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代的教育思想
尽管勒费弗尔是“十六世纪早期法国最有才华的思想家”,但他与其后的比代相比,“肯定差得太远了”。[10]勒费弗尔标志着法国人文主义的开始,而比代则使法国的人文主义形成一场颇有声势的运动。
比代(Guillaume Budé,1468—1540年),1468年1月出生于巴黎,青年时代在奥尔良学习法律时就沉醉于人文之学,他大量阅读古罗马拉丁文著作,同时开始自学希腊语。1494年他在赫尔蒙尼斯门下学习希腊语,后又跟从约翰内斯·拉斯卡里斯和杰罗拉莫·阿莱安德罗继续学习。1502年到1505年,比代把普鲁塔克的一些著述译成了拉丁文。1501年和1505年他两度来到意大利,受到意大利人文主义法学的影响,他在佛罗伦萨时跟随人文主义法学学者彼得罗·克里尼托(1475—1507年)学习,还对另一名人文主义法学学者、佛罗伦萨大学希腊语教授安杰洛·波利齐亚诺(1454—1494年)死后留下的关于《法学汇编》的珍贵笔记做过考察。1508年他出版《〈法学汇编〉评注》,猛烈抨击经院主义法学,显示出他具有较高的学术修养,使其成为北欧人文主义法学的代表。1514年他出版《货币论》,对罗马货币制度予以翔实地阐述,表现出他在对史料的剔择和鉴别、对古典著作的理解和领会方面都达到了很高的学术水平。这部书使他声名鹊起,成为北欧诸国几个主要的人文主义学者之一。1516年他用法文写了一本题为《君主的教育》(De I’ Institution du Prince)的小册子,并将之题献给1515年上台的年轻的法国国王弗朗西斯一世。1529年他出版《希腊语评注》(Commentarii Linguae Graecae),集希腊语语法和词汇于一体,这本书为他赢得了欧洲“希腊语学者之冠”的声誉。
他的学术成就使其深受弗朗西斯一世的青睐。弗朗西斯一世深爱人文主义文化,他仿效意大利王公的做法积极赞助扶持人文之学,人文主义学者在他的宫廷里颇受欢迎,并被国王委任使节和秘书等美差。比代先后担任过不少要职,做过国王秘书、税务主管人、法国驻罗马教廷大使等。他极力借助于国王的力量推进法国的人文主义运动。1522年在其促动下,法国成立国王图书馆,他被国王任命为馆长,他将自己丰富的私人藏书全部捐出,这些书构成图书馆最初的支柱。1526年在他的影响下,法国建立了国立出版社,出版社的宗旨是传授古典文化,提高整个国家的文化水准,并将法国学者的成果推向世界。在其推动下,1530年法国成立了第一所人文主义性质的学校法兰西学院,教授拉丁语、希腊语、希伯来语、数学等,传授古典文化。建立图书馆、出版社和新型学校,都是促进人文主义发展的重要举措。法国人文主义在16世纪初的迅速发展,与比代的贡献是分不开的。
伊拉斯谟通过将人文主义方法运用于神学研究来批判经院主义,比代则是通过将人文主义方法运用于法学研究来批判经院主义。在这一点上,比代深受意大利人文主义法学的影响。
意大利人文主义法学始于瓦拉。瓦拉经过研究,认为教会所谓的“君士坦丁的赠礼”是捏造的。赠礼是指教会所说的罗马皇帝君士坦丁颁布给罗马主教的一份法律文件,根据这个文件,罗马主教即为教皇,他被赋予凌驾于四大主教之上的权力,因为在这一文件中,君士坦丁允许使“朕之所有属地统治者”服从于罗马教会。尽管过去偶尔也有人对这一文件的来源产生过怀疑,但教皇不仅在若干世纪里成功地维护了其权威性,还以此为根据宣称自己拥有极广泛的世俗权力。15世纪40年代,瓦拉对这一文件从历史的角度和语言的角度进行了细心的研究,结果发现,这份文件是不存在的,教皇所宣称的世俗统治权力是教皇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捏造出来的,并非建立在任何历史事实之上。瓦拉在另一本书《论拉丁语言的优雅》中对教会法学家曲解罗马法予以抨击,认为他们所使用的法律词汇既有悖于常理又不符合正确用法。瓦拉之后,人文主义法学被波利齐亚诺和克里尼托等人进一步发展。他们摒弃了传统的经院式治学方法,没有给已有的注释加上新的注释,而是把注意力尽可能地集中在法律原文上,通过运用拉丁文和希腊文语言知识,校订存在的语言讹误,以索求原文的准确含义。比代卓越地发展了这种新的法学研究方法。他的《〈法学汇编〉评注》成功地使过去关于法典的注释信誉扫地,他指出,这些荒谬的注释往往依据的是有错讹的原文,或者是在搞错了关键性的年代的情况下做出的,因此是不可信的。这就对经院主义法学、教会司法权的合理性给予了直接的抨击。
