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主教徒到新教改革家(1509—1536年8月)
让·加尔文(Jean Calvin)是瑞士著名宗教改革家,于1509年7月10日生于法国皮卡迪省的努瓦荣。他祖籍在瓦兹河畔的伊维克港,祖上是桶匠或船工。其父杰拉德(Gerard Cauvins)于1480年迁居努瓦荣,在主教座堂教士团、教会法庭及主教处任职,并于1497年成为市民。其母珍妮·勒·弗兰克(Jeanne le Franc)是个虔诚的天主教徒。加尔文是次子。
加尔文的童年是幸运的,也是不幸的。他有较好的环境,他父亲很受主教赏识,他本人也是主教的教子,他从小就在浓厚的宗教氛围里生活,是个虔诚的教徒。他父亲与当地贵族蒙特默家交往甚厚,加尔文从小便与蒙特默兄弟一起读书受教育。但是,他的母亲于1515年去世后,其父很快再婚。情感上的不幸遭遇对加尔文日后的成长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521年5月19日,加尔文的父亲为他谋得了一份圣俸,为他后来到巴黎受教育提供了经济保障。同年,他进入巴黎大学的蒙太古学院读书。当时的巴黎是新教思想活跃的地方之一,虽然加尔文所在的学院是反对新思想的反动堡垒,但是他还是逐渐地受到人文主义的熏陶,并拜著名的学者科迪埃为师学习拉丁文。在大环境的影响下,他开始接触新教思想。
加尔文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在1526年左右,他完成哲学学业的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按照原来的设想,他应该入神学院学习神学。但是,他的命运却在这时发生了转机。他后来回忆道:“我很小的时候,父亲本想让我学习神学,但当他看到法律能使人富裕时,出于物质上的考虑,遂改变主意。于是我放弃哲学,转学法律。我听从了父亲的意愿,努力学习法律。可是,上帝借其神秘眷顾的引导,使我走上了另一条道路。那时我深陷教皇迷信的泥淖难以自拔,是上帝通过突然转变将我拯救出来。”[1]此后他迷上了《圣经》。
从巴黎大学毕业后,加尔文便入了奥尔良大学学习法律,师从法国最著名的法学家莱斯图瓦勒(Pierre de I’ Estoile)。1529年,他又慕阿尔西亚特(Andre Alciat)之名前往布尔日学法律。学习法律阶段是加尔文思想形成的关键时期,奥尔良是人文主义中心之一,而布尔日则是新教的阵地。此间,他结识了许多朋友,其中包括新教徒奥立维(Peter Robert Dlivet)和沃尔玛(Melchior Wolmar)。奥立维首次将《新约》译成法文出版,加尔文为之作序,沃尔玛是加尔文的希腊文教师。一般认为,他是在这个时期逐渐成为一名新教徒的。
大约在1531年上半年,加尔文获得了法律学位。不久,他父亲去世。回到巴黎后,加尔文放弃法律,专心研究文学,并于1532年自费出版了他的第一部著作《塞涅卡论仁注释》,但并未引起多大反响。他成了巴黎改革者圈子里的重要人物,并与巴黎大学校长科普(Nicolas Cop)成为好朋友。此外他继续学习希腊文,并开始学习希伯来文。
1533年11月1日,科普在巴黎大学新学年开学仪式上演讲,引用伊拉斯谟和路德的话,并提出唯信称义的观点。加尔文涉嫌参与此事,被迫出逃。由此开始了他漫长的流亡和改革生涯。1534年5月4日,加尔文放弃圣俸,断绝了与天主教会的最后一丝联系。同年,为反对再洗礼派,他还写了《灵魂休眠论》一文。10月,他出走巴塞尔,于1535年8月完成他的经典之作《基督教要义》一书,正式确立了他在宗教改革史上的地位。
二、从日内瓦到斯特拉斯堡(1536年8月—1541年9月)
加尔文完成《基督教要义》后不久,便前往意大利,但不久又返回巴黎,接着又回到努瓦荣,准备从这里直接去斯特拉斯堡,过自己向往的隐居式的学者生活。但这时,命运之神再次同他开了个玩笑,使他完全走上了另一条道路。
由于战争,去斯特拉斯堡的道路被阻,他不得不绕道日内瓦,准备小住一宿,继续赶路。但是,当时日内瓦城的新教改革领导人法莱尔(Guillaume Farel)闻讯赶来,劝他留下来为改革尽力。在他的威逼下,加尔文决定留下来,把自己的一生奉献给上帝的事业。时值1536年8月。
日内瓦虽然是个小城,但它的商业及军事价值很大,经济也比较发达。它名义上是帝国城市,实际上是个城市共和国,于1387年颁布宪法。主教、伯爵和市民三方协约分权,由民选市政官(syndic)管理城市。市民们同瑞士森林诸州结成同盟,经过一系列斗争,先后推翻了以萨伏依公爵为代表的伯爵和主教势力,逐渐将权力转到议会手中。在新教城市伯尔尼和天主教城市弗莱堡的协助下,日内瓦于1536年1月16日获得独立。同年5月21日,在法莱尔等新教牧师的推动下,日内瓦城200人议会决定废除弥撒,25日,市民公开表决,一致同意改革,废除天主教,决定按照“福音与上帝之道生活”[2]。
