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 1)

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春日,下午五点钟,十六岁的弗兰西走出办公室,看见跟她坐同一排的姑娘安妮塔正在大楼的门厅里站着,身边还有两个士兵。一个矮小粗壮,笑容满面,像是要宣示主权一样紧抓着安妮塔的胳膊。另一个又高又瘦,戳在那里的模样看着有点儿尴尬。安妮塔从士兵身边挣脱开来,把弗兰西拉到一边。

“弗兰西,你一定得帮我个忙呀。这是乔伊最后一次休假,然后他所在的连队就要派到国外去了,本来我们俩都订婚了。”

“你们俩都订婚了,那还要别人帮什么忙呢?不是都搞定了嘛。”弗兰西半开玩笑地问道。

“我是说帮我对付另外那个家伙,乔伊非得带他一起来,真是讨厌!他俩好像是哥们儿,去哪儿都要黏在一块儿。那小子是宾夕法尼亚什么小地方出来的土老帽,在纽约半个人都不认识,我就知道他得黏着乔伊,搞得我们俩一点儿单独相处的时间都没有。你一定得帮我这个忙,弗兰西,已经有三个姑娘拒绝我啦。”

弗兰西好奇地看了一眼离她十步开外的那个宾州小伙,他看着的确不怎么起眼,也难怪之前那三个姑娘不愿意帮安妮塔的忙。可是他转过来,视线与弗兰西相接,慢慢露出羞涩的笑容。他虽然长得算不上好看,可是也不知怎的,他这一笑还挺顺眼。这个羞涩的微笑让弗兰西下定了决心。

“这么着吧,”她对安妮塔说,“我要是能在我弟弟上班的地方找着他,那我就让他给我妈捎个信儿。他要是已经走了,我就得先回家一趟,不然我妈看见我没回家吃饭该担心了。”

“那你给他打个电话得了,还能快点儿,”安妮塔催促着,伸手在自己的皮夹里摸索着,“打电话的五分钱我替你出。”

弗兰西在街角的香烟店打了个电话,尼利刚巧还在麦克加里蒂的酒吧里,她就让尼利捎个口信回家。打完电话回来,她发现安妮塔和乔伊早就走了,门厅里只剩下那个笑容羞涩的士兵一个人。

“安妮塔哪儿去了?”弗兰西问。

“她刚才和乔伊一起走了,我还以为她去找你了呢。”

弗兰西有点儿担心,她原本以为是大家凑成两对儿一起出去呢。现在她又该怎么对付这个高个子的陌生人呢?

“我也不怪他们,”那人说,“他们想单独在一起嘛。我自己也订婚了,知道是怎么回事。毕竟是最后一次休假,肯定想和喜欢的姑娘在一起。”

“订婚了?”弗兰西想,“那他至少不会跟我搞什么浪漫的了。”

“你也不是非得一直跟我在一起不可,”他继续说着,“你告诉我怎么坐地铁去四十三街—我对这个城市完全不熟—那我就直接回旅馆了。要是不知道该干什么,那写写信总是可以的。”他再次露出那羞涩又孤独的微笑。

“我刚才给家里打电话说不回去吃饭了,所以如果你愿意的话……”

“愿意?老天爷,我今天可太走运了!当然好啊,哎,多谢多谢,您贵姓……”

“诺兰,弗兰西丝·诺兰。”

“我叫李·莱诺。我大名其实是利奥,不过大家都管我叫‘李’。认识你可真是太高兴了,诺兰小姐。”他伸出一只手。

“我也很高兴认识你,莱诺下士。”

“啊,你看见这些杠杠了,”他开心地笑了,“你上班累了一天,这会儿肯定饿了吧,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我请你吃个晚饭—我是说,用晚餐。”

“说晚饭就行啦。我没什么特别想去的地方,你呢?”

“我想尝尝这里的炒杂碎,我之前只听人家说过。”

“四十二街有一家很不错,店里还有音乐呢。”

“那咱们走吧!”

往地铁站走着,他又开口问道:“诺兰小姐,你介意我叫你弗兰西丝吗?”

