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节日饮食与节日信仰在中国,节日和饮食是联系在一起的,这是民间狂欢最基本的形式,同时,也是民间信仰活动集中和“合法”展示的场合。节日是信仰的产物,信仰是节日狂欢的基础和核心,在当下社会,狂欢被注入了时代的意义。
一、节日饮食的合理性
张起钧教授著有《烹调原理》一书,他在序言中说:“古语说‘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若以这个标准来论,西方文化(特别是近代美国式的文化)可说是男女文化,而中国则是一种饮食文化。”宏观而言,这一判断是有道理的。因文化传统的缘故,西方人的人生倾向明显偏于男女关系,人生大量的时间及精力投注于这一方面,这在汉民族是难以理解的。因为汉民族对于男女关系理解的褊狭,仅仅把它看成是单纯的性关系,而在传统文化中把性隐蔽化、神秘化,性被蒙上一层浓厚的羞耻和伦理色彩,对于现实的性,便只能接受生理的理解。“男女之大防”,将男女关系与性关系等同起来,所以对性的认识也是肤浅的。而且这一切都还只能“尽在不言中”,说出来便有悖礼教,认为道德沦丧了。
由于对性的回避、排斥,中国人把人生精力倾泻导向于饮食,这样,不仅导致了烹调艺术的高度发展,而且赋予饮食以丰富的文化内涵。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将饮食和民间信仰捆绑在一起,诸如月饼与月亮崇拜、食物与祭品、粽子与屈原信仰、元宵与团圆意愿等。尤其是除夕之夜的年夜饭更是伴随着一系列的信仰活动,诸如守岁、放鞭炮、贺新年、压岁钱等,尽管这些属于特殊时间段的世俗行为,却渗透着浓重的信仰心理。正是这种极其普遍的信仰心理,导致了年夜饮食的终极狂欢。新旧年的交替,恰恰是宣泄信仰欲望最为浓烈的时间,人们通过饮食的狂欢,“葬礼”即将过去的一年,呼唤新的一年的到来。
食色乃人之两大本性,食色欲望为狂欢的原动力。食色本能充分的宣泄便是狂欢最基本的表现形态。满足基本欲望的狂欢才是真正的狂欢,是出自本能的狂欢。其他的诸如文学、舞蹈、歌谣、庆贺、庙会、歌会及种种的带有狂欢性的仪式都是这两种基本狂欢的延伸和发展。
既然食色活动是民间最核心的狂欢形式,为何两千多年前的儒家圣贤选择了饮食而排斥色欲?这反映了我们的祖先对食色活动可能导致的不同后果有清醒的认识。
人类最早的两性关系,相当时间内仍是沿用动物界里没有任何规范约束的杂乱群居婚。当时的两性关系,纯是一种兽性的表现。为争夺异性,常常发生大规模的拼死搏斗。为性而无休止的争斗,瓦解了群体的团结和生存力,严重的甚至会毁灭整个群体的生命。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人类史上曾有这样的记录。考古学家发现,10万年前欧洲有一个种族,学界称其为尼安德特人。遗留的骨骼化石表明,该人种身材高大,体魄强健,在原始人群中颇有先天的优势,可是,后来他们神秘地消失了。科学家们百惑不解,他们到哪里去了?他们的后裔是现在欧洲民族中的哪部分?现代欧洲民族哪一个似乎都与他们没关系。经过考古和人类学家、民俗学家的共同努力,谜终于找到了,他们消失了。消失的原因,既不是天灾,也不是病魔,而是两**无规则的恶果。无约束的杂婚,为争夺异性,相互拼斗残杀。成批年轻力壮的男女惨死在性的争斗中。最后,终于一蹶不振,日趋衰落,直至消亡。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性”和战争以及其他的争斗同样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爱情是排他的”这句名言也说明了这一点。基于这些由**活动所产生的社会恶果,以维系社会秩序为己任的儒家,自然要极大限度地限制“性”的发展空间。
于是,在中国,性的欲望完全让位给了生育信仰,生育话语完全排除性话语。而且生育话语的表达也往往交付给了食物和饮食行为。新婚洞房应该是性和生育信仰的隐喻,而这两者却通过饮食行为显露出来。过去,在纳西族摩梭人的婚礼上,就有类似“合卺”仪式。新婚前夕,人们端出公羊睾丸一个、酒一杯,请新郎新娘共同饮食。另外,新中国成立前,湖南宁乡地区的婚礼中,也有类似的仪式。当摘了盖头以后,新娘便脱去青衣青裤与青裙,换上花红衣服。然后,由两名妇女各捧两杯茶,内有枣子数颗,交给新郎新娘饮用。饮时不得独自饮完,留下一半相互混合再饮,俗称为“合面茶”。婚礼上,新婚夫妇共食公羊睾丸以及枣子(早子)的行为,显然表达了对生育的信仰。
