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进入仕宦阶级的梯子——科举和学校(1 / 1)

明太祖既统一了全国,用残杀的恐怖手段,用新的行政机构来集中政权,提高皇帝的威严。洪武十三年(1380)以后,他个人综揽国家庶务,朝廷大臣都成了备位的闲员。历史上记着他在八天内所处理批阅的诸司奏札高达1660件,计3391事。1平均每天有200多件,400多事,真可算是“衡石量书”“传餐而食”,和秦始皇、隋文帝鼎足而三了。他拼着命干,不肯放松一点儿,专凭残杀来救济个人精力所不及。2但隔了一两代,娇生惯养的年轻皇帝受不了这苦工,政权便慢慢转移到皇帝的私人秘书——阁臣——手上,英宗以后,诸帝多冲年即位,政权又慢慢地从外廷秘书的阁臣,转移到内廷秘书的司礼监手上。阁臣和司礼监——外廷和内廷的政权互为消长,也间或有同流合污的时候,皇帝只是一个傀儡。皇族除了拿禄米,多养孩子,在封地渔虐平民,作威作福以外,绝对不能做一点事儿。中央的政权被宦官,地方的政权被仕宦阶级所把持。他们和他们的宗族戚党同时是大地主,也是大商人,因此这一阶级所代表的也只是这两种人的利益。

皇族指皇家子弟,数量很多,从明太祖起繁衍到明末,这一家系有十几万人。外戚包括帝婿,所谓驸马和皇族的女婿,最主要的是后妃的家族。这两类人都因血统的结合而取得地位和特权,在政治上不起作用。宦官的产生最简便,经过生理上的改变便可取得资格,在政治上取得大权的唯一途径为博得皇帝欢心,方法不外乎“便嬖柔佞,妾妇之道”。这三类人都纯粹是社会的寄生虫。皇族在明代前期不许参加考试,也不许为政府服务,到末年才开放这两条禁例。外戚和宦官则以其特殊地位,其子弟、宗族、亲戚、门客往往因之而获得科名和官职,间接地产生新官僚地主,影响政治的清明。

至于庶民进入仕宦阶级的途径,主要有两条大路:一是科举,二是学校。参加科举和进学校的敲门砖只有一块——八股文。明制参加科举的必须是州府县学的生员和国子监的监生,学校成为科举制度的附庸。因此这两条路其实是一条路。

科举制度分三段,生员考试(入学考试)初由地方官吏主持,后特设提督学政官以领之。士子未入学者通谓之童生,入学者谓之诸生(有廪膳生、增广生、附学生之别)。三年大比,以诸生试之直省曰乡试,中试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试者再经皇帝亲自考试曰殿试。殿试发榜分三甲,一甲只三人,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生不及第入国子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及州县正官,或州县学教授。明制入内阁办事者必为翰林,而入翰林者又必为进士。宣德(1426—1435)以前政府用人尚参用他途(如税户人才、吏员、征辟等),以后则专用科举。科举和铨选合二为一,一旦及第,便登仕途,由此全国读书人都以科举为唯一出路,科举之外无出路,科举之外无人才,王鏊曾畅论这一制度的弊端:

古者用人,其途非一,耕钓渔盐版筑饭牛皆起为辅弼,而刍牧贾竖,奴仆降虏,亦皆得为世用。我太祖、太宗之世,亦时时意外用人,若郁新、严震直之流,皆以人才至尚书。取之非一途,故才之大小,纷纷皆得效用于时。降及后世,一唯科目是尚。夫科目诚可尚也,岂科目之外,更无一人乎?有人焉不独不为人知,即举世知之而不见用,非不欲用,不敢用也。一或用焉,则群起而咻诸,亦且自退缩,前后相戒,谨守资格……是故下多遗贤,朝多旷事,仕法之过,端至是哉!3

举全国聪明才智之士的精力集中于科举,科举名额有限,考试规定便日趋严酷,搜检防闲,如对盗贼,祈寒盛暑,苦不可言。艾南英曾描写明代科举的苦况说:

试之日,衙鼓三号,虽冰霜冻结,诸生露立门外。督学衣裶坐堂上,灯烛辉煌,围炉轻暖自如。诸生解衣露足,左手执笔砚,右手执布袜,听郡县有司唱名,以次立甬道,至督学前。每诸生一名,搜检军二名,上穷发际,下至膝踵,裸腹赤踝,为漏数箭而后毕,虽壮者无不齿震冻傈,腰以下大都寒冱僵裂,不知为体肤所在。遇天暑酷烈,督学轻绮荫凉,饮茗挥箑自如。诸生什佰为群,拥立尘坌中,法既不敢挥扇,又衣大布厚衣,比至就席,数百人夹坐,蒸熏腥杂,汗流浃背,勺浆不入口,虽有供茶吏,然率不敢饮,饮必朱钤其牍,疑以为弊,文虽工,降一等,盖受困于寒暑者如此。

既试,东西立瞭望军四名,诸生无敢仰视四顾,丽立伸欠、倚语侧席者,则又朱钤其牍,以越规论,文虽工,降一等,用是腰脊拘困,虽溲溺不得自由,盖所以絷其手足便利者又如此。所置坐席取给工吏,吏大半侵渔所费,仓卒取办临时,规制狭迫,不能舒左右肱,又薄脆疏缝,据坐稍重,即恐拆仆。而同号诸生尝十余人,率十余坐,以竹联之。手足稍动,则诸坐皆动,竟日无宁时,字为跛踦。4

中叶以后,士风日替,怀挟抢替,成为习惯。徐学谟说:

会闱自庚戌(嘉靖二十九年,1550)后,举子多怀挟博进取,有掇大魁者,始犹讳之。至丙辰(嘉靖三十五年,1556)以来,则明言而公行之矣。此仕进之一大蠹也。5

奔竞嘱托,毫无忌惮。陈洪绪记:

近时奔竞最甚,无如铨选、考试两端。督学试士,已不免竿牍纷沓。若郡邑之试,请嘱公然,更不复略为讳,至有形之章奏,令童子纳金饷,无使缙绅专利者。6

到末年则士子多以关节得第,商人、地主的子弟以金钱换科名。

科场之事,明季即有以关节进者。每科五六月间,分房就聘之期,则先为道地,或伏谒,或为之行金购于诸上台,使得棘闱之聘,后分房验取如握券而得也。每榜发不下数十人。7

在这制度之下所造成的新官僚,以利进自然以利终,读书受苦是为得科名,辛苦得科名是为发财做官,做官的目的是发财,由读书到发财成为他们的人生哲学。黄省曾曾说当时的士人以士为贾:

吴人好游托权要之家……家无担石者入仕二三年即成巨富。由是莫不以士为贾,而求入学庠者,肯捐百金图之,以大利在后也。8

谢肇淛更指出该制度和吏治的关系,和社会风气的关系,和家庭教育的关系:

今之人教子读书,不过取科第耳,其于立身行己不问也。故子弟往往有登朊仕而贪虐恣睢者。彼其心以为幼之受苦,政为今日耳。志得意满,不快其欲不止也。9

刘宗周所论士习之坏影响于政治及社会,尤为明切。他说:

自科举之学兴而士习日坏,明经取金紫,读易规利禄,自古而然矣。父兄之教,子弟之学,非是不出焉。士童而习之,几与性成,未能操觚,先熟钻刺,一入学校,闯行公庭。等而上之,势分虽殊,行径一辙,以嘱托为通津,以官府为奴隶,伤风败俗,寡廉鲜耻,即乡里且为厉焉,何论出门而往,尚望其居官尽节,临难忘身,一效之君父乎?此盖已非一朝一夕之故矣。10

由此可知这个时代的吏治贪污,寡廉鲜耻,是有其历史背景的。进学校得科名的唯一手段是作制义——八股文,此外的学问都非必要,不妨束之高阁。因此在这制度下所造成的学风空疏浅薄,除八股外,于历史、政治、经济各方面一无所知,哲学、科学更是一窍不通,这弊病明初学者宋濂即曾痛快地指出,他说:

治古之时,非惟道德纯一而政教修明,至于文学之彦,亦精瞻弘博,足以为经济之用。盖自童草之始,十四经之文,画以岁月,期于默记,又推之于迁、固、范晔之书,岂直览之,其默记亦如经,基本既出,

而后偏观历代之史,察其得失,稽其异同,会其纲纪,知识益且至矣,而又参于秦汉以来之子书,古今譔定之集录,探幽索微,使无遁情。于是道德性命之奥,以至天文、地理、礼乐、兵刑、封建、郊祀、职官、选举、学校、财用、贡赋、户口、征役之属,无所不诣其极。或庙堂之上有所建议,必旁引曲证以白其疑,不翅指诸掌之易也。自贡举法行,学者知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最切者,惟四子一经之笺,是钻是窥,余则漫不加省,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木强不能对。呜呼!一物不知,儒者之耻,孰谓如是之学,其能有以济世哉!11

