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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西才干了两个星期,厂子就停工了。听老板宣布只是暂时停工几天,女工们彼此交换着了然的眼神。

“说是‘几天’,实际上得停上六个月。”安娜斯塔西娅对毫不知情的弗兰西解释说。

工友们打算去格林庞特的另一家工厂,那边正缺人手做冬季的大订单—圣诞节用的人造一品红和冬青花环。等那个厂子也没活儿干了,她们就再找一家工厂,如此周而复始。这就是布鲁克林的流动工人,她们像候鸟一样,在这个区里随着季节的变化而换着不同的地方,打着不同的短工。

姑娘们也叫着弗兰西一起去,可是弗兰西想干点儿别的。她盘算着反正无论如何都要工作,那就不如多换几种行当试试看,只要有机会换工作,就尽量找个和上一份工作不太一样的。这么一来,她有朝一日就能说自己什么工作都尝试过了,就像她换着样儿品尝冰激凌苏打一样。

凯蒂在《世界报》上看见一则招归档员的广告,可考虑新手,年龄十六岁以上,需要说明宗教背景。弗兰西花一毛钱买了信封和信纸,认真地写了封求职信,照着广告说的地址寄了过去。虽然她才十四,不过妈妈和弗兰西自己都觉得说她年满十六也看不出破绽来,于是她就在求职信上说自己满十六岁了。

两天后,弗兰西收到了回信,用的是带信头的信纸,看着像模像样的,信头上画着一把大剪刀,搁在折起来的报纸上,边上还有一罐糨糊。来信的地址是纽约市运河街的模范剪报社,信上说请诺兰小姐过去面试。

茜茜带弗兰西去买东西,帮她挑了一套大人风格的裙子,还有弗兰西生平第一双高跟鞋。她把这套新行头换上,妈妈和茜茜都信誓旦旦地说看着绝对像十六岁,就是头发差点儿意思,她那两条麻花辫看着太孩子气了。

“妈妈,你就让我去剪个短头发吧。”弗兰西恳求道。

“你这头发留了十四年才长这么长,”妈妈说,“我可不让你剪了它。”

“得了,妈妈,你太过时啦。”

“为什么非剪短不可呢?跟个男孩子似的。”

“短头发多好打理。”

“打理头发可是女人的乐趣啊。”

“不过嘛,凯蒂,”茜茜也插了一句,“如今的小姑娘都时兴剪短头发了。”

“那就是她们傻。长头发可是女人的秘密武器。白天虽然在头顶上盘着,可是一到了夜里,到了和男人独处的时候,就把盘头发的簪子一拔,让头发那么披散下来,像条亮闪闪的披肩似的。这在男人眼里可既特别又神秘。”

“关了灯还不是都一样。”茜茜坏坏地说道。

“你少说两句吧。”凯蒂尖锐刻薄地回了一句。

“我要是把头发剪短了,肯定像伊琳娜·卡斯特尔一样好看。”弗兰西还是不愿放弃。

“犹太女人结了婚,人家就把她的头发剪掉,这样别的男人就不看她了。修女出家的时候也要把头发剪短,表明自己这辈子都不找男人了。小姑娘家家的,没事剪什么头发?”

弗兰西正要开口,就听见妈妈说:“别争了,这事没商量。”

“行吧,”弗兰西说,“可是等我到了十八岁,能做自己的主了,我绝对得剪个短头发给你瞧瞧。”

“等你到了十八岁,你剃个秃瓢我都不管。不过现在嘛……”妈妈把弗兰西的两根麻花辫绕着脑袋盘了一圈,又从自己的头发上拔下一根骨头做的发针固定。“弄好啦!”她往后退了一步,上下打量着女儿,“这头发就像闪闪发光的皇冠一样!”她夸张地大声说道。

“还真别说,这么一弄她看着起码像十八岁。”茜茜也不情不愿地让了一步。

弗兰西照了照镜子,发现妈妈帮她把头发这么一盘,自己果然显大了很多。她虽然蛮高兴,却也不肯服软。

“我这辈子老是顶着这么多的头发,压得我头都疼了。”弗兰西抱怨着。

“要是你这辈子头疼的事只有头发的话,那你可真是太走运了。”妈妈说。

第二天一早,尼利就陪姐姐一起进了纽约城。电车驶离马西大街站,上了布鲁克林大桥。弗兰西发现车上不少坐着的人都不约而同地站了起来,片刻之后又纷纷坐了回去。

“尼利,他们这是干吗呢?”