在古代,结婚的主要目的是生育,而在生育信仰的场合,往往伴有饮食活动,以饮食来激发人的生殖欲望。通过新婚夫妇共饮共食的方式,以及食物本身的隐喻功能达到抒发生殖欲望的目的。因此,“合卺”的象征寓意是多层次的。但这些寓意又是相关联的,简单说,就是新郎新娘合二为一、结为一体,以求产生新的生命。
民间信仰的对象不仅为虚无缥缈的鬼神、祖灵,也包括一些基本的世俗情结。团圆情节便是民间共有的信仰之一。这类民间信仰得以充分展示是在节日期间。任何一个宴席,不管是什么目的,都只会有一种形式,就是大家团团围坐,共享一席。筵席要用圆桌,这就从形式上造成了一种团结、礼貌、共趣的气氛。美味佳肴放在一桌人的中心,它既是一桌人欣赏、品尝的对象,又是一桌人感情交流的媒介物。人们相互敬酒、相互让菜、劝菜,在美好的事物面前,体现了人们之间相互尊重、礼让的美德。虽然从卫生的角度看,这种饮食方式有明显的不足之外,但它符合我们民族“大团圆”的信仰心态,便于集体的情感交流,因而至今难以改革。这种“聚餐”及“宴饮”的社会功效,在年节期间得到更为明显的表现。
在食色文化长期发展过程中,饮食逐渐取代了性,饮食行为常常作为关于“性”的表述而成为富有象征性的符号。这类符号又往往与某一信仰相关联。**行为只能通过饮食行为表达出来。新婚时,新郎和新娘喝“交杯酒”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事例。所用之“卺”俗称苦葫芦。葫芦形圆多籽,类似于十月怀胎的孕妇。在上古洪水神话中,人类被洪水淹灭,只有一对兄妹因躲进葫芦中才死里逃生。后来兄妹结为夫妻,再造人类,成为人类始祖。葫芦与人类生殖有着密切关系,而“交杯酒”显然又是建立在葫芦信仰基础上的。
饮食与其他物质生活形态有着鲜明的不同,“你可以在上海穿一个傣族的服装,人们会觉得很奇怪。而你在上海开设一个有民族特色的饮食店,人人都可以去吃的。饮食与服饰、居住环境不一样,饮食是不容易发生冲突的”[1]。饮食具有很强的融合性和兼容性,排除对抗,而趋于适应和迎合。因此,将节日的基本活动定位于饮食,更表现节日的合欢性质。
二、口头语言信仰的狂欢
在民间,在现实生活中,所有的民间信仰活动都是在自然、自由的状态下进行的,狂欢中的诙谐,诙谐中的狂欢,这是活动的主要基调,与官方活动所谓的严肃性形成鲜明的对照。在民众广泛参与的各种节日活动中,必然会构建某种信仰的基调;信仰活动成为民众在一些特别的场合抒**感和表达思想的不可缺少的形式。依据俄罗斯著名文艺理论家巴赫金的狂欢化诗学理论,这些民间信仰集中宣泄的时节、场合,就是民间的狂欢节。由于节日信仰本身的一致性和崇高性,在此种场合,社会的等级、差别、不平等被消解殆尽,荣誉、名望、地位等被视如粪土,社会规范和道德法则变得无足轻重。人们暂时取消了一切等级关系、特权、规范和禁令,完全沉浸在自由的信仰欢乐之中。民众需要这种狂欢和诙谐,在狂欢中获得各种满足和精神的愉悦。
“说曹操曹操就到”,民间历来奉信语言信仰。民间节日也是口头语言信仰狂欢的时间,其中许多内容,诸如带有政治讽喻性的笑话、歌谣,刺痛某些官方的“谣言”等,不能进入当下社会的主流话语之中,也不能“白纸黑字”地公开诉诸文字或各种大众传媒。这类作品只能口耳交流,并在口耳相传中不断得到修改和完善。这是民间利用传统的对语言的信仰所进行的语言的狂欢。民间节日期间的语言是狂欢化的语言,与日常规范的、一切官方的价值体系,与一切呆滞的、严肃的东西相对立,表达的是节日期间人们的言语自由和欢快精神。
春节之所以成为民间最重要的节日,原因在于这是除旧迎新、新年与旧年交替的时段。除夕之夜的年夜饭是一年中最隆重的大餐。在这一交替的时间里面,自然会宣泄着人们颠覆与更新的欲求。“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人们在言语和心理的层面,对既定的、已有的权威发出了挑战,从而获得精神上的欢娱与快感。巴赫金指出:“狂欢节语言的一切形式和象征都洋溢着交替和更新的**,充溢着对占统治地位的真理和权力的可笑的相对性的意识。独特的‘逆向’‘相反’‘颠倒’的逻辑……对狂欢节语言来说,是很有代表性的。”[2]时间的自然流逝葬送了过去,春节期间的集中“讨口彩”,更包含着对再生和更新的期望。
