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诞节是布鲁克林的一段美妙时光。哪怕圣诞节还远远没有到来,节日的气氛就已经相当浓厚了。如果莫顿先生来学校上课的时候开始教圣诞颂歌,那就是节日将至最早的迹象了。不过要说真正圣诞节将到的标志,那还得是商店的橱窗。
只有小孩子才能明白,那装满了洋娃娃、雪橇,还有形形色色的其他玩具的商店橱窗有多美好。而且弗兰西不用花钱就能欣赏这样的美景,站在窗外一样能大饱眼福,那感觉一点儿也不比真的拥有这些玩具差。
弗兰西一转过街角,就能看到又一家店铺换上了全新的圣诞节装饰,那种激动之情可实在太棒了!橱窗擦得干干净净,底下铺着一层雪白的棉絮,上面撒着亮晶晶的闪粉。里面有亚麻色头发的洋娃娃,还有的洋娃娃发色就像加了许多奶油的上好咖啡,弗兰西更喜欢这后一种。洋娃娃脸上涂着恰到好处的红润颜色,身上穿的衣服也是弗兰西前所未见的样子。它们直挺挺地站在看起来不怎么结实的纸盒里,脖子和脚踝上都勒着胶带,把它们固定在纸盒背面。哎,那又长又密的睫毛下面,娃娃深蓝色的眼睛简直能看进小姑娘的心坎儿里,它们伸着完美的小手,那模样就像是在说:“求你啦,你想不想做我的妈妈?”而弗兰西只拥有过一个五分钱买来的、只有两英寸高的小娃娃。
还有那些雪橇(也就是单人的木板雪橇,不过威廉斯堡的孩子们习惯管它叫“雪车”)!那简直是孩子们对天堂幻想成真的模样:雪橇是全新的,上面画着只有梦境中才有的美丽花朵—一朵深蓝色的大花,旁边衬着明艳的绿叶,橇底是一对漆黑的橇刃,线条流畅的转向杆是实木做的,还通体涂着亮闪闪的清漆!而且雪橇上都写着好听的名字:“玫瑰花蕾!”“木兰花!”“冰雪之王!”“飞行家!”“如果我能得到这么一个雪橇,那我这辈子就再也不会向上帝祈求其他东西了。”弗兰西暗想。
橱窗里还放着一双旱冰鞋,闪亮的镀镍底板、上好的褐色皮带、银色的轮子看起来蓄势待发,似乎只要吹口气就能飞快旋转起来。两只旱冰鞋叠在一起搁在云团似的棉絮堆里,上面撒着云母做的假雪花。
橱窗里还有各种各样的好东西,弗兰西看得目不暇接。她一边大饱眼福,一边给每一件玩具编着故事,简直累得有些头晕目眩了。
圣诞节一周之前,卖云杉树的小贩开始陆陆续续到社区里来了。可能是出于方便运输的考虑,这些树木的枝条都拿绳子捆着,不让它华美的树冠彻底展开。小贩们在商店门口的马路边租了块地方,在两根路灯杆之间拉起一条绳子,把一棵棵云杉树斜着靠在上面,就像是只有一侧有树木的林荫大道。这些小贩整天都沿着这条芳香四溢的“大道”来回溜达,他们不时抬起戴着无指手套的双手,朝冻僵的手指呵上几口气,怀着渺茫的希望看向所有停下脚步的路人。偶尔有几个人会买一棵圣诞节用的树,还有些人会停下脚步问问价格,比画比画大小,细细地观察一番。不过其实绝大多数人只是过来摸摸树枝,偷偷在云杉树的针叶上狠狠捏一把,让它多释放些香味儿。空气寒冷而凝滞,弥漫着松木与柑橘的香气。唯独在圣诞节期间,这一带的商铺才有橘子卖,而那简陋又无情的街道也终于拥有了一小段真正美妙怡人的时光。
这一带有一个残忍的习惯。据说等到圣诞节前一天半夜,还有云杉树没卖出去,就不用再花钱买树了,人家会免费“出手”把树“抛”给你—而且真的是字面意思上的“抛”。
救主诞生日前夕的午夜时分,孩子们聚在还有树没卖掉的摊位前头,卖树的人从最大的开始,把云杉树一棵棵地往外扔。而孩子们会自愿站出来接他们抛出来的树,如果没直接被树砸倒,就可以把接住的树拿走。可是如果被树砸了个跟头,那可就没有接第二回的机会了。只有最顽强的男孩和半大小伙子才会站出来接最大的树。其他孩子精明地在一边等着,看见有自己接得动的树才肯出手。年纪最小的孩子只能等着接那种一尺来高的小树,要是能稳稳接住,他们就会兴奋地连声尖叫。
弗兰西十岁、尼利九岁那年的圣诞节,妈妈第一次允许他们去试着接云杉树。那天早些时候,弗兰西就看中想要的树了,她在那棵树边上站了一下午加一晚上,暗暗祈祷着千万别让人家买走。让她高兴的是,她看上的树直到半夜都没卖出去。因为那是这条街上最大的一棵树,价钱也很高,没人买得起。那棵树足有十英尺高,树枝用崭新的白色绳子扎着,尖尖的树冠形状干净利落。
卖树的小贩最先拿出来的就是这棵树,弗兰西还没开口,街坊中的一个小恶霸—那个人称庞奇·帕金斯的十八岁小子—就先朝前迈了一步,叫卖树的把那棵云杉树扔给自己。小贩看不惯庞奇那副志得意满的样子,于是他左右环视着开口问道:
“还有谁想试试吗?”
