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完全背道而驰的两个目的同时加于土地之上,是否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呢?如果这一怀疑无法洗清,改革的方案就难以确立。
在将土地视为劳动的场所或手段的劳动者看来,土地与器具、机械一样,一定是越便宜越好。但是,今天也有相当多的人视土地为具有稀缺价值的贵重品,希望其所谓垄断性价值越高越好。这两种心情,真是可以相互协调合一,形成一种共同经济利益吗?因为迄今为止的时代总是不得不偏向其中一方,所以对此持怀疑态度也有着充分的理由。于是,以哪一方为主才是正确的道路,便成为第二个问题。
曾几何时,持有土地是积累财富的唯一道路。既然为了奖励荒野开发,尽量降低私田的地租,即“运上”,并允许土地世代继承,那么作为其结果,各地土豪割据,最后颠覆庄园经济之天下,也便理所当然。“庄园”一词虽然原本是指农场,但在土地还有一些剩余所得之时,土地所有者未必需要亲自掌管,而是或分与近亲,或“寄进”①给社寺堂宫,就连妇女儿童、僧尼入道②等与锄锹毫无干系的人,也仰仗其作为游食之资。镰仓幕府的介入,是对土地财产化的一种限制。“地头”当然并非是以农业身份奉公的,但一般居于农村,自己也是耕作集团的首领“亲方”。他们活跃于各地庄园以后,游女龟菊①之类的领主当然不得不屏息收声。后来新旧势力提起诉讼,其结果往往是“下地”的平分②,管理方式也简单化,再加上交通不便,于是京都人在地方上的收益权便在不知不觉中丧失了。
从前的所谓权门势家,几乎丧失了在远方诸国的全部领地,京都于是变得极为委顿颓唐,而这一时代正是地方上物质生活极为充裕的时期。战争的频发,也可以视为其结果之一。之后,德川氏对他们赋以极重的军役,令其不堪士族人数之多,以此作为统御大名、小名势力的手段。而聚居住于城下的武士们,即使对百姓极度压榨,其领地收入也没有可供积累的富余。从上至下,土地一般而言无法财产化,这应该就是江户幕府的方针。既然武士们自己不事稼穑,那么对于他们来说农民的土地也就毫无价值。因此武家的生计总是捉襟见肘,让人不敢恭维。而在农村地区,地主尽量缩小直营的规模,急匆匆地增加承包小农的数量,即使分家势力扩大也不以为意等情况,细思之下,也有这方面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