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应天命,了明死生(1 / 1)

“明”言有“道”

若曰死生夭寿皆有定命,吾但一心于为善,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而已,是其平日尚未知有天命也。事天虽与天为二,然已真知天命之所在,但惟恭敬奉承之而已耳;若俟之云者,则尚未能真知天命之所在。

“明”言今说

如果有人说“生和死、短命和长寿都有定数,我只是一心向善,修养自身,以待天命而已”,这是他平日尚不知道有天命。顺从天命,虽然天、人分为二体,倘若已经知道天命之所在,只需恭敬奉承它就行了;如果还要“待天命”,说明还不知道天命之所在。

今人得“道”

真正的悟道,按佛家的观点,在于“明了生死大事”。王阳明也认为,如果在生死问题上“见得破,透得过,此心全体方是流行无碍,方是尽性命之学”。凡人心里塞着一个大大的“我”字,把这条命看得太重,并且认为,活着时的享受才是真的,一旦死了,一切便与自己无关。正因为如此,大家都急急忙忙地占有和享有,一切烦恼、痛苦都因此而生。得不到时为得不到痛苦,得到了却又为“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痛苦。只有明了生死大事,悟到了生命的永恒,活到可生可死的境界,烦恼、痛苦才会解除。正如老子所说:“吾所以有大患者,为吾有身,及吾无身,吾有何患?”

王阳明认为“吾心即宇宙”,心与天理不二,那么天命岂不是在自己心里吗?所以他不认同“修吾之身,以俟天命”这句话。

但“修吾之身,以俟天命”确实是一句得道的话,跟王阳明的意旨也没有不合之处。王阳明将“俟”解释为等待,但“俟”字含有顺其自然的意思,并无所执。无论顺应“天命”或王阳明所说的“良知”、“天理”、“性”,都是一个意思。

王阳明认为,人不应该太看重生死而要顺从天理,他说:“只为世上人都把生命看得太重,不问当死不当死,定要宛转委曲保全,以此把天理却丢去了。忍心害理,何者不为?若违了天理,便与禽兽无异,便偷生在世上百千年,也不过做了千百年的禽兽。学者要于此等处看得明白。比干、龙逢只为他看得分明,所以能成就他的人。”王阳明这些话,大概只能算是“方便说法”,拣别人听得懂的说,因此有所滞着。这也无可奈何,对那些没有“明了生死大事”的人谈生死,如同对牛弹琴,怎样都谈不通。

“明了生死大事”不容易,有时需要经历生死考验才“见得破,透得过”。生活中,有些人把自己的命看得不值钱,无故冒生命危险,甚至自寻死路。他们也许真的不怕死,但他们怕活,跟怕死其实没有两样,都是“魔障”,跟悟道者的通透大不一样。悟道者不怕死也不怕活,不怕幸福也不怕痛苦,他们把生命看成无价之宝,到了需要交出去时却又毫无留恋。若问他们的境界,只是修身俟天命而已!

王阳明的悟道,经历了无数生死考验。当时,奸宦刘瑾等“八虎”乱政,老臣刘健、谢迁等人联合言官们上奏明武宗,请诛刘瑾,被刘瑾诬为奸党。南京户部给事中戴铣等二十一人请求留刘健、谢迁,被刘瑾逮捕,廷杖除名,打入大牢。时年37岁的王阳明不避祸患,毅然上书援救。刘瑾大怒,将王阳明廷杖四十,死而复生,又罚跪于金水桥,然后下狱审判,贬谪到贵州龙场驿。

王阳明去龙场驿途中,刘瑾尚不甘心,派人追踪,企图加以暗杀。王阳明意识到了危机,到了钱塘江边,留下一首《绝命诗》,又取下鞋帽,放在岸边,制造投江自杀的假现场。跟踪者信以为真,拿着鞋帽和《绝命诗》回京复命去了,王阳明侥幸逃过了追杀。

但他的危机并未过去,当他搭乘商船行至舟山时,飓风大作,商船漂泊到闽北。他登岸进入武夷山,晚上想入一座寺庙求宿,寺僧却不肯收留。他只好暂宿在一座无人的野庙中,不料这正好是老虎栖息的巢穴,夜半时分,老虎回到野庙,见一人伏睡香案,绕廊大吼,却不敢入内。第二天,寺僧以为王阳明必已葬身虎腹,来取他的包裹,却见他伏案未醒,料知此人不是常人,于是请其入寺中,殷勤招待。

龙场驿位于今贵阳市西北80里许的修文县城区,地处万山丛棘之中,虫索怪兽横行,蛊毒瘴疠弥漫,四境荒凉,人烟稀少。王阳明刚到这里,既无住房,又无粮食,只好栖居山洞,亲手种粮种菜,折薪取水,苦熬度日。他自幼长于高官贵戚之家,养尊处优,突然面临如此恶劣的环境,苦楚又倍于常人。更不幸的是,他还患了虚痨肺病,生存更觉艰难。他深知随时都有倒毙荒野的危险,“自计行失荣辱皆能超脱,惟生死一念,尚觉未化”,但他的性格是,越是害怕什么,越是迎头而上。于是,他做了一副石棺材,指天发誓说:“吾惟俟命而已!”从此,他经常躺在石棺材里,努力对抗怕死的念头,“日夜端居澄默,以求静一”;时或歌诗谈笑,故作潇洒。

一天夜里,他忽然觉得“心中洒洒”,仿佛有人对他说话,于是“大彻大悟格物致知之旨”。他又以平时背熟的“五经”来印证他彻悟的一切,莫不吻合。从此,他不仅悟了圣人之道,也对生死大事洞然明白,进入了无忧无畏的境界。

佛祖曾说:生命在呼吸间。一呼一吸中,包含着一生一死的异数,很悠长也很短暂。人应该用这或长或短的生命干什么呢?吃喝玩乐都是幻景,功名利禄都是烟云,什么才是真正重要的呢?弄清了这个问题,或许就能明了生死大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