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化先行,风俗可美(1 / 1)

“明”言有“道”

教化兴行,风俗可美。后之守令,不知教化为先,徒恃刑驱势迫,由其无爱民之实心。若使果然视民如己子,亦安忍不施教诲劝勉,而辄加棰楚鞭挞?孟子云:“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况非善政乎?守令之有志于爱民者,其盍思之!

“明”言今说

教化工作开展起来后,可以使风俗和美。后来的太守、县令,不懂得以教为先,只知道依恃刑法驱使、强势逼迫,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爱民的真心。倘若真的视百姓如己子,哪忍心不先行教诲、劝勉,而总是加以棒打鞭笞的呢?孟子说:“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何况不是善政呢?有志于爱民的太守、县令们,好好想想吧!

今人得“道”

儒家重教化,用现代话来说,重视宣传工作。孔子说:“不教而杀谓之虐。”不先进行教化就运用刑罚,谓之暴虐,那是有良心的官员不肯做的事。通过教化,改变人们的观念,改善当地的风气,该用刑法惩治的顽劣之徒自然就少了。因教化可以使很多人得到“挽救”而免于刑罚,不失为善政。

王阳明是儒士,熟悉儒家的教化之道,并且心首肯之。所以他每到一地为官,“为政不事威刑,推以开导人心为本”,都从教化开始。他任庐陵知县七个月,便发了十三道文告。当时没有报纸、电视,文告是对百姓的主要宣传工具。后来他官任巡抚,军务、政务繁忙,仍亲自写作文告,散发各地,广告周知。

王阳明写文告,从不写那些读之令人生厌的陈词滥调,其文风平实,明白易懂,不卖弄辞藻,但功力深厚,读来朗朗上口,且时有真知灼见,而且他往往摆事实、讲道理,读来令人信服,况且内容确实跟民众切身相关,且对民众生活有益,自然不会引起民众的反感。人们争相传抄,很快就能传遍境内。

例如,为了取消神会、禁止迷信,他发了一篇《告谕》:“告谕百姓,风俗不美,乱所由兴。今民穷苦已甚,而又竞为**侈,岂不重自困乏。夫民习染既久,亦难一旦尽变,吾姑就其易改者,渐次诲尔。”

“吾民居丧不得用鼓乐,为佛事,竭赀分帛,费财于无用之地,而俭于其亲之身,投之水火,亦独何心!病者宜求医药,不得听信邪术,专事巫祷。嫁娶之家,丰俭称赀,不得计论聘财妆奁,不得大会宾客,酒食连朝。亲戚随时相问,惟贵诚心实礼,不得徒师虚文,为送节等名目,奢靡相尚。街市村坊,不得迎神赛会,百千成群。凡此皆靡费无益……”

为了劝民众息讼止争,他写了《告谕各府父老子弟》,循循劝道:“告谕父老子弟,今兵荒之余,困苦良甚,其各休养生息,相勉于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和妇从,长惠幼顺,勤俭以守家业,谦和以处乡里,心要平怒,毋怀险谲,事贵含忍,毋轻斗争。父老子弟曾见有温良逊让、卑己尊人而人不敬爱者乎?曾见有凶狠贪暴、利己侵人而人不疾怨者乎?夫嚣讼之人争利而未必得利,求伸而未必能伸,外见疾于官府,内破败其家业,上辱父祖,下累儿孙,何苦而为此乎?”

王阳明不仅教化民众,也教化官吏,经常官民同教。为了筹措军粮、军饷,他不得不下令加重对商人的征收,但同时下令主管官吏不得对商人横征暴敛、任意侵扰,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商人的权益。他的《禁约榷商官吏》说:“照得商人比诸农夫固为逐末,然其终岁弃离家室,辛苦道途,以营什一之利,良亦可悯!但因南赣军资无所措备,未免加赋于民,不得已而为此,本亦宽恤贫民之意。奈何奉行官吏,不能防禁奸弊……今后商税,遵照奏行事例抽收,不许多取毫厘;其余杂货,俱照旧例三分抽一,若资本微细,柴炭鸡鸭之类,一概免抽。桥子人等止许关口把守开放,不得擅登商船,假以查盘为名,侵凌骚扰,违者许赴军门口告,照依军法拿问。其客商人等亦要从实开报,不得听信哄诱,隐匿规避,因小失大,事发照例问罪,客货入官……”

王阳明的教化之方,不仅仅是发文告而已,他每到一处,往往推行以下三法:

一是颁布“乡约”,建立约长制度,指导和督促民众自治;

二是恢复社学(官督民办的义学),聘请名师,使更多的人受到更好的教育;

三是推行“十家牌法”,这是他模仿古代的连坐法而创的一种新法,其要求是“有不率教者,十家牌邻互相纠察;容隐不举正者,十家均罪”。此法在今天来说不合理,但在当时来说,倒也是一个“以毒攻毒”的方子。不过只能治标,不能治本。王阳明并不喜欢用这种法子,只是不得已而为之罢了。

王阳明“恳切开谕”,施教化之功,不仅是他为政治民的方法,也是他“知行合一”而“致良知”的道德实践。他的成功,可以告诉人们一件事:加强道德修养、学问修养确实有用,还可以是对那些“读书无用论”者的反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