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言有“道”
用其所长,而不责其备;教其不及,而勿挠其权;兴廉激懦,祛弊惩奸。
“明”言今说
运用他们的长处,而不求全责备;教导他们的短处,而不代行其权;鼓励廉洁者,激励怯懦者,防止弊端,惩治奸邪。
今人得“道”
王阳明为官,建功甚多,但正如他自己所说,全靠下属齐心协力、忠勇多能,不是他一人的功劳。但他的部下为何多忠勇多能之士呢?那就是他用人的本事了!
王阳明用人,正如他自己所说,一是用尽其长而不求全责备,二是放手任权而不事必躬亲,三是倡导廉洁而惩治奸弊。道理很简单,没有哪个领导者不知道,能不能做到,就很难说了。王阳明为官,并没有用多少高深的道理和奇巧的方法,他只是按这些大家都懂的东西去做,就把官做得很好。
除上述三法外,王阳明在用人方面,还经常运用以下一些方法,都是大家懂的,只是他用得好。
一是尊重贤才。
关于尊重贤才,五千年前的人都知道,尧禅位于舜,舜禅位于禹,那是对贤才最大的尊重。王阳明怎样尊重贤才呢?他对那些德行好、真能干实事的人,务要留之于任上。只不过他留用贤才的方式的不同,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例如,赣州知府邢珣“屡立战功”,后因家事和身体原因暂时去职,到了时间,王阳明便发函通知他复任:“苟有善可及民,何厌久于其道!微疾已痊,即起视事。”
瑞州知府胡尧元是个很有本事的人,“始以忠义,兴讨贼之功;继以刚果,著及民之政”,后因与上司不和,请求告病离职。王阳明心知离职不是他的本心,因此向其上司发文,不得批准他离职,文中说:“大抵能结矩者,必推己及人;当大任者,在动心忍性。仰布政司即行本官,照旧尽心管理府事,毋因一朝之忿,遂忘三反之功,事如过激,欲抗弥卑,理苟不渝,虽屈匪辱。”此文含蓄地提醒胡尧元的上司:对下属要宽容。同时对胡尧元明责暗保,明确表示不准其离职。
江西提学佥事邵锐无意官场、执意离职,经按察使伍文定再三挽留,仍不改心意。王阳明心知强留不能,于是发文,一方面表示尊重其意愿,另一方面却表露了“央求”之意:“求归者虽亦明哲保身,使皆洁身而去,则君臣之义或几乎息;挽留者虽以为国惜贤,使皆腼颜在位,则高尚之风亦日以微;况本院自欲求退而未能,安可沮人之求退。仰该司备行本官,再加酌量于去就之间,务求尽合于天理之至,必欲全身远害,则挂冠东门,亦遂听行所志。若犹眷顾宗国,未忍割情独往,且可见危受命,同舟共艰,稍须弘济,却遂初心,则临难之义,既无苟免于抢攘之日;而恬退之节,自可求伸于事定之余;兴言及此,中心怆切!”文中之意,等于将了邵锐一军:如果离职,那是为了“全身远害”;如果还有爱国心,那就应该打消念头,等“事定”之后再说。并且表示,自己对这件事“中心怆切”。邵锐见了此信,哪好意思再提辞职呢?
二是罢黜庸才。
人人都可以是人才,而且人人都以为自己是人才,但不同岗位对人才的素质有不同的要求,而且,人才要在业绩中体现,只有拿出业绩,才是真正人才。王阳明对那些有罪的所谓“人才”固然会依法办理,对那些才不胜任、绩效不佳或责任心不强的庸才,也会罢黜,不让他们尸位素餐、营营私利。
例如,宁王朱宸濠谋反时,赣州卫舍人王鼐奉命带着公文去向朝廷奏报,他却“设计诈病,推托不前,显有通贼情弊”。宁王被擒后,他带着紧急公文赴京奏报,“却又迂道私赴太监张忠处捏报军中事情,几至酿成大变”。于是王阳明下令逮捕王鼐,审问罪状,依法惩处。
王阳明任两广巡抚时,当地各中下级官吏“往往辄因私事,弃职远出;或因上司经由,过为趋谄,越境送迎,往回动经旬月,上下相安,恬不为异”。对此现象,王阳明深感失望和愤懑,在公文中,他义正词严地说:“大抵天下之不治,皆由有司之失职;而有司之失职,独非小官下吏偷惰苟安侥幸度日,亦由上司之人,不遵国宪,不恤民事,不以地方为念,不以职业经心,既无身率之教,又无警戒之行,是以**弛日甚,亦宜分受其责可矣!”为了杜绝这种钻营谋私、荒废公事的行为,王阳明下令查革了大批不称职、不负责的官员,使当地的风气为之一清。
三是关心下属的利益。
在历史上,明朝对贪官污吏的惩治最为严厉,仅明太祖朱元璋一朝,惩处的贪官污吏不计其数,可能高达数十万人,仅勒令到朱元璋的老家“劳动改造”的官员便多达一万多人。后来的打击手段逐渐缓和,但仍可称为“酷烈”。正因为如此,大明朝的清官也比历朝都多。
王阳明并不反对打击贪官污吏,他本人就是一个清官,但他认为,光靠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明朝官员的俸禄相当微薄,许多人沦为贪官,也是为生活所迫。王阳明看到了这一问题,认为应该设法增加官员的收入,使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因此,当他出任两广巡抚时,开始着手增加官员的俸禄。他的《议处官吏禀俸》,首先说明了官吏俸禄低微的现状和“腐败”的情有可原:“照得近来所属各州、县、卫、所、仓、场等衙门,大小官吏以赃问革者相望,而冒犯接踵,究询其由,皆云家口众多,日给不足;俸资所限,本以凉薄,而近例减削,又复日甚;加有上下接应之费,出入供送之繁,穷窘困迫,计出无聊。中间亦有甘贫食苦刻励自守者,往往狼狈蓝缕,至于任满职革,债负缠结,不得去归其乡。夫贪墨不才,法律诚所难贷,而其情亦可矜悯!”
接着,王阳明指出,朝廷用人,应该考虑合理报酬,不要将官员逼到“必贪”之地:“夫忠信重禄,所以劝士,在昔任人,既富方谷,庶民在官,禄足代耕,此古今之通义也。朝廷赋禄百司,厚薄既有等级,要皆使各裕其资养,免其内顾,然后可望以尽心职业,责以廉耻节义。今定制所限,既不可得而擅增,至于例所应得,又从而裁削之,使之仰事俯育,且不能遂;是陷之于必贪之地,而责之以必廉之守,中人之资,将有不能,而况其下者之众乎?”
最后,王阳明要求讨论,如何在朝廷定制范围内,合理增加官吏们的收入,并且表明,“务要议处停当,呈来定夺施行”。
“公务员”的工资,在中国历来是个很敏感的问题,而且难以解决。按传统观念,社会精英都以“治国平天下”为志。通俗一点说,热衷于做官。如果“高薪养廉”,大家更会削尖脑袋往官场钻,官场定会挤得满满的,远远超过社会能负担的限度,必将导致国家衰败、政权崩溃;如果低薪阻官,一味要求官员无私奉献,他们又不乐意,终至贪腐成风。究竟该如何解决,目前为止似乎还是一个无解的难题。
但王阳明适当增加官员的收入,仍不失为治本之法。官员的收入合理了,接下来打击贪官污吏就更理直气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