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异化劳动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圆心,那么价值就不可能是距离圆周最近的点——因为这二者是“同一的”,是同一个整体的不同方面,是对同一种社会关系的不同表述。根据马克思的说法,“价值是劳动”;它“在一般社会形式上是对象化劳动”①。他甚或声称“价值本身除了劳动本身没有别的任何‘物质’”②。还有其他一些这种关于劳动和价值可以等同的直接论述,但是它们似乎同样也失去了它们的独有特征。③对于大多数《资本论》的读者而言,“价值”(value)仍是同义词“财富”(worth)的经济学表达方式,是一种可以用货币方式来衡量的评价标准。它与劳动之间的联系被认为是能够据此进行重要的经验论证;这种方法得到了大多数劳动价值论的拥护者和批判者的肯定。①但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是一种完全不同的类型。它与劳动之间的统一性是被假定的,而且对关于这个主题的事实进行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而不是为了作为证据来加以证明。对马克思来说,价值——或者他有时候所谓的“价值一般”——是一种被美化了的劳动,没有证据能够给他提供相反的论证。
因此,当马克思通常说价值是什么的时候,他绝没有想去解释它,也没有兴趣去证明它。实际上,马克思认为“价值概念必须加以证明”完全是在“胡扯”②。在《资本论》中,马克思试图对价值进行衡量,说明它来自哪儿,并详细描述它所采取的形式,但他在解释它的基本特征的时候没有付出多少精力。他主要关注的是以前的政治经济学家从来没有提出过的问题,即“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③提供这个例子不是为了说明价值是劳动,而是试图解释在我们这个时代劳动表现为价值的原因是什么。
马克思的经济学是对社会经济实践进行调查研究,它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经济学,而且他用整个社会理论的框架来回答这个问题。这也仅仅证明,必须要确认劳动与价值的“同一性”,因为,马克思的假设(虽然这种假设是设定的)通常被人们忽视了。既然这些观点基本上被放弃了,那么马克思经过论证认为在某个时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就应该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注意,在这个时期内劳动价值论应为主流经济思想。
在一定意义上,斯密、李嘉图等所有持劳动价值论的经济学家在实践上接受价值与劳动之间的等价关系,因此对于马克思来说就不一定必须强调这一点。但是,既然政治经济学家也把价值等同于价格,那么他们注意到的价值与劳动之间的关系就容易受到经验上的反驳。对他们来说,价值的概念完全来自价格,它同样也完全来自劳动,而且三者中的任何一个根据其他两个都是可以计量的。实质上,它们之间的这种关系是一种经验归纳得出的结论,即产品想要交换,必须以生产它们的平均劳动量为根据。马克思并不否认这一点,但他根据与异化劳动联系在一起的关系所包含的内容得出了价值概念。因此,价值与价格之间的关联就像我们看到的那样是一个截然不同的状态。
除了马克思对劳动是价值这个论断做出的很少几个直接说明外,二者的“同一性”也源自于他经常对价值理论的例外情况采取特殊处理。例如,尽管土地可以有价格,但因为“土地不是劳动的产品,从而没有任何价值”。因此,马克思认为地租是不合理的。①他的批评者经常混淆价格和价值,但是马克思坚决认为,有一些东西有价格但没有价值,“即不是劳动产品”。在这种案例中,价格据说取决于“非常偶然的情况”。土地、古董和艺术品就是这样的例证。②
同样表明劳动和价值的等价关系的是马克思的这一论断,即机器所增加的它们的产品的价值,只不过是它们在交换价值中失去的那部分。任何机器的交换价值都是劳动力的数量,它可以通过劳动时间来测量,而且转移到了产品当中。因为产品价值的每一次提高,都导致它自身交换价值的降低,因此间接地影响到了那些生产这些机器的人,劳动与价值之间的等价关系仍保持一种稳定状态。这些机器产生的其他任何利益——比如缩短了劳动者一天当中用于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那部分劳动时间——都同样被认为是自然界免费赠送的礼物。①
