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讲,宗教是一种教育,它按照自己的理想培育人。教育则是实现这一目的的重要手段之一。宗教改革时期,改革家们非常重视教育,他们利用这块阵地向天主教会发起进攻,有力地促进了改革事业的成功。在我们讨论单纯意义上的教育思想之前,必须先了解宗教的理想。具体到加尔文来说,就是他的神学思想,即他希望通过教育把人培养成什么样子。这是其教育思想的基石。
一、神学思想
加尔文是从神学入手建构他的理想的。他否定教皇的权威,重新确立上帝及《圣经》的权威地位,坚持《圣经》是信仰的权威,认为它是信仰与宗教生活的唯一准则,上帝是其作者。《圣经》是圣灵的启示,是上帝之道(Word of God),是区分真假宗教的标准,包含着良善快乐生活的完美准则,是人追求幸福的福音和指南。它体现了上帝的意志,无任何神秘可言,只有充分读懂它,才能正确认识上帝。因此,人人可以阅读《圣经》,并可以按自己的理解做出判断。知识是正确信仰的重要保障。
加尔文还改变了人们眼中的上帝的形象。天主教把最初信仰中的上帝的慈父形象改换成严厉的判官,把人与上帝之间的直接对话变成以教会为中介的间接对话,并进而用教皇取代上帝,完全僭取了权力,使人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造成沉重的精神负担。为扭转这种局面,加尔文认为认识上帝的首要目的便是确信他是父亲。虽然上帝对人犯的罪感到愤怒,但他的父爱战胜了怒气,使人的罪得赦免,把复活成圣的希望给予人。他不仅创造了宇宙万物和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而且亲自照看每一受造物,尤其是人类。他是善的根源,是正义与公正的化身,是全能全知的。
最能体现上帝的爱的是基督。他是上帝给人的恩典。上帝并不因人的罪永远与人分离,相反,他以基督为人赎罪,使人与他复合,他的爱是人得赦得救的全部原因。基督是上帝与人之间的桥梁,是真神与真人,一方面把上帝的赠礼带给人,同时又把人带到上帝那里。他是先知,是上帝恩典的信使与证人;它是王,统治精神王国,是永恒的,不但指过去、现在,还指未来。在他的保护下,个人获得永生的希望,他将得自上帝的一切与人分享,保护教会和个人免受侵害;同时他还是祭司,以自己为代价平息了上帝的愤怒,使人免遭惩罚。
加尔文认为,上帝在降普遍的恩典于人外,还有特殊的恩典,这便是他的著名的预定论。他认为:“预定是上帝恒久的法令,是他亲自订立的关于每个人命运的契约,因为人受造的命运是不平等的,某些人被预先注定了永生,其他人则是永罚。因为人受造的目的就是或此或彼,所以我们称他是被预定了或生或死的。”[3]加尔文的预定论在逻辑上突破了奥古斯丁和阿奎那的范围,明确主张双重预定,即它意味着某些人得永生,而其他人则受永罚,也就是说,所有的人分为选民与弃民两类。
加尔文认为,预定是上帝的秘密计划,不为人所知。在整个过程中人无半点主动可言,没有偶然因素,都是上帝的必然。它完全体现了他的公正与爱。上帝的拣选是无条件的,不以任何善行,也不以人将来行善,或知道人会好好利用他的恩典为预定的条件。预定在创世之初便已完成。
加尔文同路德一样完全否认善功在预定和称义中的作用,更否认人的自由意志。天主教会为剥削人民,大肆宣扬“善功称义”理论,把行善功与否作为能否进入天国的条件,并把善功量化出售,成为牟取暴利的一种手段。加尔文等人则认为,上帝赦免人的罪,使人成为义人,完全不以善功为条件,他对人类的爱才是唯一原因。人与上帝的关系完全是受动的,没有任何选择的自由,更无自由意志可言。人只有接受上帝安排的命运,想靠自己改变命运是徒劳的。天主教宣扬的人的主观努力会博得上帝欢心的理论完全是错误的。
表面看来,加尔文完全否认人的任何主观努力,使人陷入了一种宿命论,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他的种种理论都是针对天主教而发的,是以全能的上帝为中心的。以此为出发点,他便不得不在逻辑推理上强调人的无能,其预定论的上帝也显得残暴异常。然而,加尔文绝对没有把人置于绝望的境地。他多次强调预定论不是宿命论,更不是要人坐以待命,相反,他积极鼓励人不懈努力,以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4]那么,他又是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呢?这体现在他的称义理论中。
