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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庄人生 王少农 10314 字 1个月前

蚿说:“我启动自然机能而行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能够这样。”

蚿对蛇说:“我用很多脚行走,还不如你没有脚走得快,为什么呢?”

蛇说:“我依靠天生的机能而动作,哪里用得着脚呢!”

蛇对风说:“我运动背椎和腰协作行走,你呼呼地从北海刮起来,又呼呼地吹入南海,好像没有形迹,为什么呢?”

风说:“我能折断大树,吹飞大屋,在细小方面不求胜利,而求得更大的胜利。获得大的胜利的,只有圣人才能够做到。”

这最大的胜利,就是得到自己。夔羡慕炫,蚿又羡慕蛇,蛇又羡慕慕风,风羡慕眼睛,眼睛羡慕心灵。这都是不对的。不必羡慕他人,我们自身是最好的。人比人,气死人。不必比,我们自己是他人无法取代的,是无与伦比的,独一无二的。

要比,就自己比自己。用现在的我比昨天的我,用大我比小我,用开心的我比不开心的我,你又会发现确实进步了,现在的我确实是最好的。

人们通常误以为“明天会更好”,其实现在就是最好。

一定要坚持自我,流言会自清,谎言会自穿,误会会自消。

庄子讲了一个著名的寓言“邯郸学步”。

燕国寿陵的少年到赵国去学走路,但他没有学会赵国人的步法,反将自己原来的步法忘了,只好爬着回去。

此人之所以退化了,就是因为丧失了自我。本来一切顺其自然,自然可以成就自身,但他违反了自然规律,自然就会剥夺他旧有的功能。很多作家去参政,结果除了被操纵外,还弄得自己连文章都不会写了。我决不如此。这些年很多朋友劝我做书商,我拒绝了,因为我知道自己写好文章写好书就行了,决不邯郸学步。

庄子讲了一个故事“魏年教导公孙龙”。

公孙龙问魏年:“我从小学习先王治世的道理,后深入仁义,能把不对的说成对的,把不可以的说成可以的,使百家智士困惑,使善辩之口词穷,今听庄子的言谈,感到茫然,是我辩不过他还是知识不如他?”

魏年听了,靠着几案深深叹了一口气,仰天笑着说:“你不足以知道是非的境地,无法洞悉庄子的言论,你的智慧不足以了解极其玄妙的理论。庄子的理论下达地层上登天空,南北东西通达而不受拘束,返归无所不能的大道,而你还拘泥于琐碎浅陋的争辩。”

公孙龙张大嘴而不能合拢,舌头高高抬起而放不下来,很迅速地逃走了。

魏年指出,公孙龙之所以不如庄子的地方恰巧就在于他“善辩”。庄子是不辩的,因为他心中自有想法,不受他人影响,也不必说服别人。无须互动,我说的就是正确的。

孔子也是不喜好争辩的,在被围困时,如果他争辩自己不是阳虎,那么将很快被杀掉。因为凡是争辩者都是可疑的,至少在对方看来是如此。所以你越说得有理,越没有用。不如不说,走开,让别人说。

公孙龙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辩士,他与孟子都是雄辩家。但孟子说“予岂好辩哉,不得已而已”。内心不愿与人争辩。公孙龙却对此乐此不疲,专门研究如何辩出新道理来,他能证明“白马非马”,但这有什么用呢?马还是马。

与其辩论白马非马,不如骑马逍遥。这个马也不是真正的马,而是以梦为马,让自己的感觉自由游走。

辩来辩去,只是逞口舌之快,过不久别人又会翻案。不如什么也不说,自己清静无为,自然有一番境界。

无须多言,我就是最好的。我的全身上下都可以作证。最可明证的是我居然知道这个道理,足见有多聪明。

不必他人证明,让我来证明自己。

以我证我,乃见真我。

不再求证,我乃为大。

庄子说“体性抱神,以游世俗之间”。就是说体悟自己的本性,抱紧自己的神(精神),你就可以畅游在世俗之间,并且可以畅游出世。

总之,认识了自己,认可了自己,你就能成就自己。再讲一次,梁漱溟讲孔子的全部学问是“自己学”,我讲老庄的全部学问是“学自己”。向自己学习,向自己致敬,向自己虚心请教,你就会成功,自由,逍遥。

因为,你的来头很大。

你从父母那里来。

父母从远祖那里来。

远祖从天地来。

天地从古今来。

古今又从无穷的宇宙来。

我生有命,无穷无尽。你的来头太大了,只要你敬己若神,就可以搞清来龙去脉,一切明明白白,一切无障碍,就地逍遥。

和光同尘

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或存。

——《老子·四章》

“和其光”,就是与光线相和,一起散布四空;“同其尘”,就是与灰尘相混同,一起弥漫大地。“湛兮”指清澈,“常存”指常久生存。整句话意思是为人处世不妨和光同尘,大家玩玩,这样反而清澈简单,可以长久。

光是透明的,尘是灰浊的,光与尘加在一起明明暗暗,如天井漏下的光瀑,如深海仰望的月色,鲛人见之动色,枯坐书斋的学者见之顿觉清气充盈。

老子非常道有千条万条,条条简单透明,条条清澈。当老子说“湛兮”,认为灰尘是清澈的时候,其道足以明辨一切。

光线是一种物质,它来自遥远的发光体。光线之所以透明,并不在于它是稀薄的,而正因为它的无限密集。

水无限密集,所以也是透明的。

声音无限密集,所以也是透明的。火不能无限密集,所以不能透明。

自然界这四大元素,以光最透明,因为它来得最远。我在《光线传奇》一诗中写道:

“黑暗是一盏灯,一发出璀璨黑光的明灯。”光线有白光、黑光与彩光之分,总的来说是透明而璀璨的。

尘埃则是万物渣滓,是分解后的物质粉末。往往在分解过程中大块落地,粉尘飘浮,最小的“物质灵魂”气化飞走。尘埃既不能气化,又不能落地,只好永远悬浮飘洒。我在《尘埃史》一诗中写道:“尘埃,空中的戈壁。尘埃,空中的海。你静候阳光撤出,便悄然进来。”总的来说尘埃是浑浊的。

老子看到,自然界的一切都在和光同尘,一棵树沐浴阳光,这就是“和光”;它又沾满灰尘,这就是“同尘”。树不和光,不能长大,树也无法避免不同尘,它总是被各种灰尘笼罩,并且灰尘也能带来新鲜的养分。2002年春天北京遭遇沙尘暴,苦了北京生物,沙尘暴吹到海里则喜了海洋生物,因为沙尘暴的沙子里为它们带来了难得一遇的丰富养分。

自然界和光和尘,于是一切均衡长久。

而人呢,总是过分乞求光明,同时认为空气中灰尘太多,委屈地认为自己“蒙尘”了。总之,自然界太不听话,太不如意。我们抛开人类自己制造灰尘、自己减少光明不谈,在自然状态下,人类依然在乞求光明、抱怨灰尘,这就不对了。