“刚才上桥那段儿能看见一家银行,它楼上有个大钟。所以大家都会站起来看看时间,瞧瞧自己上班会不会迟到。我打赌每天得有差不多一百万人看过那个大钟。”尼利答道。

弗兰西早就想到自己越过布鲁克林大桥的时候会激动一阵,不过这趟车程却远远没有第一次穿大人衣服那样让人心情振奋。

面试时间不长,她当场就被录用了。上午九点上班,下午五点半下班,午餐时间半个小时,试用期工资每周七美元起。老板先带她在剪报社的办公室里参观了一圈。

十名阅报员坐在一张斜桌面的长桌前,报纸送到之后都会先分给她们。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来自美国各州各个城市的报纸都会像雪片一样涌进剪报社。这些姑娘把报上需要的文章框出来,做上标记,最后再在报纸的第一页最上方写上文章的总数和自己的工号。

做好标记的报纸就汇总起来送给印刷员。印刷员手上有个可以调节数字的日期章和成排的铅活字。她调好日期,用活字排出报刊名、报刊出版的城市,以及城市所属的州,一张张地印在纸条上,有多少页报纸要剪,就要印多少张纸条。

接下来报纸和印好的纸条就传到了剪报员手里。剪报员面前也是一张斜面的大桌子,她们用锋利的弧形裁纸刀把带标记的文章裁下来(其实除了信纸的信头之外,整个地方没有一把剪刀)。剪报员一边裁报纸,一边顺手把剩下的部分往地上一扔。废报纸越堆越高,差不多每过十五分钟,报纸堆的“水位”就能升到剪报员的腰间。专门有个工人负责收集废报纸,把它运出去打成捆。

剪下来的文章最后再和纸条一起交给拼贴员,她负责把剪报和对应的纸条粘在一起,然后就可以分类归档、装进信封邮寄出去了。

弗兰西很快就熟悉了这套归档系统。才干了两个星期,她就记住了档案柜上那两千来个单位或者个人的名字。然后老板又安排她做实习阅报员,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她唯一的工作就是研究剪报社客户的名片,上面的信息比档案柜标签写的要更详细些。然后她参加了一次不太正式的小测验,证明她已经记住了所有客户,上头就把俄克拉荷马州的报纸交给她来读了。最开始她阅读的报纸送去剪报之前得先让老板检查一遍,给她指出标错的地方。等她做熟了,不再需要检查了,老板又把宾夕法尼亚州的报纸也分派给她。没过多久,纽约州的报纸也归她了,弗兰西开始一个人负责读三个州的报纸。到了八月底,她的工作量已远远超过了剪报社里所有阅报员。她初来乍到,急着证明自己以留个好印象,视力又好(她是唯一一个不戴眼镜的阅报员),很快就练出了一眼就能看准的功夫。不论是什么文章,她只要扫上一眼就能看出用不用标出来。她每天能读一百八十到二百份报纸,而能力仅次于她的阅报员只能读一百到一百一十份。

没错,弗兰西是整个剪报社里读得最快的,薪水却也是最低的。转为阅报员之后,她每星期的工资已经涨到了十美元,可是仅次于她的那个阅报员每星期拿二十五美元,其他阅报员的周薪也有二十美元。因为弗兰西和其他同事处得不怎么熟,她们也没拿她当自己人看,所以她也就一直不知道自己的工资待遇到底有多低。

虽然弗兰西喜欢看报纸,每周能赚十美元也让她很自豪,可她却不觉得快乐。本来在纽约上班让她相当期待,毕竟连图书馆那个褐色陶罐里插了什么花这样的小事都能让她兴奋不已,那么纽约这样伟大的城市必然能给她带来上百倍的激动和震撼吧?然而现实却并非如此。

第一个让她失望的就是布鲁克林大桥。以前从自家房顶看过去,她总以为过桥的感觉一定轻盈又迅速,简直像长出仙子的翅膀一样。可实际上坐车过桥的体验却和在布鲁克林坐电车没有半点儿区别。大桥上面和百老汇的街道一样也铺着砖,分出车道和人行道,电车轨道也还是同样的电车轨道。电车从大桥上开过,却一点儿特别的感觉都没有。纽约城也让她很失望。除了建筑更高、人流更密之外,纽约看着和布鲁克林也没有太多不同。这让弗兰西忍不住想到,从此以后,她是不是会发现所有新鲜事物都挺让人失望的?