加尔文同路德一样坚持“因信称义”,反对“善功称义”。他认为,称义是上帝无条件的恩典,是上帝的仁慈的爱,与善功无关。称义不靠善功,不靠律法,唯在信仰。人借信仰使罪得以赦免,成为义人。信仰是“一种确信上帝对我们仁慈的知识,它以无条件给予的应许之真理为基础,体现在基督里,由圣灵启迪我们的思想,并印在我们心里”[5]。信仰是一种知识,是确信和自信,它产生自信心,使人勇敢。信仰既是确信,也是爱与希望,体现了上帝对人的爱。更为重要的是,信仰还是选民的标志之一。他认为,只有上帝拣选的人才会得到上帝的启示,才能有信仰,信仰是人得救的必要条件,也可以说是上帝神秘拣选在人身上表现出来的第一步。没有信仰,便无从谈其他。信仰不是一个空洞抽象的概念,它有两个果实,一是称文,即自由与解放,旧人的死亡与新人的诞生;一是重生,即成圣,过圣洁的生活。具备这两个果实的人便是选民。尽管加尔文反复强调,只有上帝预定为选民的人才有真信仰[6],但实际上,想成为选民还是弃民完全在自己。根据信仰理论,它是有果实的,只要在行为实践中体现出信仰的果实,便可据此判断自己是上帝的选民。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个人今世的生活是否圣洁,是否合乎上帝要求的标准。加尔文虽反对“善功称义”,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否定善功,他所反对的是把善功作为称义的条件,但不反对善功是称义的果实。真正的善功是选民受选的结果与证明,从这个意义上讲,行善功越多,便越能表明自己的选民身份。
加尔文通过信仰理论把人自己的命运交给人自己。他的神学理论也无非向人表明一个慈父般的上帝,使人树立自信心,使人相信自己的罪已得赦,不再受死亡的制约。人已成为“新人”。但是,仅仅知道自己成为新人是不够的,要真正表现为一个新人,也就是说真正成为一个选民,更重要的在于行为。那么,怎样才能成为一个选民呢?
二、选民的诸要素
第一,崇尚理性与科学。加尔文积极肯定人的理性,认为它是人性中根深蒂固的东西,是“合乎人的本性的,是区分人与野兽的标志”[7]。理性是人们追求真理的工具,正是借理性,人才能辨别善恶,才能理解事物并做出判断。它是上帝意志的体现,应大力提倡。虽然加尔文并未用理性取代上帝,更反对用理性探究上帝的本质存在,但他认为理性在世俗领域里的作用仍是巨大的。借助理性合理地利用上帝创造的万物正是上帝创造世界的目的。政治、艺术、科学都是理性所要探寻的对象。理性正是要将上帝植入人心的科学艺术观念加以发掘培养,发现真理的人,无论是虔敬者还是不敬者,都应受到赞扬。哲学、法律、修辞、医学、数学等领域里的任何创造与发现都是对上帝认识的加深与进步,是通往正确认识上帝的必由之路。因此,追求真理与科学应是选民的职责之一。
第二,积极入世。虽然加尔文同天主教一样关注来世,同样认为今世与来世相比是微不足道的,充满了苦难与不幸,绝无欢乐可言。但是,在对待今世的态度上,加尔文却与天主教截然不同。天主教惧怕现实,因而逃避现实;加尔文则正视现实,并积极对待现实。在这一点上,他比路德更彻底。他认为,现世是来世的准备,是上帝的安排,是他对人的考验,人不能逃避,只能严肃对待。
首先要热爱生活。他说:“热爱现实生活本身并没有错。”[8]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具有满足人们需要及娱乐的双重目的。所以,禁食、禁欲是违反天性的,不合乎上帝的意志。但是,纵欲、暴饮暴食同样也是不对的。合理得当的“度”是原则,即采取“中庸”态度。其次,积极肯定商品经济,主张发财致富。他认为,货币是商品交换的中介,借贷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必然现象,不是洪水猛兽。借贷取息是自由的,但借贷是有原则的,公平原则不仅是借贷,而且应是整个经济生活的指导思想。在他那里,财富不再是罪恶,因为“财富除来自上帝外,还能来自哪里?”