大自然的光明该有就有,无须求。

凡物消逝,就会瓦解、粉碎为灰尘,这实属正常,无须厌恶。《圣经》上说:“人来自尘土,归于尘土。”这种“尘归尘、土归土,今古归今古”的现象实属天地正道。

因此老子指出:人应该和光同尘,不这样则无以为自然。

人与光相和,就会融入光明。

人与尘相同,就会不畏惧死亡。

和光同尘实在是人的一种极高境界,它让人回归自然状态而无为,摆脱种种烦恼。赞美光的同时要赞美尘,因为光与尘都是我们的生命。

这样,人就是醒悟的、透明的。山玲珑,水玲珑,不如人玲珑。人行走在自然界中应如《世说新语》中的王司州(王胡之)看见了吴兴印渚的美景时说的一样:

“非唯使人情开涤,亦觉日清月朗。”

所谓“人情开涤”,就是人的情怀开朗干净,一个“涤”字有一洗旧尘之意。“日清月朗”就不用说了,日月在天,清清爽爽。

魏晋时期的人深得老子“和光同尘”之旨,所以为人潇洒不羁,传为千古佳话。

“和光同尘”包括三方面:

一是与光同舞。

二是与尘同舞。

三是与光尘同舞。

人与光尘同舞,正好是李白“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境界。

人与光尘“对影成三人”,也正合于道“一分为三,三又归一”之意,和光同尘时,光非光,尘非尘,人非人,大有玩味。

人走在霞光中觉得圣洁,走在月光中觉得朦胧,走在滚滚红尘中则会觉得有漂泊之美。《庄子》云:“泛若不系之舟。”舟不系,马无缰,自然会“野渡无人舟自横”。

屈原《渔父》中在讲了“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之后又歌日“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吾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吾足。”先是说浊不好,最后又醒悟浊有浊的好处,也是深得老子“和光同尘”之妙。

老子“和光同尘”对我们做人有直接指导的重要意义,那就是:

一、恢复自由,打破约束。

二、与光尘同舞。光明也好,污浊也好,都一视同仁。所以没有包袱,只有浪游的快感。

也许有人质问:这种“和光同尘”的人生态度岂不就是游戏风尘,不负责任吗?我的回答是:要负责任,并且正在负责任,但这就是游戏风尘。

“和光同尘”的为人方式就是混与玩。但不是一般的混与玩,而是与道游戏。

为什么说游戏风尘就是在负责任呢?因为游戏令人开心,这时觉得风尘也很爽。让自己爽就是对自己好,就是在对自己负最大的责任。

同时请注意,老子在说“和光同尘”,而没有说要搅乱光尘或不让别人也和光同尘,因此“和光同尘”的人生观最有益于群体,最不会对人造成伤害,偏又让自己最爽,因此最应该提倡。“和光同尘”让我们做人受益,那么做事呢?

做事也应该“和光同尘”。它不是游戏,而是该参与时就参与。老子说:“和其光,同其尘,湛兮似常存。”要想做事长久(常存)与成功,就必须和光同尘。具体而言,有两大要点:

一是与大家打成一片。该说不说不,该说好说好,该上就上。

二是没有个人光芒。和光同尘嘛,要的就是整体效果,重在使光有光,使尘像尘,而不是使光非光、尘非尘。

这样就会做事顺利。

世上只有两种事,就是统治与被统治。

被统治者“和光同尘”,就是不当异端,所以不会被当成伽利略。

统治者“和光同尘”,就是要讨好民众,如老子所谓“以百姓心为心”,所以不会被赶下台。

苏格拉底看到欧克里德热衷于演讲,整天生活在热闹之中,就对他说:“欧克里德,你应该跟智者站在一起,而不应该站在人民一边。”

苏格拉底这种态度直接导致了日后被杀。

千古伟人嵇康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也因为不肯同光同仁而与苏格拉底一样被统治者以律法杀之。

基督教有条教义:要因信称义,不要因律法称义。耶稣变犹太教士的拘泥律法为全心信仰。他并不反对犹太律法,而是说:“我来不是为反对律法,而是成全律法。”但耶稣的反叛行为毕竟触犯了犹太人的律法,因此也被杀了。

苏格拉底、嵇康、耶稣三人都是伟大得不能再伟大的人物,他们因为“因信称义,而非因律法称义”被杀,并不是对老子“和光同尘”这一主旨的反对,这就是和光同尘——他们离开了俗世的光与尘,直接成为光与尘,从而成全了光与尘,成全了全世界。

厌世品

楚狂戏孔子

孔子去楚国,楚国狂人接舆有意来到孔子门前,唱道:“凤鸟啊凤鸟(比喻孔子),你的德行怎么衰败了?如今天下混乱,国君昏暗,圣人只求免遭刑辱,幸福轻于羽毛,不知如何取得;祸言重于大地,不知如何回避。何必在人面前以德炫耀自己?危险啊!人为地划出一条道路让人去遵循。荆棘啊,不要妨碍我的行路,不要刺伤了我的双脚。”

孔子对此一言不发。

太白名篇《庐山谣寄卢侍御虚舟》云:“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这几句诗就是源于庄子说的这个故事。小时候我读起李白这首诗,对这个楚狂向往又崇拜,奇怪的是,我在喜欢楚狂的同时,也喜欢上了孔子,这又是为何?

永远的楚狂。

永远的孔子。

非孔子不能彰显楚狂。

非楚狂不能成就孔子。

我问庄子:“楚狂为何生于楚?”

庄子微笑:“惟楚有材,于斯为盛。楚女楚楚动人,楚士做事向来清楚。楚士者,处士也,楚狂之谓。”

我说:“我也可以说‘惟蜀有材,于斯为盛’,蜀女成熟娇媚,蜀士却未能免俗。蜀士者,俗士也,我之谓也。”

庄子微笑。

我说:“楚狂生于楚,死于楚。孔子周游列国,南下流浪,在楚国先遇贤人叶公,再遇狂人接舆,这一贤一狂,相得益彰。请问,他的心为何发狂?”

狂是人的天性。

我的侄女三岁的时候,有一天我与她疯,小家伙越疯越狂,最后笑得喘不过气来,我奶奶强行制止了我们,才慢慢恢复正常。至于我现在的小孩嘛,小小婴儿每天都狂性大发,我脸上常是伤痕累累。

人不狂不能长大,长大了依然要狂才够味,才够好。

狂狂狂,我是我之王。

“我是我之王”,意思是说要当自己的王,你当不了别人的王。

狂必须有度。

楚狂只是戏孔子,没说要杀孔子。如果他真想杀孔子,孔子手下侠客如云,孔子本人据《史记》记载,力能举北门,大力士在此,楚狂一个小个子必会吃亏不小。

狂则无度,必遭重击。

遥想楚狂凤歌于孔子之前,何等潇洒。

人生贵在一个“狂”字,倒不在于狂而有度?

究其实质,狂即是有度的结果。“有度”,指自己内心衡量数遍,终于决定是到发狂的时候了。不发狂,毋宁死。

一狂可免一死。

吾人焉得不狂?

