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作为价值关系的阶级(1 / 1)

异化不仅仅是一种经济现象。业已表明,工人在生产方式中表现出来的四种异化在他的各个生活领域中都能够找到相关论述。在一个名单中,“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据说都不过是“生产的一些特殊的方式”,而它们都受私有制规律的支配。①在马克思看来,生产方式——

不仅应当从它是个人肉体存在的再生产这方面来加以考察。它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②

在资本主义社会,根据它们与私有制(或者说是异化对象的世界)之间的内在关系,所有这样的生活表现形式都是人的异化的某个方面,并且作为完全解决异化的必经阶段受到了它的规律的影响。

异化了的个人的生命活动实质上是同一种类型。他在宗教、家庭事务以及政治等领域内的活动与他的生产活动一样是扭曲的和非常残酷无情的。但毕竟参与这些千差万别之活动的人是一样的;他的力量和需要维持在了一个特定的发展水平上,在一定范围内限制着他与自然界之间的所有联系。通过自然界亦即对象世界人们一定会实现自我,而自然界也随着这些力量和来自它某个方面可能的指导原则的发展而迅速发展。不存在这些限制之外的人类活动领域;因此逃避——片面发展——只能是边缘性的和暂时性的。

由于人的所有这样的活动,所以必然会有它的产品。在任何领域的异化活动都导致相关个人的对象被异化。相应地,马克思把政治、艺术和文学看作这样的例证,即“在通常的、物质的工业中……人的对象化的本质力量以感性的、异己的、有用的对象的形式,以异化的形式呈现在我们面前”①。因此,马克思说工业及其产品是“一本打开了的关于人的本质力量的书”②,这句话同样也适用于人在其他生活领域的产品。

适用于人与他的各种活动以及人与产品之间的关系的,同样也适用于他与同类之间的关系。作为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的关系之最典型特征的冷漠和彻底的敌对状态,让他们在整个社会中成了对立面。没有人认识到别人的需要,或者说没有意识到在帮助他满足自己的需要时别人承担的角色。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生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利己主义的个人已经“在他那非感性的观念和无生命的抽象中把自己设想为原子,即把自己设想成和任何东西无关的、自满自足的、没有需要的、绝对完善的、极乐世界的存在”①。根据它的结果来判断,异化就是一个被一把重锤敲开的坚果所剩下的那部分精华。根据活动、产品和人的必要的交流等获得的一个人所应有的方方面面的内容在各个地方都被分解处理了,而且因为丧失了共同的统一体也变得让人难以认识了。

如果异化活动由于它发生的领域不同而存在着差异,那么它的产物一定也会被分为价值、阶级、国家、宗教等类别。但是,打算以这种方式来划分异化的企图本身就是我所说的“病态”的症状,因为不管异化发生在哪个领域,其“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因此,如同私有制世界中包含着无差别的要素一样,异化活动的产品也共有特定的基本的相似之处,而且不管它们是什么样的特殊形式,都可以被表现为“价值”。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人取得的所有成就难道没有表现同样的深层关系吗?因此,以经济价值形式出现的货币能够购买的不仅是工业产品,而且还包括所有来自异化劳动的产品。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任何东西都有价格。②此外,关于生产活动中工人的角色,马克思准确指出,“一切奴役关系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形和后果罢了”③。因此,阶级、国家、宗教等它们所表现出来的形式都不仅仅是资本主义生产导致的结果,它们也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所指的内容(或能说明的内容)的一部分。

除了体现了劳动产品所蕴含的同样根本的关系以及拥有以价格形式表现出来的交换价值之外,这些异化了的非生产性活动的产品也拥有使用价值。就像考察过的产品一样,根据可让渡的假设,这种使用价值体现了制造这些产品的目的;而且,作为工业产品,其使用价值也清楚地解释了生产它们的异化劳动。

同样,上面所描述的价值的形态变化能够扩大,以覆盖所有的异化劳动的产品。如果承认在资本主义社会货币能够购买一切,那么我们就能看出,同一个价值——它是货币的本质——也是货币能够买得到的所有产品的本质。在游说立法机构以便通过一部法律以及在公开购买目前存在的宗教仪式的时候,就像在市场中一样,也存在着价值等价物之间的交换。根据马克思的有机整体概念,在一方面体现出来的异化关系基本上与在另外一方面体现出来的异化关系是一样的。如果不是这样,那么此物与彼物之间的交换就不可能发生。

最后,商品拜物教也适用于异化活动的所有领域。尽管不可否认,一些领域和产品比其他领域和产品更容易遭到人们的误解,但是与我们对在经济学中观察到的人的创造物的地位和作用的误解一样,同样的误解几乎在各个领域都表现得非常明显。因此,在所有这些方面,阶级、国家、宗教、家庭、伦理、科学、艺术和文学都是价值的不同方面,或者说是——我更愿意给它们贴上的标签——“价值关系”①,