但是,仅仅声称劳动是价值,这并没有告诉人们它是如何产生价值的。哪些是让马克思把价值与劳动等同起来,并能够渗透到生产活动当中的价值的基本特征?当马克思声称价值“只是资产阶级财富的最抽象的形式”②时,答案就揭晓了。价值是抽象劳动的抽象产品。如果还记得“抽象”的定义就是缺少特殊性,价值只能是这种没有任何特殊性的产品形式,但是换一个角度思考,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任何事物都有共同之处。马克思坚持认为,“劳动产品的价值形式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最抽象的、但也是最一般的形式”③。
但是,被剥夺掉所有的特殊性之后,这些产品除了都是异化劳动生产的这一事实之外,就没有了任何其他共同点。因此,价值是异化劳动的关系,由这种劳动来承载,而且它们是在产品中得到体现的。它也可以被看作一种力量,这种力量能够用赋予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所有产品的特征的方式实现或被实现,这种方式自己表达了它们所源自的异化关系。这就是马克思下面这个主张的意义,“资本都只是作为劳动本身的物的条件所具有的同劳动相异化的支配劳动的力量,总之,只是作为雇佣劳动本身的一种形式,作为雇佣劳动的条件,才生产价值”①。
尽管劳动创造了价值,价值是劳动向它的产品转变过程中体现出来的关系,但是价值构成了最全面的条件,在这些条件中并通过这些条件,将来的劳动一定会得到使用。如此看来,价值也可以说创造了劳动,也就是说,把人的生产活动的潜能变成了异化劳动。因此,我们在上面给出的引文中看到,价值不但是一种资本的产品,而且也适合做一种“雇佣劳动的条件”。
据上所述,马克思的“价值”概念就像“劳动”概念本身一样是专门为资本主义社会量身定做的,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马克思说:“把使用物品规定为价值,正像语言一样,是人们的社会产物。”②价值在其严格意义上只能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产生,而且资本主义也必然导致价值生产问题。③即使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的一些要素,如雇佣劳动有时已经处在旧社会的边缘上,但正如我所描述的那样,价值也不可能产生什么结果。如果马克思在这些例子中用“价值”这个术语,它表达的仅仅是关系这个术语通常为了说明相似之处而传递的含义的一部分;就像“劳动”一样,当它被应用于前资本主义社会时,它所指称的仅仅是资本主义社会“劳动”的含义中最普遍的要素。
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价值的存在“假定:(1)原始共产主义的解体(如印度等);(2)一切不发达的、资产阶级前的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中,交换还没有完全占支配地位)的解体”。他谈到价值:“虽然这是一种抽象,但它是历史的抽象,它只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才能产生出来”①。即使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最一般性的表达也不可能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前存在。
同样,只有在马克思认为他所生活的晚期资本主义这个社会阶段,“劳动”和“价值”之间的等式才变得明显。在马克思看来,“价值表现的秘密,即一切劳动由于而且只是由于都是一般人类劳动而具有的等同性和同等意义,只有在人类平等概念已经成为国民的牢固的成见的时候,才能揭示出来”②。在奴隶制和封建制存在的地方,不同人的生产活动表现得完全不平等,因此作为理解价值之基础的人类平等观念也很难产生。
迄今为止我仅仅对“价值一般”给予了关注。能够被更充分认识到的是哪个方面,交换价值还是使用价值?马克思经常把交换价值称为非常容易让人误解的“价值”,它是一种“理想的”比例,在这种比例关系中一种产品能够与其他产品产生交换,也就是说,它涉及其他产品的交换能力,这种能力是以具体表现出来的劳动时间为基础的。与早先提到的劳动的量的方面相对应的交换价值据说有了质的特征,“个人劳动只有通过自身的异化才表现为抽象、一般的、社会的劳动”③。由于劳动在所有的产品中都是同样的异化劳动,所以价值也能够根据在生产中耗费的劳动时间来衡量。如果商品中的劳动不是马克思视为价值灵魂的同样抽象、一般性的劳动(异化劳动),那么商品的价值就不可能得到有效地衡量。因此,根据对工人与他的生产活动和产品之间的关系的考察,正是异化理论为马克思提供了他这个问题的答案——“为什么劳动表现为价值,用劳动时间计算的劳动量表现为劳动产品的价值量呢?”①