狂是真。

狂是本能。

狂是冲动。

狂是盲目的冲动。

人,理性的力量小,盲目的力量大。

如你能真狂,就能真正做一回人。

孔子适楚,楚狂接舆游其门曰:“凤兮凤兮,何如德之衰也!来世不可待,往世不可追也。天下有道,圣人成焉;天下无道,圣人生焉!方今之时,仅免刑焉!福轻乎羽,莫之知载;祸重乎地,莫之知避。已乎,已乎!临人以德。殆乎殆乎!画地而趋。迷阳迷阳,无伤吾行。吾行郄曲,无伤吾足。”

庄子在书中老是拿孔子开涮,不过楚狂戏孔子这回事倒非虚构,因为在《论语》中也有相同记载,楚狂唱的《凤歌》两本书也略同,只不过《庄子》所载要长些。

庄子这个故事意在否定孔子周游列国的行为。

你说你传道,这是假的,大道本已流行天下,不需要任何人去传。

你说你是行仁义,更是痴人说梦,如果一样东西要苦苦去行、去追求,正说明你还没把它拿到手。孔子并无仁义。

剩下只有一条解释了,那就是孔子周游列国是为了求官求富贵。好了,真面目露出来了,这样反倒可以理解、沟通。

有的人一生都作假作秀,险些把自己都瞒过去了。作假技术越高,越不能动真的。孔子屡屡失败,就是这个道理。

越昏庸越幸福

有时清醒带来灾难,昏庸让人幸福。

老子说:“虽知乎大迷。”

老子这句话意思是人虽然很智慧,但依然有大迷惑。这是肯定的。老子已说过“智慧出,有大伪”。大伪必然大迷,人不可能清楚,不可能清醒。一旦清醒,为仙为圣。如同大智是可贵的一样,大迷也是可贵的,因为它让人深知自己不过是人。这样说来,迷又是醒了。

《圣经》中神对诸神说:“你们仍不知道,也不明白,在黑暗中走来走去,地的根基都动摇了。”

连诸神都是昏庸的,何况人。所幸的是人能力有限,虽然昏庸也不至于动摇地的根基。人的无知与无能再次拯救了他。

清醒会带来灾难,昏庸让人幸福。

一个“什么都知道”的人势必引起公愤,因为众人在他面前都是**的,无隐私,无秘密,只有被嘲笑的份。

因此老子讲我们不可为“智者”,庄子讲我们不要做“醒人”。

你要醒自己醒,不要在大家面前清醒。

你为黑屋子打开门,难道不晓得强烈的阳光会刺瞎久暗者的眼睛吗?

人生还是昏庸好。

难得糊涂,难得昏庸。

高明之士早死,昏庸的人天都不收。

南唐后主李煜是个大大有名的昏庸皇帝,一天到晚就知道诗词歌赋,莺莺燕燕。宋太祖赵匡胤领兵来打,很快就把李煜的小国家拿下了。李煜正在美人的大腿上写字,听见外面传来厮杀声,茫然地问:“亡国了吗?”

赵匡胤当皇帝后大杀异己,连身边的大将都不放过,杯酒释兵权,搞死一大片,但赵匡胤偏不杀李煜,因为李煜没什么用。

不但如此,赵匡胤还经常向李煜请教怎样作诗文。李煜也不客气,大模大样地当起老师来。二人维持这种奇特关系一直到李煜病死在他人的皇宫,他怀中却依然搂着的是自己的妃子。

李煜如果不昏庸,能这样吗?

你说他真的昏庸吗?

申徒嘉教训大名人子产

申徒嘉被砍断了一只脚,与郑子产同拜伯昏无人为师。

子产嫌申徒嘉残疾,对他说:“我先出去,那么你停下。你先出去,那么我停下。现在我出去,你怎么不停下?见了我这执掌政务的大官就应当回避。”

申徒嘉说:“我跟伯昏无人先生已十九年,从不曾觉得我是断了脚的人。你与我同在伯昏无人门下,应该彼此心灵相通,以德相交,你却还要用外在的形体来要求我,难道不是过错吗?”

子产听了申徒嘉一席话,觉得十分惭愧,立刻改变面容说:“你不要再说下去了。”

子产是当时的大名人,又是贤人,但就是因为他太贤了,以至看不起人。他与申徒嘉本是师兄弟,但语言行为中如此践踏同门,显然过分。

申徒嘉针锋相对,毫不示弱,这也是正确的。申徒嘉做人的风格很像孟子。

孟子不怕梁惠王,申徒嘉不怕郑子产。

子产在申徒嘉面前有种优越感,他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申徒嘉鄙视他。

人因富而自恋,实属丑态。

人因贫而自洁,乃是做人的最大境界。

富者蓄财,以为自己极大,殊不知钱随风走,世上并无永远的富人。

贫者除了自身以外,别无长物。这样好,人若不能赤贫,则不能重做赤子。

“赤贫”,指人回到**裸的婴儿状态,一无所有,也可以说应有尽有。老子说“复归于婴儿”,就是这个意思。

贫者自知其贫,更知其富,是真正的富人。

富者只知其富,不知其贫,其实是穷人。若有富者知贫且知富,则富可敌国。

但即使如此,那些东西在有智慧的人眼中还是渺小的。

要求真。

你给女朋友买一根项链,不如带她去看星空。天上群星闪烁,这是一根真正的项链把你们连一起。

一切现成。

说什么贫穷,天上的鸟儿不会耕种也有收获,地上的流水永远饮用不尽。你放低标准,你就是富翁。你把人生目标定得那么高,把自己当上帝了。但你绝不是上帝。

我问庄子:“为何说饥饿是最好的美食?”

庄子说:“主要是饥饿时人知道饮食的美好,而人在饱足时会践踏一切。古时帝王有后妃三千,不如山村农家夫妻之美。”

我说:“只恐山村农家之妻,却想做皇帝的妃子,而一旦有一天真的那样,那个农民只能在皇帝面前高呼万岁。”

庄子说:“不会的,真正的农民自傲至极,笑看红尘,我自耕黄土。”

我说:“但农民毕竟斗不过皇帝。”

庄子说:“说什么斗,各过各的呗!世上只有一时的皇帝,谁能真的千秋万世做下去?而你永远把自己当农民,才会明白这黄土的意义。”

申徒嘉,无者也,而与郑子产同师于伯昏无人。子产谓申徒嘉曰:“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其明日,又与合堂同席而坐。子产谓申徒嘉曰:“我先出则子止,子先出则我止。今我将出,子可以止乎?其未邪?且子见执政而不违,子齐执政乎?”

申徒嘉曰:“先生之门,固有执政焉如此哉?自状其过,以不当亡者众;不状其过,以不当存者寡。知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唯有德者能之。人以其全足笑吾不全足者众矣,我怫然而怒,而适先生之所,则废然而反。吾与夫子游十九年矣,而未尝知吾兀者也。今子与我游于形骸之内,而子索我于形骸之外,不亦过乎!”