弗兰西连忙上前一步:“先生,我。”
卖树的口中爆发出一阵嘲笑,其他孩子也交头接耳地窃笑起来,连在一边看热闹的几个大人都跟着哄笑。
“得了,一边儿去吧,你太小了。”卖树的说。
“我和我弟弟一起接,我俩加一起就不小了。”
弗兰西边说边把尼利拉了过来,卖树的仔细打量着他们: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饿得双颊消瘦,但下颌还有点儿婴儿肥。另外那个小男孩—尼利·诺兰—生着一头金发,一双圆圆的蓝眼睛,满脸都是纯真与信赖。
“两个一起上不公平。”庞奇嚷嚷着。
“闭上你的臭嘴,”卖树的骂道,毕竟这时候是他说了算,“这俩孩子有点儿胆子。你们几个靠边站,瞧瞧这俩孩子怎么接这棵树。”
人群让出一条弯弯曲曲的小道,弗兰西和尼利站在一头,卖树的大块头小贩站在另一头。两边的人墙像是个漏斗,弗兰西和弟弟就是漏斗小小的出口。小贩活动着一双强壮的胳膊,准备把云杉树抛出去。他突然发现,从小道的另一头看去,两个孩子的身影显得更小了。有那么一瞬间,他的内心突然激烈地挣扎起来。
“老天爷啊,”小贩痛苦地想着,“我干吗不直接把树送给他们,说声‘圣诞快乐’就打发他们走人呢?这棵树算得了什么?反正今年没卖出去,也不能留到明年卖了。”他的内心天人交战,而孩子们就一脸严肃地盯着他看。
“可是话说回来,”他开始给自己找借口,“我要是这么干了,那其他人肯定也想让我把树直接送给他们。明年大概也就没人掏钱买树,干脆都等到白送的时候就完事了。我可没那么大方,能把这棵树白白送出去。不行,我可绝对没那么大方,干不出这种事来。我还是考虑考虑我自己,想想我自己家的孩子吧。”卖树的终于下定了决心,“啊,去他妈的!这俩孩子不也得在这个世道活着吗?那他们早晚都得适应,早晚都得学会付出,学会承受代价。指着天说句实在话,这个破世道哪里有什么付出,不过就是它没完没了地从你身上明抢罢了。”他用最大的力量把云杉树扔了出去,内心深处却哀叹着:“这就是个不讲道理的王八蛋世道!”
