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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暂的圣诞节假期里,诺兰一家过得其乐融融,简直有点儿过去那种好时光的意思了。可是新年一过,大家就回到了自己的轨道,过回了约翰尼死后才开始的新生活。

第一个变化是他们停掉了钢琴课。弗兰西好几个月没练过了。尼利晚上经常到附近的冰激凌店去弹钢琴。他弹得一手好《拉格泰姆舞曲》,最近还越来越擅长弹爵士。尼利相当受欢迎,人家都说他能让钢琴开口说话。他靠着弹钢琴换免费的冰激凌苏打。每到星期六,舍佛莱就偶尔会给他一美元,雇他去弹一晚上。弗兰西不太喜欢这样,还去找妈妈谈了谈。

“我觉得不该让他这样下去,妈妈。”弗兰西说。

“这样有什么不好吗?”

“你应该也不会希望他养成这样的习惯吧,让他习惯靠弹钢琴换喝的,就像……”她迟疑了一下。凯蒂接着她的话说了下去。

“就像你爸一样?不会的,他可不会像你爸一样的。你爸以前从来没机会唱自己喜欢的歌,比如《安妮·劳瑞》,或者《夏日的最后一朵玫瑰》之类的。都是人家叫他唱什么他才唱什么,他唱的都是《甜蜜的阿德琳》,或者《老磨坊溪水边》这样的歌。可尼利不是这样,他只弹自己喜欢的曲子,才不管人家爱不爱听。”

“所以你是想说,爸爸只不过是给人找乐子的,而尼利是个艺术家?”

“这个嘛……算是吧。”凯蒂颇具挑衅意味地承认了。

“我觉得你这是宠他宠过头了。”

凯蒂皱起眉头,弗兰西也搁下这个话题不谈了。

尼利上了高中以后,他们也不读《圣经》和莎士比亚了。尼利说他们学校里正教着《裘力斯·恺撒》,然后校长每次开会都要念一段《圣经》,这对尼利来说就够了。弗兰西也求妈妈把晚上读书的惯例免了,因为她白天要读一整天的报纸,眼睛累得受不了。凯蒂也没坚持,她觉得孩子们都大了,读不读的随他们自己好了。

弗兰西的傍晚总是很孤单。一家人只有吃晚饭的时候才能聚在一起,连劳瑞都坐在婴儿椅上在桌边作陪。尼利吃过晚饭就出门,要么去找他那群哥们儿,要么去冰激凌店弹钢琴。妈妈先看一会儿报纸,一到八点就带着劳瑞上床睡觉(凯蒂依然每天早上五点起床,趁着弗兰西和尼利在家的时候出去干活)。

弗兰西很少看电影,因为画面跳得太快,伤她的眼睛。也没有多少能看的演出,因为大多数的老剧团都倒闭了。再加上她还在百老汇看过一回巴里摩尔演高尔斯华绥的《法网》,口味一下子被养刁了,看不上那些小剧团的演出了。前一年秋天她看了部很中意的电影,是纳兹莫娃演的《战争新娘》。她一直希望再看一遍,可她在报纸上读到,因为战争迫在眼前,这部电影被禁了。弗兰西还有过一段美妙的回忆,那天她走进布鲁克林一片陌生的地区,去基斯歌舞杂耍剧院看伟大的莎拉·伯恩哈特出演的独幕剧。这位了不起的女演员当时已经七十多岁了,可是在舞台上看着好像只有三四十。弗兰西听不懂法语,不过她大概明白这出戏主要是围绕着演员被截肢的腿展开的。伯恩哈特饰演一位在战争中失去了一条腿的士兵,弗兰西不时能听出戏里频频出现的“Boche(5)”这个词。她永远都忘不了伯恩哈特那火焰般的红发,还有那黄金一样的嗓音。这场演出的节目单一直被弗兰西珍重地收藏在剪贴簿里。

不过在这三段美好的经历之外,是经年累月的一个个孤单难熬的傍晚。

那年的春天来得很早,甜美和煦的春夜让她躁动不安。她漫无目的地散着步,走过街道和公园。不论她走到哪里,都能看见成双成对的姑娘和小伙子,看见他们手挽着手一道走着,在长椅上搂搂抱抱,在门廊中默默无语地黏在一起。就好像全世界每个人都有个恋人或者朋友,唯独她弗兰西除外,她似乎成了布鲁克林唯一一个孤单的人。