中叶时唐顺之也说:

经义策试之陋,稍有志者莫不深病之矣……至于以举业为教,则稍有志者亦知深病其陋矣。12

谢肇淛亦大加攻击:

我国家始以制义为不刊之典,士童而习之,白而纷如。文字之变,日异月更,不可穷诘,即登上第取华膴者,其间醇疵相半,瑕瑜不掩,十年之外,便成刍狗,不足以训今,不可以传后,不足以裨身心,不足以经世务,不知国家何故以是为进贤之具也。13

末年周顺昌至坦白自悔不多读书,为一不识时务进士:

漫以书生当局,其筹边治河大政无论,问以簿书钱谷之数天下几何,茫然不能对,始知书不可不多读。平日止为八股徒,做一不识时务进士,

良可叹也。14

清吴翌凤记一明巨公故事,虽未免刻薄,却是史实:

故明一巨公致政家居,偶过友人书塾,询其子弟所读何书,曰《史记》。问何人所作,曰司马迁。又问渠是何科进士,曰汉太史令,非进士也。巨公取其书略观之,即掩卷曰亦不见得。15

在这制度下的这个时代,学术思想的贫乏是必然的,也是应该被原谅的,因为他们根本不许有思想。16政治家、财政家寥寥可数,也是有其社会背景的,有其特别原因的,因为那个时代根本没有培养这类人才的专门教育机构。学校原来是育人才之所,明制乡里有社学,府州县有府学、州学、县学,卫所有卫学,南北两京则有国子监。《明史》说:

盖无地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17

表面看上似乎真是极一代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然而事实恰好相反,我们先看社学的情形,明太祖曾严斥官吏以社学扰民:

社学一设,官吏以为营生,有愿读书者,无钱不许入学。有三丁四丁不愿读书者,受财卖放,纵其愚顽,不令读书。有父子二人,或农,或商,本无读书之暇,却乃逼令入学。有钱者又纵之,无钱者虽不暇读书亦不肯放,将此凑生员之数,欺诳朝廷。18

此后便无声无息,名实俱亡了。至于府州县学,以明制诸生入仕必由科举,学校失去独立培养人才的地位,在开国后即已不为社会所重视,宋濂曾说:

近代以来,急于簿书期会,而视教民为悠缓,司学计者以岁月序迁,豪右海商,行贿觅荐,往往来倚讲席,虽有一二君子获厕其中,孤薰而群莸,一鼓吻,一投足,辄与之枘凿。唯彼饮食是务,号称子游氏之贱儒者,日月与居,是故稍励廉隅者不愿入学,而学行彰彰有闻者,未必尽出于弟子员。19

中叶以后,学校则竟如废寺,无复生徒肄业。陆容记:

作兴学校,本是善政,但今之所谓作兴,不过报选生员,起造屋宇之类而已。此皆末务,非知要者……况今学舍屡修,而生徒无复在学肄业,入其庭不见其人,如废寺然,深可叹息。20

两京国子监也日渐废弛,学生品质不齐,人才日下,郭明龙任国子监祭酒,《条陈雍政疏》说:

臣初试士,举人仅五七人,其文理优长,考在前列者书选贡耳。向非选贡一途,大学几无文字矣。臣窃叹天下府州县学之士,尽皆属文,而太学之士,乃半居写仿。又府州县学之士,不无以文理被黜而来,与夫商贾之挟重糈者,游士之猎原藏者,皆得入焉。是古之太学,诸侯进其选士最优最上者贡之天子;而今之太学,郡邑以其被访被黜、无文无行者纳之辟雍,良可叹也。

郭去,刘幼安代之,朱国桢为司业。刘每叹曰:“成甚国学,朝廷设此骗局骗人几两银子,我为长,兄为副,亦可羞也。”21这是明代的国立中央大学校长告诉他的教务长的话。

在这一套教育组织下,自然谈不到培养人才。而且,国子监从景泰元年(1450)开纳粟之例以后,豪绅、地主、商人的子弟都可因纳粟纳马而入监,称为例监。22末年地方学也因军费的需要逼切,可以用钱买取,有辽生、饷生、赞生种种名目,包汝楫记:

自军饷烦兴,开辽生之例,每名输银百两有奇,给授衣巾,愿考试者学臣一体黜陟,不与考者青衿终身,尚有限制也。楚中协济黔饷,别有饷生之例,每名仅二十两,亦滥极矣。武陵、桃、沅间又有所谓赞生,纳银五六两,县给札付,专司行香拜贺赞礼,服色与诸生同,混见道府州邑,称谓、起居一如诸生礼节,昂步街市,人不敢呵,此亦学宫一玷也。23

因之,一般商人和地主的子弟,虽目不识丁,亦相率掉臂而入学校,避赋役,列缙绅,俨然是社会中的上层人物了。

反之,家徒四壁的寒士只要一入学校,取得学校的制服——青衿以后,其地位便已超出庶民,作威乡里。等到一中了举,更是喧赫,通谱的、招婿的、投拜门生的、送钱的都争先恐后地来讨好了。顾公燮记明人中举情形:

明季缙绅,威权赫奕。凡中式者,报录人多持短棍,从门打入,厅堂窗户尽毁,谓之改换门庭,工匠随行,立即修整,永为主顾。有通谱者、招婿者、投拜门生者,乘其急需,不惜千金之赠,以为长城焉……出则乘大轿,扇盖引导于前。生员则门斗张油伞前导。婚丧之家,绅衿不与齐民同坐,另构一堂名曰大宾堂,盖徒知尚爵而不知尚德尚齿矣。24

清人吴敬梓所作《儒林外史》,穷秀才范进中举一段绝妙文字,正是顾公燮所记这情形的绝妙注脚。

而且,这些人不但社会地位改变了,连经济地位也改变了。一旦中了举,中了进士,或做了官以后,一般困于徭役的小自耕农,自然会把田土投靠在一批新贵的门下,避免对国家的负担,因此,这一批新仕宦阶级,同时也就是大地主。反之,大商人、大地主的子弟可以拿金钱换取科第,甚至官位,以此,这两种剥削者同时也成为新仕宦阶级。新仕宦阶级有地位,有大量的土地和金钱,剩余的财货的投资目标是兼并土地和经营商业,因此,他们同时又是大商人。官僚、地主、商人三位一体的仕宦阶级,是明代政治的、社会的、经济的、文化的重心,也是大明帝国政权所寄托的基础。

注释:

1.参见《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五。

2.参见吴晗《胡惟庸党案考》,载《燕京学报》第十五期。《明史》卷一三九《茹太素传》:“洪武八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陈时务累万言。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叶伯巨传》:“古之为仕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今之为仕者以溷职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棰笞为寻常之辱。其始也朝廷取天下之士,网罗捃摭,务无余逸,有司敦迫上道,如捕重囚,比到京师而除官,多以貌选,所学或非其所用,所用或非其所学。洎乎居官,一有差跌,苟免诛戮,则必去屯田工役之科,率是为常,不少顾惜。”

3.《王文恪公文集》卷二三,《容庵葛君家传》。

4.《天傭子文集》卷二。

5.《世庙识余录》卷二〇。

6.《寒夜录》上。

7.《研堂见闻杂记》。

8.《吴风录》。

9.《五杂俎》卷一三。

10.《刘子文编》卷八,《与张太符太守》。

11.《銮坡集》卷七,《礼部侍郎曾公神道碑铭》。

12.《荆川文集》卷四,《答俞训导书》。

13.《五杂俎》卷一五,《事部》。

14.《烬余集·与朱德升孝廉书》。

15.《灯窗丛录》卷四。

16.参见吴晗:《元帝国之崩溃与明之建国》。

17.《明史·选举志》。

18.《大诰》第四四;《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七:“洪武十六年十月癸巳,诏郡县复设社学。先是命天下有司设社学以教民间子弟,而有司以是扰民,遂命停罢。至是复诏民间自立社学,延师儒以教子弟,有司不得干预。”;《续诰》吉州科敛第五七:“吉州知州游尚志指以生员为由,逼令为生员者二百余户,勾至受赃放回。”

19.《翰苑别集》卷一,《送翁好古教授广州序》。

20.《菽园杂记》卷一三。

21.朱国桢:《涌幢小品》卷一一。

22.参见《明史》卷六九,《选举志》。

23.《南中纪闻》。

24.《消夏闲记摘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