弗兰西看见云杉树脱了手。在那个瞬间,时间和空间似乎都失去了意义,整个世界仿佛陷入了静止,只有一团漆黑的庞然大物从半空中朝自己飞来。她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事都想不到,也什么都想不起来了,只有那棵向着他们飞过来的云杉树—那团离自己越来越近的巨大黑影。云杉树砸在姐弟俩身上,弗兰西的身子猛地摇晃了一下,尼利差点儿跪倒在地,不过她趁弟弟跪下之前猛地拉了他一把。一阵响亮的沙沙声过后,云杉树停住不动了。眼前只有一片黑沉沉的墨绿色针叶。然后她才感觉到刚才被树干砸到的脑袋侧面泛起一阵尖锐的疼痛,发现身边的尼利也在颤抖。
几个大一点儿的男孩把云杉树拉开,发现弗兰西姐弟手拉着手,笔直地站在原地。尼利脸上刚被划破的伤口流着血,鲜血衬得他的皮肤更加白皙,蓝色的双眼神情迷茫,让他看起来更像个幼儿了。可是他们俩脸上都挂着微笑,他们是不是刚赢下了这条街上最大的一棵树?几个男孩喊起了“干得好”,几个大人鼓起了掌。卖树的以高声叫骂“称赞”道:
“快他妈拖着你们的树滚蛋吧!烦人的小兔崽子!”
弗兰西可以说是听着人家骂脏话长大的。在他们这样的人之中,脏话糙话基本没有什么具体的含义,只不过是这些肚里没什么墨水也不擅言辞的人们表达情绪的方式而已,几乎已经算是一种方言了。某句话说出来具体是什么意思,主要取决于说话人的表情和语调。所以眼下弗兰西虽然听着人家骂他们小兔崽子,却还是冲那个好心的小贩露出了腼腆的微笑,因为她知道那人真正想说的是:“再见,上帝保佑你们。”
把云杉树拖回家可不轻松,只能一寸一寸地往前挪,还有个男孩在边上给他们添乱。他一边嚷嚷着:“免费坐车啰!大家都上车!”一边跳到树上,让弗兰西他们连他一起拉着。不过他最终也还是玩腻了这种把戏,跳下来走了。
某种角度上说,把树拖回家用掉很长时间也是件好事,因为这大大延长了他们胜利的喜悦。有个路过的女士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圣诞树!”让弗兰西听得心中乐开了花。还有个男的追着他们喊:“你们两个小鬼抢银行啦?怎么买得起这么大一棵树!”街角的警察把他们拦了下来,自己看了看那棵树,严肃地表示自己愿意出一毛钱买下来—如果姐弟俩愿意把树拖回他家,那他可以出一毛五。弗兰西虽然知道他这是开玩笑,却还是快要抑制不住心中的骄傲了。她说就算给一块钱都不卖,警察摇摇头,说这样的好买卖都不接受可真是太傻了,还把价钱抬到了两毛五。不过弗兰西还是微笑着摇摇头,“不卖。”
这感觉就像是出演圣诞戏剧一样,时间是寒冷的圣诞节前夜,场景是一处街角,剧中的角色则是一个和善的警察、她的弟弟,还有她自己。弗兰西知道这出戏里的所有对话。警察恰到好处地念出了他的台词,弗兰西就接着他的词往下演,而演出说明要求他们在说台词的间隙保持微笑。
姐弟俩得喊爸爸帮他们把树从狭窄的楼梯拖上去。爸爸跑着下了楼。他的步伐笔直,没有歪歪斜斜的,说明他没有喝醉,这让弗兰西松了口气。
爸爸看到这么大一棵树也是满脸惊奇,这让弗兰西非常开心。爸爸假装不信这棵树就是自己家的,而弗兰西则高高兴兴地一个劲儿劝他,让他相信这就是他们家的—虽然她打一开始就知道,这都是在装样子逗着玩。爸爸在前面拉,弗兰西和尼利在后面推,父子三人努力把那棵硕大的云杉树顺着窄窄的楼道拖上了三楼。约翰尼实在太激动了,他完全不顾夜已经很深了,放声唱起歌来。他唱的是《平安夜》,窄小的楼道回**着他甜美清澈的歌声,让它停滞了片刻,再投射出双倍甜美的回音。一扇扇房门吱吱呀呀地打开,一户户人家出现在楼道上,因为生命中这一瞬间的小小意外而感到欣喜与惊奇。
弗兰西看见两位丁摩尔小姐一起站在门口,花白的头发上夹着卷发器,宽松的睡袍下面露出上过浆的荷叶边睡衣。她们也和着约翰尼的歌声一同唱了起来,声音细弱而伤感。弗洛西·加迪斯、她的妈妈,还有她那个害了肺痨活不久的弟弟亨尼都站在她家门口。亨尼在哭,约翰尼一看见他,唱歌的音调就低了下去,想着是不是歌声伤了亨尼的心。
弗洛西穿着化装礼服,等着舞伴来接她去参加午夜之后开始的化装舞会。她穿着那身克朗代克舞厅姑娘的行头,配着纯黑的真丝长筒袜和马蹄跟的鞋子,一边的膝盖下面扎着条红色的吊袜带,手上晃来晃去地拎着张黑面具。她微笑着看向约翰尼的眼睛,一只手撑在胯上,斜倚着门框,摆出一副—至少她自己觉得是—挑逗的姿态。约翰尼和她搭了句话,不过主要是想逗亨尼开心。
“弗洛西,我家圣诞树顶上缺个天使,要不然你受累来演一下?”