比代以人文主义反对经院文化,但他绝没有因此而否定基督教。当时法国大学里一些经院学者反对人文之学,比代视他们为自己的主要敌人,予以坚决地批判,他指出,古典人文之学和宗教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对立,要理解《圣经》的真正含义,必须以古典人文之学为基础。[11]这反映出他与伊拉斯谟一样,是一个基督教人文主义者。比代的社会理想也具有典型的基督教人文主义色彩,认为在具有基督教道德和人文知识的君主的统治下,社会就会平安繁荣。这种思想在其教育著作《君主的教育》中有充分的反映。
比代赞颂君主制,认为只有君主制才是有效能的政治结构,“一个井然有序的君主政权”永远优于“任何其他政体”。君主直接从上帝那里获得权威,他的权力是合法的,也是绝对的。君主应有智慧,应尊重国家的法律,保障每个人应有的权利,铲除国内的“一切不公正和混乱现象”。作为一个法学家,比代重视法律的作用,他建议国王用法律加强统治。法律的创制权归于国王,“一切法律都是由国王颁布的,臣属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国王”。比代请求弗朗西斯一世以查士丁尼皇帝为榜样,把司法经验编纂成法典,确立统一的法律,以加强国内的秩序和团结。比代对国王权力的强调意味着他要求加强中央集权,限制地方封建贵族、领主的势力,这种对国王专制的拥护在当时是进步的。13世纪时,法国的一些法学家在讨论教皇权力与国王权力的关系问题时,也曾对君主权力予以赞颂,比代等人的观点从表面上看是从这些人那儿借用来的,实际上却不然,正如政治史学者马斯泰罗马内所指出的,“到16世纪,君主制问题的含义已经不同,事实上,中央政权权威的确立已主要具有了反封建的意义”。这诚然是进步的,然而君主专制也蕴含了另一种危险,“为反对封建权力而在理论上提出的国王专制主义也可能成为压在臣民头上的暴政”,专制的君主很容易沦为暴君。[12]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用道德来约束君主的行为。当时的法国法学家断言,“信奉基督教的国王”不可能干出“暴君的勾当”。这种思路也正是比代的思路,他认为君主只拥有权力、智慧、法律手段还不够,君主还应具有美德,这样才不致产生暴政。美德从何而来?经由教育。
比代的《君主的教育》与伊拉斯谟的《基督教君主的教育》一样,其用心主要不在教育方面,而在政治方面,教育只是实现他们的政治理想的手段。比代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把自己视为国王的谋士和诊治国家弊病的医生,他将《君主的教育》题献给弗朗西斯一世,实则是为向国王进谏,对国王如何统治国家提出建议。《君主的教育》属“王公之鉴”类著作,许多人文主义者都写过此类著作。比代用连续几章的篇幅来说明,所有伟大的君主都有必要认识到,如果他们不善于“在公务方面采纳谏言”,或者“身边也没有出色的大臣和忠诚的仆人”,那么肯定会出现严重的危险。这实际上是在肯定他自己这个“谏臣”和他自己这本“谏言”的价值。
比代认为,好君主应德才兼备,德指基督教美德,才指人文知识。要有德有才必须受教育。比代主要通过分析历史上的君王来说明“与国王陛下相配的王者美德”,用著名帝王的生平事迹来强调美德对君主的重要性。奥古斯都皇帝(公元前63—14年)被奉为真诚和正直的楷模,这两种“伟大的美德”给他带来了如此巨大的荣誉和声望。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公元前356—前323年)的事迹被用来说明慷慨大度的重要性,他始终以无限宽广的胸襟表现出这种品质,同时又留心保证“只有那些值得他体恤的人”才能得到恩惠。《君主的教育》在结尾时选择罗马共和国将领庞培(公元前106—前48年)作为所有美德的集大成者,他“用礼义之缰勒住了强烈的贪欲”,“用出自内心的诚意抑制了狂暴的野心”,并因此而成为“一个具有所有伟人必不可少的各种美德和品格的真正典范”。[13]慷慨、仁慈、正直、诚信是比代希望君主所具有的美德。此外,他还要求君主必须具备虔敬的美德。这些要求,与伊拉斯谟是一致的。