作为一种价值关系,阶级在异化了的人的社会关系中是抽象了的公因子(common element)。在资本主义劳动及其必需品中存在的人与结果性条件之间的联系体现出了一系列的相似性,以及事实上马克思赋予了独特特征的一种整体理论范式。最重要的是这样的事实,即在整个社会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呈现为一种独立的存在。马克思声称:“活动的社会性,正如产品的社会形式以及个人对生产的参与,在这里表现为对于个人是异己的东西,表现为物的东西。……表现为对他们本身来说是异己的、无关的东西,表现为一种物。”①为了处理异化问题,马克思把这个从各个部分中发现并提取出来的性质界定为“阶级”。

因为阶级被理解为一个对象,所以产生它的社会关系一定要被看作一种活动,而且,根据马克思辩证法的灵活性,这种概念也是正当的。因而,作为与他的同伴融洽相处的人的活动的产物,阶级同样表现了它们的特征,并且与它们的物质生产活动的产品所表现的特征一样多。阶级和商品本质上是一对孪生兄弟。

作为异化活动之产物的阶级与作为共有一定特征的人的集合体的阶级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呢?起先,我用“阶级”来指称社会单元,它的基础是人们与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类似的经济条件和利益、对这些利益产生的意识、有广泛社群基础的政治组织的存在、文化相似性以及与对立群体的共同对抗,等等。如果现在坚持认为,既然“阶级”也是指一种特殊的社会联系,那么对于被界定的阶级来说,划定阶级的标准也就成了构成性关系。因此,正在发生作用的人们之间的相互影响所依据的就不仅仅是他们与生产方式之间的对立性关系,而且这种对立性的关系也成了这种相互影响的一个方面。对马克思来说,这种关系是一个通过新的占有而不断得到重新肯定的动态事实。同样,资产阶级文化不仅有助于创造一个与无产阶级相对立的资本家阶级,而且它也是他们相互之间进行激烈对抗的一部分。尤其是,一个人对人们在其他类似的构成群体中表现出来的对抗也不仅仅是对阶级的一种说明,而就是它的本质内容。

被看作构成和区分阶级标准的,在这里也被认为涉及人际关系的各个方面。同样,这也是活动,广义地理解,他们生产出了一种典型的产品。在被物化了的社会关系这个意义上,这种产品就是阶级。相反,对马克思来说非常明显的是,只要他们的社会关系对他们来说已经表现为一种独立实体具有的特性,那么人们就能够以一种特定的方式相互影响。

在每个生活领域,现实的物质实践与精神实践是一致的。在生活当中社会关系的阶级形式成了人们所理解的形式的“阶级”。当他考虑他的所有同伴、他们的需要和利益时,每个人作为一个阶级成员而接受的和被赋予的那种异己的和敌对的对待就会通过阶级的棱镜反映出来。这并不意味着一个人根据阶级理解了社会相互影响——这只是阶级意识的一种副产品,是后来发展出来的产物。相反,在相互交流中被注意到的那些性质,仅仅是一些通过人们的阶级地位让他们受到影响的性质。人们是作为同类,相互之间才会发生反应的。因此,他们与这一类人发生反应并且只是间接地与那些作为其反映物的个人产生影响。在现实的活生生的人追溯到这样一些性质和主张(即认为他与周围的人之间是相互影响的)的地方,他们的独立就是一种虚假的独立。绝对不可能发现每个互不相干的个体的独特性,因为人们根本就没办法找到这一点。当把这种主张加于他的同伙时,这一观点所起的作用只不过是让一个人能够想起他自己而已。

随之产生的斗争的特点在马克思对“竞争”的定义中得到了充分显示,竞争通用的标签是“贪欲以及贪婪者之间的战争即竞争”①。因此竞争可以被看成产生阶级的活动。在整个社会当中,在永无止境的一方充分利用另一方的斗争中,算计者遇到了算计者。“相互剥削”就是法则。②其他人仅仅是被利用的对象;他们的愿望和感情绝对不会被考虑,只能说它们被逐渐消耗掉了。投入到那些本身就带着刀的慈善家怀中可能被证明是致命的错误。在这种情况下,怜悯针对的仅仅是那些绝对的失败者;慈善成了施舍的唯一形式。③

为了前面的剩余价值,资本家与工人之间的阶级斗争是一种殊死的斗争,一种工人缓慢的、永恒的死亡。由于资本家在社会中的优势地位以及他们在斗争中对最重要的武器(货币)的控制,所以他们对工人需要的漠不关心,导致了比工人对他们的雇主的需要的冷淡更加让人痛苦的结果。