弗洛西本来准备说句荤话作为回应,说要是能飞得像天使一样高,她的**非得让风吹跑了不可,可她还是改变了主意。那棵树庞大又气派,这会儿又这么卑微地让人拖着走;两个孩子脸上都洋溢着笑容;街坊们都表达出了难得的善意;楼道里的灯光一点点地暗了下去,这一切似乎有种让她肃然起敬的东西,让她为了那句没说出口的荤话害臊起来。她最终只是说了一句:
“哟,约翰尼·诺兰,你可真会开玩笑呀。”
凯蒂双手相扣,站在最后一段台阶顶上,听着回**在楼道中的歌声,看着丈夫和孩子们慢慢地拖云杉树上楼。她在沉思。
“他们觉得这样就已经很好了,”她想着,“他们觉得这样就已经很好了—那棵树是不要钱的,他们的爸爸哄着他们玩,和他们一起唱歌,街坊们也都高高兴兴的。他们觉得自己幸运得不行—他们还活着,而且现在又是圣诞节。他们看不见这房子有多脏,这条街有多脏,还有住在这里的人也都不是什么好玩意儿。约翰尼和孩子们都看不见,我们这些街坊住在这么一摊烂泥里,却还能找出些乐子来,这多可悲啊。我的孩子必须摆脱这些东西。他们必须比我强,比约翰尼强,比周围所有人都要强。可是这要怎么办呢?每天读一页书,往锡罐头里面存钱,这些可都不够啊。要的是钱!钱能让他们过得更好吗?那肯定的,有钱什么都好办。不对,光有钱还不够。街角那家酒吧的老板,那个麦克加里蒂,他家就很有钱。他老婆戴得起钻石耳环,可是他的孩子就不如我家孩子听话,更不如我家孩子聪明。那几个孩子又坏又贪,因为他们有钱,就有的是戏耍穷孩子的法子。有一回,我看见麦克加里蒂的一个闺女站在大街上,拿着一袋子糖在那儿吃,身边围着一圈饿肚子的孩子。他们眼睁睁地看着她吃,心里怕是一个个都流着眼泪。等她吃到再也吃不下了,就宁可把剩下的糖一股脑儿扔进臭水沟,也不肯分给其他孩子。不对,光是有钱肯定不行。麦克加里蒂家闺女脑袋上扎的蝴蝶结每天都不重样,那样的蝴蝶结卖五毛钱一个,这钱都够我们一家四口吃一天的了。可她的头发稀稀拉拉的,还有点发红。我家尼利的‘疙瘩帽’上破了个大窟窿,整个帽子也早就抻变形了,但他那一脑袋金发可是又厚又密,还是自来卷。我家弗兰西从来不扎蝴蝶结,可她的头发多长、多亮啊!钱能买来这些吗?不能。所以说啊,肯定有什么东西比钱更管用。杰克逊小姐在社会服务所教书,她没什么钱,干这份差事也主要是做慈善。她住的是一间小阁楼房,只有一套像样的裙子,却总是洗得干干净净,熨得平平整整的。她跟人聊天的时候眼睛总是直直地平视。听她说话多舒坦呐,就算是有什么病,听见她说话的声感觉都能好了。她懂得很多,这个杰克逊小姐,不仅懂得多,还明白事理。她明明住在这么龌龊的社区里,却干净又清白,简直像是舞台上的女演员,虽然能远远看着,却文静得让人不好意思伸手摸。她和麦克加里蒂太太可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麦克加里蒂太太那么有钱,却胖得难看,遇上给她老公送啤酒的那些卡车司机还不干不净,言行举止都怪下流的。所以她和没钱的杰克逊小姐之间的差别到底在哪里呢?”