庄子这个故事讲做人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调整状态,进入应有的境界。

申徒嘉是残疾,这就是他的实际情况。申徒嘉境界高于子产,因为子产做人还高高在上,没明白自己是个什么玩意儿。

申徒嘉对自己不忌讳,因此做人勇猛精进。他甩掉了思想包袱,心里就爽,看事情就明白。

申徒嘉一开始知道自己不行,必须求教于人,求助于人,所以他来拜伯昏无人为师。进入师门后他与众人无异,都沉醉在修行中。

这时子产闯进来,作为刚人道门者,子产眼中还有差别,还不能达到“齐一”境界,当然应该被训。

静处品味人生

致虚极,守静笃。

——《老子·十六章》

“虚”不是空虚,而是一种宁静的清虚状态。“静”不是死静,而是动中之静。

有人曾看见希腊智者米松在一个幽静无人的地方独自发笑,就问他:“亲爱的朋友,你为什么在无人的地方发笑?”米松回答道:“亲爱的朋友,原因正在这里啊!”

米松的意思很怪,但又很自然,他这“无人一笑”一共有三种以上的意思:

一、没有人,所以我想笑就笑。

二、这里只有我一个人,难道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吗?这太好笑了。

三、真好笑,我居然还能笑!

四、我真棒,任何时候都能让自己笑起来。

五、别人不知道我在这里笑,这真好笑。

米松这“无人一笑”,可谓悠然自得。其实笑的时候,在他自己可能什么意思也没有,就是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这一笑笑得恍惚,也笑得明白,总之,让人高兴!

快乐不需要解释理由,快乐就好。

与米松的“笑笑”(自笑其笑)一样,庄子有个著名的“忘忘”(忘其所不忘)的说法。庄子说:

“人不忘其所忘,而忘其所不忘,此谓诚忘。”

意思是说:人不能忘记已经忘记的,却能忘记还没忘记的,这就是真的忘了。

庄子这话看起来好怪,实际上也相当自然,他的意思大概有以下三层:

一、已经忘记的我知道它已经忘记,既然我知道已经忘记它,就说明它还存在,所以我其实没有忘记它。

二、还没忘记的正好可以忘记,就像没有丢掉的东西可能会丢掉一样。而已经丢失的东西因为不在手上,所以不会再丢掉。

三、忘记不能忘记的,要高手忘记能忘记的,真正的忘记是想忘就忘,这才是真正的忘记。忘了却还记着,这叫“忘记”。忘了就永远不再想起,这叫“忘忘”。

四、但是,“忘忘”也还不是忘,因为它还让我们记得有种东西叫忘忘。更彻底的忘是无名无姓,无事无言,无为无在。所以庄子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意思就是至高无上的人没有自己,连自己都没有就不会有忘不忘的问题。神异的人没有功劳,他不靠做人做事改变世界。圣贤的人没有名字,他不赋予世界万物以性质,世界万物也不能指他为名。

基督教有一段著名的祈祷文:

“我们在天上的父,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

基督教希望世人尊上帝的名为圣,而庄子说“圣人无名”,这是东西方哲学旨趣的不同,本身并不矛盾,都是指向“圣”。

老子在此处讲“致虚极”,“虚极”是什么呢?就是无极。道家的太极是个阴阳鱼,无极就是个圆圈,表示一切空无。佛家秘宗又借这个圆圈表示圆满,看来太阳的形状蕴涵无限奥义。

太阳热烈而无声,老子因此悟出了道也是时时刻刻热力四射,但又寂静无声的,一切空无,一切虚幻中蕴实有,没有尽头,但有边际。“极”者,极限也,指边界。苦海无边,知也无涯,但虚空有界,这就是“虚极”。

老子说“致虚极”,就是要让我们看到虚空也有尽头,世界是有限的,无限的是运动本身。因此,老子指出:人不应该畏惧虚空,也不应该追逐虚空,一切自有尽头,我们应该在静处品味人生。

老子说“致虚极”,就是要我们到达虚空的尽头,那就是一切实有,如有如来,无为无丧,逍遥自在。

怎样才能“致虚极”?老子马上说“守静笃”。“笃”就是实在,也就是上文说的实在。老子最重实在,从不玩虚,请参考本书前面讲的“虚其心,果其腹”一章。

“守静笃”就是安静下来,守住内心信念。气守丹田,于是体内就会盛开丹田之花。

鹏的回归

鹏从鱼变成鸟后,飞到天上,一直飞了九万里,非常逍遥自在。但慢慢地,它发现风比它快,云比它快,星星比它好看,太阳比它耀眼,月亮比它纯洁。

鹏失落了,它想:我以为我是最好的,原来我还不是最好的。

晚上它头上飞过一颗流星,发现流星的上面是更多的星星。它忽然想明白了:流星是星星中最亮的,也是最好看的。流星就和其他星星比,它没有和太阳比,因此它是最好的。我也应该和同类比,而不应该和异类比。

想到这里,鹏看着天,天上没有一只鸟儿有它快;看看海,海里没有一条鱼有它自由。于是它满足了,知道自己确实拥有最好的逍遥,就算是太阳、月亮也不过如此。不因做事而活着

事情永远做不完。有的事你不如不做,有的事你可以不做。

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

这话意思是通过不去做,而做成一切。

“不去做”,指只做好自己,不做自身以外的事情。

“做成一切”指通过获道而成就自身。

“无为”是爱自己,“有为”是损自己,“无不为”是成就自身。

《圣经》上耶稣说:“我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

“不能做什么”就是无为。“凭着自己”就是把自己交出去,得以自由地挥洒生命的涌泉。泉水所至,必是绿洲。

你怕别人说你“碌碌无为”,希望成一个“有为青年”。亲爱的,你的这种想法很可笑。比如说,那些为美国在伊拉克战场上厮杀的可敬的美国大兵们,称之为“有为青年”是当之无愧的,但究竟有意思没有呢?没意思。

又比如,有的人三十几岁就成为超级大富翁,准备四十岁就“退休了”,然后过纯粹享乐的富翁生活。这些标准的“有为青年”同样无多大意思。

还是碌碌无为好。

还是虚度光阴好。

还是消极一些好。

人一进取,心就堕落。

重要的是,你不能为做事而活着。做事是为了活着,活着不是为了做事。

所有崇尚做事的人都会遭遇不可避免的挫败。不是不能做事,而是不能崇尚做事。如果你认为通过做事可以成功,那是不可能的,何异于缘木求鱼。

我在《庄子改变一生心态》的后记中写道:

“十八岁的我正崇尚做事,后来才知道任何人都只能做极有限的事,而人短暂的一生就在无休止的做事中死去。做事把人做死了。因此,人应该做更有限的事,从而腾出心力来反观自身,于静处品味流星消失后依然不变的天与地。”

提起所谓统治季彻就好笑

鲁国国君请教将闾葂指导国事,将闾葂推辞不掉就告诉他:“为政必须做到恭敬节俭,选拔公正忠直的人而没有偏私,百姓还有谁敢不和睦。”

将阊勉又不知自己说得是否对,便去请教季彻。

季彻俯身大笑说:“上古圣人统驭天下,让百姓的心自由自在不受拘束,使他们的教化各有所成,陋习各有所改,但百姓却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圣人是要百姓同于自然之德而心安,像你说的这些话,对于帝王的德业如同螳臂当车,必不能胜任,真要这样便身处高危,朝廷多事,争着归往的人必然很多。”

将闾葂见季彻曰:“鲁君谓葂也曰:‘请受教。’辞不获命。既已告矣,未知中否,请尝荐之。吾谓鲁君曰:‘必服恭俭,拔出公忠之属而无阿私,民孰敢不辑?’”

