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地主的黄金时代(1 / 1)

都市与农村 柳田国男 595 字 1个月前

今天也常能耳闻的一种说法,是“那处田是奉上酒三升才有人接下来的”。就算是从前,如果都是这样的田地,农民也不可能生活得下去。但大体而言,能卖出好价钱的“本田”很少。良田与劣田的差别,与其说在于收获量的高低,不如说取决于完税后剩余量的多寡。明确界线、分别持有、长期经营后,便会产生负担上的极大差别。这一情况到了极端,农民便会放弃田地,连夜外逃。各村对这种情况的善后都很头疼,很多地方会采取“替地”①(换地)、“车地”②(轮耕)等方式,以求劳苦均分。

不公平的主要原因并非自然要素,也并非“绳入”③(测量)、“水账”④(记录)中的误差。最多的是所谓“切亩步抵押”的情况,如将三反田分为两反和一反两个部分,以各负担一半年贡为约定,将面积较大的部分抵押出去,这是一种深具农民特色的甚为勉强的融资方法。其次是称为“赖纳”或“半赖纳”的形式,即相邻两块田,其中一块的年贡由另外一块负担,一般也伴随金钱的约定,作为一种获取资金的方式而被利用。不管是哪种情况,都被认为是导致农家困顿的原因,法令均严加禁止,但这也反过来说明了其广泛的程度。能挣得家产的一家之主,精打细算,只挑选那些划算的田地加以收购,也将这一部分单挑出来让给自己喜爱的小儿子。与商人地主在新田的情况一样,传统的农村中也渐渐出现以盈利为目的的田地租借,这便是其原因。虽然还是同一个农家同一个户主,但这种情况下他们对土地的观念已经是第二种形式了。

与之相矛盾的是德川时代一贯致力于防止农地的财产化,并且其方法极为粗暴,就是将年贡的标准几乎设定在百姓的饥饿点上。明治的地租改革,推翻了之前的“地押”①、“检注”②(土地调查),重新加以测量。不但重新丈量各块田地的面积,而且按其固有的生产力规定地价,完全无视此前的“取帐”③(调查结果)。于是从前免费收下的那种最不划算的土地首先引起注意而减轻了地租,给其所有者以相应获利的印象。“地价”一词已经让人联想到了出售,地券①则提供了便捷的方法。而买卖时的地价水平,从一开始就并不是依据券面价格的。

明治五年、六年②时的米价,一石最贵为六日元左右,稍微偏僻一些的地方大多为三四日元。之后日益受中央市场的影响而反应敏感,在西南战争③后的纸币增发时代,价格就已经翻了一番。那之后更经历了数次剧烈变化,再也未能回到当年的水平,价格一路上涨,以至于今天有人扬言其生产成本就已高达二十多日元。为什么米的生产成本如此之高?因为地价高。为什么地价如此之高?因为米价高。这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实际上土地财产化就是如此容易令人上瘾,本只是两代人的事,却让人产生似乎百代以前便是富豪的感觉。国家财富的增长,无论过去还是未来,都有着可以让多数人幸福的力量。地主们如今是福运当道,但在此之前,他们抽到的是下下签,甚至比今天的佃农们还要不幸。下一步我们一定要好好计划,让此好运能够带来农村全体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