她以前经常研究美国地图,在想象中走过高山与平原,河流与沙漠。这种幻想曾经十分美好,可现在她却不禁怀疑这些风景会不会也一样令她失望。假如她要步行穿越这个国家,那么她大概要早上七点起床出发,然后开始往西边走—应该是西边吧—一步一步地丈量自己走过的距离。那她这一路上大概只会忙着数自己的步子,一门心思想着自己绵延至此的足迹是从布鲁克林开始的,完全顾不上留意路过的高山和大河、平原和沙漠了。她应该只会发现有些事情和布鲁克林很像,所以很奇怪;而有些东西和布鲁克林一点儿都不像,所以也很奇怪。“我想世界上可能没有真正的新鲜事吧,”弗兰西郁闷地认定了,“如果有什么东西是新的,或者不一样的,那这种东西布鲁克林肯定多多少少也有一点儿,而我肯定是早就习惯了,所以就算在布鲁克林遇到了也注意不到吧。”弗兰西悲哀地想着,自己恐怕就像亚历山大大帝一样,要开始哀叹没有新世界可征服了。

她努力习惯着纽约人争分夺秒的工作节奏。上班这事既紧张又折磨人,哪怕只提前了一分钟赶到,她都算是个自由人。而就算只迟到了一分钟,她也会忧心忡忡,害怕老板万一心情不好,那她就要理所当然地当出气筒了。于是她学会了节约路上的每一秒。电车离她要下车的那一站还很远,她就开始往车门边上挤,这样车门一开,她就能第一个钻出去。她一下电车就拔腿飞跑,像小鹿一样在人群里绕来绕去,好第一个冲上通往街道的楼梯。她快步走向办公室,一路紧贴着房子走,这样转弯的时候能少走两步。过马路她也是走对角线,这样能少迈两次马路牙子。走进大楼以后,就算电梯工喊着“满啦!”她也要挤进电梯里去。她费心劳力地这么折腾,都只不过是为了能早到单位一分钟,而不是九点钟以后才进办公室!

有一次她特意提前了十分钟出门,想着这样时间上能宽裕一点儿。可是虽然没必要像以前一样那么赶,她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往电车门边挤,一如既往地狂奔着冲上楼梯,走着对角线过马路,挤上早已满员的电梯,最终早到了十五分钟。偌大的办公室里空****的,说句话都有回声,让她觉得失落又孤独。其他同事都在九点钟左右踩着时间赶了进来,弗兰西觉得自己简直成了叛徒。第二天早上,她就干脆还是多睡了十分钟,继续按照原来的时间去上班了。

弗兰西是剪报社里唯一一个来自布鲁克林的员工,其他同事有的来自曼哈顿,有的生活在霍博肯或者布朗克斯,还有一个住在新泽西,每天都是从贝永(1)赶过来上班的。年纪最大的两个阅报员是一对俄亥俄州出身的亲姐妹。弗兰西第一天上班的时候,两姐妹中的一个对她说:“你说话有布鲁克林口音。”她这话听着似乎相当震惊,还带着些谴责的意味,所以弗兰西开始在意起自己的咬字发音,说话也都是小心翼翼的,唯恐把girl念成goil,把appointment念成appemtment。

她只有跟剪报社里的两个人说话没有太多顾虑。一个是剪报社的老板,他是哈佛大学毕业的,可除了总是下意识地把“a”的音拉得很长之外,他说起话来倒是简单直白,也不会像阅报员一样爱用复杂又造作的词汇—其实阅报员们基本上都是高中毕业,但是因为读报多年,所以积累了极其庞大的词汇量。而另一个弗兰西相处起来可以随意些的人是阿姆斯特朗小姐,她是除老板之外唯一的一个大学毕业生。

阿姆斯特朗小姐是市属报刊的专属阅报员。她的工位远离其他同事,位于办公室最好的一个角落,东边和北边都有窗户,读起报来光线极好。她只负责读芝加哥、波士顿、费城和纽约市的报纸。纽约市本地的报纸刚印刷好,就会有专门的投递员给她送到剪报社来。读完自己负责的报纸之后,阿姆斯特朗小姐不用像其他阅报员一样帮进度落后的同事分担工作,而是一边打毛线或者修指甲,一边等着下一份报纸送来。她的工资也是所有员工里最高的,每周有三十美元。阿姆斯特朗小姐待人和善,也有心帮助弗兰西,有机会就和她搭上几句话,让她不至于觉得太孤独。