1917年3月,街坊们人人都觉得战争已经躲不掉了,大家聊的也都是这件事。附近廉租公寓里住着个寡妇,家里只有一个独生儿子。她害怕儿子被迫入伍,然后死在战场上。于是她买了把小军号让儿子学,想着这样一来,儿子就算入伍也是进军乐队,也就是在行进和检阅的时候吹吹号,用不着上前线了。这小子成天练习,同一栋楼里的邻居们被他那不成调子的号声折磨的痛不欲生。有个人实在不堪其扰,无奈之下编了个巧妙的瞎话,对那母亲说自己知道内幕消息,军乐团要在前线带领着其他的士兵冲锋,所以第一批送死的肯定是他们。寡妇吓得立刻把军号送进了当铺,一拿到当票就撕了个粉碎。那折磨人的军号练习戛然而止。

每天吃晚饭的时候,凯蒂都会问弗兰西:“打起来了吗?”

“还没呢,不过就是这几天的事,随时都可能打起来。”

“那我觉得还不如早点儿开打呢。”

“难道你希望打仗?”

“那当然不是。不过如果非打不可的话,那越早开打越好。毕竟早点儿开始就能早点儿结束。”

然后茜茜突然搞出个大热闹来,相比之下连打仗的事都要暂时退居二线了。

茜茜那段**不羁的岁月早已过去,按理说她本应该静心安顿下来,平稳地走进中年时代。然而她却突然疯狂地爱上了现在这个“约翰”—这个跟她结婚足有五年的男人—又把全家人扯进了一场风波。而且除此之外,她一气呵成地做完了丧夫、离婚、结婚、怀孕这一连串的大事—还都是在短短十天之内。

有一天下午,弗兰西快要下班了,送报的像往常一样把威廉斯堡当地最受欢迎的《标准联合报》送到她办公桌上,而她也像往常一样把这份报纸拿回家,好让凯蒂吃过晚饭以后看。隔天早上,弗兰西还会像往常一样把它带回单位,读过之后做好标记。弗兰西下班以后从不看报,所以也不知道那一期报纸上都登了什么。

吃过晚饭,凯蒂坐在窗边看起了报纸。她刚翻到第三版,就突然无比震惊地喊了一声“我的老天!”。弗兰西和尼利跑到她身后,凯蒂指了指报上一条标题:

英雄消防员在沃勒伯特市场大火中丧生

下面还有一条小标题:“其人原计划于下月正式退休”。

弗兰西读了读那篇报道,发现这位英雄消防员原来就是茜茜的第一任丈夫。报上还登着一张茜茜的照片,是二十年前拍的—当年的茜茜才十六岁,头上梳着高耸的蓬巴杜发髻,身上穿着带大羊腿袖的衣裳。照片下面配着一行文字:英雄消防员之遗孀。

“我的老天!”凯蒂又念叨了一句,“看来他之后没再结婚。他肯定一直留着茜茜的照片。现在他人没了,人家一整理他留下的东西,就把茜茜给找出来了!”

“我得赶紧过去,”凯蒂脱下围裙,起身去拿帽子,边走边解释着,“茜茜家‘约翰’也看这份报纸。茜茜跟她说的是自己离婚了,可现在瞒不住了,他知道实情之后非宰了茜茜不可。最不济也得把她从家里赶出去,”她又加了一句,“茜茜带着老母亲和宝宝,根本没地方可去啊。”

“感觉他是个好人啊,”弗兰西说,“我觉得他不会这么干的。”

“谁也不知道他会做什么,不会做什么。因为咱们根本就不了解他,他在咱家一直是个陌生人。但愿我能及时赶到他们家。”

弗兰西坚持要一起去,尼利同意留在家里看孩子,条件是让她俩把前前后后发生的事全都讲给他听。

母女俩赶到茜茜家,发现她激动得面颊绯红。玛丽·罗姆利外婆带着宝宝躲在外屋,她默默坐在一团漆黑的屋里,祈祷着事情最终能有个好结果。

茜茜家“约翰”站在自己的视角上讲起了事情的经过。

“我当时正在单位上班呢,然后就有人跑到我家里来,跟茜茜说:‘知道吗?你丈夫死啦!’然后茜茜就以为是我死了—”他突然转向茜茜,“—那时候你哭了没有?”