一个答案突然在凯蒂脑海中闪过,就像是一阵一闪而过的头疼,而这个答案实际上非常简单:那就是教育!对啦!正是教育造就了二者之间的不同!教育一定能把孩子们拖出这污浊肮脏的泥潭。有依据吗?—杰克逊小姐受过教育,麦克加里蒂太太没有。对呀,这不就是她自己的母亲玛丽·罗姆利这么多年以来一直想告诉她的东西嘛。只不过母亲不能把自己想说的话浓缩成一个清晰明了的词而已,重要的是教育啊!
她看着一双儿女吃力地把树拖上楼梯,听着他们用稚嫩的嗓音唱歌,心里盘算着教育的事情。
“弗兰西很聪明,”凯蒂想,“她一定得念高中,没准儿还能走得更远。她有悟性,会学习,早晚能出人头地的。可是她受了教育,也就会离我越来越远了。肯定的,她现在就已经跟我有点儿远了。她不像她弟弟那么爱我,我能感觉到她在疏远我。她不理解我,她只知道我同样不理解她。没准儿随着她书念得越来越多,她早晚会以我为耻—比如觉得我说的话很丢人。可是她太有性格了,不会把这些挂在脸上的。她应该会反过来试着改变我,试着管我,试着让我用更好的方式生活。而我对她的态度不会太好,因为那说明我知道她已经比我强了。她长大以后肯定会很明事理,能看透很多事情的本来面目,可她看得越通透,过得就越不舒心。她早晚会发现,比起她来我更偏疼儿子。这事真的没办法,我管不了自己的心。可她也是绝对不会理解的。有时候我简直觉得她已经知道了。她已经开始离我越来越远,也许很快就要挣脱出去了。转到那所更远的学校就是她离开我的第一步。可尼利永远不会离开我,所以我最爱他。他会黏在我身边,他理解我。我想让他当医生—他一定得当医生。大概还得会拉小提琴。他是有音乐天赋的,这点随他爸。他的钢琴学得比我和弗兰西都要好。是,他的音乐天赋随他爸,可这天赋对约翰尼一点儿好处都没有,反而把他给毁了。他要是不会唱歌,那些人怎么会老拽着他,请他喝酒?如果不能让他自己过得更好,不能让我们一家人过得更好,歌唱得再好听又有什么用?可这孩子不一样,他得受教育。我一定得想想办法,约翰尼的日子绝对长不了。上帝啊,我以前那么爱他—现在我有时候也挺爱他的。可是他没出息啊,他太没用了。求上帝原谅我吧,因为我居然意识到这一点了。”
就这样,趁着父子三人还在爬楼梯的工夫,凯蒂就把什么都想通了。如果只看她这时候的模样,只看她那张光洁、美丽、充满生气的面庞,谁也想不到她心中有过一番痛苦的挣扎与算计,想不到她早已狠下心来做了决定。
一家人在外屋铺了张单子,把云杉树放在上面,这样落下来的针叶就不会掉在那粉玫瑰花样的地毯上了。然后他们把云杉树插进一只大锡皮洗衣桶里,在四周填满了碎砖块固定。剪掉绳子之后,云杉树的枝条向四面展开,几乎填满了整个房间。钢琴拿布罩上了,屋里的几张椅子看着简直像摆在树冠里一样。他们没钱买装饰圣诞树的挂件和灯,但是有这么气派的一棵大树也就够了。外屋很冷,因为那年他们手头很紧,穷到没钱买煤烧外屋的暖炉。屋里的空气寒冷、干爽,充满怡人的清香。这棵树在屋里放了一周,而弗兰西每天都会穿好毛衣,戴好“疙瘩帽”,进屋到树底下坐一会儿,享受着云杉树深沉的绿色和芳香的气味。
这棵庞大的树木虽然做了廉租公寓的囚徒,被困在一只锡皮洗衣桶里,却依然蕴含着自然的神秘气息。
