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劳动力描述为异化了的生产活动的潜能,并且提出劳动与价值之间是等价关系,现在我能够对价值的形态变化和商品拜物教作一些解释。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劳动包含在它所有的产品当中。因此,作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它的等价物,这同样适用于价值。工人生产的商品以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形式包含着他的劳动。因而,马克思认为:
现实的生产过程,作为直接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的统一,又产生出种种新的形态,在这些形态中,内部联系的线索越来越消失,各种生产关系越来越互相独立,各种价值组成部分越来越硬化为互相独立的形式。①
通过资本、商品、地产、利润、利息、地租、工资和货币等经济形式,这些外观在它一连串的形态转换过程中承担了价值含义。马克思可能坚持说:这些都是“比较具体的经济规定(价值是从这些规定中抽象出来的,因而另一方面也可以把这些规定看做价值的进一步发展)”①。所有这一切都来自工人异化了的生产活动,而其中的每一种外观都体现了它赖以存在的所有条件。作为价值的构成要件,它们都是同一个有机体——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同侧面。根据这种观点,大多数正统的经济学家已经致力于解释这些明显有区别的实体是如何相互联系起来的。对于马克思来说,问题恰恰相反:他想要表明,这些本质上相同的实体是如何彼此相互区别的,或者说在经济活动中每一种价值形式的独特功能是什么。它们的“同一性”是假定的;在这里每种形式的特殊性——其中包括它与其他形式产生关系的那种独有的方式——是他经验研究的主题。
毫无疑问,具体的经济规定中最重要的是资本,它让它这个名称适应了这个时代。马克思声称,资本是“吮吸创造价值的力的价值”②。它是剩余价值重新雇佣劳动进一步创造价值的那部分。下面是一个更完整的说明,马克思说:
资本不是物,而是一定的、社会的、属于一定历史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后者体现在一个物上,并赋予这个物以独特的社会性质。资本不是物质的和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的总和。资本是已经转化为资本的生产资料,这种生产资料本身不是资本,就像金或银本身不是货币一样。社会某一部分人所垄断的生产资料,同活劳动力相对立而独立化的这种劳动力的产品和活动条件,通过这种对立在资本上被人格化了。不仅工人的已经转化为独立权力的产品,作为其生产者的统治者和购买者的产品,而且这种劳动的社会力量及未来的……(这里字迹不清,根据辨认,这里是“这种劳动的社会力量及其有关的形式”)形式,也作为生产者的产品的属性而与生产者相对立。①
总之,资本从以前的劳动生产的产品这一角度,表现了资本主义主要的经济关系这种劳动现在成了生产资料。它用这种生产资料生产出了价值,它假定所有这些条件对于它以这种方式发挥作用而言是必要的,而且把这些条件都包含到了那些构成性关系之中。因此,就像我们所看到的,马克思把异化了的工人看作是“可变资本”,并说资本家本身“包含在资本的概念中”②。因此,货币、商品和利息有时也都被看作是资本。因为每一个都表现了与劳动结合在一起的异化了的关系,所以它们都是价值的“形式”。但是由于每一个的功能都以某种方式与资本的核心概念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都为价值生产做出了贡献,所以它们也都是资本的“形式”。因此,举例来说,货币可以被看作价值、资本、商品等,这取决于马克思思想让它实现的潜在功能是什么,反过来,这又取决于他那时考虑的问题是什么。
因此,《资本论》这个标题能够传递在这部著作的其他部分所表达的资本主义的整个历程。这个历程逻辑上发端于异化劳动,经由创造价值到达了各种各样的具体的经济规定——其中资本是最典型的例子。因此,如果扩展它们的全部意义,那么“资本”、“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都是同样的表达方式。正像马克思通常使用的这个术语——“资本主义”,它仅仅是沿着这些关系深入到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但是它并没有引入这样的要素,即那些没有在作为它的必要条件和结果之统一体的概念化的“货币”中体现出的要素。
由于被称为资本主义时代“占统治地位的范畴”、“起决定作用的生产关系”,“资本”得到了进一步的区分。①“起决定作用”在这里可以被理解为“最重要”。对于马克思来说,使用生产资料生产财富一般是资本主义很多特有的特征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在它相互影响的不同部分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一个,也是一种最清晰地解释了资本所体现的整体性的关系。后一种主张要求根据马克思的决定——即把对“商品”和“价值”的解释作为《资本论》的起点——进行条件限制,尽管人们发现这个工作的纲要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是以“资本”作为起点的。