“没问题,不过大家都叫我弗兰西。”

“弗兰西!”他跟着重复了一遍,“对了,还有一件事求你,弗兰西,你愿意冒充我的女朋友吗?就今天一个晚上。”

“哼,”弗兰西想着,“动作够快的嘛。”

他好像看透了她的心思:“我知道,你肯定觉得我动作太快了。不过事情是这样的:我有差不多一年没跟姑娘约会了。过不了几天,我就得坐船去法国,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所以就装这么几个小时—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真的帮了我的大忙了。”

“我不介意的。”

“谢啦,”他示意让弗兰西挽住他的胳膊,“来吧,女朋友。”他们正要走上地铁,他突然又停了下来。“叫我一声‘李’。”他命令道。

“李。”弗兰西说。

“你说‘你好啊,李,亲爱的,见到你可真好’。”

“你好啊,李,见到你可真好……”弗兰西害羞地说着,他的胳膊夹得更紧了一些。

露比餐厅的服务员给他们上了两碗炒杂碎,还有一大壶茶。

“你给我倒茶吧,这样感觉更像是在家里。”李说。

“加多少糖?”

“我喝茶不加糖。”

“我也不加。”

“哟,咱俩的口味一样呢,是不是?”他说。

他们两个都很饿,于是谁也没再说话,埋头吃起那滑溜溜的炒菜来。弗兰西每次抬头看李,他都会报以微笑。而李每次低下头来看她,弗兰西也会咧开嘴开心地笑笑。等到炒杂碎、米饭和茶都一扫而光以后,李往椅背上一靠,掏出一盒香烟来。

“抽吗?”

弗兰西摇摇头:“我抽过一次,不太喜欢。”

“挺好,我不喜欢小姑娘抽烟。”

然后李打开了话匣子,把自己这一生能想起来的事都说了出来。他对她说起了自己在宾夕法尼亚一个小镇里度过的童年(弗兰西在剪报社上班的时候读过这个小镇的周报,现在对这个名字还有印象);说起了自己的父母和兄弟姐妹;还说到了自己的学生时代—他参加过什么派对,又在哪里打过什么工。他说自己今年二十二岁,还说到了自己二十一岁那年怎么参的军。他对弗兰西讲了自己的军营生活,讲了自己怎么当上的下士。他把自己生活中的大事小事都对弗兰西讲了,唯独没提在老家跟他订婚的姑娘。

弗兰西也和他说起了自己的生活,不过她只拣高兴的事情说。比如,爸爸以前多么英俊;妈妈多么富有智慧;尼利是最棒的弟弟;小妹妹也是那么可爱。她说起了图书馆柜台上那只褐色的陶罐,说起了自己新年夜在屋顶上和尼利的对话。唯独没有提到本·布莱克,因为这时候她根本就没想起他来。她说完之后,李开口说道:

“我这辈子一直过得很孤独。哪怕派对上人挤人,我也会觉得孤独。哪怕正和姑娘接着吻,我还是感觉孤独。明明和几百个战友一起住在军营里,可我还是会觉得孤独。不过现在我再也不孤独了。”那独特的羞怯的笑容慢慢在他脸上绽开。

“我也是一样的,”弗兰西坦诚道,“唯一的区别就是我还没跟男孩接过吻。但此刻是我平生第一次不觉得孤独。”

他们杯子里的水几乎是满的,但服务员还是过来添了一点儿。弗兰西明白,这是在暗示他们坐得太久了,还有别的客人在等位呢。她向李打听现在的时间—居然快十点钟了!他们聊了整整四个小时!

“我得回家了。”她遗憾地说。

“那我送你回去。你是不是住在布鲁克林大桥附近?”

“不是。我住威廉斯堡。”

“要是在布鲁克林大桥边上就好了。我之前还在想,要是我有朝一日到纽约来,就一定得从布鲁克林大桥上走一次。”

“那干吗不今天就走?”弗兰西提议说,“我可以过了桥以后在布鲁克林那头坐格拉汉姆线电车,这趟车正好开到我住的地方。”

他们坐区际快速地铁到了布鲁克林大桥,下了地铁,开始向桥上走去。走到一半,他们停下脚步俯瞰桥下的东河。李拉着弗兰西的手,他们紧紧靠在一起,他抬起头,遥望着曼哈顿那一边的天际线。

“纽约!我一直想来亲眼看看,现在终于如愿了。人家说的果然没错,这真是全世界最棒的城市了。”

“还是布鲁克林更好。”

“可是那边没有纽约这样的摩天大楼吧,有吗?”