有一天,弗兰西在洗手间听见同事的议论,说阿姆斯特朗小姐是老板的“情人”。弗兰西虽然听说过“情人”这个词,却从来没见过真人是怎么回事。一听说阿姆斯特朗小姐是老板的“情人”,弗兰西就对她格外关注了起来。她发现阿姆斯特朗小姐并不算漂亮,嘴巴很宽,鼻孔也又粗又大,一张脸长得有点儿像猴子,身材也只是勉强说得过去而已。弗兰西又看了看她的双腿,发现她的两条腿倒是纤细修长,轮廓优美。她穿着极其精致的丝绸长筒袜,足蹬昂贵的高跟鞋,脚背高高弓起的线条也十分美丽。“看来做‘情人’的诀窍在于要有一双美腿啊。”弗兰西得出了结论,又看了看自己麻秆一样瘦长的腿,“那我看来是没戏了。”她叹了口气,听天由命地继续过着一清二白的日常生活。

剪报社里也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这套标准是剪报员、印刷员、拼贴员、打包员和送报的小工搞出来的。这些工人虽然没有什么文化,头脑却相当精明,他们管自己这个群体叫“俱乐部”,并且认为教育程度更高的阅报员看不起他们。作为报复,他们往往绞尽脑汁地在阅报员之间挑拨生事。

弗兰西的立场有些割裂。要是论出身和教育背景,那她属于“俱乐部”这个阶层。可是要论才智和能力,那她又和阅报员们是一类的。“俱乐部”的成员们敏锐地发现了她身上的矛盾点,就打算拿弗兰西当个中间人,他们把各种挑拨离间的流言蜚语告诉她,希望她能把这些话再传给其他阅报员,在办公室里搞点儿乱子出来。可弗兰西和阅报员们并没那么熟络,关系根本没好到能一起说闲话的程度,于是这些流言传到她这里就没有下文了。

有一天,剪报员告诉弗兰西,阿姆斯特朗小姐九月份就不干了,老板要提拔她弗兰西当专属阅报员。弗兰西认为这一定是捕风捉影的闲话,目的是让别的阅报员嫉妒她。毕竟要是阿姆斯特朗小姐不干了,那人人都巴不得接她的班。而她自己不过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只有初中毕业的文凭,老板怎么可能考虑让她接三十岁的大学毕业生阿姆斯特朗小姐的班呢?弗兰西觉得这简直太荒唐了。

八月快要过去了,弗兰西开始担心起来,因为妈妈始终没提起让她上高中的事情。她可太想回去上学了。这么多年以来,母亲、外祖母和姨妈们一直说着受教育有多么多么好,这不仅让她一直渴求着能接受更高等级的教育,还让她心里始终为自己没受太多教育的现状而深感自卑。

她带着全新的喜爱之情怀念起在毕业纪念册上签名的同学来。她真想重新加入他们。同学们和她本来就过着一样的生活,大家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她本来就应该和他们一起走进校园,而不是和年龄更大的妇女们在工作中竞争。

弗兰西一点儿都不喜欢在纽约上班。身边挨挨挤挤的人群总是让她浑身发抖。她总感觉自己完全没有做好准备,就被迫走进了这种她应付不来的生活。而通勤中她最害怕的就是挤高架电车。

有一回她在车上,手上拽着车上的吊带,车厢里实在是太挤了,她那只胳膊连放都放不下来,这时候她突然感觉到有只男人的手爬到了她身上。不管她怎么扭动挣扎都摆脱不了。电车来了个急转弯,弗兰西和车上的人群一起剧烈摇晃,那只手也抓得更紧了。她挤得没法回头去看那手的主人是谁,只能忍气吞声地戳在那里,无助地忍耐着这种羞辱。其实她也可以大声喊叫起来,可她实在是不好意思,不敢把全车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被非礼这件事上来。过了老长的一段时间,车上的人一点点少了,她才终于能逃到车厢的其他地方。从那天以后,每次挤电车对她而言都是一种折磨。