由于这种在每个人的生活方式和世界观中形成的根深蒂固的敌对态度,为了更多地占有他们作为一个阶级所取得的成果,每个阶级内部成员之间的竞争仍然非常剧烈,这也就不会让人感到惊奇了。作为与阶级结合在一起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生活在同一条件中的人们之间的联系,也包括那些生活在不同环境中的人们之间的联系。在这里,人们之间也是作为类而不是作为现实的活生生的个体发生相互作用的。再强调一次,主要是这个概念让他们为了自己的成功而纷争不已,并且对别人的窘境漠不关心。因此,在资本家当中,他们对个人财富的渴望埋葬了人们的希望,有时候这种渴望甚至建立在竞争者的尸骨之上。好生意的唯一标准是成功。而且商场如战场,胜利通常以一种更加残酷的秉性支持一方而反对另一方。

在无产阶级当中,在工厂的门口竞争的苗头就出现了,因为有些人进了工厂,而另外一些人则被拒之门外。工厂中的工人彼此之间仍然会持续竞争,因为他们认为这是雇主施舍给他们的恩惠,对于那些轻松而又收入不错的工作来说尤其如此。工作之余,由于可用于花费的钱很少,所以他们再次为了能为他们所使用的并不丰富的食物、衣物和住所而吵吵闹闹。就是这种各个层面的竞争以及随之产生的态度,让组织无产阶级成了一件非常困难的任务。同样,由于对这个群体没有形成认同感(这是与阶级意识一起产生的一种理想目标),所以每一个工人都不能妥善处理他自己的劳动与他的同事的劳动之间的这种本质联系。所以,不管他的社会活动还是产品都被看成是一种“相异化的权力”。

阶级作为一种竞争的产物所采取的形式,范围既包括了让人们能够对他人做出反应的精神建构,也包括政党组织。在这里,人们作为一种相互对抗的表现形式在现实世界中表现为阶级个体。由于后一种形式的群体——在这里源自我们的社会关系的独立实体——被制度化了,因此把阶级视为价值关系的做法是最明显的。对于马克思来说,所有的直接或间接促进了任何一个阶级的阶级利益的社会制度、组织等诸如此类的事物都是这种对立关系的一种特殊体现。因此,在一个私有财产占支配地位的社会中,关于某一个社会目的的中立性和公共性都被取消了,所以,资本主义社会中的所有组织和制度都是带有阶级性质的组织和制度,或者说是阶级形式。除了政党之外,其他非常明显的例子还包括国家、工会、雇主联合会(employer federation)、媒体资讯、文化团体和学校等。

相互联系的异化活动。它们的交换价值通过金钱在所有这些组织中起到的作用而得到了证实。哪一个部门、哪一种规则、哪一种实践活动没有它的价格呢?它们也有使用价值,但这种使用价值表现为与它们被创造出来的目的相异化的目的。价值的形态变化不仅能够通过它们的可售性(saleability)看出来,而且也能够通过它们之间的可交换性看出来:压迫阶级成立了政党,随后又组建了政府。最后,当给人们异化关系的表现形式赋予了人的目的和力量这样的特性之后,就会产生物化现象。人们对他们自己的创造物表现出尊重——相当于敬畏——就是允许后者支配他们的生活。

如果他们彼此之间的实际独立性并不非常彻底,那么个人绝对不可能堕落到这种程度。为了反对其他阶级,在阶级当中必须获得对这个阶级的部分认同感,这就需要个人在整体(在社会)中的身份必须从阶级这个角度抛弃掉。人们并不是把自己和他人看作通过相互合作满足自己需要的社会存在,而是当成了私人的和相互竞争的实体,当成了自私自利世界中无政府主义的一分子。由于没有把每个人联系起来的普遍合作的共同体,所以根据共有的敌对关系,人们被分配到了局部性的共同体当中。人们对自己的社会本质了解得越少,这种被扭曲成为阶级本质的成分就越多。因此,马克思笔下的“个人生活”——其中存在这样一个领域,个人认为它不会影响别人而且也不会被别人影响。也存在这样一种观念,它认为自身与在人的劳动地位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社会联系是毫无关系的——它的发展体现了阶级关系的全面发展。最起码当他认为自己是一个阶级成员的时候,人才完全是一个阶级决定的存在物。

在它的成熟形式中,这种从阶级关系角度看来虚假的独立性就是资本主义的独特特征。马克思说,在封建社会,“贵族总是贵族,roturier〔平民〕总是roturier,不管他的其他关系如何;这是一种与他的个性不可分割的品质”①。在那个时代,没有他们的社会联系,人们就绝不可能认识他自己或者他人;建立了特权和义务这种联系绝不会被忘记。马克思对此的解释是,在封建时代,