“没有。布鲁克林就是有种特别的感觉—我也说不清那感觉到底是什么,只有在布鲁克林生活才能体会到。”

“我们总有一天会到布鲁克林生活的。”他静静地说着,她的心跳仿佛猝然漏了一拍。

她看见一个在桥上巡逻的警察朝他们走了过来。

“咱们还是赶紧走吧,”她不安地说,“那边就是布鲁克林海军船坞,停着的那艘带迷彩的船就是运兵的。所以警察总会在这附近盯着以防间谍。”

警察走到他们身边,李说:“我们不是来搞爆破的,就是看看东河。”

“那是,那是,”警察说,“这五月天多美呀,我又不是不知道。谁没年轻过呢?我自己也一样,你们可别把我想得太老了啊。”

警察露出笑容,李也报以微笑,弗兰西同时冲着他们俩咧开嘴笑了笑。警察往李的袖口瞟了一眼。

“那再见啦,‘将军’,”警察说,“到那边可得好好收拾收拾那群混蛋。”

“肯定的。”李信誓旦旦地答道。

警察接着巡逻去了。

“这人不错啊。”李说。

“大家都很和气。”弗兰西高兴地应道。

他们走到布鲁克林大桥的那一头,弗兰西说余下的路就不用李送了。说她以前上夜班,夜里经常一个人回家。她又解释说,要是从她住的地方回纽约的话,那李肯定会迷路。布鲁克林的路难记得很,得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才能走明白。

实际上,她是不愿意让李看见自己生活的地方。她喜欢自己住的街区,从不以它为耻。但是她又觉得,在不像她自己一样知根知底的外人看来,这地方大概既脏乱又破败。

她先给他指了从哪里坐高架电车回纽约。然后他们一起往弗兰西要去的电车站走去。两人路过一家只有一扇橱窗的小文身店,店里坐着个年轻的水手,他高高挽着袖子。文身师坐在他面前的一张高凳上,身边放着装了各色墨汁的托盘,他正往这水手的胳膊上刺着一箭穿心的图案。弗兰西和李停下脚步,盯着橱窗里看了起来。水手抬起另一只胳膊挥手致意,他们也反过来挥了挥手。文身师抬起头来,比画着欢迎他们进来,弗兰西皱起眉毛,摇了摇头:“不了。”

他们从文身店前走开了,李语气惊讶地说:“好家伙!那哥们儿是真的在文身呢!”

“可千万别让我逮到你去文身。”弗兰西假装严厉地说道。

“不会的,母亲大人。”李故作温顺地回答,两个人放声大笑起来。

他们在街角等电车,一阵尴尬的沉默降临在两人之间。他们隔开一段距离站着,李一支接一支地点着香烟,抽到一半又扔掉。直到电车终于映入他俩的视线。

“我的车来了。”弗兰西边说边伸出右手,“晚安了,李。”

他扔掉刚点燃的香烟,张开双臂:“弗兰西?”

她投入他的怀抱,他吻了她。

第二天早晨,弗兰西穿上全新的海军蓝罗缎套装,里面配着白乔其纱衬衫,还穿上了平时只有星期天才拿出来穿的漆皮高跟鞋。她和李没有约会—他们根本就没约好什么时候再见面。可是她知道,她五点钟一下班,李一定会来等她。弗兰西正准备出门,尼利刚好起床了,于是她就让尼利告诉妈妈,她晚上不回来吃饭了。

“弗兰西有相好的了!弗兰西终于有男朋友了!”尼利像唱歌似的连声喊道。他跑到劳瑞身边,宝宝坐在窗边的高脚椅上,面前的托盘里放着一碗燕麦粥,她正忙着把粥一勺勺地舀出来往地上倒。尼利刮了刮她的下巴颏儿。

“嘿,小傻瓜,弗兰西有相好的啦!”

两岁的宝宝努力想搞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右边的眉毛内侧挤出一道淡淡的细纹来(凯蒂管这个叫罗姆利纹)。

“弗兰—妮?”她困惑地说。

“听好了,尼利。我把她从**弄起来,还做好了燕麦粥,现在该轮到你负责喂她了。还有,别管她叫小傻瓜。”

她出了楼道,刚走到外面的马路,就听见有人喊自己的名字。抬头一看,穿着睡衣的尼利从窗户里探出脑袋,扯着嗓子唱了起来:

瞧她蹑手蹑脚,走到大街上,身上穿的是,她最好的衣裳。

“尼利!你可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她冲着楼上的窗户喊道,而他装出一副听不清楚的样子。

“你是不是说那个他太不像话了?是不是说他留着大胡子,长了个秃脑壳?”

“赶紧喂宝宝吃饭去!”弗兰西吼了回去。

“你是说你也要生宝宝吗,弗兰西?你是说你快生宝宝了吗?”