把“资本”(或者是他在《资本论》中用的“商品”和“价值”,或者是他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用的“货币”)看作核心概念,这就让马克思能够用最少的初始条件进入到经济论争当中。如果选择“异化劳动”,那么我们将至少需要像《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那样把研究范围扩大到哲学和人类学。但是,如果没有这些限制性条件,将会很容易误解像“货币”、“商品”和“价值”这样的核心概念,因为在其他经济学家的著作中也有类似的概念。如果我们认为马克思在两个相互联系的层面上——其中一个是在斯密和李嘉图的著作中反映出来的经济层面,另一个就是异化层面——处理这一主题,那么就找到了马克思主义的致命之处,即通过把被大众接受的意义转移到他的术语当中,马克思在第一个层面表达的内容所包含的充分意义,让人们很难再想去弄清楚他在第二个层面上究竟说了些什么。但是,因为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的特点——即使这两个层面的思想被误解了——结果就是马克思经济学的整个主题就被广泛地误解了。
关于私有财产和产品异化的讨论已经让我们了解到,价值是如何包含在像资本——或者商品和地产等诸如此类具体的产品当中的。但是,在什么意义上价值包含在了货币当中呢?——不管货币是现金形式还是能够被分配到人们手中的其他形式,比如利润、利息、地租和工资等。马克思可能会坚持说,货币在与资本同样的意义上包含着价值,即它们都来自异化劳动,因此也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在这种情况下,货币的使用价值是它被交换时体现出来的便利性;而它的交换价值,与资本一样,是它能够用于交换的价值量。
作为一种进入交换领域的异化了的生产活动的产品,货币像资本一样本身是一种商品。货币在本质上不同于其他商品,首先因为在形式上其余的一切商品都“彼此表现为交换价值”;而马克思在其他地方认为货币是“处在随时可以进行交换的形式上的商品”①。在他看来,这样的代表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的最适当存在的特殊商品,或者说,作为一种分离出来的特殊商品的商品交换价值,就是货币。它是商品在交换过程本身中形成的商品交换价值的结晶。因此,如果说商品在交换过程内部只有解脱了一切形式的规定性,以直接的物质形态彼此发生关系,才变成互为使用价值,那么,它们为了彼此表现为交换价值,就必须采取新的规定性,必须发展成货币。②
根据一个单一标准——价值,商品之间的比较更加方便,货币也得到了发展。在马克思看来,它是那些商品本身的一种表现形式,通过这种形式它们彼此进行交换,而且它表现了同样的异化条件,这让等价物之间的交换既具有可能性又具有必然性。
作为它们的相对价值寓于其中的物质实体,货币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取代所有商品成为实践劳动的对象。这是货币作为一种商品具有的第二个典型的特征:人们工作是为了赚钱。作为人与他的需要之间的必然中介物,货币逐渐成了他想要的东西。①进而,由于拥有购买其他一切对象的能力,货币就把个人卷入了与其他商品和其他人之间的关系当中,而人们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个人特征是不可能进入到这种关系之中的。货币能够让他购买到果腹的食物,能够让他占有逐渐温暖他冻僵的四肢的火炉,或者让他拥有凭他的外表不能够赢得其芳心的女人。
对于工人而言,异化劳动不可能让他占有对象世界,但是货币却能够做到这一点。货币的能力就是人自身的能力,是人们与自然(包括人)之间发生的关系的潜能,这种能力是在劳动中从他身上获得的,并且融入了他的产品当中。货币的购买能力是让人们必然出售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劳动力、产品和美德)的功能;这是一种人们表明他的需要,却没有能力获得他们所需要的东西的功能;而且相应地,这也是一种关于情境的功能——在这种情境下,那些控制着人们所需之物的人不但拥有了自身的利益,而且还对贫困人口的利益持一种敌对态度。通过生产他交付给别人控制的产品,工人开始产生连锁反应,并且在货币占有特殊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这种
① 马克思说:“货币,因为具有购买一切东西、占有一切对象的特性,所以是最突出的对象……货币是需要和对象之间、人的生活和生活资料之间的牵线人。但是在我和我的生活之间充当媒介的那个东西,也在我和他人为我的存在之间充当媒介。对我说来他人就是这个意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359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我已经打破了我的一般使用规则,即在这些章节中仅仅用马克思后期的著作,这是因为货币作为商品的这一方面在逻辑上符合当前的讨论,而它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中又得到了很好的处理。
反应达到了(至少在这个范围内的)顶点。
因此,货币能够购买的东西只是人们潜在能够购买的东西,但实际上却买不到它们。因为,如果他们真去买东西了,那么货币不可能买到什么;而如果他们绝对没有买任何东西,那么对于货币的购买作用来说它就什么都不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说货币是“人类的外化的能力”①。没有外化就不会有货币;人们不可能为他们需要的东西提供一块不能增值的金属,而且还会因为他们拥有自己需要的东西而拒绝接受它。在描述无产阶级专政时——那时工人与他的活动、产品以及其他人之间的异化关系已经得到了充分的调整,马克思没有使用“货币”这个概念,而是代之以“劳动券”。当然,在共产主义社会,即使是这些东西也会消失掉。②