季彻局局然笑曰:“若夫子之言,于帝王之德,犹螳螂之怒臂以当车轶,则必不胜任矣。且若是,则其自为处危,其观台多物,将往投迹者众。大圣之治天下也,若性之自为,而民不知其所由然。”

庄子借季彻之口在此处讲的“大圣之治天下也,若性之自为,而民不知其所由然”,意思与孔子说的那句名言相同。

孔子说:“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老子又说过一句更有名的话,那就是“非以明民也,将以愚之也。”

你把这三句话联系起来读,吃透,你都可以去统治了。但问题,现在人人都知道这些道理了,你不好再暗箱操作了,大家都是透明的,看又如何!

一定要恢复野性

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

——杜甫

老子说:“鱼不脱于渊。”

鱼儿不能离开水,人不能离开道,这就是老子要说的。“渊”不是让人恐怖的深渊,而是活泼流动的我们的渊源。找到这个渊源,等于找到拯救末日的办法。

道是水,水里面生长生命,并且水本身也是生命,生命生长生命。人与道同一,就能从人的生命进入道的生命。

《圣经》里耶稣说:“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你跟从我吧!”正是此意。

杜甫写道:“在山泉水清,出山泉水浊。”那么,就让我们永远做一条山里的清泉吧。山泉不与海水争大,海水也没有山泉清。

有一个人,渴望过真正的人的生活。他努力做人,但依然被各种问题困扰,每天不知怎的总会陷入烦恼中,哪怕一丁点小事也能败坏他整天的心情。每天他昏昏沉沉入睡,又昏昏沉沉醒来,用沮丧的心情度过漫长的一天。他都几乎快绝望了。

一天,他趴在窗子跟前看太阳升起,可是明明是在往常看太阳的位置,太阳竟迟迟不出现。这个人诧异极了,太阳是绝对不会错的,这是怎么回事?他再仔细一看,原来在偏离往常位置很远的地方,太阳已经红彤彤地升起。这个人一下子震惊得不得了:太阳跑这么远了,看来我是犯了刻舟求剑的错误,我竟不知道太阳也会挪位。

受此启发,这个人也开始挪位了,几番努力,他的生活终于有了起色,他感觉自己在一步步恢复自我,他的心清澈起来。

往往就那么一点东西,改变人很大。

在华南虎公园里,工作人员为华南虎日渐丧失野性而担心。这些百兽之王已经几代靠人工繁殖了,它们虽然活着,但已不再有它们祖先的雄风。它们很少吼叫,发出雄浑震撼的声音。也很少**,而它们的祖先在**时会搞得地动山摇。它们更不会猎杀动物了,传说中它们那让人胆寒的犀利目光和风一样的腿已经退化了。

不是圈养让它们丧失野性,而是它们自己丧失野性。上帝造万物,大道生万物,其性亘古不变,谁能制住一只真正的猛虎?

恢复野生是困难的,突破口是一个传统的办法。工作人员给华南虎天天吃、顿顿吃拌了血的肉,华南虎吃了这血腥的东西,身上的血腥味也渐渐浓了起来,终于有一天飞一般地逮住了一只放进来的野猪,并发出了狂野的吼叫!

看来我们也需要来一点“拌血的食物”了,并非一定用血腥的事情刺激自己,关键在于你的心不要屈从于环境。

看来杜甫的诗可以改写了,无论在山出山,我们都可以是清泉水。

风雨不能久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老子·二十三章》

“飘风”指能把人飘起来的大风,“飘风不终朝”指大风刮了一夜,刮不到天亮就停了。“骤雨”指暴雨,“骤雨不终日”指再大的暴雨也下不了一天。比喻任何狂风暴雨都会很快过去。

老子的话句句实在,都饱含丰富的人生经验。它向我们传递的不仅是人的后天智慧,还传递着人的先天本能。

我在小时候就像老子一样体验过“飘风不终朝”与“骤雨不终日”的情景。先说“飘风不终朝”。

在我七八岁时,有一年冬天晚上老是刮大风。那时我们全家还住在小瓦房里,大风呼啦啦地吹,屋顶屋角的瓦片不时被刮起来呼啸而去,一会儿就在不知什么地方被风摔得稀烂,黑暗中风声夹杂瓦片破碎声,十分恐怖。我害怕大风把屋顶吹成光骨架,又害怕房子被风吹塌,心里面非常担心。我的妈妈让我们三弟兄静静地躺在被窝里,对我说:“睡吧!睡到天亮风就停了。”我还是睡不着。一夜狂风轰鸣,我熬到天亮时忽然发觉:“咦,风真的小了!”不多久就完全停了。再过一会儿,天完全亮了,鸟儿唧唧喳喳,光依然从屋顶的亮瓦上打下来,明晃晃的,小屋像在水里。

这就是我个人的真切体验,再大的风只吹一夜,这在我当时是非常了不起的天文知识与人生经验。后来读到老子这句“飘风不终朝”,就非常认同,我一下子记住了,成为我最熟悉的格言之一。

至于“骤雨不终日”,我也曾长期亲身经历。在北方长大的朋友可能很少遇见过大暴雨,而大暴雨在我的老家四川,夏天时经常可以遇见。农历六七月时正是谷黄时节,栽秧早一点的地方可以收割稻子了,这时农民最怕的就是大雨袭击,把快成熟的稻子打倒在田里,把已经晒在坝子里的稻粒冲得到处都是。农民把这种雨叫“偏东雨”,因为它总是从西南面来,往东北面去。现在我想这种“偏东雨”可能是四川盆地每年夏天被东南亚热湿的季风吹拂形成的。总之,偏东雨说来就来,有经验的人在雨刚来时往往也能警觉,就会大声地喊:“抢偏东雨喽!抢偏东雨喽——”一下子坡上坡下的人都忙乱起来,刚才还秩序井然的劳动场面一下子被偏东雨冲成乱麻。大雨咚咚咚地下,打在脸上、身上非常疼,也没有风,反正就是大雨在斜斜地冲刷着地面,路上到处是抱头捂脸的人,一片狼狈。那时我还小,觉得这很有趣,常常会因为在这时无端发笑引来大人的几巴掌,于是也跟着紧张起来。说也怪,偏东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多会儿就把雨脚移过了山,山对面的天空像我们这边刚才一样乌黑一处,我们这边现在又亮了,常常能在云端看见被人们称作“杠”的彩虹,非常美丽。地面的劳动场上又恢复正常,人们上上下下地劳碌着,一片繁忙。