商业的内部问题也就是价格比率问题,它与马克思推导的数学结果相符,因为交换的商品在质上是一样的,具有共同的根源。它们都是抽象的财富——异化劳动唯一可能的结果,而且都是这样交换的。当然,它们个别的具体形式决定了什么样的人购买什么样的东西,但商品的具体形式并不能解释交换比率问题。在市场上出现价格“波动”,部分原因在于商品交换时的价格高于或低于它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但主要是买方或卖方竞争的缘故,不管是买者之间的竞争还是卖者之间的竞争。但是,即使对这种波动,马克思坚持认为价格基本上是由生产商品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数量决定的。②从这一点来看,它认为当供求彼此之间相抵时,商品就会以市场的价值(或者是以这一生产领域内商品的平均价值)出售。③马克思进一步认为,长时间来看,对于任何既定的商品而言,价格将大体上与价值相符。④
这些结论说明了价格接近价值的趋向,它还被一种截然对立的倾向所证明,即资本家竞争的利润率即使是相同的,但各个生产领域内的剩余价值率是不同的(因为资本有机构成是不同的)。① 如果利润率相同,但在同一领域内固定资本与可变资本(工人)所占的比例不同,那么价格似乎也常常偏离价值。然而,就马克思自身所关心的价格而言,这是他强调的最重要的倾向。毫无疑问,部分原因在于资本的有机构成在工业部门(即马克思最关注的经济部门)一定时期内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可能更重要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商品包含的劳动时间无疑是决定交换比例的主要要素,因此劳动时间的改变必然导致交换比例的变化。马克思并没有满足于把这些相互对立的倾向整合到一个单一的价格理论当中;他把交换解释为一个植根于特殊社会环境中的历史过程,这就要求他不能这么做。
当认为影响实际价格的主要因素是市场竞争之后,马克思这时所考虑的就是市场这个实体,尽管很多批评者指责他没有考虑市场。②但是对马克思来说,总要有一个开始进行竞争的参照点,这就是交换价值,或者说是商品“理想的”交易能力。当供需平衡时,它就让一双鞋的价格等于一条裤子的价格,既不会高也不会低。这就是中间值,鞋和裤子的实际价格将会一直被吸引在它的周围波动,它们的实际价格则会被各种各样的市场要素(其中包括榨取了不同剩余价值比例的资本家之间的竞争)改变。交换价值自身只能因为技术进步得到改变,这些技术进步影响到了生产这种或那种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因此,一项新的发明能够让工人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生产两倍数量的鞋,这就把一双鞋的交换价值降低到了一条裤子的交换价值的一半。这两种商品的价格可能不会立即反映出它们之间交换价值比例的剧烈改变,但根据马克思的理论,从长期来看它们一定会如此。
但是,交换价值不只是异化劳动的产品进行交换的比例,与价值本身一起,它也是对潜在异化关系的一种特定的社会表现形式。工作的需要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在各个社会都存在,不同的仅仅是形式而已。因此马克思说:“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发生变化的,只是这些规律借以实现的形式。而在社会劳动的联系体现为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的社会制度下,这种劳动按比例分配所借以实现的形式,正是这些产品的交换价值。”①
因此,交换价值是“个人劳动产品的私人交换”在社会分工中所采取的一种“形式”。它不但为这种交换提供了便利,而且表现了它发生时的条件。正像马克思在其他地方所说的,“它只能作为一个既与的、具体的、生动的整体的抽象片面的关系而存在”②。同样,他在演讲中指出,在这种情况下,它是其他主要要素的(表现)“形式”。我们已经看到,马克思把“价值一般”看作“一种社会劳动形式”,并且我们将会很快发现,资本、货币和商品也都表现为“形式”,或者是价值的表现“形式”,或者是劳动的表现“形式”。只有承认这些要素是内在联系在一起的,就是说每一个实际上都是其他要素的一部分,这时马克思的实践才能够被充分说明。根据这种观点,对于任何能让人区分出资本主义生产的要素来说,没有其他要素想要做到这一点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在这种联系中值得考察的是那些似乎是这一规则的重要例外的情况。在《资本论》第3卷一个相对对立的评论中(恩格斯后来对此进行了相当详细的扩展),马克思声称:
