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圈地”(1 / 1)

清军入关后,除了面临汉族百姓或明或暗的反抗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那就是清朝贵族的优渥生活怎么持续。顺治帝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曾两次颁布“圈地令”。

“圈地令”是什么?它为中原带来了怎样的影响呢?

跑马圈地

清军入关后,顺治帝顺利坐上了皇帝的宝座,但是同时也面临着很多问题。有中原地带的反清力量,也有清朝贵族的内部矛盾。中原地带的反清力量随着清朝统治的稳定,慢慢得到了解决。

但是清朝内部的矛盾却日益突出,究竟是什么问题呢?

原来,清朝贵族在拥护顺治帝坐稳皇位后,就开始提自己的要求,若是清王朝不为他们做好妥善安排的话,八旗的战斗力必然萎缩。为了缓和这个矛盾,顺治帝和大臣们绞尽脑汁,终于让他们想到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来源于努尔哈赤。

在努尔哈赤时期,努尔哈赤为了犒赏八旗将士,就将辽沈一带无主的汉人田地分给八旗将士,按照人头计算,每人三十亩,这就是最初的“圈地”。清朝入关后,明朝的宗室、太监和地主们因为战乱死的死、逃的逃,留下许多荒地。顺治帝便决定效仿努尔哈赤,将这些地用来安置八旗贵族。

于是,清政府于顺治元年下令清查无主之地,用来安置满洲的移民。清政府的原意只是将那些无主之地拿出来分配,且为了避免满汉纷争,还特地命令满汉分居,各自管理。可惜这道命令却在执行的过程中逐渐变了味道。

清政府原本规定由官员勘察各地地亩之后再进行合理分配,可是实行的时候却变成了跑马圈地。所谓“跑马圈地”,就是在一定的时间内,马能跑多远,那马跑过的地就全归马主人所有。

而原本在这块地上耕种的农民则被赶走,变成无产之民。随着进关的清朝军民越来越多,原本划定的土地已经不够用了,为了能有更多的田产,清朝官员不管土地是否有主,就肆意大规模圈占。

仅仅几年时间,京城周边五百里内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总面积达到近十七万顷。以直隶省密云县为例,县内原本有两千七百三十三顷土地,圈占后只剩下五百八十二顷。

圈地之后

满族人是游牧民族,不擅长农耕之事,而在圈地令的大力推行下,大量土地集中在了清朝贵族手中。有的满族人在圈占土地后,干脆把农场变成了牧场;有的人则有心想要维持原来的种植方式,却又苦于没有人手。

于是朝廷官员又制定政策,允许那些因为失去土地而陷入贫困的汉族百姓到满族贵族家中为奴,这种行为被称为“投充”。

投充之后的汉人变成了满人的奴隶,失去了人身自由,甚至允许被买卖。因为主家对投充之人的过分压榨,使得许多投充百姓纷纷逃离,想要另谋生活,这种人被称为“逃人”。

投充之人在满族人眼里就是私有财产,私有财产居然跑了,那怎么能甘心。他们逼着朝廷制定严厉的法案追回逃人,为了避免逃人的事再发生,逃人的罪名定得十分严重,可与盗贼同等。

随着圈地越来越多,逃人也就越来越多,这种情况眼看就压不住了,清政府又制定新的条款。将逃人的罪名再次扩大,包括逃人的乡邻,甚至地方官员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可谓十分严格。

直到公元1659 年,清政府对窝藏逃人的窝主的惩罚才略微减轻,但仍然十分残酷。除了逃人的亲人、好友要受罚之外,就连那些不知逃人身份,但收留、雇用、搭载逃人的旅店、商铺、船家等也要受罚。

如此严厉的法令自然不得民心,汉人和满人的矛盾也一直都无法得到缓解。直到公元1669 年,康熙皇帝掌握朝政后才正式下令停止圈地,并宣布把当年圈占的土地退还给原主。这一规定才算从根本上缓解了因圈地带来的满汉矛盾。

公元1685 年,朝廷下令百姓所开垦的田地永远不可圈占。但圈地这种掠夺行为,一直到公元1745 年才最终停止,前后持续达百年之久。

圈地的过程十分残酷,它使得大量地主、农民失去土地,流离失所,进而丧失人身自由,沦为清朝贵族的家奴,激化了民族矛盾。而康熙皇帝下令禁止圈占土地,又允许农民开垦地主抛荒多年的荒地,才缓解了这种矛盾,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产能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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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的“逃人法”

清政府制定的逃人法十分残酷,但是有一个十分奇怪的地方,那就是对窝藏逃人的窝主、窝主的乡邻、地方官的处罚十分严重,对于逃人本人的处罚却相对较轻。

当时平度州有一个王木匠,他早年被清军掳去做奴隶。

清军入关后,他带着一名妇女史氏从主子家中逃离,返回老家,躲在儿子王大成家中。后来被别人举报,报上官府。

官府对于此案的批示为:王大成就地处斩,母亲和弟弟发配旗下为奴,查抄家产,邻居及其他相关人流放边疆。

可是对逃人王木匠和史氏,却只是各打一百鞭,然后归还原主。

王木匠和史氏回到原主家中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不得而知,但是从官府的处罚来看,其最终目的是为了防止别人窝藏逃人,从而堵住逃人的去路,用心可谓险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