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皇律》的初衷就是减轻刑罚,照顾民间的情绪。具体而言,照顾大隋的公务员,大隋的权贵,还有老百姓的抵触情绪。总体来说,老百姓还是幸福的,因为杨坚是个体恤百姓的皇帝。然而,公务员就有点悲剧了,因为他们面对的是视皇权为禁脔(luán),心思敏感到极致的皇上。

中国有句古话叫刑不上大夫,意思是统治阶层享有绝对的法律豁免权。可是到了杨坚这儿,这句话似乎有些不太好使。杨坚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把自己的臣子干到死为止。那么问题就来了,隋朝的官员犯罪之后,不是可以拿钱和官职抵罪吗?怎么又说杨坚喜欢折磨他们呢?

答案其实很简单:律法都是统治者制定的,最后的执行力度也是由皇帝说了算,皇帝想弄谁,他就能弄死谁,更何况,律法只是惩罚你的罪行,至于怎么让你犯罪,怎么给你定罪,门道就更多了。

史料记载,隋文帝经常派人去监视朝中的文武官员,只要他们稍微有点过失,立马就会有太监登门拜访,把你叫进宫中,对你大加斥责。

隋朝的公务员活得很悲惨,在皇上的**威下,他们不敢贪污受贿,不敢学螃蟹走路,不敢炫耀钱财和家产,甚至都不敢穿华丽炫目的衣服上街闲逛。

即便如此,隋文帝还是不满意。在他的眼里,公务员不敢贪污,是因为朝廷监督很严,如果有机会,他们还是会选择贪污的。于是乎,长安城内出现了一批求人办事的人。他们趁着月黑风高,用大车装着极为贵重的礼物,挨个儿去敲官员们的大门,所求之事,都很容易办到,如果官员们稍微起了一点儿贪心,隋文帝的使者隔天就会带着圣旨前来,或打或杀,全凭杨坚的意思。

这也就罢了,还有更离谱的事儿呢。

每天早朝的时候,官员们排排坐,等待皇帝的训示。

如果杨坚心情好,大家乐和乐和,顺利下班,然后各回各家。

如果杨坚心情不好,就会问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大臣们只要回答不对,或者回答不清楚,隋文帝就会当场发怒。轻一点的,直接在大殿内开打,一天可以打好几次,直到屁股开花。重一点的,直接拖出去斩首。

单就这一点,隋文帝和朱元璋的性格就极为相似。

我们只知道,明太祖朱元璋上朝的时候,如果按下腰间的裤腰带,就表示想要杀人了,又有说明朝的廷杖有多么的厉害,殊不知,这种事情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出现了,而且是被我们视为明君的隋文帝干出来的事儿。

在隋文帝的**威之下,大隋的官员们可谓是斯文扫地,颜面尽失。

毕竟,大臣们要么是饱读诗书的孔门之后,要么是国之勋贵,皇帝没事就拿板子教训,视官员为刍狗,宣扬出去,还有什么颜面苟活于世啊?

隋开皇十一年(591),重臣高颎和侍御史柳彧终于按捺不住,他们联名给隋文帝上奏:陛下啊,朝堂不是判决刑狱的地方,更不适合处决朝臣啊。陛下想要用律法给天下臣民一个太平盛世,咱们都可以理解,可朝廷把法律公布出去,百姓们知道的却很少,这才会屡屡出现违法的事情啊。哎,不说了,臣等忧心忡忡,干脆辞官不做了,给更有能力的人让贤吧。

话说得很直白,也很有情绪,几乎带着威胁的口吻。

隋文帝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埋头苦思,自己是不是做得太过分了啊。

有一天,都督田元来找他说事儿,君臣就聊到了此事。

隋文帝:“田爱卿,朕的刑罚很重吗?”