这就是我个人对“骤雨不终日”的亲身体验,连偏东雨都下不了多久,可见大雨一般都会很快过去。当然作为一个南方长大的人,我也曾经历接连几天下大雨成灾、最后涨洪水的情况,但这与老子说的并不冲突。

老子说“飘风不终朝”,不是说世上真的没有刮了晚上刮白天的连续大风,而是说狂风不会太久。

老子说“骤雨不终日”,不是说真的没有接连几天都下的大雨,而是说暴雨会很快过去。

狂风暴雨之所以厉害,就因为它的狂与暴。

狂风暴雨之所以不足畏,也正因为它的狂与暴。

因为凡是狂暴的事物都处在它自身的巅峰状态,自然规律会使它马上就会回落。狂人如希特勒者,暴政如法西斯者之所以不足畏,就在于它们的狂暴是巅峰状态的表现,必然被内外因素抑制住,最终下落。狂暴就是自取灭亡,因为狂暴者把自己的时针拨到了中午十二点,当然马上就面临下午与晚上了。

从心理方面看,狂暴者也不能持久,有的人喜欢咆哮不已,在他自己可能觉得很威风,其实在别人看来可能是完全软弱的表现——瞧,此人束手无策,恼羞成怒了。

苏格拉底出了名的惧内,非常不幸,这位最哲学的哲学家娶了一位最不哲学的老婆。苏格拉底的老婆遇事蛮不讲理,动辄河东狮吼,让人胆寒。有一回苏格拉底正在家里与弟子们传授高深的学术,忽然他老婆一阵风跑过来,向他哇哇哇乱叫,双手叉腰,满脸横肉,口中唾沫横飞,点点击中苏格拉底智慧的脸。弟子们见师母神威发作,吓得大气不敢出,苏格拉底倒是耐心地听着老婆的训示,细心的人还能看见他的嘴边有一丝微笑。老婆骂够了,又一阵风而去。弟子们目瞪口呆,半天没回过神来。有弟子同情地问:“亲爱的老师,您何以不惧?”苏格拉底马上把大家拉回到了课堂:“这就是常给你们讲的狂风暴雨不会长久。”

“狂风暴雨不会长久。”既然东西方两位最伟大的哲学家老子与苏格拉底都如是说,看来我们完全有理由镇定自如。

也许有人要反将我一军:“你也曾说过有大智慧者如狂风暴雨,横扫千军,那么照这样看来,智慧也不能长久了?那么我们还学什么老子非常道?”

我就会像苏格拉底一样微笑着告诉他:“我说智慧像狂风暴雨横扫千军,这只是一种比喻,就像阁下昨天见了女友对人夸耀她如何美丽一样。人类思维的风暴不是暴力,而是润物细无声。但它越是轻柔,越有巨大法力。老子说:‘柔弱胜刚强’,讲的就是这个道理。如果阁下在某个地方听见我说‘柔弱的狂风’,千万不要怀疑我的语法水平,因为是老子教我这么说的。这就是老子非常道,非常好玩,非常正确。”

无为原理

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老子·二章》

“无为”不是什么都不做,而是暂时不轻易去做。“无为之事”指“无事”状态,“不言之教”指无言的教益。

什么是圣人?圣人就是智者,说通俗点就是聪明人。聪明人的一大特征就是有所不为,知道趋吉避凶,有的事情一定去做,有的事情一定不做,有的事情可做可不做。

对于聪明人来说,做不做某事首先是建立在对该事的认知上,看清这件事的性质,掂量值不值得做,能不能做,能做到什么程度。

比如一块大石头拦在眼前,这时就不能轻易地认为这是一块拦路石,它自有妙用。

所以,我们认识某事某物必须启动以下程序:

一、了解它有多少功能,有多少状态。

二、了解它正在使用什么功能,处于什么状态。

“无为”当以“格物”(认知事物)为前提。它不着急行动,先认清眼前之物与眼前之态再说。

比如一个人走到一块石头面前,如果他配合以上石头的几种功能展开行动,将受石头之道的控制。如果他不动也不走近,将使石头的各项功能都得不到发挥,这就是“无为”。

在无为状态中,人为阴,外物为阳,阴阳之间是中间物“空”。表面上空气隔开了人与石头,实际上是思维隔开了人与石头。我们假定石头没有思维,人有思维,中间物“空”也有思维,那么造成这种无为——隔离状态的就是有思胜无思,即:

无为胜有为=有思胜无思。

亦即:

无为=有思。

这种做事的无为状态乃是思考的结果。

所谓无为状态具体而言指:

一、远距离隔离。

二、近距离感知。

三、零距离吞噬。

就这样,一块石头就被人用“无为”的手段解决了。人在此避开了石头的所有功能,只把它当无知无欲、无能无量的自然之物对待。

当在我们面前某事出现,即可应运这一“无为原理”予以解决:

一、先远距离隔离,看这是件什么事。

二、再近距离感知,看此事怎样上手。

三、最后零距离吞噬,通过做人来做事,修身养性,于是成功。

这就是以“无为”的方式做事的简单原理。

轮扁说书上的话都是糟粕

齐桓公在堂上读书,轮扁在堂下做车轮。

轮扁问桓公:“你读的是什么书?”

齐桓公说:“是圣人的书。”

轮扁说:“圣人还在吗?”

桓公说:“圣人已经死了。”

轮扁说:“那么你所读的书,便是古人的糟粕了!”

齐桓公说:“制作车轮的人怎么能随便议论本王。若说得出道理还可以,若说不出道理,便处你以死刑。”

轮扁说:“我斫削木轮,慢了就松滑而不坚固,快了就涩滞而难以入木,不慢不快,得心应手,口里虽然不能说出,但技巧存在其间,我的儿子也不能从我这里继承这一奥妙的技巧,所以七十岁还在斫削车轮。古时候的人和他们不可言传的道理已经死去,国君所读的书,就是古人的糟粕啊。”

齐桓公觉得轮扁说得很有道理。

桓公读书于堂上,轮扁斫轮于堂下,释椎凿而上,问桓公曰:“敢问公之所读为何言邪?”公曰:“圣人之言也。”曰:“圣人在乎?”公曰:“已死矣。”曰:“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桓公曰:“寡人读书,轮人安得议乎?有说则可,无说则死!”轮扁曰:“臣也以臣之事观之。斫轮,徐则甘而不固,疾则苦而不入,不徐不疾,得之于手而应于心,口不能言,有数存焉于其间。臣不能以喻臣之子,臣之子亦不能受之于臣,是以行年七十而老斫轮。古之人与其不可传也死矣,然则君之所读者,古人之糟粕已夫!”

轮扁是制轮高手,当然也是做事高手。

轮扁与庖丁,可谓双绝。

庖丁解牛,目无全牛。

轮扁制轮,视圆为方。

在轮扁眼中,车轮是方方正正的,有边有角,因此他可以把握得稳,用斧不偏,用锤不废,钉钉人木,使角生紧。

轮扁一日复一日制轮,手感先于心感,手比心更快。这些诀窍,在他已成条件反射,在他人当然茫然不知。

凡事要亲自为之,一切都要有手感。手感手感,东西没到手怎有真正的感觉?

