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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完第一节化学课,弗兰西容光焕发地走出教室。在那短短的一个小时里,她发现原来世间万物都是由不断运动的原子组成的。而且她理解了世界上的一切都不会真正消失或者毁灭。某个东西即便是烧光了或者烂掉了,也不会从地球上消失,而是会变成别的东西,比如气体、**或者粉末。总之上完第一次化学课之后,弗兰西认定化学的世界里不仅充满蓬勃的生机,而且死亡也根本不存在。她甚至有些纳闷儿,为什么有学问的人没把化学当成个宗教来信呢?

《王政复辟时代的戏剧》也还算容易—毕竟她以前在家读过那么多遍莎士比亚—只是需要在课外花上很多时间来读材料。这门课和化学课她都不怎么担心,但《法语入门》她就完全学不明白了。因为这门课并不是真正的“入门”,上课的讲师想着学生要么是考试不及格的来补修,要么是高中学过法语的,所以压根没讲开头的基础语法,直接从翻译开始教了。弗兰西连英语的语法、拼写和断句都学得没那么牢靠,更不要说突然学法语了。这样下去这门课绝对考不过,她能做的也只有每天背单词,硬着头皮坚持学下去。

她在坐电车上下班的路上学习,在歇班的时候学习,吃饭的时候也把书架在面前的桌子上看,她在通信公司培训室的打字机上打要交的作业。她从不迟到,也从不缺课,只希望选的三门课里至少有两门能过关。

她在书店认识的那个男孩成了她的守护天使,他的名字叫本·布莱克,是个了不起的小伙子。他在马斯佩斯一所高中念高三,还是校刊的编辑、班长、学校橄榄球队的中卫,以及荣誉学生。过去的三个暑假里他一直在修大学的课程。这样等到他高中毕业的时候,也把大学里一年多的课都学完了。

学业之外,本下午还在律师事务所打工。负责写摘要、处理传票、检查合同和卷宗,还研究判例。他很熟悉本州的法律,去庭上辩护都完全没问题。他不但学习成绩好,每周还能赚二十五美元。他打工的律师事务所希望他高中毕业就直接来全职上班,跟着他们边工作边学法律,最终考个律师执业资格。可是本看不起没上过大学的律师。他自己早就相中了一所中西部的学校,打算先拿个文学学士,然后再去学法律。

本虽然才十九岁,却早已把之后的人生规划成了一条不容动摇的直线。考下律师执业资格之后,他打算去找个乡下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因为他相信在小地方执业的年轻律师以后从政的机会更多。他甚至连执业的地方都选好了—他要去继承一个远房亲戚的业务,那是个上了年纪的乡下律师,手里还有个业务早已成熟的律师事务所。本和那位亲戚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人家每周都会写一封长信来指导他。

本计划着先接手这个事务所,然后等时机合适了再做郡里的公诉人(那个小地方的执业律师会轮流担任公诉人),以此为起点步入政界。他会努力工作,增加自己的知名度,赢得人们的信赖,好被选进州众议院做议员。当选以后他还要更加尽心尽力,忠于职守,赢得连任,向着当州长努力。这就是本的计划。

而最神奇的一点是,所有认识本·布莱克的人都相信,他计划的一切肯定都会实现。

然而在1917年的那个夏天,他梦想中的那个目标,中西部地区那片广袤的土地,还在大草原的烈日下静静地做着梦。它沉睡在辽阔的麦田中,沉睡在无边无际的苹果园之中—果园里种的都是晚熟红苹果、鲍德温苹果,还有“北方间谍”苹果—它沉睡在安稳的梦乡中,浑然不知日后那个打算以最年轻的州长身份入住州府的男人,此时只不过是一个在布鲁克林生活的小伙子。

这就是本·布莱克—衣冠楚楚、生性活泼、相貌英俊、头脑聪敏、充满自信,男孩们都喜欢他,姑娘们发狂似的迷恋他。而弗兰西·诺兰则怯生生地爱上了他。

他们每天都见面。本的自来水笔在弗兰西的法语作业上圈圈点点。他还给她检查化学作业,为她解释王政复辟时代戏剧那些难懂的地方。他替她为下个暑假的课程做好了计划,甚至还亲切地打算帮弗兰西规划好她的后半辈子。