一个星期天,妈妈和她带着劳瑞去看外婆。弗兰西对茜茜讲了电车上的事,她本以为姨妈会安慰她。不想在茜茜看来这似乎只是个笑话。

“你说电车上有男人摸你是吧,”茜茜说,“要是换了我的话,我肯定不会为了这事而烦心。这说明你的身材越来越好了啊。有的男人看见身材好的女人就是把持不住。唉,看来我是老了啊!好几年没有男人在电车上捏我了。过去我要是挤电车,哪一回下来身上不让人捏得青一块紫一块的。”茜茜自豪地回忆着。

“这是能拿来吹嘘的事吗?”凯蒂问。

茜茜没理她。“等你到了四十五岁,弗兰西,”茜茜说,“等你的身材也变得像个拦腰打了个结的燕麦口袋。你就该怀念有男人在电车上对你动手动脚的日子了。”

“她要是真怀念这个,”凯蒂说,“那也都是因为你教的,而不是因为这事真有什么值得怀念的地方,”她转向弗兰西,“你呀,以后坐车练练不拉吊带站着吧。你得把手始终放在身边,兜里装根又长又尖的针,要是哪个男的敢摸你,你就拿针好好给他来上一下。”

弗兰西照着妈妈的话办,学会了不拉吊带也能在电车上站稳,双手老是垂在身边,外套口袋里也永远放着根锐利的长针。她反倒有点儿希望再有人来捏她,好让她能用针狠狠扎上一次。“身材好讨男人喜欢什么的,茜茜说的倒是好听,不过我可不愿意让人家捏我的屁股。再说等我真到了四十五岁,那我倒是更愿意怀念点儿别的东西,怀念点儿更好的东西,而不是在电车上有不认识的男人对我动手动脚。茜茜真应该知道羞耻才对……

“可是我这又是怎么了?茜茜对我那么好,我却在这儿批评她。我还找着了这么一个有意思的工作,每天上班看看报纸就有工资拿—我又本来就喜欢看这些东西—我本来应该感觉很走运才对,可我却老觉得不满意。人人都说纽约是全天下最棒的城市,可我也完全喜欢不起来。我好像成了全世界最不满意的人了。唉,我可真希望还能像小的时候一样,那时候我看什么都觉得特别美好!”

劳动节(2)之前,老板把弗兰西叫进自己的办公室,告诉她阿姆斯特朗小姐准备辞职结婚去了。他又清了清嗓子,补充说要和阿姆斯特朗小姐结婚的正是他本人。

弗兰西对“情人”的概念瞬间碎了一地,她以前总以为男人不可能和自己的“情人”结婚,“情人”对他们而言就像旧手套一样,不喜欢就抛到一边了。看来阿姆斯特朗小姐不但不是旧手套,反而要堂堂正正地当人家的妻子呢,可真是有意思!

“所以我们得找个新的专属阅报员来顶替她,”老板说,“然后阿姆斯特朗小姐自己推荐说……让你来试试看,诺兰小姐。”

弗兰西的心狂跳起来。让她做纽约市专属阅报员!坐这个剪报社里人人羡慕的位子!看来“俱乐部”那群人传的闲话里有些也是真的啊。她的一个成见又被打破了,以前她总以为所有闲话和流言肯定都是假的。

老板打算每周给她十五美元,他的如意算盘是既能留下一个水平和未婚妻差不多的阅报员,又只用开一半的薪水。这姑娘肯定也得乐开了花,像她那么小的孩子,每周就能拿十五块了。她说自己满十六岁,可是看着倒像是才十三岁。当然,只要这姑娘工作称职,那不论她到底多大都不关他的事。反正只要说是她自己隐瞒了真实年龄,法律也就没法追究他雇佣童工的责任。

“等你以后做长了,这工资还能往上涨涨。”他故意亲切地说道。弗兰西露出开心的微笑,老板反而担心起来。“我是不是给自己挖了个坑?”他想着,“没准儿她本来没想过要涨工资呢。”他匆匆忙忙地掩饰着自己方才的失误:“……不过能不能涨工资还是要看你的表现。”

“我还没想好……”弗兰西犹犹豫豫地开了口。

“她绝对满十六岁了,”老板认定了,“她这是想让我给她多涨点呢。”为了先发制人,他抢先说道:“每星期十五块,你就从……”他犹豫了一下,想着表现得太好心眼应该也没啥用,“……从十月一号开始正式接手吧。”他往椅子上一靠,感觉自己简直像上帝一样慷慨。

“我其实是想说,我还没想好要不要接着干。”

“她这是跟我要高价呢。”老板想着。他提高了声音问道:“为什么不干了?”

