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绿色还原中国发展底色_第三节 以绿色为主色调建设美丽中国(1 / 1)

第三节 以绿色为主色调建设美丽中国

习近平指出:“你善待环境,环境是友好的;你污染环境,环境总有一天会翻脸,会毫不留情地报复你。这是自然界的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面对我国当前发展所面临的生态短板,确立了绿色发展理念。从大的层面来说,坚持绿色发展就是要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走文明发展道路,协调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对于大的发展战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从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推动低碳循环发展、全面节约和有效利用资源、加大环境治理力度等方面进行了部署。从具体实践举措来看,就是要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等,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多重并举中给我国国土披上“绿色外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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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中国

2012年11月8日,党的十八大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是美丽中国首次作为执政理念被提出。2015年10月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美丽中国被纳入“十三五”规划,也是首次被纳入五年计划。

让“APEC蓝”变成“常态蓝”

习近平强调,生态环境特别是大气、水、土壤污染严重,已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扭转环境恶化、提高环境质量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十三五”时期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

面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空气重污染,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总结经验教训,按空气质量预报结果上限确定预警级别、提前发布预警,并以高强度执法确保应急预案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但是应急减排只是“治标”,面对大气污染,必须在控制污染排放等“治本”举措上下更大功夫。2014年2月,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时指出:“应对雾霾污染、改善空气质量的首要任务是控制PM2.5,要从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强化管理、联防联控、依法治理等方面采取重大举措,聚焦重点领域,严格指标考核,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认真进行责任追究。”张高丽副总理于2016年1月4日在北京调研并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强调要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特别是北京作为重点的重点,针对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和冬季大气污染物排放增加的情况,采取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更加强化的防控手段措施。一是强化散煤污染控制,做好散煤替代工作,大力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及其他新能源应用。二是强化机动车管控,加快推进重型柴油车使用清洁化,推动公交、物流领域率先更换使用新能源车辆,严格机动车排放检测标准。三是强化工业企业治理,通过“关停并转”等措施,彻底解决小企业、小作坊超标排放问题。探索在京津冀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研究实施冬季差异化排污收费政策。四是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统一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加强区域预警联动和监测信息共享。五是强化区域联动机制,认真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推动区域联动治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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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北京这样的特大城市,环境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作为重大民生实事紧紧抓在手上。大气污染防治是北京发展面临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和专项治理并重、常态治理和应急减排协调、本地治污和区域协调相互促进,多策并举,多地联动,全社会共同行动。要深入开展节水型城市建设,使节约用水成为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市自来水集团第九水厂调研时的讲话,2014年2月25日

习近平总书记和张高丽副总理在北京的视察都强调治理雾霾不能只停留在“治标”上,而更应该在压减燃煤、严格控车、调整产业结构、强化管理等“治本”上下功夫。

面对雾霾危机,经过两年多的经验积累,人们对治霾的科学性、规律性有了新认识,国家颁布了“大气十条”,北方七省市区联防联治机制运转顺畅,大气污染取得一定绩效。就北京而言,近两年来,北京调低了GDP增速,调整了干部考核标准,压燃煤、控车辆、减人口、治扬尘,形成了38项地方标准,“倒逼”企业或转型升级,或关闭退出。北京环保局总工程师于建华表示,2016年作为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攻坚之年和决战之年,将聚焦“改农村散煤”“治高排放车”“整治城乡结合部”三大战役,重点“落实街乡镇责任”,加大精细化管理减排力度。河北省也印发了《河北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强调通过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推进环境监测市场化,鼓励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参与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建设项目施工期监测、企业自行监测等多方面环境监测活动,同时在基础公益性监测领域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通过多重举措着力于进一步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

虽说大气污染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与民众的期望仍有较大差距,当前大气污染形势仍十分严峻。我们必须认识到,治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从量变到质变的逆转有一个过程,需要打持久战。同时,防治大气污染,治理雾霾也需要多重举措并举,要实现“APEC蓝”成为“常态蓝”,就必须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改变生活方式,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使得城市的大气污染物保持在低排放水平,使空气质量彻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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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权交易制度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

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这一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而实施的,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