那年他们虽然穷,但圣诞节过得还是很愉快,孩子们也收到了很多礼物。妈妈送了姐弟俩一人一条活裆的羊毛长衬裤,还有一件长袖羊毛衬衣,里子有点儿扎人。伊薇姨妈的礼物是同时送给他们俩的,那是一盒多米诺骨牌。爸爸教孩子们玩法,可是尼利不喜欢,所以爸爸就陪着弗兰西一起玩。他每次输给弗兰西,都会故意装出一副懊恼得不行的模样。
玛丽·罗姆利外婆带来的礼物是自己做的好东西,她给两个孩子各带了一件肩衣(18)。她裁了两块椭圆形的亮红色羊毛毡,在一块上用天蓝色的毛纱线绣了个十字架;另一块上绣了个戴棕色荆棘王冠的金心,心上插着一把黑色匕首,刀尖上还挂着两滴深红色的鲜血。十字架和金心用的针脚都又小又密。把这两块羊毛毡背对背缝起来,再装上一条穿束腰用的带子,肩衣就做好了。玛丽·罗姆利先把两个肩衣拿去让神父赐福,才带过来送给孩子们。她一边把肩衣挂在弗兰西脖子上,一边用德语说着“Heiliges Weihnachten”(19),然后又用英语加了一句“愿你身边总有天使相伴”。
茜茜姨妈送给弗兰西的是一个小小的包裹。她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小巧精致的火柴盒,上面蒙着一层带紫藤花图案的皱纹纸。弗兰西小心翼翼地推开盒盖,盒里有十个小圆片,每个都单独用粉色的纸巾裹着。原来那全都是金闪闪的一分钱硬币。茜茜解释说,她买了点儿绘画用的金粉颜料,往里面调上几滴香蕉油,用它给每个硬币“镀”了一层金。弗兰西最喜欢茜茜的这份礼物。收到还没有一个小时,她就反反复复地打开看了十来次。她每次都是慢慢地推开火柴盒的滑盖,心满意足地看着盒子纤薄的木片内壁和钴蓝色衬纸。金色的硬币用如梦幻似的纸巾裹着,看起来就像奇迹一样美妙,真是怎么看都看不腻。大家都说这些硬币这么漂亮,要是花掉就太可惜了。可是一天之内弗兰西就不知在什么地方搞丢了两枚。于是妈妈提议说,还是把硬币放进“银行”里安全,不过她也向弗兰西保证,万一要打开罐子用钱,那到时候一定把这些金色硬币挑出来还给她。弗兰西也觉得妈妈说得很对,放在“银行”里是最保险的,可是想到要把这金灿灿的硬币放进黑咕隆咚的罐子里,她心里还是很不好受。
爸爸也给弗兰西准备了一份特殊的礼物,那是一张印着教堂的明信片。教堂的屋顶上贴了一层亮闪闪的云母粉,比真正的白雪还要晶莹剔透。它的玻璃窗则是用一张张小小的橙色光面纸片拼出来的,把这明信片举起来,光线就会从纸片拼的窗户里漏过来,在亮晶晶的云母雪上洒下一片金色的投影,真是漂亮极了。妈妈说,既然这明信片上没有写字,那弗兰西明年还能把它寄给别人。
“哎,我才不这么干呢。”弗兰西用双手把卡片护在胸前。
妈妈笑了:“你得学着开得起玩笑才行啊,弗兰西,不然日子可就不好过啦。”
“都过圣诞节了,就别教训人家了。”爸爸说。
“圣诞节不能教训别人,但是可以醉一场,是不是?”妈妈的火气上来了。
“我才喝了两杯,凯蒂,”约翰尼开始求饶,“因为过圣诞节,人家才请我喝的。”
弗兰西走进卧室,关上房门。她不忍心听妈妈数落爸爸。
吃晚饭之前,弗兰西也把自己给家人准备的礼物送了出去。送妈妈的是一个收纳帽针用的瓶子。这是她自己做的,主体是一根科尼普药房的廉价试管,外面用带褶边的蓝色缎带包裹起来做成护套,又在顶端缝了一根天蓝色的丝带。可以用这根丝带把瓶子挂在梳妆台边上,然后再把帽针都插在里面。