然而,当下所有的节日集会活动均被政府操控,传统的民间社会越来越狭小。民间集体节日仪式则大多在露天举行,显示出官方集会所无的开放性特征。即便如此,民间仪式时间和空间的维度正在发生转换,甚至在急剧萎缩,萎缩的原因有时是统治阶层的有意破坏,如禁止燃放鞭炮、一些祭祀信仰活动被扣上迷信的罪名等。与此同时,民间娱神的狂欢名正言顺地转换为国家政治狂欢。民众的狂欢精神早已被国家权力所强取和利用,而且,为了挤压民间固有的狂欢时空,国家权力机构往往会对狂欢时空进行重大调整,诸如“五一”劳动节和“十一”国庆节放长假,每每遇到带有政治意味的重大胜利,就组织民众集会和上街游行等,莫不如此。
然而,在任何一个时代,总会有一些可供民间信仰宣泄的空间。节日期间的饮食场合便是宣泄的最佳时机。原先多向神灵祈求的健康、长寿、发财、平安、升官等信仰主题,在现阶段,最通常出现的场合是在节日期间的宾馆、餐馆或茶馆的饭桌上,亲人间和朋友间的宴饮是口头语言信仰能够充分发挥的最佳时机。由于饮食伴随民间口头语言信仰活动,饭桌便满足了人们对多种快感的需求。
三、节日筵席狂欢的意义
节日筵席形象是喜庆的,因为“饮食不可能是忧伤的,忧伤和饮食是不相融的。筵席总是为庆祝胜利而举行,这是它的本质属性”[3]。巴赫金强调了筵席形象的特殊性,它不是个别人日常的、局部生活的吃与喝,而是与民间节庆仪式紧密结合的普天同庆。所有在场的人都做着狂欢式的口腔运动。“饮食是离奇怪诞肉体生命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人与客观世界的接触最早发生在能啃吃、磨碎、咀嚼的嘴上。人在这里体验世界、品尝世界的滋味,并把它吸引到自己的身体内,使它变成自己身体的一部分……这种人与世界在食物中的相逢,是令人高兴和欢愉的。在这里是人战胜了世界,吞食着世界,而不是被世界所吞食。”[4]这种征服欲的满足,伴随着另一种富有时代魅力的颠覆快感的实现,这就是民间口头文学的喷涌而出。
“在当下中国的文化情境下,如果要问何种民间文化尚保留着其自身所具有的本质性狂欢特质的话,我们大概只有在民谣当中寻找了,即便是民间的庙会文化也已经丧失了其狂欢特质,而沦为权力政治、资本与地方性文化共谋的产物。我们说只有民谣依然保持着民间文化的狂欢色彩。是从民间文化与主流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角度进行理解的。民谣的颠覆性、不妥协性、讽刺性决定了它与主流意识形态之间永远保持着相当的距离,发挥其独特的舆论功能。”[5]民谣是对话化了的杂语。而“沿着语言生活里集中倾向的轨迹发展而诞生与形成的语言哲学、语言学和修辞学,忽视体现着语言生活离心力的这一对话化了的杂语。因此他们也就不可能理解语言的这样一种对话性……不妨直接地说,语言的对话因素及与之相关的一切现象,直到现在仍然处于语言学的视野之外”[6]。巴赫金强调,在这些俚俗体裁中组织起来的杂语,不仅仅只是不同于公认的规范语(连同其所有的体裁)以及承载主流思想的语言,更有甚者,它是有意识地与之相对立。民间节日是民众自己的时间,也是暂时脱离了严肃工作的相对自由的时间,当然更是杂语最集中的时间。杂语讽刺性地模拟当代各种官方的语言,并与之针锋相对。餐桌上的调侃、段子和冷嘲热讽,网上笑话及手机短信的相互交流就颇为典型。
拉伯雷《巨人传》中的语言充斥着大量的粗话和脏话,巴赫金肯定了这一狂欢化的语言形式,认为它们并非言语的低级下流形式,而是与拉伯雷所描绘的狂欢化世界和谐一致的。节日餐桌上的杂语同样带有粗鄙性和戏谑性,有些甚至是“龌龊下流”的。但它们冲破了官方和严肃的正统的语言禁忌,或者起着对严肃的官方系统和所谓“神圣”事物的贬低、降格作用,或者表达着餐桌特有的语言自由和狂欢的快乐。
诙谐的源泉是上古初民娱神的信仰仪式,当神圣的表层随着神灵的远去而不断脱落,剩下的便是保留了信仰精髓的诙谐式欢乐,故而,诙谐就是民间文化的基本特征之一,它存在于民间生活空间的各种灰色地带。人们并不是因受压抑才诙谐,诙谐是本能的宣泄,信仰的宣泄,因而民间既不存在压抑也不存在升华或替换,民间就是民间,它不需要外在的拯救。诙谐是民间人生中重要的精神信仰现象,决不能将之当成休息时的消遣,无足轻重的游戏。