占有者和土地之间还存在着比单纯实物财富的关系更为密切的关系的假象。地块随它的领主而个性化,有他的爵位,随他而有男爵或伯爵的封号;有他的特权、他的审判权、他的政治地位等等。……同样,地产的统治在这里并不直接表现为单纯的资本的统治。属于这块地产的人们对待这块地产毋宁说就像对待自己的祖国一样。这是一种最狭隘的民族性……同样,那些在领地上干活的人并不处于短工的地位,而是一部分像农奴一样本身就是他的财产。②

由于私有财产这根线把他们的个性完全串在了一起,所以不管是地主还是农奴都不能作为个体从这根线上挣脱出来。③

随着私有财产向抽象物——价值——的发展,把人的个性与他的私有财产合并在一起就再也不可能了。作为包含着独特的个性化特征的东西,特殊的私人财产走到了历史的尽头。没有人再会用封建地主和农奴关心他们特有的私有财产那种方式去关心他所拥有的价值形式。与旧制度安排相一致的那些义务、情感和特殊的忠诚等同样也消失了,而且把生产活动之外任何形式的社会关系视为理所当然也成了不可能的事情。在资本主义社会,工人认为他自己在工厂外面就是一个“自由”人,一个没有任何社会需要和社会责任的独立存在。对他来说,他作为生产者的特征随着在生产活动中根据他的任务形成的日常竞争的出现而消失了。资本家同样也是如此。一旦这二者都终止了等价交换,那么他们在任何方面都不会感到彼此之间的约束。因为社会关系形成了一个人们认为没有什么能够存在的背景,所以阶级可以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特殊产物。①

然而,这种对他们来说表面上似乎享有最大自由的个人的独立,恰恰是一种“市民社会的奴隶制”②。马克思坚持认为:

自由工业和自由贸易消除了特权的闭塞,从而也消除了各种特权的闭塞之间的斗争;相反地,它们却把从特权下解放出来的、已经不和别人联系(即使是表面上的一般结合)的人放在特权的地位上(这种特权把人们和社会整体分离开来,而同时又把他们结合在一个规模很小的、特殊的团体里面),并且引起了人反对人、个人反对个人的斗争。③

由于它们的退化,所以封建主义的社会关系在需要的时候给每个人都提供了帮助,并且给它的超越了生存欲望的存在赋予了一定的意义。在资本主义社会,这些联系被消解掉了,而且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各归其位。由于没有这些被撕碎了的联系,所以人与人之间的“平等”仅仅是一种虚假的平等,一种抽象的平等;他们新的自由仅仅是斗争的必然性,他们生活的权利仅仅是一种试图生存下去的义务。

人与他的同伴之间的分离绝不仅仅是一个梦,而且在这样做梦并且试图按照这个梦来办事的时候,他就是让自己“受偶然性支配”的。①奋斗、勾引、乞讨、纵容、偷窃、撒谎以及让别人失去控制等行为可以成功地让一个人获得生活必需品,但是在一个人人都这样为人处世并且商品紧缺的社会当中,是不能够指望这种结果的。因此,马克思声称:“各个人在资产阶级的统治下被设想得要比先前更自由些,因为他们的生活条件对他们来说是偶然的;事实上,他们当然更不自由,因为他们更加屈从于物的力量。”②与封建社会相比,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更可能被剥夺掉他们拼命想要得到的东西。因为在资本主义社会,责任和对事物的控制弥散在了它对他人命运的制度化的关注当中。支配劳动产品的偶然性同样也会支配劳动行为本身。在饥饿的威胁下工人被迫接受那些资本家提供的工作。在资本主义社会,人都是社会条件中的囚徒,它给他们中的某些人——这些人并不知情——划定了失败的范围。因此,这种天然的机会隐藏着“物的力量”。

如果我们暂时后退一步,把马克思的体系看作一个整体,那么我们就会发现,阶级在马克思主义体系中的地位与劳动和价值的地位类似。尽管劳动(最初是分工)是首选的关系,因为它包含着异化了的生产活动和这种活动的产品——价值(最初是私有财产),但是对于囊括在这些活动中并通过活动的产品建立起来的人际关系而言,阶级则是首选的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阶级、劳动和价值直接确定了它自身在关系中的层次——根据这些层次,马克思让马克思主义者明白了什么是社会。

通过分化,资本主义社会中人的异化表现形式与人、活动和产品之间的关系一样是相互依赖的,而且这种因果联系在它们当中全面地发挥着作用。此外,由于马克思的理论要素——关系——具有很强的弹性,所以阶级是关系的构成要件,劳动和价值也是如此。但是如果不引入活动和产品——社会关系是在它们当中并通过它们得到体现的——我们怎么解释社会联系呢?因此,对共产主义最著名的勾勒——一个“无阶级的社会”,一个“分工被终止”而且“私有财产被消灭”了的时代——就是可以选择的,而不仅仅是互补的。在每一种表达方式中,同一个整体从不同的角度得到了描述。因此,如果要正确理解,那么“阶级”就像“劳动”和“价值”一样,人们可以认为它表达了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切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