因此大道不可以相传,只能每个人亲自摸索。

轮扁说齐桓公看的书全是古人糟粕,就是这个道理。

醉世品

庖丁解牛

庖丁替文惠君宰牛,手掌触及的,肩膀倚靠的,足尖踩到的,膝盖抵住的,都发出音乐,他进刀割解牛肉的“哗啦”之声也没有不合于音节的,而且还符合桑林舞曲的节奏,也合于经首乐章的韵律。

文惠君赞叹庖丁高妙的技术,并问:“你的技术怎能达到这般地步?”

庖丁说:“我开始宰牛时,把它看做一条整牛,几年后便不见整体的牛,只领会它的生理结构,心领神会之后便游刃有余,牛还不知道怎么回事便已解体了。”

庖丁如此神妙,天下的牛有难了。

“目无全牛”乃是高手通用境界,达到这一境界,你就可以将对象瓦解、击溃,占有他,吞掉他。

俗话说的“目中无人”即源自“目无全牛”,指你眼界奇大,不再把人当“人”看。我大他小,我大大大,他小小小。我伟大伟大,他渺小渺小。我再大再大,他再小再小。这样我一路大下去,成了宇宙。他一路小下去,成了蚂蚁。想象你浩瀚如宇宙,会在意一只蚂蚁吗?

你已逼近造化本身,又怎会摸不清生命的样子呢?

这不是自大,而是真实的境界。也即技术。

一个情场浪子视天下美女如蚂蚁,就不会被美女的美吓倒。他“目无全女”,则此女无所遁也。

牛虽大,并非无形。

俗话说“老虎吃天,无处下口”。天当然不好吃,因为它无形无状,让人摸不着头脑,没法动手。

但只要是有形的东西,就可以把握。你眼睛能看见它,耳朵能听到它,再走近些,手可以摸到它,万一摸不到,你还可以用工具作用于它。进攻有形之物时,你就是无形的,只有它怕你,完全不必要你怕它。以无形攻有形,这是庖丁之所以解牛的第一个原理。

为什么进攻时人是无形的?这是因为你在动,在运动,而运动必然带来幻影,幻影叠加,人造梦幻生成,你不断为对方造梦、造景,追魂摄魄,让他不停息,紧张、压抑,渴望以任何一种方式停息。在风驰电掣的缓慢进攻中,你给对方造成运动感、沧桑感,因此你一动,还没怎样呢,他就准备接受结果了。

一个女孩子一旦甘愿被拥抱,她就知道该准备很多事情了,原理同此。

进攻之时,你先是隐形的,以猝死的方式提前进入程序。提前进入程序是程序的革命,天才读书常是跳级,高手做事常让规矩为我所用。

所谓“猝死的方式”,指假死,突然结束以往一切,“哗!”刷新一张卡,重新启动。此中技巧,请参考前面述“枯木变死灰”的专章。

牛之形,并非一个囫囵的枣。

如果是一个无缝隙的圆球,麻烦就大,孙悟空困在牛魔王圆乎乎的牛角内,虽然猴子天性善攀爬,但竟也找不到出口,幸亏外面的神将用金刚钻把他救出。

牛既然不是一个整圆球,而是一个有五大分支的畸形球,那就有隙可击。牛与人一样,形体并非完美的卵形,它形体的分支使它更灵活,同时也害了它。

牛身上的五大分支即:头、四肢。这五大分支任选一处,都可着力,致它于死命。这五大分支因为是突出的外延,占用空间大,因此暴露也极大,它张扬之际,就是最佳的捕捉时机。

牛角尖尖,飞雀可驻。

牛尾甩甩,飞蝇附之。

牛足入泥,蚂蟥吸之。

牛头哞哞,庖丁解之。

从何处下手?当在牛颈。屠牛不过一刀,溅红不过白刃,当牛已暴露出它关键的部位,难道与牛同是拼凑物的你还不能心领神会吗?

人是机器,牛也是机器。造化生我,就是让我受死,因此头与四肢不相连,只各自与躯干相连。相连的地方,就是最薄弱的环节!

牵一发而动全身。

断其一指,心为之伤。

断其一臂,心为之恸,从此灵魂都是空了半边。

至于庖丁解牛之际,纯粹以横刀夺爱之势,宣告了造化的失败,因为他只需要一刀,他竟然只需要一刀,并无太复杂的程序,就可以将一条辛辛苦苦成长起来的生命于瞬间终结。

——以有形破有形,这是庖丁解牛的原理。

前一个“有形”,指有形之刀。

后一个“有形”,指有形之牛。

有形之刀碰到有形之牛,就以实有破实有,瞬间转化为空虚。

牛已被杀,解牛则水到渠成。

牛的内体并不比它的外形复杂,庖丁沿着一条熟悉的路径推进,就成了。所谓熟悉的路径,指牛有和人完全一样的身体结构,你只需要闭了眼看一下自己的五脏六腑,就明白该怎样动手了。

你哪里是解牛,分明是解剖自己!

庖丁敢解剖自己于无形,所以他是高手。

我问庄子:“庖丁解牛之际,他在想什么?”

庄子说:“他在想象有把刀,同时游弋在他体内。但他并不觉得痛,只觉得快。因此他有了胆,下手更狠。什么是‘只觉得快’?是说他的运动已快得接近临界点,当快得没法再快,他就欢乐,以自暴自弃到底的方式实现身心解放。自暴自弃到底,才能一竿子捅到底。速度使他有了安全感,因此他只需要快,只需要快干。他不在乎过程,甚至不在乎结果,他最爱的是收拾残局。想象五颜六色的一堆鲜艳的肉**在他眼前,天性好作恶的屠夫早已为世人,为自己安排好盛宴。”

我说:“做事的全部意义就在于收拾残局。既不在于过程,也不在于结果。”

庄子说:“不错。收拾残局是最美的,庖丁解牛后,如果不能亲自打扫战场,将是他一生最大的遗憾。”

庄子说:“收拾残局不是每个人都能享受到的,往往人一到这一步,就自动离开,那些敢于留下来打扫战场的人将会发现真正的战利品。”

我说:“老子引古圣人的话说:‘受国之垢,是谓社稷主。受国不祥,是谓天下王,’所谓‘垢’与‘不祥’,就是残局,收拾残局的人是王。”

庄子说:“老子还讲‘夫代司杀者杀,是代大匠斫也。夫代大匠斫者,则希不伤其手矣。’”

我问:“庖丁解牛,伤手了吗?”

庄子说:“没伤手,伤的是他的心。”

我说:“他解他的牛,为何自己也伤心?”

庄子说:“因为他看到自己也免不了被人分解的下场。”

我说:“那为何他不停下来?”

庄子说:“他停不下来。”

我又问最后一个问题:“庖丁解牛后,还将做什么?”

庄子说:“寻找下一头牛。”

庖丁为文惠君解牛,手之所触,肩之所倚踦,足之所履,膝之所踌,砉然响然,奏刀騞然,莫不中音,合于桑林之舞,乃中经首之会。

文惠君曰:“嘻,善哉!技盖至此乎?”