[9]同样,从事借贷的人死后也不再下地狱了。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价值观念上取得了合法地位。最后,坚持天职(beruf,calling,vocation)。天职观是新教的重要理论,它否定天主教的消极避世思想,赋予现世生活积极意义。加尔文认为,主为每个人安排好各种各样的特殊职责,任何人都不得僭越,是谓天职。它是人生活的依据,是上帝判断其行为的准则。它还是上帝为人安排的现世生活方式,是选民受拣选的印证。已获得得救希望的人只要按照各自的职业行事,恪尽职守,便能完成救赎。天职观极大地改变了中世纪的劳动观念,使人们相信劳动不再是上帝的惩罚,而是人的基本职责,具有积极意义。针对当时日内瓦的法国贵族鄙视劳动和无所事事的现状,加尔文说人天生就是为了劳动,上帝不想让我们生活在这个世上时懒惰无为,因为他给人手和脚,给人事业,不劳者,不得食。勤奋劳动是选民完成世俗职业的方式,也是实现自己得救的过程。此外,他还积极提倡劳动分工,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生产进步。劳动在日内瓦也渐渐成了人生的目的。这对后来清教的勤奋工作产生了重要影响。
第三,克己。作为上帝的选民,其日常行为的准则应是克己(self-denial)。加尔文认为,克己是个很宽泛的概念,简单地讲,就是人如何与他人及上帝相处。它一方面要求信徒在上帝的恩典面前克服不信上帝和世俗观念,另一方面又要遵守三项原则,即严谨节制——贞节、节制、对世俗之物的使用要节约、能忍受贫穷;义——公正原则,保证不侵犯属于他人的东西;圣洁——使人脱离尘世的罪恶不公,与上帝相连,实现真圣洁。加尔文尤其强调节俭,认为节俭是美德,但节俭绝非禁欲苦行,而是指反对奢侈浪费。不但要节约金钱,还要节约时间,要珍惜生命,不得虚度光阴。
克己首先最对上帝的信仰与虔敬,要时时牢记终生与上帝同在,处处以上帝的意志与戒律为原则,完全忘掉自我,全心全意地遵守上帝之道,并始终不渝地信靠上帝。其次要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是体现信仰上帝的重要方面。爱(charity)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总原则。
爱是普遍的、无条件的、发自内心的、与人为善的、不求任何回报的真诚帮助。但爱是有原则的,它有丰富的内涵,既体现公义原则,又体现了自由原则。加尔文说:“爱的原则是:保护每个人自己的权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权利体现着公义原则,公义指公正和义。公正指诚实与仁慈,不得有任何欺骗与暴力。义指对穷人和受压迫的人,要竭力保护他们免受伤害。人都是平等的,都要以相应的公义标准对待。人通过诚实的生活和不伤害人证实自己对上帝的忠诚。不得侵犯他人的财产,不得以欺诈手段谋财富,不但不能作恶,还要敢于为集体利益同邪恶做斗争。使一个人成为真正的基督徒的是在上帝和人面前有颗诚实正直的心。
公正原则提倡诚实为人和乐于助人,要尊重别人,造福他人,要谦逊友爱,勇于承认别人的优点和长处,要不断自我反省,不自傲,心胸开阔。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人与人之间、个人与集体间的关系。因为人首先是社会动物,要过集体生活,所以必然属于一定的社会组织和宗教组织。不仅如此,加尔文认为,作为社会存在的人,其自身价值与利益的实现是通过他人完成的。尽管每个人在内心里都必须直面上帝,没有中介,但个人与上帝的关系是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的,没有后者,便没有前者,不爱邻人的人是不可能信靠上帝的。只有在集体利益下,才有个人的利益,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利益从属于集体利益。[10]