加尔文先是受聘为讲师,专门讲解《圣经》,不久又被选任为牧师。他会同法莱尔等新教牧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开始实行教会改革,以便实现自己的理想。1530年10月,加尔文参加了洛桑会议,在同天主教会的自由辩论中,他两次发言,崭露头角。同时,他还起草了《日内瓦信仰告白》,于11月10日为市议会通过。接着他又就新教信仰编写了一个简明的《教义问答》。1537年1月,市议会通过了他负责起草的《日内瓦教会组织与崇拜条例》,该条例是加尔文日内瓦教会的规划蓝图,是后来《教会法令草案》的蓝本。
虽然议会通过了很多改革法案,但实施起来却困难重重。加尔文想让全体居民庄严宣誓弃绝教皇,彻底皈依新的信仰。这遭到许多人的激烈反对,虽然最终他如愿以偿,但却为未来的改革埋下了祸根。由于旧的天主教信仰还未彻底肃清,许多人仍暗地里信奉天主教。在争取独立的战争中产生的新军事贵族们道德败坏,且派系斗争严重,加尔文的改革措施触动了他们的利益,他们联合起来反对加尔文和法莱尔。
1538年的市议会选举中,亲伯尔尼派上台。他们利用群众的不满情绪向加尔文和法莱尔发难,借口加尔文等反对采用伯尔尼式的宗教仪式,将他们驱出日内瓦。加尔文第一次实现自己理想的企图以失败告终。
加尔文等先到苏黎世申诉,但没有成功。法莱尔去了纳沙泰尔,加尔文先到巴塞尔,后经斯特拉斯堡著名改革家马丁·布塞尔(Martin Bucer)邀请,到那里教授神学,并兼任流亡那里的法国新教会的牧师,传经布道。
在斯特拉斯堡的生活是加尔文人生历程中的又一重要阶段。他不但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在学术上也日渐成熟,为日后在日内瓦的改革成功奠定了基础。
斯特拉斯堡在马丁·布塞尔等人的领导下实行了改革,是个新教城市。由于该城在宗教方面较宽容,不但容忍新教各派,而且容忍天主教。布塞尔创立的教会模式给加尔文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后来他便以斯特拉斯堡教会为参考,创立了日内瓦教会。同时该城斯图谟的教育改革也成为未来日内瓦教育体系的蓝本。不久,他便获得了市民称号。他每天忙着讲经布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参加了查理五世召集的沃姆斯帝国议会,结识了梅兰克顿,并成为好朋友。1540年8月,加尔文与一位再洗礼派的遗孀阿黛尔塔·德·布尔(Idelleta de Bure)结婚。
加尔文一直没有放弃他向往的学术生活,在工作之余,他开始修改已出版的《基督教要义》一书。1539年7月,他完成修改工作,将原来的6章扩为17章,增加了对《圣经》的讨论,论证更为详尽,资料更为丰富。同年,他开始注释《罗马人书》,此后注释《圣经》便成了他的主要学术活动之一,到他去世时,已差不多将《圣经》注释完毕。在这期间,他还写了《圣餐短论》一文,就圣餐礼发表自己的看法。为了准备斯拜耶尔会议,他还开始酝酿《教会必须改革》一文。1541年,他的《基督教要义》法文版问世。
加尔文虽然被迫离开日内瓦,但他并非不再关心那里的改革。日内瓦并没有因他的离去而好转起来。相反,它却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天主教会乘机反扑,欲夺回失去的阵地。1539年3月,卡彭特拉斯城主教萨杜莱多(James Sadolet)代表教皇致信日内瓦城人民和议会,劝他们重返天主教会怀抱。他学识渊博,严谨正派,强烈要求改革教会,很容易使人信服。日内瓦城没有一个人能予以反击。加尔文挺身而出,撰《答萨杜莱多》一文,逐条驳斥了他的企图,确保改革继续进行。
亲伯尔尼派在教会改革中任人唯亲,使得教会状况越来越糟,社会风气仍无改观。由于出卖日内瓦的利益,亲伯尔尼派彻底倒台,法莱尔派上台。市政当局终于意识到宗教改革对政治胜利的重要意义,便急忙请法莱尔和加尔文重返日内瓦。几经踌躇,加尔文还是答应暂时回来任职。1541年9月13日,这位“福音牧师”重新回到日内瓦。
三、理想的实现(1541年9月—1564年5月)
加尔文回到日内瓦后,便在市议会的积极配合下实行改革,朝着他的理想教会努力。1541年11月,市议会通过了加尔文主持起草的《教会法令草案》,以此为根据组建新教会。法令规定,教会政府设牧师、宣教师、长老和执事四种职位,教会人员要以民主原则选出,规定教会的最高管理机关是由长老和牧师共同组成的宗教法庭。此外,还重新划分了教区。为加强农村教会的组建工作,加尔文先后于1546年和1547年向议会提交了《察访乡村教会法令草案》和《监督乡村教会法令》,监督牧师和平信徒。为了使儿童接受宗教教育,加尔文又于1545年11月重新编写了《教义问答》,作为掌握基本教义的教材。