撇开价格和价格变动受价值规律支配不说,把商品价值看做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历史上先于生产价格,是完全恰当的。这适用于生产资料归劳动者所有的那种状态;这种状态,无论在古代世界还是近代世界,都可以在自耕农和手工业者那里看到。①
换句话说,有些产品在现代社会之前就已经根据它们的交换价值进行商品交换了,而且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所有价格才像现在这个案例中一样会远远偏离交换价值。要理解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观点,最基本的是要把他现在谈论的内容与他谈论这个内容时所使用的方法区别开。当然,在某种意义上交换在更早的年代就已经存在了。因此,马克思的观点也是正确的,即劳动时间是一种可操作性的测量标准,通过它,那些自己拥有生产资料的人们能够交换他们的产品(重要的是要注意到,占有——他们能用它来进行生产——的性质没有更多地考虑它本身包含的阶级内容)。
考虑了这个例子,我们仍有一些问题要追问:“在什么意义上我们能够说在前资本主义时代存在着‘交换价值’?”在我看来,马克思的答案是,交换价值可以说仅仅在严格限定的意义上存在,在这里,它的概念所包含的内容仅仅是当它在资本主义社会使用时所包含的内容的一小部分。同样的情况我们早在关于“劳动”的概念中就已经看到了。因为产品在任何时代都是根据它们在生产活动中耗费的劳动时间进行交换的,所以我们可以预见工人与他的活动、产品和他人之间的(偶而会相应地发生变化)异化关系。正像马克思所证明的那样,异化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特有的。但是在现代社会它已经变得非常彻底和明显,以至于有些概念已经成了用来说明它的重要特征。“劳动”(指劳动一般)是这样,“交换价值”也是这样。当我们集中关注异化了的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生活状况的某些方面时,这些概念还指导我们思考,在更早的那些年代,人们生活中类似的这些方面具有哪些没有充分发展出来的性质。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的范围内,“一部分原来只是征兆的东西,发展到具有充分意义”。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声称“资产阶级经济为古代经济等提供了钥匙”,而且“如果说资产阶级经济的范畴包含着一种适用于一切其他社会形式的真理这种说法是对的”①(但是它们所包含的真理是一种被修正了的形式,也就是说,它们的意义被吸收进了已经发展了的高级社会形态之中)。
因此,尽管根据交换价值进行的交换在前资本主义时代也发生了,但是“交换价值”是一个现代概念,它是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出现的,而且(根据马克思的关系概念)体现出了整个社会形势,这种形势让它的出现既具有可能性也具有必然性。实质上,它还表现了这样一种社会形势,其中交换价值是支配产品交换的主导性原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如果不考虑那些自己拥有生产资料的人),因为分工而导致的产品交换是以强权或权利为基础的;而在共产主义社会,产品会根据每一个人的需要予以满足。只有在现代社会,因为生产关系完全是异化了的,所以交换价值成了统治所有人的产品交换的支配性原则。因此,在马克思通常所理解的交换价值的充分意义上,交换价值在前资本主义社会并不存在,而且它的概念所包含的意义也决定它不可能存在。
资本主义社会的主要“形式”逻辑上会相互交织在一起,这个结论仍然是站得住脚的。交换价值不能单独地表现劳动、资本、商品、利息等,它们也不能孤立地表现交换价值,每个要素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它能体现出它是此物而非彼物的所有条件。但是,在引用的例子中,我们看到,这并没有妨碍马克思在交换价值的意义上用“价值”来表示一个要素的完整含义,以便凸显在社会进化的各个阶段都具有的一些共同特征。此前,我们看到了这种语言的使用是如何可能的。只有承认马克思所谓“价值”的内涵要比前资本主义社会中它所表示的内涵更丰富,我们才能够把实践与他不断重复的论断——价值是资本主义的特殊产物——调和起来。当有些商品实际上是以它们的交换价值进行交易时,马克思并不想花多大精力去说明在各个时代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却非常注意解释“交换价值”(每次都是在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浮动时)作为一个现代政治经济学的范畴所表现的关系,这个事实非常清楚地说明了他认为最重要的任务是什么。