倾力呵护生命之源

水本是生命之源,可由于严重污染直接威胁人民的健康和生命,成为了我们的不能承受之痛。面对重点流域水质的恶化,水污染事件的频发和地下水的进一步污染,我们不能掉以轻心,必须采取多重举措,呵护生命之源。

我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从1984年开始颁布实施的,30余年间在防治水污染方面做出了大量工作,但是目前我国水污染形势仍十分严峻。近几年,重大环境污染及事故频频发生,水污染事故占一半左右。监察部的统计分析,国内近几年每年水污染事故都在1700起以上。2013年1月山西天脊集团发生苯胺泄漏事故,当地政府事后瞒报,导致苯胺污染了漳河下游,影响了山西、河北和河南等多地居民的正常饮水和生活。2012年1月的广西龙江镉污染,2010年7月紫金矿业水污染和吉林松花江哈工污染,是近几年来影响非常严重的水污染事故。此外,地下水污染在我国大中城市不同程度地存在,其中近一半的城区地下水污染呈加重趋势,并从点状污染向带状和面状污染发展,一些大城市的中心地带和郊区的地下水排泄区,地下水污染最严重,部分城市浅层地下水已不能直接饮用。那么,为什么水污染防治法实施30余年了,水污染不仅没有遏制反而呈现加剧状态呢?究其原因还是发展方式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们关注的首要问题是GDP的增长,发展方式还很粗放,对环保工作是“讲得多,做得少”“软的多,硬的少”,很多时候只顾经济增长而不顾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只顾局部利益而不顾全局利益,往往是GDP增长指标超额完成,节能减排指标差距甚大,没有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乃至部分地区以牺牲环境换取GDP增长率,结果只能是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在发展方式和政绩观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十分严重,结果便是法律形同虚设,环境污染进一步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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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要发展,但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长期任务,要久久为功。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让“苍山不墨千秋画,洱海无弦万古琴”的自然美景永驻人间。要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保护上一定要算大账、算长远账、算整体账、算综合账,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习近平总书记在大理湾桥镇古生村考察时的讲话, 2015年1月20日

因此,为了呵护生命之源,就迫切需要从源头入手,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法律制度的完善、贯彻为抓手,切实推进防治水污染落实到实处。

首要是完善法律制度以及配套制度。对此,国务院于2015年4月16日公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提出10条35款共238项具体措施,吹响了向水污染宣战、全力以赴呵护“生命之源”的冲锋号。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对于防治水污染要以此为指引,切实将相关举措贯彻落实到实处。

有了制度,关键在落实,这就需要把源头控制、减少排放放在首要地位,在工业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目标是提高资源和能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的排放量,以达到“节水、节能、减污”,清洁生产可以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从这一点来说,南京在治理太湖流域坚持防治与修复并重堪称典范。面对太湖流域污染严重形势,南京将“治太”作为全市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近三年累计投入了41.65亿元,推动实施各项“治太”项目659个,将源头减排与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相结合、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相结合,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工业污染源防治、控制农业面源污染等措施,结合湿地地形改造、植被恢复、水域修复、生物放养等自然生态系统修复,一系列举措为太湖水环境建设“添砖加瓦”,实现了站在生态系统维护的高度来统筹治水,促使“治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制定制度和转变发展方式的同时,还应在控制水污染的过程中实现废水(污水)的资源化、能源化,鼓励开发应用节能减排的废水(污水)处理技术,从源头保护和修复两方面入手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当然,我们也要认识到防治水污染难度大,投入高、周期长,面对当前的严峻形势,我们要将经济社会发展同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倾力防治、修复水污染,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多赢。

筑实斩污制度屏障

没有严格的环保制度为基础,美好愿景可能成为空中楼阁。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等,绿色发展制度保障的“工具箱”不断充实。同时,良法善治是遏制环境恶化趋势、提升环境质量的重要基础,要促进生态环境的改善,迫切需要依托严格的环保制度,依靠法治筑实斩污屏障。

2015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新环保法明确了政府、企业、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着力建立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环境治理体制。同时,强化政府义务与责任,完善监督制度,建立官员环境保护考核、公众参与和公益诉讼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等创新性条款。为保证新环保法顺利实