“过了劳动节我就要回去上学了—至少我是这么打算的。我本来是想等都安排好了之后再跟您说的。”

“上大学?”

“上高中。”

“那就只能让平斯基接手了,”老板盘算着,“平斯基都快二十五岁了,要是聘她的话,她肯定开口要三十块,那不就和原来一样了吗?这个姓诺兰的可比平斯基强多了。可恶的伊尔玛!谁跟她说女人结了婚就不该工作的?她要是能接着干该多好……她那笔工资就肥水不流外人田了……还能攒着买房子呢。”

“是这样啊!那可真是太遗憾了。我倒不是觉得不该接着上学,可我觉得当阅报员也是一等一的好教育嘛。这可是活生生的长期教育,而且还很与时俱进呢。学校里只能教书本上那些东西,就是读死书而已。”老板轻蔑地说。

“我……我得跟我母亲商量一下。”

“那肯定的。你就把我刚才说起教育的那番话跟她也讲讲,就说是你老板说的,然后你还得跟她说—”他闭上眼,决定放手赌一把,“—我每周给你开二十美元的工资,从十一月一号开始。”他又往后延了一个月。

“这真的是很大的一笔钱了。”弗兰西老实地说。

“我们的宗旨一向是用高薪挽留员工。对了……呃……诺兰小姐,你可千万别把以后这个工资待遇给说出去,因为这可比其他人的收入高多了,”他撒了个谎,“要是让其他人知道了……”他摊开双手,做了个表示无奈的动作,“你懂的吧?别在洗手间传这个闲话。”

弗兰西跟老板保证自己绝对不会乱说话,看老板一副放心的样子,她自己也感觉挺满足。老板开始给他那些文件签字,以此表示这次面谈已经结束了。

“那就这样吧,诺兰小姐。劳动节之后那天你一定得给我答复。”

“好的,先生。”

每星期二十块!弗兰西震惊极了。短短两个月之前,每星期能挣个五块钱她还高兴得不得了呢。威利姨夫都四十岁了,每星期也只能赚十八块。茜茜家“约翰”非常聪明,可是每星期也只能拿二十二块五。她家附近的男人们都没几个一星期能挣二十块的,何况他们还得养着一家子人。

“能赚这么多钱,我们就不用再过苦日子了,”弗兰西想着,“我们租得起有三间卧室的公寓,妈妈不用再出去工作,也就不用老把劳瑞一个人留在家里了。要是真能搞定这么多事,那估计我在家里就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了。”

“可是我想回学校念书啊!”

她想起家人们多年以来一直挂在嘴边的那些话,想起她们念叨着受教育有多重要:

外婆:“……这样咱们才能从最底层爬起来,在这世上站稳脚跟。”

伊薇:“我那三个孩子人人都得拿上三张毕业文凭。”

茜茜:“等妈妈走了—上帝保佑她长命百岁!—孩子也能上幼儿园了,我就再出去上班,把赚的钱都存起来。等小茜茜长大了,我就供她上最好的大学。”

妈妈:“我可不希望我的孩子以后也像我一样,过这种吃苦受累的日子。念了书、受了教育,他们的日子就能好过一些。”

“可是这份工作也真不错啊,”弗兰西又想,“至少现在感觉还是很不错的。就是干久了我的眼睛肯定会坏掉。那些年纪大点儿的阅报员都戴着眼镜呢。阿姆斯特朗小姐说过,对阅报员来说最重要的就是眼睛,眼睛坏了就完蛋了。其他阅报员刚开始干的时候也能读得很快,和我一样,可是现在她们的眼睛就……我可得把这双好眼睛保护好,下班以后就不能再看别的书了。

“要是让妈妈知道我一星期能赚二十块,她可能就不会送我回去上高中了,而且这事我还不能怪她。我们家穷了太久了。妈妈做事一直都很公道,但是这么多钱就很有可能改变她对很多事情的看法,不过这也不是她的错。我就先不跟她说涨工资的事了,等她把上学的事定下来了再说。”

弗兰西跟妈妈说了上学的事,妈妈说好的,是该讨论一下这件事了。大家吃过晚饭就一起商量一下。于是喝完晚餐的咖啡之后,凯蒂多此一举地对孩子们宣布下周就要开学了(毕竟她不说大家也都知道)。“我希望你们两个都能上高中,可是今年咱们家的情况只够送一个去的。你们俩的工资我能攒的都尽量攒着,这样明年你们两个就都能上高中了。”她等着孩子们的答复,等了很长时间,可姐弟俩谁也没说话。

“怎么了?你们不想上高中吗?”