弗兰西送爸爸的是一根自己编的怀表带子。她在一个线轴上钉了四根钉子,用两根鞋带在钉子之间来回缠绕,编出了一根粗粗的绳编表带。约翰尼没有怀表,不过他拿了一个铁制的水龙头垫圈,把表带系在上面,塞进背心口袋里,就这么冒充怀表戴了一整天。弗兰西也给尼利准备了一份很棒的礼物:一颗价值五分钱的大弹珠,看起来像一颗硕大的蛋白石,和一般的弹珠完全不一样。尼利有一整盒“小子儿”,也就是那种斑斑驳驳的陶土小弹珠,有褐色和蓝色两种,一分钱能买上二十颗。可是他没有像样的大弹珠,所以也参加不了像样的弹珠游戏。弗兰西看着他弯起食指托住弹珠,后面拿大拇指抵着,比画着打弹珠的姿势,弹珠看起来大小合适,相当趁手。弗兰西挺庆幸自己没给他买最开始想到的玩具枪,而是改变主意买了弹珠。
尼利把弹珠塞进口袋,宣称自己也有礼物要送给大家。于是他跑进卧室,钻到自己的床底下,摸出一个黏糊糊的口袋,把它塞进妈妈手里,说着“你来分吧”,然后就站到角落里去了。妈妈打开袋子,里面有三根彩条拐棍糖。妈妈高兴得不得了,说这是她见过的最漂亮的礼物,还连着亲了尼利三口。弗兰西拼命压抑着自己的嫉妒之情,因为妈妈很明显把尼利的礼物更当回事。
也正是那年圣诞节的那一周,弗兰西又撒了一个弥天大谎。那天伊薇姨妈拿了两张门票来,是个新教团体发的,他们举办了一场圣诞节庆祝活动招待信教的穷人—不管信的是罗马天主教还是新教。舞台上有精心装饰过的圣诞树,有圣诞节神迹剧表演,有圣诞颂歌合唱,每个参加的孩子还能拿到一礼份物。凯蒂不怎么认可—她不觉得天主教徒的孩子该去参加新教徒的活动。不过伊薇劝她宽容点儿,妈妈最终也退了一步,让弗兰西和尼利去参加庆祝会了。
聚会的举办地是一个大礼堂,男孩坐一边,女孩坐另外一边。活动整体来说还可以,就是神迹剧宗教味道太浓了,看起来沉闷无聊。演出结束以后,教会的女士们沿着过道给每个孩子发礼物。给女孩们的是配棋盘的跳棋,给男孩们的则是乐透纸牌游戏。分完礼物,又唱了几首歌之后,一位女士走上舞台,宣布接下来还有一个特别的惊喜。
这惊喜就是个可爱的小姑娘,她穿着一身精美的衣裳,抱着个美丽的洋娃娃从侧面走上舞台。那洋娃娃差不多有一英尺高,一头金发都是用真头发做的,蓝色的眼睛能睁能闭,连睫毛用的都是真正的毛发。女士把小姑娘领到台前,开始对台下讲话。
“这位小姑娘叫作玛丽。”小玛丽微笑着鞠了个躬,观众席上的小姑娘们也对她报以微笑,有几个接近青春期的男孩甚至吹起了口哨,“玛丽的妈妈拿出了这个洋娃娃,还给它做了身衣服,和小玛丽身上穿的一模一样。”
小玛丽上前一步,把洋娃娃高高举起,又把它交给说话的女士,自己拎着裙摆行了个屈膝礼。那位女士说的一点儿没错,弗兰西亲眼看到,洋娃娃身上穿着带蕾丝花边的蓝丝绸裙子,头上扎着粉色的蝴蝶结,脚上穿着黑色光面漆皮鞋和白色丝袜,真的和漂亮的小玛丽一模一样。
“现在小玛丽想把这位和她自己同名的娃娃送出去,”主持的女士说,舞台上的小姑娘再次露出了和善的笑容,“她想把这个娃娃送给一个名字也叫玛丽的穷孩子。”
台下的小姑娘之中泛起一阵窃窃私语声,就像微风吹过茂密的玉米地。
“在座的有没有叫玛丽的穷孩子啊?”