暑假接近尾声,有两件事让弗兰西很难过。其一是她很快就不能每天都看到本了;其二是她的法语课大概要不及格了。这后一件事她鼓起勇气告诉了本。

“别犯傻,”本俏皮地说道,“上课的钱你也花了,这一整个夏天的课你也都上了,你又不是傻子,所以肯定能过。Q·E·D(8)。”

“不可能啦,”她笑了,“我这科准要挂掉,P·D·Q。(9)”

“那期末考试之前咱们得突击一下。应该得花上一整天。去哪儿复习好呢?”

“去我家怎么样?”弗兰西羞怯地提议。

“不行,家里总会有人,”他想了一会儿才说,“我知道有个好地方。星期六早晨九点,就在盖茨街和百老汇大街交叉的那个路口见面吧。”

弗兰西走下电车,发现本已经在那里等她了。她搞不懂本为什么非要带她到这个社区来。本领着她走向一家剧院的后台门,很多戏剧在百老汇的第一轮首演都会选这家剧院。后台门敞着,边上有个白发老人斜着椅子靠在墙边晒太阳,本只是简单说了句“早上好,老爹”,就走进了那扇奇妙的大门。然后弗兰西才知道,这个了不起的小伙子每周六都在这家剧院当夜场引座员。

弗兰西从没进过剧院的后台,激动得浑身发烫,简直像发了高烧一样。从后台看去,那舞台是那么宽阔,天花板是那么高,高得就像是会在视线里逐渐消失一样。她走上舞台,步子换成了记忆中哈罗德·克拉伦斯那直挺挺的缓步。本说了些什么,她故意拿出一股戏剧化的紧张劲儿,慢慢地转过身去,挤着嗓子高声说道:“你—(停顿,然后意味深长地)说什么?”

“要不要看个东西?”本问。

他拉开大幕,弗兰西看着那巨大的石棉布缓缓卷起,就像是巨人家用的百叶窗。然后本又打开舞台的脚灯,弗兰西走到舞台的边缘,低头看向台下幽暗的观众席,看向那上千个整齐排列的座位。她仰起头,放声朝着楼座的最后一排喊叫起来:“喂!你好!”

她的声音在空虚的黑暗中回**,似乎被放大了好几百倍。

“我说,”本和气地问道,“你到底是对什么更感兴趣?剧院,还是你的法语课?”

“当然是剧院了,不然呢?”

这确实是实话,就在那一刻,她放下了自己的一切包袱,回归了自己最初的热爱,那就是舞台。

本大笑着关掉了脚灯,又放下幕布,搬来两把椅子面对面放着。不知他用什么办法搞来了过去五年的法语考卷,又从里面挑出了最常考和最不常考的问题,重新编成一份试卷。他花了多半天时间,帮弗兰西把这些题目和答案搞明白。然后他又让她把莫里哀《伪君子》里的一段连带英语译文一起背下来。本解释说:

“明天考试里要是有一题你一点儿都看不懂。你也不要硬答,就这么办:你先老实承认你不会答这道题,所以选另一种答题方法作为替代,那就是默写一段莫里哀的作品,再附上英语翻译。然后你就把刚才背的那段写下来,这样肯定能过关的。”

“万一别的题目里考到了这段文章呢?”

“不会的,我选的这段没多少人知道。”

她果然顺利过关,通过了法语考试。当然,她的分数是全班最低的,不过她安慰自己说反正过了就是过了。而化学和戏剧那两门课她考得都挺好。

一星期之后,她按照本的嘱咐回学校拿成绩单,又根据之前的约定跟他见了面。本请她去哈伊勒喝巧克力冰激凌苏打。

“你多大了,弗兰西?”本喝着汽水问道。

弗兰西的脑子转得飞快。她在家是十五岁,在单位要装成十七岁。本已经十九岁了,要是知道她才十五岁,可能就不愿意再搭理她了。本看出她的犹豫,就对她开起了玩笑:

“你所说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哦。”

弗兰西鼓起勇气,用颤抖的声音说了实话:“我今年……十五岁。”然后她羞愧地低下了头。

“嗯,我喜欢你,弗兰西。”