加尔文不但要改革教会,更要改善当时混乱的社会状况和每况愈下的道德。除教会组织法外,他又主持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1545年,他向议会提交《婚姻法》;1540年颁布洗礼时的取名法;1550年,实行新的节日立法;1551年,颁布誓言法。此外,还实行戏剧审查制度,禁演无助于宗教教化的剧目。
为了保证法令的贯彻实施,保证对每个人的行为实行监督,1550年,议会批准在市区实行监察制度,由牧师在一名长老和一名执事的陪同下,定期深入家家户户,检查每个人的信仰及行为。监察制度与《教会法令草案》中规定的长老监督每个人的道德行为相辅相成,对改革措施的贯彻执行起了重大作用。
加尔文还实行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市内设四名执事代理,分别负责公立医院的管理、捐赠、救济工作。医院负责照顾丧失劳动能力的孤、寡、老人及病人。设立特别救助金,救济城里的穷人,对无力负担药费的人提供免费医疗服务。
加尔文的改革是一场全面的社会革新,是针对当时的形势而发的,得到了日内瓦市政府的支持。但是,他的改革并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种种磨难才得以成功的。他不但要面对强敌天主教的反对,还要面临新教内部及市政府方面的种种压力。
为了彻底击败天主教,表明改革势在必行,加尔文于1543—1544年写成《教会必须改革》一文,历数天主教会的种种腐败行径,抨击了以罗马教皇为代表的教会贵族对各国的剥削,对古代民主教会传统的篡改,提出精简教会机构和礼仪,恢复古代的纯洁教会。该文发表时正值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召开斯拜耶尔帝国议会之际,有力地推动了新教事业的发展。
加尔文对各种与自己不同的神学见解进行反击,他坚持人的意志不自由的观点,将坚持自由意志反对预定论的波尔塞克(Jerome Bolsec)逐出日内瓦,他抨击日内瓦城中学校长卡斯特里奥(Sebastian Castellio),理由是他否认《雅歌》为《圣经》的一部分,并不同意把耶稣下地狱作比喻解释。西班牙的塞维图斯(Michael Servetus)因反对三位一体,也受到加尔文的驳斥,并在日内瓦城受到灭顶之灾。这也成了人们批判加尔文的主要罪状之一。
加尔文对圣餐礼非常重视,并写了许多文章反对路德派神学家及茨温利派的观点,如《圣餐礼的信仰告白》(1537年)、《圣餐短论》(1541年)、《捍卫圣礼教义》(1555年)、《再次捍卫圣礼教义》(1556年)、《对威斯特法尔的最后劝诫》(1557年)、《圣餐中真实领受基督体血的正确教义释义》(1561年)等。他坚决反对天主教会的变体论,也反对路德的同体论及后来路德派的普遍临在论,更反对茨温利的象征论,坚持基督的真实临在论,认为信徒真的分享基督的体和血。但他又认为临在不是指基督的体和血降临到饼与酒里面,而是人的思想被引向天国,基督自升天后,其身体便不再降临人间。
加尔文的改革在1559年之前并未真正得到全部实施,他的地位也没有稳固下来。议会虽然支持改革,但在改革的程度及方式上仍有一些不同的看法。日内瓦城的一些新贵过惯了**不羁、无拘无束的自由生活,他们不希望改革的措施那么严厉,以免危及自身的利益。加尔文则对这些人的各种丑行深恶痛绝,他的目的是通过严厉的立法,整饬被败坏的道德。双方的矛盾主要在“绝罚”(excommunication)权力的归属上表现出来。以佩林(Ami Perrin)为首的几家姻亲贵族联合起来反对加尔文(加尔文称他们为自由放纵派)。他们掌握了市议会的权力,提出绝罚权在议会,欲控制教会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加尔文认为罚权归教会是古代教会的传统,也是教会及社会改革成败的关键。他需要世俗政府的支持,但反对世俗政府僭越教会的权力。他要的是政教合作,反对政教合一,也不主张政教分离。世俗政府和教会政府各司其职不得越权。直到1553年,市议会才最终认可了教会的绝罚权。1555年5月,自由派发动政变未遂,他们的势力彻底败落。加尔文的地位逐渐稳定下来。1559年,他获得了日内瓦市市民的称号。同年,他的《基督教要义》一书最后定稿,全书扩大为4卷80章。
1564年5月27日,加尔文病逝于日内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