在中国,吃饭喝酒形式是团团围坐,成为最民间化的活动,任何神圣都会被浸泡在酒水里,节日筵席形象是民间狂欢形象体系中最重要的形象之一。于是,大量的当代民间杂语汩汩地从餐桌上喷涌而出。在杂语得到集中演说的场合,在一定程度上,透过基本的民间信仰,诸如和谐、健康、长寿、发财、平安、升官,上层与民间、统治者和民众的边界被消解。譬如在节日期间,当政者只有“转化”为平民,才能真正与民同乐,享受节日特有的欢快。这是时间上的“阈限”阶段,许多方面处于反结构的状态,在民间杂语互动的过程中,人们的身份会发生明显改变,一方面,领导者在努力去掉自己的权威,包括说话的口吻、语气、内容等;另一方面,当地民众是主角,他们的演技得到充分展示,所有的人为他们喝彩。如果领导者仍为主角,演说活动就会被异化,失去其本真。领导者融入表演的气氛,甚至参与演说,也满足了当权者与民一道狂欢的需求。在这样的场合,并不会损害领导者的形象,反而有助于其形象的塑造。这是民间给予当政者话语的自由。人间基本的精神追求将当政者和民众融合为一体。
中国自古就是礼仪之邦,礼仪是对人与人等级、差异的认定和坚固。而敬酒、劝酒、酒令、敬酒时的歌唱、“酒后失性”“酒后失言”等,是让大家忘记自己的差别和区分,暂时遗忘“礼”的存在。“酒宴和筵席形象是表现绝对无畏的欢愉的真理最良好的媒体,面包和葡萄酒(用劳动和斗争而获得的世界)驱散了任何恐惧,并使话语获得了自由。”[7]因此,民间杂语的狂欢是社会的需求,是上层和下层交流、融合的最好场合,可以化解对立和矛盾。同时,又是民间所定义的正义的张扬。
巴赫金也非常关注筵席与口头语言的关系。在他看来,这是文化面对自然的最初表达。他在饮食与对话之间建立起了联系:“甚至对于古代筵席交谈的作者们,对于柏拉图、色诺芬、普鲁塔克、阿特纳奥斯、马克罗比乌斯等人来说,吃与说的联系也没有成为过去的残迹,而是有着活生生的意义。”[8]对话性的筵席语言,亲昵、坦率、不拘形迹、亦庄亦谐、风趣幽默,有着一种民间特有的自由。酒肉的力量激活了语言。自由戏弄正统的事物是狂欢酒宴的基本内容,滑稽模拟是最常见的形式。节日信仰通过杯盏碰撞出来,只要存在官方、神圣,这种民间杂语狂欢的场合的永远存在。
(原载《新视野》2006年第5期)
[1] 徐新建等:《饮食文化与族群边界——关于饮食人类学的对话》,载《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5(6)。
[2] [苏联]巴赫金:《弗朗索瓦·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见《巴赫金全集》6卷,13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3] [苏联]巴赫金:《弗朗索瓦·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见《巴赫金全集》,6卷,190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4] [苏联]巴赫金:《弗朗索瓦·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见《巴赫金全集》,6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5] 刘晓春:《当下民谣的意识形态》,载《新东方》,2002(4)。
[6] [苏联]巴赫金:《小说话语》,见《文学与美学问题》,86~87页,莫斯科,文艺出版社,1975。
[7] [苏联]巴赫金:《弗朗索瓦·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见《巴赫金全集》,6卷,330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
[8] [苏联]巴赫金:《弗朗索瓦·拉伯雷的创作与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民间文化》,见《巴赫金全集》,6卷,327页,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