庖丁释刀对曰:“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三年之后,未尝见全牛也;方今之时,臣以神遇,而不以目视,官知止而神欲行。依乎天理,批大郄,导大窾,因其固然。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坬乎!良庖岁更刀,割也;族庖月更刀,折也;今臣之刀十九年矣,所解数千牛矣,而刀刃若新发于硎。彼节者有间,而刀刃者无厚,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矣,是以十九年而刀刃若新发于硎。虽然,每至于族,吾见其难为,怵然为戒,视为止,行为迟,动刀甚微,谍然已解,如土委地。提刀而立,为之四顾,为

之踌躇满志,善刀而藏之。”

文惠君曰:“善哉!吾闻庖丁之言,得养生焉。”

庄子这个经典故事意在说明:人先必解剖自己,才能解剖万物去做事。因为万事万物原理相同。

庖丁解牛的关键不在于牛,而在于了解自己。

集中精力世界就是你的

捕蝉钓鱼要凝神,做人处世要忘机。世界不是外在的时空,

而是内在的心灵。

孔子到楚国去,从都城里出来,看见一个佝偻老大爷在树林里捉蝉。孔子看见他的时候他还在那里捉个不停呢。

孔子说:“你的手太巧了!有什么道术吗?”

佝偻老大爷说:“我有道术。我站在这里就像一棵树,我的手像一根枯树枝。虽然天地很大,万物很多,但我只知道蝉、蝉、蝉,捉、捉、捉。嘿,就捉到了。我不放弃,也不乱侧身,在我看来,天地还没有一个蝉大,你用万物来换我的一个蝉的翅膀,我也不干。你想,我这样一来还有什么得不到的?”

孔子对弟子们说:“我常对你们说‘做事不分心,凝神静气必有收获’,说的就是这位佝偻丈人啊!”

老大爷说:“你们这些穿长衣的人,也知道问这些问题吗?你就好好地修炼自己吧,把我的话写在书上。”

佝偻丈人向孔子传授的捕蝉之道在于凝神。

他把自己的身子当大树,手臂当树枝,当然就不会惊动猎物。

孔子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他马上明白了自己周游列国失败的原因就在于惊动了一大片,如果他不向那些国王谈怎样做尧舜,而是谈怎样做桀纣,一定会奏效。当然他不会真的去传桀纣之道,他会暗中偷梁换柱,明说是桀纣之道,实际上大行尧舜之道。只能这样了。孔子唯一的一次大治天下的机会就被他浪费在途中,归鲁后,孔子收拾起一颗张扬的心,隐秘地传道,果然,后世孔子之道大显。我在《孔子做人绝学》里说孔子晚年是道家,就是指他深得老子阴柔之道,也即此处佝偻丈人讲的“伪饰以捕蝉”之道。

我不说伪饰了,伪饰不好听,我来说说凝神。钓鱼人凝神静气,手不动,渔竿不抖,鱼饵就会像小虫一样在水里漂,鱼儿自然上当。由此可见,凝神是可以传输信息的,并不是你想象的一团死气沉沉。你尽管凝神,身内有多静,身外就有多神。

再说细点,凝神静气的一个技术性操作是将眼前、心中的那片红、那片蓝、那块黑打成一片,还原为橙色,即得红阳之气。你视一瞬为九格,自然不乱。这些道家修为并不玄,总之你要知道佝偻丈人捕蝉时动作是很快的,但对他自身而言是极慢极慢的,一个动作里包含了好几个动作。

累死君子,美死小人

天之小人,人之君子。

——《庄子·大宗师》

做“小人”可以在庄严的地方毫不庄严,可以开玩笑,可以打架斗殴,也可以裸奔裸泳。并非故意惊世骇俗,我本放浪不羁。

做君子真累。

又要冠冕堂皇,又要道貌岸然,只能私下娱乐,不能当着人面前说真心话。人类之所以不长进,就是君子太多了。

所有的君子都是伪君子,比如朱子,自诩是君子,却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朱子提倡“存天理、灭人欲”,他要灭的是别人的人欲,而他自己的人欲却不但不灭,反而燃烧得旺。朱子有好几个老婆,却要求女人们“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真是个衣冠禽兽。

朱子是中国最有名的君子,已是如此,其他可想而知。庄子说“天之小人,人之君子”,讲的就是那些所谓的君子原是小人,不合自然之道。反过来也就是说:“天之君子,人之小人。”我们这些小人原是天之君子,合于自然之道,得自然之自趣。

狼是可恶的,因为它全身都毫不掩饰自己。

狗是可爱的,因为它太懂得讨人欢心。

但我们要做狼,再不要做狗。狗有什么好?

我们打个比方,狗很温驯,懂得伪装,可以叫有教养的“君子”。而狼呢,从不懂得温驯与伪装,是怎样就怎样,可以叫没教养的“小人”。那么,“君子”好呢还是“小人”好?当然是“小人”好!狼无拘无束,非常自在。而狗丧失了最宝贵的天性与自由。

庄子说“天之小人,人之君子”,就是说所谓君子都是违反天道的,人不应该做君子,应该做小人。

做小人有什么打紧,做人只要坦然,理直气壮就不怕什么。很多时候君子还要求小人,如《红楼梦》贾府的公子哥贾芸困难时碰到大街上的破落户“醉金刚”倪二仗义疏财,这才渡过了难关。

做真小人胜于做伪君子,就算有真君子,也不如真小人爽快。做人最别扭的就是强迫自己或别人做君子,那样太没意思,何必。凡事要亲身经历才会真的爽脚踏并不美丽的大地,胜似仰望美丽的星空。

周穆王的时候,西极之国来了个能变化的人,名字就叫“化人”。化人能走到水火里去,一掌就打碎金石,甚至能改变山河形状,移走城市,他走在空中不会掉下来,碰到什么都没有阻碍,直接就进去了,千变万化,说不完的神通。他不但能改变万物的形状,又能改变人的思想。

周穆王敬之若神,事之若君,把最好的宫殿让给他住,把最好吃的祭祀用的牛、羊、猪三牲给他吃,又把最美的女子乐队给他娱乐。化人却认为周穆王的宫殿太简陋了没法住,饮食太简单了没法吃,那些女人太丑陋了没法看。周穆王就为他造新房,选秀女,唱新歌,锦衣玉食全套换新。化人还是不满足,勉强住下。

住了不久,化人邀请周穆王同游。周穆王拉着化人的衣袖,两人飞升而上,很快超过了周穆王为化人修建的高台“中天之台”。他们来到了化人在天上的宫殿,名字就叫“化人之宫”。化人之宫全用金银珠宝修成,在云雨的上面,悬浮在空中,不知底下是什么托着,从上面看下面,好像是云层堆起来的。在这里凡耳朵听见的,眼睛看见的,鼻子闻到的,嘴巴尝到的,全非人间所有。周穆王认为这就是传说中的清都、紫微、钧天、广乐,是上帝的所在。周穆王俯瞰人间,看见他自己的宫殿不过是些土块草木。周穆王心里想:“在这里住几十年我也不想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