“哭得隔两条街都听得见。”茜茜信誓旦旦地答道。“约翰”听了似乎也挺满意。

“人家就问茜茜死尸该怎么办,茜茜就问有保险没有,知道吧?然后发现确实有保险—保金有五百块呢,十年前买的,而且用的还是茜茜的名字。然后茜茜可有的忙活了!她跟人家说,把遗体送到斯派西特殡仪馆去,知道吧?她安排了一场足足五百块钱的葬礼。”

“我不张罗这个不行啊,”茜茜抱歉地解释道,“他还活着的亲属就剩我一个了。”

“这还没完呢,”“约翰”说,“现在人家还要把他那份退休金给茜茜。这个我可不能答应!”他突然嚷了一句。“我娶她那时候,”他接下来的口气又平静了不少,“她跟我说自己离婚了,结果我现在才发现根本没离。”

“可是天主教不让离婚啊。”茜茜坚持地说。

“你又不是在天主教堂结的婚。”

“我知道啊,所以我从来没觉得自己真正结过婚。那我想着既然都没结婚,也就用不着办离婚了。”

“约翰”高高举起双手,痛苦地说了句“我认输啦!”,就和之前茜茜一口咬定孩子就是自己生的那时候一模一样。“我可是真心实意和她结婚的,知道吧?可瞧瞧她又干了些什么?”他自问自答地说着,“她反倒把我俩弄成通奸的了。”

“别这么说!”茜茜厉声说道,“咱俩这不算通奸,应该叫重婚。”

“所以现在必须给我打住,知道吧?反正你第一个老公已经死了,你得先跟第二个离了婚,然后跟我再结一回婚,知道吧?”

“好的,约翰。”她温顺地答道。

“我不叫‘约翰’!”他咆哮起来,“我的名字是史蒂夫!史蒂夫!史蒂夫!”他每重复一遍,就用拳头狠狠捶一下桌子,震得蓝色玻璃的糖罐和边上挂的勺子稀里哗啦地上下摇晃。他还伸手直指向弗兰西的脸:

“还有你!从现在开始,管我叫史蒂夫姨夫,知道了吧?”

弗兰西一时说不出话,惊奇地直盯着眼前这个彻底改头换面的男人看。

“怎么?你该说点儿什么?”他嚷道。

“你……你好,史蒂夫姨夫。”

“这还差不多。”他平静多了,起身从门口的钉子上摘下帽子,扣在自己脑袋上。

“你要去哪儿啊,约翰—不对,史蒂夫?”凯蒂忧心忡忡地问了一句。

“你听好了!我还小的时候,只要家里来客人,我们家老爷子就要买点儿冰激凌来招待。这儿可是我的家,知道吧?现在既然是我家来客人了,那我就得去弄一夸脱草莓冰激凌来,知道吧?”他出门了。

“他多棒啊,是不是?”茜茜叹了口气,“哪个女人能不爱这样的人呢?”

“看来罗姆利家终于有个真正的男人了。”凯蒂干巴巴地说道。

弗兰西走进黑沉沉的外屋,借着外面路灯的光亮,她看见外婆坐在床边,怀里抱着茜茜熟睡的宝宝,颤抖的手指间挂着琥珀做的玫瑰念珠。

“您不用祷告了,外婆,”弗兰西说,“现在没事了,他都买冰激凌去了,知道吧?”

“荣耀归于天父、圣子与圣灵。”玛丽·罗姆利念叨着。

史蒂夫以茜茜的名义给她的第二任丈夫写了封信,寄到这人相对最新的一个已知地址,还在信封上写了“烦请转递”。茜茜要求第二任丈夫离婚,好让她可以改嫁。一星期之后,她收到了一个从威斯康星寄来的厚信封。茜茜的第二任丈夫在信里说自己好得很,七年前就在威斯康星州办好了离婚,很快就再次娶妻,在当地找了个好工作,还生了三个孩子,彻底安顿下来了。“我现在非常幸福。”他如此写道,又挑衅地表示自己希望能一直这样过下去,还气势汹汹地给这几句话加上了下划线。他随信寄来了一份旧剪报,以此证明他之前的离婚声明登过报,等于在法理上早就通知过茜茜了。信封里还有离婚证的影印件(离婚理由:遗弃)和一张快照,上面是三个看起来很壮实的小孩。

这么快就能搞定离婚的事让茜茜很高兴,她寄了个镀银的泡菜碟子过去,就当是迟到的结婚贺礼。她还觉得自己应该写封信过去祝贺,史蒂夫不肯给她代笔,于是茜茜就找弗兰西来写。

“你就写我祝他婚姻幸福。”茜茜开始口述了。

“茜茜姨妈,他都结婚七年了,不管幸福不幸福,都已经安顿下来了。”

“既然是刚听说人家结婚,那给人道个喜是礼貌。你就这么写吧。”

“行吧,”弗兰西把她的话写了下来,“还有呢?”