田元犹豫了片刻,觉得照这样下去,自己的屁股也有开花绽放的可能,因此决定据实回禀,以此来维护一下未来的幸福生活。

田元:“嗯,确实很重。陛下的棍子比手指还要粗,打三十下就相当于平时的一百下,所以才死了那么多人啊。”

隋文帝听了这话,心里老大不高兴,可思来想去,自己正在面壁思过啊,于是下旨撤去了朝堂上的刑具,将判案之权交还给有关部门。

没过多久,楚州行参军李君才给隋文帝上书,说皇帝太宠幸高颎了。

此时,隋文帝已经过了人生的反思期,因此李君才的谏言让他备受刺激。

身为臣子,居然敢指责皇帝的过错,这算哪门子事儿啊?来人,速去传旨,让李君才立即赶回长安,朕想和他好好聊聊。

李君才以为皇帝听进去了,因此屁颠屁颠地来到长安,心情如沐春风。刚到了大殿,李君才还没开始说话呢,隋文帝的老毛病就又犯了。症状就是,杨坚在大殿的角落里找棍棒,想打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隋文帝可能忘记了,他之前下令撤走了殿内的所有棍棒和板子。情急之下,隋文帝从身旁拿了一条马鞭,将李君才活活抽死在了朝堂之上。

将活蹦乱跳的朝臣打死,隋文帝后悔了吗?丝毫没有。

隋文帝思来想去,觉得大殿内不放棍子还是不行,于是命人将先前用顺手的那根又找了回来,命它矗立在大殿的角落,准备随时听用。

看起来,朝臣们的幸福生活又要堪忧了。

有一天,隋文帝又杀了人,朝内人心惶惶。兵部侍郎(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副部长)冯基也不知从哪里借了一颗虎胆,站出来进言,劝皇帝别再这样造下去,否则会失去人心。话音刚落,隋文帝便操起棍子送他上了西天。

真可谓铁打的棍杖,流水的朝臣啊。

完事之后,隋文帝后悔不已,痛恨自己管不住手脚,因此下令抚慰冯基的家属,还回过头来指责其他大臣,为什么不及时劝他住手。

劝要挨你的打,不劝要挨你的骂,这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隋开皇十六年(596),有人向隋文帝举报:合川仓少了七千石粮食。

大案要案啊,那个谁,太府卿斛律孝卿,你下去查查吧。

经过一番调查,斛律孝卿发现,是粮仓主管监守自盗。

杨坚二话不说,下令将粮仓主管处斩,并将此人家中女眷全部罚为奴婢。完事之后,隋文帝又陷入了沉思,如果其他地方发生这样的事儿,又该如何呢?没过几天,隋文帝便通告全国,有谁胆敢偷盗粮库,只要偷盗的粮食数量满一升,朝堂就将你处以死刑,家属罚作奴婢。

隋文帝晚年的时候,思想偏激到离谱:他竟然鼓励大家举报偷盗行为,就算是在大街上捡钱也不能放过。

这条政令很快就成了街上地痞流氓和无耻之徒的福利,这些人没事就在大街上晃悠,看见哪个富家子弟在走路,就快步走到他的前面,偷偷地丢一袋钱。

古往今来,土豪最大的特点就是不缺钱,但是缺少人生乐趣啊。

可以想象一下这种画面:前边的无名之辈掉了一袋儿钱,身为土豪,他们肯定不会发扬拾金不昧的精神,先将钱捡起来,然后再礼貌地还给人家,最好的办法就是装到自己的口袋,然后去朋友圈吹嘘自己的运气。

就在此时,旁边角落里冲出几个人,二话不说,拉着土豪就去官府告状。

隋文帝规定:只要你偷盗一钱,就判你死罪。长安城有多少土豪因此丧命,我们不得而知。这可能是朝廷鼓励老百姓宰肥羊的最早先例吧。不过,这种事情毕竟太不讲究,在当时引发了强烈的社会信任危机,以至于闹得人心惶惶,最后被迫取消。

我们都知道,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杀人有违天道,因此古代杀人都是避开春夏,选择秋后处决。隋文帝呢,非得不信这个邪,他觉得自己是上天之子,既然是天子,就可以做一切决定,因此下令在六月份也处决犯人。

皇帝如此严苛,官员们自然也得跟风效仿。一时间,全国上下形成了一种风气:谁执法严苛,谁就可以得到大家的尊敬,那些讲情面讲事实,爱护百姓的人反而被同僚们耻笑。在隋文帝的带领下,《开皇律》形同虚设。大隋形成了一种法律宽松,但执法无情的局面。

问题是,这样的矛盾是正常的吗?隋炀帝又该如何处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