“我爱你。”弗兰西想着。

“我接触过不少女孩,可我对你的喜爱不亚于她们任何一个。可是,我没什么时间陪女孩。”

“你连一个钟头都抽不出来?哪怕是星期天都不行?”她大起胆子追问道。

“我空下来的那几个小时还得陪我母亲,我是她的一切。”

弗兰西之前从来没听说过这位布莱克太太,可是她已经恨上了这个人,恨她占据了本的全部闲暇时间。要是本能拿出个把小时来给弗兰西,那她该有多快乐啊。

“可是我会想你的,”本接着说,“我要是有时间就给你写信。(他住的地方离弗兰西家其实只有半个小时的路程)不过如果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当然,特别鸡毛蒜皮的小事不算—你就给我个信儿,我肯定会想办法过来找你的。”他给了弗兰西一张事务所的名片,角落里印着他的全名:本杰明·富兰克林·布莱克。

他们在哈伊勒店门口热情地握手道别。“明年暑假再见!”他边走边回头喊道。

弗兰西站在原地,目送着他的背影转过街角。明年暑假!现在才九月份呢。下一个暑假感觉简直像是一百万年以后的事情。

弗兰西上暑期课程尝到了甜头,她本想秋天就注册同一所大学,可她实在是凑不出三百多美元的学费。有一天上午,她正在四十二街的纽约市图书馆研究大学课程目录,突然发现有一所女子大学可以让纽约市居民免费入学。

她带着暑期课的成绩单跑去注册,可对方告诉她,没有高中学历不能报名。可是暑期班就允许她上课了呀,弗兰西解释着。啊!那不是一回事,暑期课程只给学分,不涉及学位。弗兰西又问那么只上课不要学位行不行?不行,除非她过了二十五岁,那她就可以作为不要学位的特殊学生来上课了。弗兰西遗憾地表示自己还不到二十五岁。不过还有一个替代方案—如果她能通过大学的入学考试,或者高中毕业会考,那么即使她没有高中学历也能报名。

弗兰西参加了这两类考试,可是除了化学之外全都不及格。

“哎,得了!我早就该想到的,”她对妈妈说,“要是上大学那么容易,那还念高中干吗呢?不过你也别担心,妈妈。我现在知道这入学考试是怎么回事了,回头我把教科书都找来,好好复习,明年一定能考过。你就等着看好了。”

何况即便她能上大学,时间上安排不过来,因为公司现在安排她值白班了。如今弗兰西做得又快又熟,白天的业务是最繁忙的,正需要她这样熟练的打字员。不过单位也对她许诺说,如果她愿意的话,明年夏天可以再给她排晚班。她的工资也涨了,现在她每周能赚十七块五。

她又要独自面对孤单的夜晚了。宜人的秋夜,弗兰西一个人在布鲁克林的街道上闲逛,心里想着本。

(“如果你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你就给我个信儿,我肯定会想办法过来找你的。”)

没错,她现在很需要他。可是如果她在信上写的是“我很孤独,请过来陪我一起散步,一起聊天吧”之类的话,那本一定不会来的。在他那精心规划的人生时刻表中没有给“孤独”的位置。

附近的社区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但是有些感觉还是不一样了。有些出租屋的窗户带上了金星标志(10)。男孩们还是三五成群地扎着堆儿,在街角或者廉价糖果店门口打发傍晚的时间,可现在经常看见其中几个孩子穿着卡其布的衣裳。

男孩们聚在一起唱歌,唱着《贫民窟的破棚子》《如果你戴着郁金香》《亲爱的姑娘》《我不该让你哭泣》之类的歌曲。有时候穿卡其布的小士兵还会领着他们唱几支军队里的歌,比如《在那里》《凯蒂之歌》,还有《无人区的玫瑰》。不过不管他们唱什么,最后收尾的都会是一首布鲁克林本地的民歌,《麦克瑞妈妈》《爱尔兰人眼含笑意》《让我叫你一声“宝贝”》或者《乐队继续奏乐》。

弗兰西从他们身边走过,不知道因为什么,这些歌曲听起来居然那么伤感凄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