正像上文已经说明的那样,除了交换价值之外,价值的另外一面是使用价值。商品具有使用价值是因为它能够满足人的一些需要。它从生产它的工人那里获得了这个属性,这些工人从事的是有目的的生产活动,而且这样做就把他们自身拥有的一些东西转移到了他们的产品当中。有时候,马克思把“使用价值”界定为“在个人对公社(个人构成公社的基础)的一定关系中把个人再生产出来”①。因此,一种使用价值不仅仅是指一种商品有什么用途,而且还说明了一种工人和他的活动、产品以及其他人之间的特殊关系。
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工人就是这个样子,他们创造了他生产的东西;而他生产的东西——包括他的产品的很多物理特征——非常清楚地说明了他的身份地位,实际上也就揭示了这只不过是他的社会人格的拓展。根据马克思关于现实的关系概念、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具有内在关系的看法,以及关于工人异化的信念,工人生产有用对象的努力必然导致这样的结果,它们之所以有用是因为它们代表了在他们的生产活动中工人的异化了的关系。我们看到,马克思声称即使效用这个概念也是特定的社会产物。因此,由于交换价值指的是劳动“量的方面”,那么对于这种劳动来说,使用价值就相当于它的质的方面。①
使用价值怎么能够表示渗透到生产活动中的异化劳动之中呢?在资本主义社会,对于生产它的工人来说,任何商品都没有使用价值。工人不是生产他需要的东西,而是生产那些能让他赚足够多的钱去买他想要的东西的东西。他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对他自己而言这只不过是进一步毁灭自己,他一定会为这种过分的慷慨行为付出代价。因此,只有在交换之后,他的产品才变成了使用价值,而且为了交换必定具有诸如抽象的、一般的劳动这样的特征。②在马克思看来, “商品要变成使用价值,就要全面转让,进入交换过程……因此,它要实现为使用价值,就必须实现为交换价值”③。在别人的控制下使用自己的产品,根据头脑中的目的生产它们,其中位于核心位置的不仅仅是使用价值,而且还包括异化本身。在资本主义社会,使用价值的生产就是商品的生产,生产它们的工人被异化了;生产活动只能来自异化了的工人,而且它是维持他们生存状况的同一个活动。
使用价值的异化特征在异化劳动生产的产品的很多物理特征上也能体现出来。生产据说“使消费得以完成”,因为它的“对象不是一般的对象,而是一定的对象,是必须用一定而又是由生产本身所媒介的方式来消费”①。在生产向人们出售的产品时,人们形成了异化的生活状态,那么工人还能生产哪些商品呢?首先,他在资本家的煽动下生产那些能够吸引顾客的商品,而不是生产那些能满足他们需要的商品。其次,我们发现整个资本主义社会非常强调外观设计,很少关注它的耐用性。工人还生产一些能满足异化社会需要的商品,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锁、枪支、大多数广告、股票市场和教堂等。最后,很多产品在没有异化的社会也有类似的东西,在这里也用这样一种方式生产出来了。这种方式揭示了异化了的社会关系,而在这种社会关系中能够发现这些产品。因此,房子是以家庭为单位建造的;洗衣机、自动洗碗机和其他大多数家庭耐用消费品通常都非常小,而且只能供少数人使用;小汽车优先于微型公共汽车被大量生产,等等不一而足。在所有这些方面,资本主义社会的异化特征能够从被生产出来的商品的物理特征上看出来,能够从它们的使用价值上看出来,能够通过它们被生产出来的方式看出来。
正像我们所说的,尽管使用价值是以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活动为基础的,但是交换价值也是以以使用为目的的生产活动为基础的,而且确实别人也使用了。“因此,如果说商品只有在实现为交换价值时才能变成使用价值,那么另一方面,商品只有在它的转让中证实为使用价值时才能实现为使用价值。”①价值的这两个方面彼此互为前提,而且确实不能单独思考。因此,就像交换价值一样,使用价值也表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有时,马克思仍用“使用价值”这个概念来指涉它的构成性关系中的普遍部分,但这可能会让人误解。例如,他说.