“写点儿夸他家孩子的话,夸夸他们有多可爱之类的,比如说……”她的话说了一半突然咽了回去。因为她明白前夫寄这照片来,就是为了证明茜茜那些孩子活不了不是他的错。这刺痛了茜茜的心。“你就写我也当妈了,也有个健康又漂亮的闺女,然后在‘健康’这个词儿下面画条线。”

“可史蒂夫那封信里说你正准备结婚。你这么写了,人家没准儿会觉得你这就有孩子了很奇怪啊。”

“让你写什么你就写什么,”茜茜说,“然后你就说,我肚里还怀着个孩子,下礼拜就生了。”

“茜茜!你不是说真的吧?!”

“当然不是了,不过你这么写就完了。”弗兰西把这句话写了下来,“还有别的吗?”

“你就写谢谢他把离婚那些文件寄给我。然后写我其实早就办好离婚了,比他还早一年,只是我自己给忘了。”茜茜勉勉强强地收了个尾。

“可这是谎话啊。”

“确实是我先跟他离婚的,我在脑子里早就离了。”

“行吧,行吧。”弗兰西投降了。

“写上我现在很幸福,而且我也打算就一直这样过下去。你也学他的样儿,在这话下头画个线强调一下。”

“天啊,茜茜,你非得在嘴上压人一头不可吗?”

“是呀。你妈不也这样吗?伊薇和你自己也是。”

弗兰西不再反驳了。

史蒂夫拿到了结婚证,跟茜茜重新办了次婚礼。仪式是个卫理公会牧师主持的。茜茜头一回在教堂结婚,这次她终于相信自己真正结婚了,并且坚信这段婚姻会一直延续下去,“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史蒂夫幸福极了。他很爱茜茜,一直害怕失去她。茜茜跟之前那些丈夫分手都是说吹就吹,一点儿都不带后悔的。所以史蒂夫怕茜茜也会这样甩掉他,还要把宝宝也带走—他早就非常疼爱这个孩子了。他知道茜茜对教堂很信服,不管是天主教还是新教,但凡是个教堂就行。只要是在教堂结了婚,茜茜就必定不会轻易放弃了。相处这么多年以来,这是史蒂夫第一次感觉这么幸福,这么安定,还成了一家之主。而茜茜也发现自己无法自拔地爱上了他。

一天晚上,凯蒂本来都上床了,茜茜突然过来找她。她告诉凯蒂不用起来,就这样在卧室里坐着聊聊天就好。当时弗兰西正坐在厨房的桌边,往旧笔记本上粘着剪下来的诗歌。她在办公室放了个剃刀刀片,在报纸上看到喜欢的诗歌或者故事就裁下来,回头整理到剪贴簿里。她有好几本这样的剪贴簿,一本命名为《诺兰古典诗歌选集》,另一本叫《诺兰当代诗歌选集》,第三本则是《安妮·劳瑞之书》。这最后一本里收录的主要是儿歌和动物故事,弗兰西打算等劳瑞再大一点儿就读给她听。

黑暗的卧室中传来两人说话的声音,带着令人安心的韵律。弗兰西一边做拼贴,一边偷偷听着她们的谈话。茜茜说:

“……史蒂夫可太好了,真是个体面人。终于意识到这一点以后,我都要恨死自己以前找过那么多男人了—我说的是在那些个前夫之外的人。”

“你没跟他说过还有过那么多其他人吧?”凯蒂担忧地问道。

“我有那么傻吗?不过我现在真心希望他既是第一个,又是最后一个。”

“女人要是说出这种话来,”凯蒂说,“就说明她的生活要发生变化了。”

“你怎么知道?”

