女性,而真气流通,因此也能怀孕。只是因为没有男女**,毕竟不是阴阳相交的正道,所以虽然结出了果实,却宛如被挖去核仁的李子,只是白白的有个空形,就是这个道理。下属官员对某公十分佩服,案子得以了结。婿家也没有异议。
过了几个月,娶过女子,夫唱妇随,亲密非常。如今生育子女数人,则骨肉皮肤硬朗饱满,与从前徒有皮相的异胎完全不同。
外史氏说:异胎这一类事情,自从传说姜嫄在荒野踏巨人脚迹而怀孕生稷,简狄吞燕卵而怀孕生契之后,书里的记载多得数不清,本来就不止有这一件异事。只是用二阴相交,竟然能有水火相融的效果,人们以前多没有听到过,因此免不了十分震惊。然而,假如没有某公广博的学问,谁敢主观猜测定案,并将它公之于众呢?我曾经把这件事作为例子,和别人开玩笑说:也有先学会生孩子然后再出嫁的。有了这篇文章,可以补充先贤诸书不曾记载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