君主为什么要拥有这些美德?因为这些美德的发扬光大是君主在政治上获得成功的关键,而政治上获得成功,则能给君主带来名誉、光荣和声望。君主的最高志向应该是获取名誉、光荣和声望从而万古流芳。比代宣称,所有的君主都应当认识到,他们的根本职责是“为所有可敬的事物增光”,这意味着他们的宫廷应当成为“荣誉和尊贵的殿堂”,而他们的主要抱负则应当是 “生荣死哀”。若君主生时遭人痛恨,死后遗臭万年,那他就绝非一个好君主。
良好的政治系于君主拥有一系列美德,美德的获得又系于教育。比代像热心于政治一样热心于教育,因为教育中寄托着其政治理想的实现。从《君主的教育》一书的框架结构就可看出他对教育所寄予的厚望。该书共34章,前4章主要讨论君主应具备哪些素质才能治理好国家,他紧接着指出,如果要问怎样才能使君主具备这些素质,“实际上也就是在问我们的统治者应受到何种教育。因此,他用了下面30章的篇幅去探讨何种教育形式可望造就最贤明的统治者——认为最优秀的德政自然会随之而产生”[14]。
在美德与政治的关系上,伊拉斯谟与马基雅弗利是对立的,伊拉斯谟主张即使天塌下来,君主也应恪守美德、坚持正义;马基雅弗利则认为,为了国家利益君主可以做出不德之举。比代基本上站在伊拉斯谟一边,但没有他那样绝对。16世纪欧洲社会的政治状况并不像人文主义者所希望的那样以美德为基础,善行在政治上未必就有善报,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人文主义者也不再坚定不移地把正义作为政治生活唯一可能的基础,他们逐渐承认,在正义与维护国家利益互不相容的情况下,考虑实用而不拘泥于严格意义上的正义也许是有道理的。对政治方面的道德观的要求不那么严格了,这在比代的《国王的教育》中已初露端倪。尽管他指出正义的美德应该是君主们最敬重的一种美德,但君主的治术也涉及对正义的理解问题。显然比代不像伊拉斯谟那样只拘泥于对正义的一种固定的理解。比代认为,政治中的某些原则应该用“政治”的语言而不是用“道德哲学”的语言来解释。比代在此实际上是要求不要将政治问题完全等同于或归结为伦理道德问题,政治有其自身的运作特点。在这一点上,他显然比伊拉斯谟要深刻和现实一些。
除美德外,君主还应富于智慧。比代赞赏柏拉图的“哲学王”理想,要求国王应具有哲学家一样的智慧。智慧的获得靠接受人文学科的教育。他认为若无这些人文学科,世界将成为一个动物的世界而非人的世界。要学习这些人文学科,首先必须学会希腊语和拉丁语。比代极为重视希腊语,认为它比拉丁语和拉丁文化还重要得多,因为希腊语在表达哲学原理方面具有拉丁语不可比拟的优越性,而且罗马文化从希腊文化传承而来,希腊文化是罗马文化的重要源头,要理解拉丁文化也需要首先学好希腊语。
在人文学科中,比代尤为重视历史,认为学习历史对于君主而言十分必要,历史具有丰富的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他说,读史“不仅使我们了解过去,也会使我们认识现在,并且常常可以使我们预知未来”,读史有助于使君主变得“精干”和“明智”,“对国王们来说,具备这两种能力比获得任何其他东西都更有必要”。他宣称,历史是“伟大的主宰”,“甚至是我们最杰出的导师”,是“诚实和高尚的人生之路”的最可靠的向导。在北方人文主义者中并不只有比代重视历史,很多人文主义者都强调研习历史的实用价值,认为保持政治贤明的关键在于正确地理解过去。例如,维夫斯把“历史知识”视为“贤明之师”;艾利奥特认为“没有任何其他学科的研究能与历史研究带来的用途和乐趣相媲美”。[15]
