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解决脱离群众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靠制度
显然,共产党在成为执政党以后,不能再单纯地使用革命党的那种大搞革命群众运动的做法了。这就应了2000多年前一位儒生奉劝刘邦的那句老话:你能在马上取天下,亦能在马上治天下乎?而毛泽东的悲剧也正在这里。他以革命党的革命方式取了天下,还要以革命党的革命方式治之,而且要继续革命、不断革命,永远革命,其结果把一个好端端的江山治理的民不聊生,怨声载道,险些到了崩溃的边缘;以至于在他老人家死后,不得不由他的旧部邓小平率领“从头收拾旧山河”。现在看来,执政党不能老是以革命党自居,不能老是幻想着我既然是革命党,只要我不断革命,不断地进行各种革命,包括经济革命、政治革命、文化革命、思想革命、道德革命,甚至是灵魂深处爆发革命,就可以永远也不脱离群众。实际上,这是不可能的。他老人家有一个误区,就是认为底层的老百姓总要革命,小官们总要革命,即群众总要革命。其实,并不完全是那么回事。老百姓也好,小官们(基层干部)也好,他们在革命之后,也需要休养生息,需要安居乐业,需要过好日子,需要“自己当自己的家”(马克思语)。在这种情况下,你所认为的那种所谓“革命”只能是折腾群众,把老百姓过安稳日子的好梦变成一场空。既然你的想法与群众的想法差着十万八千里,那你不脱离群众才怪呢!其结果,一方面是领袖的革命空想脱离了群众(想用发动革命群众运动的办法去反对脱离群众的干部,也是不切实际的空想),一方面是脱离群众的领导干部中的“四风”脱离了群众,总之,都是脱离群众。
那么,共产党成为执政党以后,怎样才能解决不脱离群众的问题呢?看来仅仅有正确的解决问题的思路或理念还不行,还需要有一整套把正确的思路或理念付诸于实施的制度。邓小平在“**”之后反思马上
治天下的教训时,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讲过这么一段非常经典的话:“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这样伟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这种比较方法虽然不全面,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视。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他虽然认识到这一点,但是由于没有在实际上解决领导制度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导致了‘**’的十年浩劫。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是讲制度比个人重要。他还有一段话,讲制度比思想重要。他是这样说的:“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发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由此,他要求建立符合按劳分配原则的物质分配制度,就是说,要以制度的方式去保证思想观念的贯彻实施。也正是在这些思想认识的基础上,他提出了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关系的主张,即从制度上改革党和国家机关之间的领导体制问题。
简单说,作为执政党,一是已经不能仅仅是把革命党时期贯彻群众路线的传统做法拿来简单地应用了,因为现在已经不是客观上与群众利益完全一致
基础上的自觉自愿地不脱离群众了,而是客观利益(至少是部分干部的部分利益)不完全一致基础上的自觉不自觉地脱离群众了;二是现在已经不是空有一个民主和监督的理念思路就可以解决问题的事情了,因为现在最需要的是把理念或思路进行操作性的实施。其实,这两个问题也可以合并成一个问题。因为群众路线问题或者说与群众的关系问题,说到底在共产党执政的条件下,就是毛泽东延安时期说的走出民主新路的问题,就是能不能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与人民监督国家的问题,就是要把人民当家作主和人民起来监督予以制度化地实施的问题。这才是共产党执政条件下,解决永远不脱离群众问题的关键所在。相比较起这个制度途径来,其他途径虽然都是必要的、有效的,但却是不足的、不够的。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得靠制度。这也没有更多的道理可讲,因为制度比起个人权威、比起思想教育、比起整风运动来,“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因此,执政党解决与群众的关系问题,尽管可以而且应该进行持之以恒的思想教育,也需要一定时期的整党整风,但是还必须在思想认识上有一个转变,还必须在操作路径上有一个转换,那就是依靠制度运作来解决问题。应该说,在共产党夺取政权以前,群众路线主要是以观念形态、作风形态、工作形态存在的,那么在共产党执政以后,要想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其路径应该是在群众路线的观念形态、作风形态、工作形态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制度形态,从而形成群众路线的观念形态、作风形态、工作形态和制度形态的多位一体格局。也就是说,我们不但需要坚持以思想教育、整风活动的形式贯彻群众路线,而且还需要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去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即我们还必须建立起群众路线引领下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体系。
那么,建立一种什么样的制度才能保证不脱离群众呢?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