加尔文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但并未抹杀个人,它是以自由为前提的。良心自由,也就是精神自由,是基督徒的基本前提。精神上的自由使惊恐不安的良心在上帝面前安静下来,使之坦然面对上帝,不再受赦罪的困扰,也不用担心因未完成善功受上帝的冷落,更不用受无关紧要的外在之物的折磨。
但是,自由亦是有限度的。信徒在使用自由上应正确区分世俗王国与精神王国。良心自由只指人与上帝,指任何人无权掌管别人的灵魂。精神王国与世俗王国的司法管辖范围不同,良心自由的基督徒并不意味着不受世俗法律的约束。在现实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中,人的行为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受各种社会规则的约束。这种约束纯粹是世俗领域里的事,与精神自由无关,也不矛盾。有行动自由未必有精神自由,同样精神自由也不一定意味着行动自由。自由的应用是有限度的。有自由是一回事,行使自由是另一回事;自由属于良心,与上帝有关;行使自由是外在之事,不仅关乎上帝,而且关乎人。爱是行使自由权的尺度。不得借自由损人利己,更不得把自由变成压迫人的工具。自由应以关怀弱者为原则,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行使爱的职责。
第四,严谨的生活,虔诚的宗教感情。加尔文认为,福音最大的敌人不是罗马教皇,不是异端,也不是僭主,而是坏基督徒,是那些沉溺肉欲之辈,是那些混迹于酒馆、妓院和赌场里的**分子。为此,他在日内瓦颁布了一系列整饬道德的法令,严禁酗酒,禁止饮酒倶乐部,违者除接受罚款和警告外,还要受到宗教法庭的谴责,不悔改者要处以监禁。严禁****下流的歌曲和挑逗性舞蹈,违者一经发现,处三天监禁,并受宗教法庭的质询与警告。禁止争吵、聚众生事,严禁****和赌博游戏,违者除被罚款外,还要被没收所得财物。主张婚姻自由,妇女有离婚的自由,但对犯通奸罪者则严惩。未婚男女通奸者处六天监禁,只能喝水、吃面包,并处罚款;与已婚者通奸,监禁九天,只能喝水、吃面包,并相应地加重罚款;已订婚而未举行婚礼的男女发生性关系,按通奸论。另外,严禁放贷利息高于5%,违者没收本金,并追加罚款。[11]
作为一名基督徒,一位上帝的选民,最重要的是宗教上的虔诚,要对上帝坚信不疑,还要积极参加宗教活动,遵守教会法规和道德戒律。没有合法理由,除儿童及照看家务的人外,所有人,包括仆人,都必须按时到教堂听布道,不准迟到、早退、大声喧哗。违反任何一项者,都处以罚款。每位牧师每两星期讲一次《教义问答》,家长必须带孩子前去听课,违者罚款。违反布道、听《教义问答》、洗礼、圣餐礼规定的,除受罚款外,还要接受宗教法庭的劝告,不服从者接受罚款,情节严重者交政府处理。严禁崇拜偶像等迷信活动,不准参加弥撒,违者由政府判刑。违反上帝之道的,轻者受宗教法庭的质询劝告,重者由政府治罪。严禁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严禁咒骂、侮辱上帝的圣名,严禁弃绝上帝。违者除受罚款、监禁外,还要跪在地上请求上帝及教会的宽恕,情节严重者,驱逐出境。[12]任何一名基督徒都要随时接受他人,尤其是教会长老的监督。
长老是由选举产生的俗人,他们会同牧师团组成宗教法庭,负责管理教会,监督教徒及教会人员的行为,并掌握着“绝罚”权,将那些屡教不改的人驱逐出教。绝罚权不应受到政府的干涉,世俗政府应保护宗教,保证教会的纯洁,免受不法之徒的侵犯与玷污。被绝罚者不准参加圣餐,也就是被从精神上驱逐出了基督的王国,直到悔改为止。教会只有绝罚权,没有世俗政府的惩罚权,无权给受绝罚者定罪。
很明显,加尔文提倡的是一种价值观,它以“新人”,也就是选民为具体落脚点,要成为选民,信仰是关键,要坚信自己得救,坚信上帝是父及其恩典。作为一个新人,他必须在宗教上虔敬上帝,笃信基督,坚信得救,加入教会,遵守戒律,参加圣礼,履行宗教义务;要崇尚理性与科学,积极入世,赞同经济生活,追求自由、平等、公正,遵守法律,服从政府;要有爱心,诚实正直,勤劳勇敢,过圣洁的生活,能克己,严谨节制,生活俭朴,热爱劳动。这是一种有别于天主教的新的价值观念,也是加尔文力图通过教育所塑造的新人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