但也有一些人文主义者对历史的政治价值和道德价值持有异议,例如,法国人文主义者海因里希·利内利乌斯·阿格里帕(1486—1536年)认为,有充分的理由证明,把历史当作道德的示范和 “人生的指南”的看法是愚蠢的。首先,人们并不清楚到底有没可能从历史中得到教益,因为仔细考察一下就会发现,所有的史书都谬误百出,其原因不是由于作者们孤陋寡闻,就是他们有意“以假乱真”。退一步说,即使历史能够给人以教益,那这种教益也不一定会有助于道德的培养。世人总是推断“读史可能会使人获得超群的智慧”,但是却没有注意到读史也同样容易把人变成专干邪恶勾当的行家里手。[16]
阿格里帕的看法有其合理性,但不能以之来批评比代。因为比代虽然推崇历史学科的价值,但他同时也指出并非所有的历史著作都对人有益,要求选择一些好的历史著作来读。他还强调,只有当学生具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的条件下,系统地直接读史书才能对人有益。否则,就需要教师加以指导,以免产生副作用。
总体看来,比代的《君主的教育》和伊拉斯谟的《基督教君主的教育》讨论的是同一主题,除个别观点稍有差异外,两人的根本观点也没有什么差异,而且这两本书都完成于1516年。不同的是,伊拉斯谟是用拉丁文写的,比代是用法文写的;伊拉斯谟1516年就把《基督教君主的教育》付梓了,而比代则迟至1646年才把《君主的教育》出版,原因是当时《基督教君主的教育》风行一时,比代担心在这种情况下出版他的用法语这种民族语写的同类书,肯定不会像伊拉斯谟的书那样有影响,他怕出版该书后引起别人对他的批评,有损其名学者的声誉。从此看来,比代显然有些小家子气,尚不能与伊拉斯谟这位文化教育巨人相提并论。
二、科迪埃的教育思想
科迪埃(Mathurin Cordier,1479—1564年)出生于诺曼底,曾在巴黎大学学习神学。此后在巴黎一所学校(the Couége de la Marche)讲授修辞学,1527年起改教语法,在语法教学中显示出非凡的才能。加尔文曾在这所学校求学,科迪埃教过加尔文拉丁语。1530年至1534年科迪埃任一所学校(the school of Nevers)的校长。后来应奎恩(Gouvéa)的邀请来到建于波尔多的奎恩学院任教。当时加尔文教已传入法国,科迪埃和他的大部分同事一样,信奉加尔文教。在1540年法国颁布“惩治异端条例” 前,旧教与新教之间的冲突就已存在,科迪埃感受到天主教势力给他造成的压力,他害怕与教会当局发生冲突,加上加尔文此时邀请他去日内瓦,于是他于1536年年底离开了奎恩学院。他在奎恩学院任教时间不长,但对学院的人文学科教学却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他编写的教材被高年级学生使用,他的教学深受欢迎,他是奎恩学院最著名的三名教师之一。奎恩学院的管理在当时的欧洲是第一流的,把学生按照学业水平的不同划分为十个年级,每个年级都有不同的教学任务,年级之间从低到高依次衔接。这种严格细密的管理制度给科迪埃留下深刻印象。从离开奎恩学院到1564年逝世,科迪埃一直居留于瑞士,忙于教书、管理学校和改革学校教育。晚年他在日内瓦的由加尔文领导的一所公立学校瑞弗学院(the Collége de la Rive)任教。瑞弗学院共分七个年级,组织严密,科迪埃将奎恩学院的一些经验带到该学院,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的健全助益不小。
科迪埃推崇古典文化,其目的是通过古典文化使人们过真正的基督徒生活,教育的意义和目的在于培养人的虔诚心,学问的最高目的在于虔诚,他说:“没有虔诚之心,在学问上就不会有真正的进步。”[17]
科迪埃对教育思想的贡献主要表现在教学法方面。