因此,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②
在这个例子中,当它变成“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的时候,使用价值就进入到了异化理论当中。③当使用“交换价值”时,我们就是这么解释社会实践的。我们已经赋予实践这样的解释。还存在这种情况,即马克思几乎总是用“使用价值”来指这种情形——在这里有用的东西被生产出来就是为了让渡给别人。实际上,它正是根据头脑中形成的目的进行生产,也就是说,它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组成部分生产出来的。因此,在马克思所描述的共产主义社会,不管是使用价值还是交换价值都不会存在,在那里每个人在共同体中都是自觉的、能全面合作的成员,他生产的是他想要的东西,消费的是他需要的东西。
在开始讨论劳动价值论的时候,我还谈到了附属性的剩余价值理论。后者实际上是前者的扩展,但只有在现在我们才能判断出它们共同的内容。像他的很多表达方式一样,“剩余价值”具有很长的历史,但是马克思赋予它的意义是独特的。①对他来说,剩余价值是异化劳动的抽象产品的数量,这种异化劳动并没有以工资的形式返还给工人。它构成了资本主义生产所创造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一部分,它转移给了所有人,唯独没有给工人。马克思认为这是他在政治经济学领域做出的独创性贡献,他用剩余价值的一般形式进行研究工作,而不是用它的特殊形式,比如利润和租金等。②但是马克思只能用它的纯粹形式来思考剩余价值,因为对他来说“价值”比通常理解的“交换价值”包含了更多的内容。如果没有把价值看作是抽象产物这种概念,他就不能把剩余价值看作是剩余的抽象产品。没有这个概念,马克思之前的斯密、李嘉图以及其他持劳动价值论观点的经济学家的著作就只能用一种具体的交换价值形式来处理剩余价值。③
马克思似乎认为,他的前辈没有用它的纯粹形式处理剩余价值,这一错误比他自己对这个问题所提出的解释更不可原谅。因为要使用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斯密、李嘉图等人就不得不把价值理解为抽象产品,而且相应地也要求用这种方式理解异化劳动。因为相信所有这些都是在古典经济学范围内发生的,所以马克思似乎认为,现实世界(尤其是无产阶级的悲惨状态)能够对其他追求真理的老实人产生同样的影响,就像它对马克思产生的影响一样。人们都知道他非常尊重李嘉图。进而,尽管政治经济学家没有把劳动看作是异化了的生产活动,并且同样也没有对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进行区分,但是马克思认为,“古典政治经济学事实上是作了这种区分的,因为它有时从量的方面,有时从质的方面来考察劳动”①。在实践上他们被迫做的事情在知识中得到体现在将来真的就那么难吗?
我自己对这个主题得出的结论更加严格。我认为,价值理论在这里为那些并不了解(至少大体上如此)异化理论和内在关系哲学的人介绍了不为人知的事情。价值理论是异化理论的一部分,而内在关系哲学则是价值理论的一个必须的框架。马克思之所以在经济学上具有革命性,是因为他不但为那些只有他自己提出的问题提供了全面的答案,而且用那些在他的分析中使用的原创性概念对此进行了说明。尽管它们都渗透在资本主义的假设中,它们的重要性仅仅被淡淡地理解,但是所有人都更应该去了解马克思作为经济学家做出的比其他任何经济学家都要突出的贡献。
当琼·鲁滨逊(Joan Robinson)抱怨“到底是什么事情让黑格尔在我和李嘉图之间插上一杠子”的时候,她表现出了一种即使是最愿意读《资本论》的经济学家都会产生的挫折感。②与之类似的是约瑟夫·熊彼特,他评论道,如果“价值”比“交换价值”所包含的意义更多,那么马克思所说的就不难理解,但是他并没有看出来多出的那些内容是什么。①这并不是说所有对马克思经济理论的误解都源于对异化理论和哲学基础的忽视。对《资本论》的详细研究将会让一代代读者少去关注关于这一主题的大多数批判性著作。由于同样的研究将让批评者能够理解马克思所描述的资本主义,但是,他们将会通过异化理论的棱镜看清现实,不管他们是否了解它。因为归根到底,就像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Geschichte undKlassenbewusstsein,1923)中所说的,在马克思的早期著作能够被利用并得到充分论证之前,《资本论》足以让我们充分理解《资本论》。不幸的是,大多数批评者根本就不能深入到《资本论》的最后一卷,在那里马克思一再强调了价值和价格、剩余价值和利润之间的区别,而且在那里他又开始关注此前没有涉及的竞争的要素。忽视这些内容——而且有人想把博恩-巴维克(Bohm-Bawerk)扯到他们中间——的批评者不可能让他们仅仅以不了解马克思的异化理论作为借口就轻而易举地得到谅解。不管马克思重复多少次价值是劳动和剩余价值不是利润,仍有人可能不知道这个理论,但是,这绝对不会还让人们认为仍存在前后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