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子曰:“用赏贵信,用刑贵正。赏赐贵信,必验而目之所闻见,其所不闻见者,莫不谙化矣。诚畅于天下神明,而况奸者干君。右主赏。”
鬼谷子说:“进行奖赏,最重要的是信守承诺。实行刑罚,坚决的态度是基础和前提。所以说,实施奖赏和处罚的态度很重要,在臣民所见所闻的最平常的事情中,一定要把这种信誉和坚决的态度坚持到底,这样,对于那些没有亲眼所见亲耳所闻的人们也一样会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如果人主的诚信能够畅达天下,那么,他一定能受到神明的保护,如此就更不用惧怕那些奸邪之徒了。以上讲的就是赏罚必信。”
鬼谷子主张,赏罚分明。曾国藩说:“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立法并不困难,而是难在执法,每每制定了一项法令,都应该切实地去执行它,而且,需要长期地坚持下去。曾国藩用人的基本原则是“赏罚分明”,平日里,他对下属十分严格,特别是对于立下的军令,更是要求下属必须做到,对此,他说:“视委员之尤不职者,撤参一二员,司役之尤不良将,痛惩一辈。”曾国藩“赏罚分明”的态度,可谓是“赏时不吝千金,罚时六亲不认”。下属立了战功,他的奖赏不吝千金;然而,一旦下属违反了军令,哪怕是亲朋好友,他也绝不姑息。《孙子兵法》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由此可见,赏罚分明将直接决定一支军队是否具有战斗力。而曾国藩如此赏罚分明,使得他成功地组建了一支遵守纪律的正规军队,而且,正是这支极具战斗力的军队帮助他成就了功名霸业。
李元度是曾国藩麾下的得力干将,而且,曾国藩自称与李元度“情谊之厚始终不渝”。咸丰年间,太平军攻打徽州,由于徽州是祁门老营的屏障,其得失关系重大。当时,李元度领兵前去救援,由于李元度本身只是一个文人,不善于带兵,对此,曾国藩生怕有什么闪失,当即与李元度约法三章,一再嘱咐要守住徽州,不得轻易出城接仗。然而,当太平军来袭的时候,李元度却违反了曾国藩的指令,出城迎敌,结果一败涂地,丢失了徽州。悔恨之下,为严肃军纪,曾国藩上疏弹劾,李元度失去了官职。
另外,对于应该嘉奖的将才良士,曾国藩却是有功即赏。雷嘉澍因失守德兴县,被江西扶臣弹劾罢免了官职。其实,他本身是一个品行端正的人,深受百姓爱戴。离职后,雷嘉澍来到了德兴,左宗棠委令其招集兵勇,训练勇士。于是,雷嘉澍就在五村地区训练勇士,与左宗棠齐心协力,会战太平军。曾国藩知道后,就上奏咸丰帝,陈述其事为雷嘉澍邀功,同时,请求圣上取消对其的处罚,让雷嘉澍到自己的军营听差,以观后效,稍后再加提拔。
李元度与曾国藩交情深厚,然而,在李元度不听劝告而丢失徽州后,曾国藩却大义灭亲,上疏弹劾,有人指责背离恩义,但是,曾国藩却为此严肃了军纪。不管是谁,且与自己交情如何,一旦违反军令,绝不姑息,这就是曾国藩的严惩不贷。另外,对那些有功之士,曾国藩却不计前嫌,毫不吝惜,为其邀功。对待下属,曾国藩真的做到了赏罚分明。
僖负羁是曹国人,曾救过晋文公的命,也算是晋文公的救命恩人。后来,晋文公在攻下曹国时,为了报答僖负羁的恩情,就向军队下令,不准侵扰僖负羁的家,如果有谁违反,就要处以死刑。
然而,其大将魏平和颠颉却不服从命令,他们带领军队包围了僖负羁的家,放火焚烧了房子。魏平爬上了屋顶,想把僖负羁拖出杀死。不料,屋顶的梁木因承受不了他的重量而坍塌了,正好将魏平压在下面,幸好颠颉及时赶到,才把他救了出来。
这件事被晋文公知道后,十分生气,决定依照命令处罚。大臣赵衰向晋文公请求:“他们两人都替国君立下汗马功劳,杀了不免可惜,还是让他们戴罪立功吧!”晋文公说:“功是一回事,过是另一回事,赏罚必须分明,才能使军士服从命令。”于是下令,革去了魏平的官职,又将颠颉处死。从此以后,晋军上下,都知道晋文公赏罚分明,再也不敢违令了。
这是关于“赏罚分明”的典故,事实证明,一个领导者要想树立威望,要想整顿纪律,必须做到“赏罚分明”。赏罚分明,赏罚有信,这是管理下属的重要手段之一。
吴起说:“进有重赏,退有重刑。”在日常工作中,领导者只有做到奖罚分明,才能真正地肃清纪律,否则,团队不像团队,做事自然没什么效率。奖赏,是很有必要的,天下熙熙,皆为利来,皆为利往,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奖赏之后,下属才会尽职尽责,全心为你效力;有赏必有罚,这是必然的,违反了规章制度是应该予以惩罚的,当然,罚并不是将犯错的下属一棍子打死,而是给他机会,让他改正错误。
心理支招
武侯问曰:“兵以何为胜?”吴起对曰:“以治为胜。”又问曰:“不在众乎?”吴起对曰:“若法令不明,赏罚不信,金之不止,鼓之不进,虽有百万,何益于用?”赏是为了激励,罚是为了警醒,赏罚分明是领导者必须遵循的原则,人生在世,应刚柔并济,只有柔不能立事,只有刚不能立威。唯有赏罚分明,刚柔并济,领导者能号令如山,才能轻松自如地御人,最终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