弗兰西开口的时候感觉嘴唇都僵了,上学这件事完全取决于妈妈,所以她希望给妈妈留个好印象:“想啊,妈妈,我可实在是太想回去上学了。”

“我不想上学,”尼利说,“妈妈,别让我回去念高中了。我想接着上班,转过年来我的工资还能涨两块钱呢。”

“你不想当医生吗?”

“不想。我想当证券经纪人,然后大把大把地赚钱,就和我那些老板一样。我以后也要去炒股票,没准儿啥时候能赚上一百万呢。”

“我儿子肯定能当个好医生。”

“这谁知道呢?没准儿等我当上了医生,反倒是跟茂吉尔街的胡埃勒大夫似的,衬衫总是脏兮兮的,只能在地下室里开诊所。反正我早就想好了,我不回去上学。”

“尼利不想回去上学。”凯蒂说。然后她转向弗兰西,口气几乎算是央求了:“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弗兰西。”弗兰西咬住嘴唇,这时候哭是没有用的,她必须保持冷静,必须让思路保持清晰。“这就意味着—”妈妈说,“尼利必须回去上学。”

“我不去!”尼利喊了起来,“不管你怎么说我都不去!我都上班了,还能挣钱,我想接着干下去。在单位那群小伙子里我还算是个人物,要是让我回去上学,那我就又变回啥都不是的小屁孩了。再说了,妈妈,你也需要我在外头挣钱啊。咱们谁都不想再过穷日子了。”

“你要回去上学,”凯蒂平静地宣布,“弗兰西挣的钱就够了。”

“他明明不想上学,为什么你还让他上,”弗兰西叫道,“而我那么想去念书,你却不让我去呢?”

“就是啊。”尼利也给她帮腔。

“因为我要是不逼着他,他就永远不肯再上学了,”妈妈说,“可是弗兰西你不一样,你肯定会继续争取,肯定能想办法回去念书的。”

“这你怎么说得准?”弗兰西反驳道,“再拖上一年,我的年纪就太大了,没法回去了。可尼利才十三,明年再上高中也不算大。”

“胡说。到明年秋天你也才十五。”

“十七了,”弗兰西纠正说,“而且快十八了。这个年纪没法从头开始上高中了。”

“说什么傻话?”

“这可不是傻话。我在单位就是十六岁,我得处处都拿出十六岁的样子来,看着要像十六岁,说话做事也要像十六岁,可不能再当自己才十四了。明年我确实是十五岁,可是按照我过的这种日子算,就等于我长了两岁,也就没法再回去当上学的孩子了。”

“尼利下星期开始上高中,”凯蒂固执地说道,“弗兰西明年再接着上。”

“我恨死你们两个了!”尼利嚷了起来,“你要是真逼我回去上学,我就离家出走!没错!我说走就走!”他说完就跑了出去,还“砰”的一声狠狠地摔上了房门。

凯蒂的脸上愁云遍布,弗兰西有点儿替她感到难过:“别担心,妈妈,他才不会真离家出走呢,就是嘴上说说。”看着妈妈的神情顿时宽慰了不少,弗兰西心头再次泛起了怒火:“可我要是想走,就绝对不跟你耍什么嘴皮子了,我才是真的说走就走。等你用不着我赚钱了,那我肯定是要走的。”

“我这两个孩子以前都那么乖,现在都是怎么了?”凯蒂辛酸地问着。

“是我们提前长大了。”凯蒂听得满脸困惑,于是弗兰西解释说,“我们本来就没办过工作证。”

“可是这证件太难办了。找神父办受洗证明的话每人要收一块钱,然后我还得跟你们两个一起去市政厅。可那时候我每过两个小时就得给劳瑞喂一次奶,实在是走不开。所以咱们才商量着让你俩就说自己十六岁,省得再去应付那么多麻烦事了。”

“这些都没问题。可是我们既然说自己十六岁了,就得把自己当十六岁看,可你还拿我们当十三岁的孩子。”

“要是你爸还在就好了。你的好多心思我是搞不懂,可他都能明白。”弗兰西心头一阵刺痛。等这劲儿过去了,她才告诉妈妈,自己的工资要从十一月一日开始翻一倍。

“二十块!”凯蒂震惊地张大了嘴巴,“我的老天!”—她感觉惊讶的时候总是会这么说—“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星期六。”

“可你现在才跟我说?”