一个路过的男人冲弗兰西挤了挤眼睛,两个手挽手走的姑娘咯咯地笑得停不下来。

“你个该死的小混蛋!”弗兰西气得要疯,却又拿他没办法,只能冲着楼上尖声嚷着。

“你骂人啦!我跟妈妈说去!我跟妈妈说去!我得告诉妈妈你说脏话了。”尼利又像唱歌似的念开了。

这时候她刚好听见电车开来的声音,只好跑着赶电车去了。

弗兰西下班了,李果然在等她,他挂着那独特的微笑迎了上来。

“你好啊,我的女朋友。”他挽起弗兰西的胳膊。

“你好,李,能再见到你真好。”

“……是‘亲爱的’。”他提醒道。

“亲爱的。”她补了半句。

他们去“自动贩卖式餐馆”吃了晚饭,这也是李想亲眼看看的地方。店里不准抽烟,而李不抽烟就待不住,所以他们喝完咖啡吃完甜点之后就没留下来接着聊。两人决定去跳舞,在百老汇找到了一家舞厅,票价是一毛钱一场,军人买票还能半价。李出了一美元,买了二十张的一整联舞票。他们开始跳舞了。

第一曲才跳了一半,弗兰西就发现,他之前那种尴尬又笨拙的感觉实在是太有欺骗性了:他舞步流畅,舞技也很高明。两人就这么紧拥着彼此跳着舞,根本不需要再多说什么。

乐队演奏着《星期天清晨》,那是弗兰西最喜欢的歌曲之一。

在那个星期天的清晨,天气是多么晴朗。

弗兰西随着歌手一起哼唱着副歌。

虽然只穿棉布衣裳,我却是最美的新娘。

她感觉李的胳膊搂得更紧了些。

我知道我闺中的女友,必定要对我艳羡无比。

弗兰西太幸福了。他们又跳了一轮,歌手也把副歌的部分又唱了一遍,这一次他对歌词稍做修改,作为对在场士兵们的致敬。

穿上卡其色的军装,你就是最好的新郎。

弗兰西用双臂紧紧攀住李的肩膀,把脸贴在他的衣服上。这一刻的她脑海中的念头正和十七年前与约翰尼共舞的凯蒂一模一样:只要能得到这个男人,永远和他在一起,那吃多少苦受多少罪她都愿意。而且就像凯蒂一样,此刻的弗兰西也根本想不到未来会有孩子跟着自己一起吃苦受罪。

一群士兵准备离开舞厅。按照当时的习惯,乐队暂停了正在演奏的曲子,奏起了《直到我们再次相逢》。每个人都停下舞步,为士兵们唱起送别的歌曲。弗兰西和李也手拉着手唱着,虽然他们俩都不太记得清歌词。

……当那乌云从空中散去,

我就会回到你身边,

那时的天空会更加蔚蓝……

人们纷纷喊着:“再见了,战士们!”“祝你们好运!战士们!”“后会有期了,战士们!”于是那些正要出门的士兵也停下脚步站成一队,和大家一起唱着这首歌。李牵着弗兰西走向大门。

“咱们趁这时候赶紧走,”他说,“这样这一刻就会变为完美的回忆留下来了。”

两人沿着楼梯慢慢向下走着,歌声在他们背后如影随形。走到街上以后,他们又等了一阵,等着那歌声渐渐淡去。

……请每夜为我祈祷,直到我们再次相逢。

“就让它成为只属于我俩的歌吧,”他耳语道,“希望你只要听到这首歌就会想起我。”

他们正走着,天上突然下起了雨,于是他们只好跑进一家空置商店的门廊里躲雨。两人站在安静又幽暗的门廊里,手拉手看着下落的雨水。

“人们总以为幸福是遥不可及的,”弗兰西想着,“觉得幸福很复杂,觉得得到幸福很困难。可让人觉得幸福的偏偏就是那些小事。比如下雨的时候刚好有地方躲雨,比如心情不好的时候喝上一杯浓浓的热咖啡。对男人来说,抽支烟过过瘾是幸福。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有本好书看也是幸福。而和自己心爱的人在一起……这一切都能让人感到幸福。”

“我明天一早就要走了。”

“不是去法国吧?”弗兰西猛然从自己的幸福之中惊醒。

“不是,是回老家。我妈想让我抽出一两天来,趁着还没……”

“这样啊!”

