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关于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之四:加强电子化信息化建设问题
我觉得,加强基层人大的电子化、信息化建设非常需要、非常必要。文件中主要讲了电子表决系统的建设和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都非常重要。
从电子化建设的角度说,一是常委会表决系统的设置,文件说了,要全部建设到位,其实大会也可以用(固定的安装不了,也可以购买或者租用移动的电子表决器);二是常委会审议发言速录系统的建设,我觉得也很有必要,也很简单方便;三是大会及其常委会电子报到系统的建设,也应该统统建立起来,当然还有电子计票系统的建设等,可以运用的方面很多。
从信息化建设的角度说,一是人大工作的公开化,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期间,应该有更多的人大与社会、代表与群众之间的交流互动。包括会议的网络、电视直播,包括代表委员的访谈议政等;二是代表履职的公开化,包括代表议案提出与办理、代表建议的提出与办理,除了个别情况外,都应该及时公开,让社会知晓,让社会监督;三是向选区选民公开代表的基本信息,包括代表联系方式、代表履职情况,方便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双向沟通,方便选民对代表的监督和代表接受选民的监督。特别是前面讲到的推动建立全国联网的选民登记系统,保证流动人口方便参选,保证人户分离人群不重登不漏登,要做到这一点,恐怕也只有依靠信息化手段了。
我觉得,电子化、信息化这些技术设施的建设对于人大非常重要,它们已经成为民主政治走向现代化的一条重要途径。这个文件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在人大自身建设中,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即技术建设问题,它同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一样,具有重大价值,不仅仅具有技术应用价值,而且具有政治文明价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