“女人要是从来没谈过恋爱,又遇上了这种变化,那她就会责备自己,想着自己本来可以享受到的乐子都没享受到,而且以后也再没有机会了。而要是她有过很多情人,她又会怀疑自己,拼命让自己相信以前做的都是错的,而她现在应该为了那些错事后悔,可她还会照老样子下去,因为她心里清楚,过不了多久,她作为女人的一面也会一点点消失……再也回不来了。可要是她打一开始就认定了跟男人在一起没什么好,那这种变化她反倒更能接受。”

“我可不想让现在的生活再发生什么变化呀,”茜茜愤愤地说着,“首先我还年轻着呢;再说了,真要变我也忍不了啊。”

“咱们早晚都会遭遇那种变化的。”凯蒂叹了口气。

茜茜的声音里带着点儿恐惧:“不能再生孩子……整个人半男不女的……身子发胖……连下巴颏儿都开始长毛……那我还不如死了算了!”茜茜激动地喊道,“不过话说回来—”她得意扬扬地加了一句,“这变化离我还远着呢,因为我又有啦。”

黑暗的卧室里传来沙沙的响动,弗兰西几乎能看到妈妈用胳膊肘撑起身子的模样。

“不行!茜茜!不行!你不能再生了。你都生过十回了,十个孩子生下来都是死胎。而且你快三十七了,这次只可能比以前还难。”

“这岁数生孩子还不算大。”

“确实不算,可是再来一回那种打击,你就未必受得了啊。”

“不用担心,凯蒂。这孩子肯定能活。”

“你每回都这么说。”

“可这一次我肯定说得准,因为我感觉上帝也站在我这边。”她平静而自信地说道。过了一小会儿,茜茜又说:“我把小茜茜的来历跟史蒂夫说了。”

“那他怎么说了?”

“他其实一直知道小茜茜不是我自己生的,可是我一口咬定了就是,他也被搞糊涂了。他说只要这孩子不是我跟其他男人生的就行,再说这孩子一出生就抱来了,他感觉和亲生的也没什么区别。说起来也有意思,这宝宝长得还真挺像他的。他们俩都是黑眼睛,圆下巴。耳朵也是一样小小的,紧贴在脑袋上。”

“宝宝的黑眼睛随的是露西亚,而且全世界大概有一百万人都是圆下巴,小耳朵的。可要是史蒂夫觉得宝宝长得像自己,而且他因为这个觉得很满意,那也挺好的。”

一段漫长的沉默之后,凯蒂终于开了口:“茜茜,你有没有跟那家意大利人打听过宝宝的亲爹到底是谁?”

“没有。”茜茜也等了很久,才继续说了下去,“你知道那姑娘的事是谁跟我说的吗?她惹上了什么麻烦,她家住在哪里之类的,你猜都是谁跟我说的?”

“谁?”

“史蒂夫。”

“我的老天!”

姐妹俩沉默良久,最后凯蒂说:“当然,这肯定只是凑巧罢了。”

“那是,”茜茜也很认同,“他说是单位有个同事说的,那哥们儿和露西亚住在一条街上。”

“当然了,”凯蒂重复着,“你也知道,布鲁克林这地方净出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我有时候在路上走着,脑子里想着个差不多五年没见过的人,结果拐了个弯就看见那人走过来了。”

“我知道,”茜茜答道,“有时候我干的本来是平生头一回干的事,却突然觉得这事我以前肯定做过—没准儿是上辈子做的吧。”她的声音渐渐弱了下去。

又过了一会儿,她才说:“史蒂夫老说他不要别人的孩子。”

“男人都这么说。生活它就是这么奇怪,”凯蒂说,“本来就是两件事刚巧碰到了一起,能有什么结果全看个人。你听说那姑娘的事完全是赶巧了而已,那家伙可能在单位跟十来个人提过这事,史蒂夫也是刚好随口跟你一说。然后你凑巧跟那家人处得不错,然后刚好这宝宝偏偏长了个圆下巴,而不是方下巴。这都不能说只是凑巧了,这叫……”凯蒂停了下来,想找个合适的词。

弗兰西在厨房里听得正起劲儿,把自己不该偷听的事都忘了。妈妈正拼命想着词,她却想都没想就说了出来。

“你是想说‘缘分’吧,妈妈?”她叫道。

卧室里骤然静了下来,那寂静中还透着惊愕。然后姐妹俩继续聊着—但这次是耳语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