“我爱你,弗兰西。”

“可是你已经订婚了。你跟我说的第一件事就是这个。”

“订婚了,”他愤愤地说着,“人人都有婚约的,在那么个小地方,所有人都要么订了婚,要么已经结婚了,不然就是惹上了什么麻烦。那种小地方的人也没别的事情可干。

“你只要去上学,然后放学老跟同一个姑娘一起走—只因为你们俩住的地方刚好顺路—等你们长大了,她就会约你去她们家办的派对,然后你再去别的派对时,人家就要叫你带上她一起去了,完事你还得送她回家。要不了多久,就没人再约这姑娘了,因为人人都觉得她是你的女朋友,然后怎么说呢……你要是不跟她好,心里就总觉得自己当了坏人。再然后你们就结婚了,因为反正也没别的事情可干。如果这姑娘很规矩(一般来说这样的姑娘都规矩),你自己也还算是个过得去的正派男人,那这日子就也过得去。虽然不再**似火,却也有种带着些感情的满足。等孩子出生了,你们俩就会把在对方身上不怎么找得着的那种爱全用在孩子身上。到最后只有孩子能得到爱。没错,我确实是订婚了。可我对她和对你是不一样的。”

“不过你还是会娶她的吧?”

他等了很久才开口回答:

“不会。”

弗兰西又觉得幸福了。

“说吧,弗兰西,”他低声说道,“说出来吧。”

她说:“我爱你,李。”

“弗兰西……”他的声音里带出些急迫来,“我这一走可能就再也回不来了,所以我害怕……我怕……自己会死,怕自己还从来没……有过那个什么就……弗兰西,咱们能不能在一起呢?”

“咱们不就在一起吗?”弗兰西天真地答道。

“我是说找个房间……就咱们俩……就到明早我动身之前就好。”

“我……不行。”

“你不想吗?”

“想啊。”她诚实地回答道。

“那为什么……”

“我才十六岁,”她勇敢地说了实话,“我从来没跟人……在一起过。我也不知道怎么弄。”

“这没有关系。”

“我也从来没有过夜不归宿,我妈妈会担心的。”

“你可以跟她说要在女友家过夜呀。”

“她知道我没有女友。”

“你也可以……明天再编个借口出来。”

“我不用找什么借口,我会跟她说实话的。”

“你要怎么着?”他震惊地问道。

“我爱你。如果我真跟你在一起了……那完事以后我也不会觉得丢人,我只会觉得骄傲又幸福,所以我不会在这种事上说谎话的。”

“我可没想到,我可真没想到……”他仿佛自言自语一样低声念叨着。

“你也不想把它搞得……偷偷摸摸的,是吧?”

“原谅我吧,弗兰西,我不该问的。我是真的没想到。”

“没想到什么?”弗兰西困惑极了。

他伸出双臂紧紧搂住她,弗兰西发现他在哭。

“弗兰西,我害怕……我怕我这一走就会失去你……就再也见不着你了。你要是叫我别回家,那我就留下来不走了。咱们明天和后天都能在一起,咱们可以一起吃饭、一起散步、一起去公园、一起坐双层公共汽车,咱们只要聊天就好,只要就这么一起待着就好。你就叫我别回去吧。”

“可我觉得你还是得回去,我觉得你还是应该回去看看你母亲,趁着还没……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这样才是对的。”

“弗兰西,等战争结束了,你愿意嫁给我吗?—如果我能活着回来的话。”

“等你回来了,我就嫁给你。”

“你愿意吗,弗兰西?……求你了,你愿意吗?”

“愿意啊。”

“那你再说一次。”

“李,等你回来了,我就嫁给你。”

“到那时候,弗兰西,咱们就一起在布鲁克林生活。”

“你想去哪里生活,咱们就去哪里。”

“那咱们就住在布鲁克林好了。”

“只要那是你自己愿意的,李。”

“你会给我写信吗,每天都写?”

“每天都写。”她保证说。

“那你今天晚上回家就写,好不好?在信里写上你有多爱我。这么一来,我一回到老家,这封信就在家里等我了。”弗兰西也应了下来。“你能不能保证不让别的男人吻你,不跟别的男人约会?你能不能保证等着我……不管多久都等着我?就算我回不来,你能不能保证再也不动心思嫁给其他人?”

她答应了。

他就像是问能不能去约个会一样,简简单单地要她定下自己的一生。而她也就像握手问候或者道别一样,简简单单地把自己的一生许诺了出去。

雨又下了一会儿就停了,星星也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