“对。”

“你是不是觉得,要是我知道了你能赚这么多,就肯定要逼着你继续上班了?”

“是啊。”

“可我也不记得自己说过让尼利回去上学才是对的啊。你刚才也看见了,我只是做了我觉得该做的事,而且也完全没把赚钱多少的事考虑进来,你难道看不出来吗?”她带着恳求的意味问道。

“我看不出来。我只知道你更偏心尼利。你把什么都给他安排好了,却只跟我说我自己肯定有办法。早晚有一天我会把你耍得团团转的,妈妈,到时候我只做我觉得对自己有好处的事,哪怕它在你看来是不对的。”

“这个我倒是不担心,因为我的女儿我信得过,”凯蒂的话里带着质朴而直接的尊严,让弗兰西为自己的话感觉羞耻起来,“我也信得过我家儿子。虽然他现在正闹着脾气,因为我非要让他干他不想干的事。可是他早晚能想通,在学校也能好好表现的。尼利是个好孩子。”

“是,他确实是个好孩子,”弗兰西不情愿地附和道,“可是他就算不好,你也根本不会发现的。但是一说到我……”她哽咽起来,说不下去了。

凯蒂发出一声响亮却短促的叹息,但她什么也没有说,只是站起身来清理桌上的餐具。她伸手去够一只杯子,那是弗兰西平生第一次看见母亲用手笨拙摸索的模样—妈妈的手在发抖,似乎怎么也抓不住那只杯子。弗兰西把杯子递到妈妈手里,她突然留意到,这杯子上不知何时裂了一个大缝。

“我们家以前也像这个杯子,”弗兰西想着,“既完整又结实,什么都能好好地装在里头。爸爸死了,杯子上也就裂开了第一条口子。今天晚上我们吵架,就又裂开了一条口子。用不了多久,这个杯子上就该到处都是裂口了。到时候整个杯子都会碎掉,我们家也就散了,再也聚不起来了。我真的不希望这样,可这又是我自己存心砸开的口子。”她也响亮却短促地叹了口气,和凯蒂一模一样。

虽然一家人吵得那么激烈,洗衣篮里的宝宝却睡得依旧安稳。妈妈走向洗衣篮,弗兰西看着她抱起熟睡的孩子,双手的动作还是那么笨拙。凯蒂在窗边的摇椅上坐下,紧搂着宝宝摇了起来。

怜惜之情几乎蒙蔽了弗兰西的双眼。“我不应该对她那么凶的,”她想,“她这辈子除了吃苦受累之外还有什么?可她现在只能从宝宝身上找点儿安慰了。没准儿她自己也在想着,虽然她这么爱劳瑞,劳瑞眼下又那么依赖她,可是等劳瑞长大了大概也会跟她对着干的,就像现在的我一样。”

她局促地伸手抚上了妈妈的脸颊:“没事了,妈妈。我不是那个意思。你说的没错,我会照你说的办的。尼利必须回去上学,咱俩一起劝他,他就该想通了。”

凯蒂也伸手握住了弗兰西的手:“真是我的乖女儿。”

“妈妈,你别因为我跟你吵架就生我的气。因为这是你教给我的,是你教给我,如果觉得自己有理就要为了它争一争的,而且我……我觉得我没错。”

“我知道,你能为了自己应得的东西跟我争,我反而觉得高兴。而且不管怎么样,你最终总是能给自己争出个好结果的。你这点特别像我。”

“问题就出在这里,”弗兰西暗想,“问题就是我们俩太像了,也就不可能彼此理解了,因为我们甚至都不太理解我们自己。我和爸爸完全是两种人,所以我们反而能理解对方。尼利和妈妈也不一样,所以妈妈才能理解他。我真希望我也能像尼利一样,能像他那样和妈妈完全不同。”

“所以现在是不是都过去了,咱俩就算和好啦?”凯蒂微笑着问道。

“当然喽。”弗兰西也报以微笑,亲了亲妈妈的脸颊。

然而在最隐秘的内心深处,母女俩都明白,有些事情不但没有“过去”,并且永远都不可能“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