在语法教学方面,他既反对中世纪的教学方法,也反对伊拉斯谟的教学方法。他认为中世纪的语法教学太抽象,而且很多内容与辩证法放在一起讲,教师教得费力,学生也学得辛苦;而伊拉斯谟的教学方法会使学生学得既肤浅又不系统,结果学生在阅读和写作时存在许多困难。科迪埃认为,这两种方法尽管不同,但其结果却是一样的,即学生不能透彻掌握必要的语法知识。学生语法知识不牢靠,就很难进入学习的高一个阶段。科迪埃在教学中发现了这一问题,其后不久梅兰克顿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科迪埃认为教学应使学生牢固地掌握语法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为学生进一步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怎样学习拉丁语问题上,他的观点前后是有变化的。1560年以前,他主张通过本族语来学习拉丁语。在法国奎恩学院任教时,他把法语视为学习拉丁语的重要工具。科迪埃参与了瑞士日内瓦瑞弗学院1559年章程的规定,章程中对学院课程、教学方法等做了规定,其中也是把法语视为拉丁语教学的一个有效工具。通过本族语来学习拉丁语,而不是单纯学习拉丁语,这在当时的低地国家和英国是非常普遍的做法,维夫斯也主张这样做,但伊拉斯谟却不主张学习本族语,哪怕只有将本族语视为一个学习古典语言的工具也不行。
从1560年始,科迪埃对本族语的态度发生了变化,他要求学生在课内课外都要讲拉丁语,1564年他的《对话集》(Colloquia)更是强调这一点。《对话集》是为学生写的拉丁语学习材料,采用情境对话的形式,题材取之于学生的日常生活,因此学生易于理解,便于掌握。《对话集》中没有一个法文词汇,全用拉丁文写就。为什么科迪埃变得不重视本族语了呢?“科迪埃解释说,本族语的种类多如牛毛,不利于进行国际交流,而拉丁语是进行国际交流的最佳语言。”[18]由于教师工作繁忙,不可能对每个孩子是否说拉丁语进行监督,科迪埃要求每班设一名班长,由他向教师报告学生们的情况。《对话集》中有一段会话描述的就是这一情形。对话者有两人,一个是班长,一个是学生。
班长:我听说你们当中有几个人常常说法语,可你们谁也没告诉我。我警告你们,你们每个人都必须细心地讲拉丁语。若还有人不听,你把他们的名单给我,我将惩罚他们的过失。
学生:我们一句法语也不能说吗?
班长:如果几个人一块说话时,有人不小心也偶然说了法语,这并不为过,老师也不会责罚,因为老师不会严苛严厉和斤斤计较到这种地步。老师已说过,他只责罚那些知道怎样讲拉丁语但却总是寻找机会讲法语的学生。
科迪埃要求学生在家中也讲拉丁语,下面这个对话讲的就是这个问题。
学生甲:你多大了?
学生乙:听我母亲讲,我13岁了。
学生甲:我弟弟才只有5岁。
学生乙:他会讲拉丁语吗?
学生甲:会讲,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我们一直有一位博学勤勉的家庭教师,他教我们讲拉丁语。除了为了更明白地说明某事才说法语,此外,他从不说法语,而且我们不能用拉丁语以外的语言与父亲说话。
科迪埃尊重学生,他努力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自我约束的能力。他对人类充满同情心,尽管他信奉加尔文教,但他并没有宗教派性的偏执与狂热。因此,他的《对话集》被各教派包括天主教会的学校所广泛采用达两个世纪之久。
《对话集》作为教材,其使用方法是这样的:教师向全班学生讲解要学习的对话内容,由于对话以学生的日常经验为基础,学生能较容易地理解对话的含义;然后教师引导学生做对话练习,根据对话的内容和要求让学生担任不同的角色,不停地做口头练习。除教师讲解和学生做对话练习外,教师还结合对话中的词、句讲解语法知识。《对话集》的目的是让学生通过做与日常生活有关的对话练习而熟练掌握拉丁语。科迪埃认为《对话集》不是供学生死记硬背的,而是为了使学生在有趣的练习和阅读中更快更好地掌握拉丁语。
《对话集》为科迪埃赢得很高声誉。1564年问世后到16世纪末的几十年中,《对话集》的发行量超过任何其他拉丁文版的课本发行量。在英国,《对话集》的影响尤大,1614年布林斯利把它作为拉丁文写作课的教材,1657年霍尔(Hoole)出版了这本教材的英语、拉丁语对照本。直到19世纪中叶,英国还把 《对话集》作为学校的教材使用。[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