施,2015年环保立法十分活跃,制定发布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超过80件,包括《实施环境保护查封、扣押暂行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新环保法及配套制度的制定,为遏制环境恶化趋势和环保执法提供了利器。尤其是环保约谈制度的实施从“查企业”到“督政府”,环境保护部转换思路,力促地方政府切实承担起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职责。截至2015年12月14日,环保部共公开约谈15个地级市、1个省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甘肃省林业厅)及其下属机构(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1个大型企业集团(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堪称环保执法最为严格的一年,环保部门持续保持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给环境违法以沉重打击,“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大棒成为各地环保执法利器。不过,我国当前仍处于法治社会的建设阶段,良好的法治环境远未形成,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必须进一步加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设生态文明的道路还很长。这就迫切需要党和国家进一步完善环保制度,同时提高民众法治意识,以铁腕执法利剑斩污,着力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新体制,改善生态环境。

以“两个转向”让绿色成为发展主色调

我们当前所面临的生态危机是在褐色发展中形成的,要实现生态环境的改善也需要从发展层面入手。对整个社会而言,就是要结束先前竭泽而渔、“挥霍性”利用资源和“卖血过日子”的“褐色发展”模式,减少高投资、高能耗、高排放的粗放型速度,走均衡、节约、安全、可持续的绿色发展道路,加快向绿色、低碳、高效发展转型速度。对每一个公民来说,就是要提倡低碳出行,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一般说来,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涉及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深刻变革。在这个变革中,政府、企业和公民,无不有着自己独特的作用。政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一是积极探索绿色发展道路,地方政府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寻找适合地方生态环境条件的绿色发展道路上,做好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二是严格执法,守住底线,不允许企业再走粗放型的发展道路,地方政府要注重加强环境管制,严控当地的主要污染源。企业的作用则是根据中央精神,转变发展方式,把企业的所有资源都投入到绿色发展的方向上去,同时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到绿色生产、绿色经营。对此,习近平指出:“必须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绿色化,构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方式,大幅提高经济绿色化程度,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形成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点。必须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力戒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实现绿色发展提出一系列新举措。“坚持绿色发展,必须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可持续发展,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而公民的作用则在于转变生活方式,形成崇尚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绿色生活方式,通过变革全社会的生活方式,培育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就拿雾霾这个摆在面前的现实来说。面对雾霾,每个人既是大气污染的“生产者”,也是“消费者”;既是“受害者”,也是“贡献者”。相关资料显示,机动车尾气已成为不少大中城市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公众消费领域的碳排放已经达到总体碳排放的30%,这就决定了治理大气污染既要靠政府统领、企业施治,更需要全民参与、共同奋斗。一方面,政府治污的制度设计和处置过程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因为让公众积极地参与环评,不仅能够维护自身权益,而且是公民的责任和意识的践行,对于弥补执法力量的不足也有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公众应在日常生活中植入绿色环保理念,尽最大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例如,每周少开一天车,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做好家居环境的绿化工作;积极参加植树造林活动……或许有人会说,开一天车能污染多少空气?据专家测算,如果小型汽车日行驶25公里,消耗“国三”标准的93号汽油2.5升,即可排放0.6克二氧化硫,大约污染5940立方米空气。面对如此确凿的数据,我们还能说开一天车造成的污染无足轻重,还能认为大气污染的形成与自己无关吗?

加快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切实解决好目前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公众生活方式绿色化尤为重要。通过变革全社会的生活方式,培育绿色生活方式,对节约资源和环保影响巨大,会产生难以估量的绿色效益。实践表明,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过程中,如公众和社会都行动起来,人人都自觉参与和践行环境保护,实现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向绿色化转变,将可以带来巨大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其作用将胜过政府数百倍的投入。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汇聚民力。

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树立理性、积极的社会舆论导向,曝光奢侈浪费等反面事例,宣传典型经验、典型人物,形成爱护自然光荣、勤俭节约光荣、绿色低碳光荣的社会氛围。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无论是百年来西方工业化进程走过的“弯路”,还是近年来我国为粗放发展付出的资源环境代价,无不告诉我们:人类对于自然资源必须取之有度,人类发展活动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面对未来,我们要按照习近平所指出那样,树立大局观、长远观、整体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强盛、中国美丽。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不仅是对我国当前发展困境的回应,也是发展思路、发展方式的转变,将使绿色产业成为拉动中国经济发展的新引擎。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