价值从一种形式向另一种形式的变化是通过在交换使用价值的过程中产生的异化实现的。外化出劳动力、资本和货币等的使用价值,意味着个人在每个交易中都要放弃所有对它的控制并将其交付给别人。当然,这也预示了个人在他们的占有中拥有对价值形式的控制,并且承认别人也是如此。在马克思看来,只有当“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做可以让渡的物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做独立的人相对立”时,交换才成为可能。③因而,所有交换行为都根据使用价值形式的相互转化能力得到了说明。然后,不管是买者还是卖者“在交易前和交易后拥有和他们让渡的价值相同的价值”①;但是价值的形式是不同的,因为每个人已经得到了别人曾经拥有的东西。
在回答他提出的“在一般的买卖中被外化出来的是什么”这个问题时,马克思说:“那不是所出售的商品的价值,因为这个价值只是改变了形式……卖者实际上让渡的,从而进入买者的个人消费或生产消费的,是商品的使用价值,是作为使用价值的商品。”②价值在买卖中不能被外化,因为资本家的所有产品不管是在买卖前还是在买卖后都同样表现了那种作为他们生产活动之基础的关系。但是,价值的形式在这种意义上发生了改变,即价值对象对买者起到的作用与它对卖者所起到的作用不同,而且正如我们所看到的,功能上发生的变化预示了在概念的使用上也会发生变化。因此,一部机器的价值形式在商人手里就是商品;他用它来赚钱。在买卖过程中,商人把它的使用价值让渡给资本家,资本家用它来雇用工人并生产价值。被资本家拥有的机器保留了它的价值(它仍然表现它的生产活动中包含的异化关系),但是它的价值形式已经变成了提供新功能的资本。在马克思看来,每一种价值形式都有一种让渡使用价值的独特方式,“作为独特的商品,资本也具有它的独特的让渡方式”③,这就是把渗透在生产活动中的价值转移到他的产品当中。而在其他地方,借贷也被当作一种让渡方式,银行家把他的货币的使用价值让渡给了资本家。④
转移使用价值的整个过程的起点是工人把他的劳动力让渡给资本家以便赚回足够买生活资料的钱。我们将会想起,劳动力是唯一一种这样的商品,即它的使用价值——劳动——能够创造出比它自己的交换价值还要大的价值。资本家出售工人的产品,也就是,让渡它们的使用价值给买者,赚回金钱,也就是说得到了他们的货币的使用价值。然后他把他得到的货币中的一部分使用价值以租金的形式让渡给地主,另外一部分以利息的形式让渡给银行家。尽管在这个例子中没有体现出一种公平的形式,但这就是真正的新旧价值之间的交换,其中旧的价值就是以前工人的产品,而这些产品的使用价值最初被地主和银行家让渡给了资本家。剩余价值通过这种方式得到了分配。资本家留给自己的是他的利润,为了获得更多的劳动力,毫无疑问他将会把其中一部分让渡给工人。
从前面的讨论中可以看出,“让渡”的意义发生了一些变化,它的含义与我们开始使用时已截然不同了。放弃对使用价值的全面控制与前面讨论这个概念时所解决的问题好像已经不是一回事了。正是从这一证据出发,仅仅注意到《资本论》中“异化”之表象的批评者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即马克思的计划与他早期著作中的打算已经完全不同了。除了这个概念经常(尤其是在1857—1858年写就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被用于表达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完全一样的信息这个事实之外,对使用价值的讨论应该清楚地说明了它们之间存在的差异比实际差异更明显。①
当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任何商品的“让渡”时,他并不仅仅想表示出售它这种行为;他的意思是放弃对它的使用价值的全面控制。而正如我所表明的那样,这种交易只能发生,因为创造了所有价值的工人生产产品时使用的是异化了的活动。在活动中他们异化了,而且资本家也异化了。转移使用价值是异化的一个方面,而这个方面与其他方面紧密联系在一起并相互依存。通过把这种买卖活动看作“异化”活动,就像他处理其他概念一样,马克思正在用这个概念来表现构造信息的部分内容,受这个概念支配的信息是为了满足一些直接目的。在这个例子中,由于价格原因工人放弃了使用他本人拥有的东西的权利,这种做法就被称为“异化”。因为,首先行为自身是一个外化了的行为,其次,为了注意在工人的异化劳动中牵涉的这种交换的根源——因此,整个价值的形态变化都是从交换开始的。①
《资本论》是一部关于价值规律的著作,而且同样也是一部关于异化的著作。最初,因为给它贴上了澄清(问题)的标签,所以据说私有财产成了研究的主题。这是事实,但并不完全准确,因为价值这个私有财产最抽象的形式(在这个形式中所有特殊性的痕迹都已经被抛弃了)才是马克思的真正主题。就像马克思主义当中的其他规律一样,价值规律与马克思非常关注并与之相关的现实关系与实体的必然发展发生关系。它关心的不仅仅是发生了什么,而是根据价值的“本性”它一定会发生什么。价值转化为资本、工资、租金和货币,就像它转化为生产价格并最终转化为市场价格一样,都受到这个规律的支配。当考虑到价值以多种形式并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到了资本主义流通当中时,马克思为它的发展规律绘制了线路图。他正在解释的是,在不同的时代,被看作资本主义的“内部关系”、“隐藏的光谱”、“生理学”、“有机联系”以及“生命过程”等的内容指的是什么。正是这一点让马克思的工作变成了他自己所理解的“科学”:我们曾经看到他说“科学的任务正是在于阐明价值规律是如何实现的”①,因此,与斯密和李嘉图不同,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是在说劳动生产了价值,而是揭示在价值的形态变化过程中各个方面的全景。在这个过程中劳动与价值之间的等价关系是最根本的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