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主自耕的废止,进入近代才最终完结,但其倾向确实在遥远的江户时代中叶便已萌芽,他们虽不劳作但自己仍是农民这一世所罕见的感觉,是在相当长久的岁月中培养而成的。以回顾者的眼光来看,江户时代似乎只是平淡无奇的三百年,而实际上正是其外表的太平无事,让今日的新倾向变得根深蒂固。说起原因可谓不胜枚举,在此只列出重要的两个。第一个原因是商人地主的出现。两三年就可以完工的小规模开发大致完成后,眼看剩下的土地都需要大规模的土木工程才能变为良田。所谓资本,在很长时期都只不过是饭米,而伴随着商业的忍耐与冒险,对于以踏实自重为座右铭的村民而言难以忍受,所以过去藩主都是以“国役”的方式来要求,或是期待民间能出现承包者。越后、津轻①等地的大平原,日本西部的填埋新田等都是采用这一形式,以初期减免税的待遇吸引外部资本家前来开垦投资的例子数不胜数。这些新地主从一开始就没有考虑过自耕,他们想出了依靠佃租米与年贡米之差额谋求经济自立的方法,使之成为流行。但税率较高的“本田”①所有者想采用同样的方法并不容易。
第二个原因是接纳“年季奉公人”变得困难。能够作为自耕农事的中坚而依靠的忠实下人,当然最好是“谱第”下人,但也是他们最先离开,有了自己的家,成为条件较为优越的佃农。拥有大量土地、能够不断接纳“门百姓”②的时期,前来“年季奉公”的年轻人还可以为将来离开的那一天而忍耐。但一代代下来,余地渐少,变得只能与单纯指望薪金的被雇佣者缔结相对长时间的合同了,也许在婚事上还能为他们操心,但已经无法赠予住家,保障其生活了。农业的监管变得麻烦,交涉也变得艰难。于是出现了完全不自耕的农家,或者只以自家食用为限度种植些糯米、瓜果等,连主食的稻米也全都依靠佃农的收成。
佃租的约定当然需要接受改变。每年二十五日、插秧期五日的“合力”已经变得无用,所以变成以产物缴纳。出租的土地变为获取收入的事业,此时正是其分界线。在直营还盛行的年代,这本来与奉公人的薪水一样,只是以劳动换取报酬的一种形式,而如今却开始要求劳动者支付财物。从理论上说,地主将不再自耕的面积分给一直以来的承包者就行了,但土地已经逐步分给了最后的“年季奉公人”。因此所有“小百姓”①还是如从前一样只有不足维持生活的收获量,而从前去地主家田地劳动的这部分外包工作却减少了。加之早已有之的不知该称为副业还是兼业的工作,也只见缩减不见增多。他们希望佃租能减少,却又没有支持这一要求的足够材料。而只要地方的劳动力市场出现动摇的迹象,佃农中开始出现极少数转业者,马上就会有一些老人将此变化视为衰微的兆头,认为离村就是对农村安宁的损害,予以警戒甚至制止。这样的人无论村落内外都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