会场里一片寂静。观众席上起码有不下一百个玛丽,但是“穷”这个字眼让她们说不出话来。不管她们心里有多么想要这个娃娃,却没有一个玛丽愿意站出来,成为观众席里所有“穷”孩子的代表。她们彼此交头接耳,说着自己家里其实不穷,家里还有比这更好的娃娃、更好的衣裳,只是她们不愿意穿出来而已。弗兰西呆呆地坐在那里,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她想要那个娃娃。
“怎么会这样?”那位女士问道,“一个叫玛丽的都没有吗?”她等了一会儿,又把方才的问题重复了一遍。台下还是没人响应。于是她遗憾地说道:“真可惜,既然在场的各位没有叫玛丽的,那小玛丽就只能把娃娃拿回家了。”那个小姑娘笑了笑,又鞠了个躬,转身准备带着娃娃下台了。
弗兰西忍不住了,她再也忍不住了。这感觉就和之前看着老师要把南瓜馅饼扔进垃圾桶的时候一样。她站了起来,高高举起一只手。台上的女士看见她举手,连忙叫住了正要离开舞台的小玛丽。
“啊!咱们果然还是有一位玛丽的嘛,虽然是一位非常害羞的玛丽。快到舞台上来吧,玛丽。”
弗兰西羞得满脸发烧,却还是沿着长长的过道走上舞台。她在台阶上绊了一下,所有小姑娘都压低了声音偷笑,而男孩们就直接哄堂大笑起来了。
“你叫什么名字?”台上的女士问。
“玛丽·弗兰西丝·诺兰。”弗兰西小声说。
“大点儿声再说一遍,看着观众说。”
弗兰西只好可怜巴巴地转过身,对着台下大声说道:“玛丽·弗兰西丝·诺兰。”观众席里的一张张面孔看着就像用粗绳子拴着飘在半空的气球。弗兰西心想,假如自己一直这么盯着看,没准儿这些气球一样的脸会越飘越高,一直飘到天花板上去。
台上的小姑娘走过来,把洋娃娃放进弗兰西怀里。弗兰西的双臂自然而然地搂住娃娃,就好像她这双胳膊都是为了抱这个娃娃才长的一样。漂亮的小玛丽伸出一只小手,等着弗兰西来握。弗兰西既难堪又困惑,却还是忍不住留意到,那只小手又白又细,看得见淡淡的青色血管,椭圆形的指甲闪着柔光,就像是精美的粉色贝壳。
那位女士陪着弗兰西走回座位,边走边说着:“你们看,这就是真正的圣诞节精神。小玛丽家里非常有钱,她收到的圣诞节礼物里有很多漂亮的洋娃娃。可是她一点儿也不自私,她想为一个没有她自己那么幸运的穷玛丽带来欢乐。所以她要把娃娃送给这位名字也叫作玛丽的穷孩子。”
滚烫的眼泪刺痛着弗兰西的双眼。“为什么?”她痛苦地想着,“为什么他们就不能直接把娃娃送出去,不说什么我有多穷、她有多阔的话呢?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只把娃娃送掉就好,不说那么多有的没的呢?”
而弗兰西的羞耻还远远不止于此。她走在过道上,路过的每一个小女孩都侧过身子,压低声音轻蔑地说着:
“要饭的,要饭的,臭要饭的。”
弗兰西在过道上走了一路,“臭要饭的,臭要饭的”的骂声也跟了她一路。这些小姑娘都觉得自己比弗兰西富有,虽然她们其实都是一样的穷,但是她们却有着弗兰西没有的东西,那就是自尊。弗兰西也知道这一点,虽然她当众撒了谎,用了假名字去要那个娃娃,她却并不觉得良心不安。因为她为这谎言和娃娃付出了相应的代价,那就是放弃了自己的自尊。
她想起老师说过的话:应该把谎言写下来,而不是说出来。也许她不应该上台去冒领娃娃,而是写个关于娃娃的故事才对。可是不行,绝对不行!得到娃娃的感觉可比写什么故事都强多了!活动结束的时候,大家一起站起来唱《星条旗之歌》。弗兰西偷偷低下头,把脸贴到洋娃娃脸上。鼻端传来彩绘陶瓷清冷而浅淡的气味,娃娃头发的味道令人难忘,娃娃全新的薄纱衣料摸着触感无比美妙,娃娃那真毛发做成的睫毛扫着她的脸颊,让她陶醉得浑身颤抖。其他孩子唱着:
在这自由的国度
在这勇士的故乡……
弗兰西紧紧地捏着娃娃的一只小手,她大拇指的神经抽了一下,而她差点儿以为是娃娃的手在动。她几乎要把这娃娃当成真人了。
她跟妈妈说洋娃娃是她赢来的奖品。她不敢说实话,因为妈妈厌恶一切带有施舍意味的东西,要是让她知道了真相,那她一定会把娃娃扔掉的。尼利也没打小报告。于是这个娃娃就正式归弗兰西所有了,可是她的心灵同时又背上了一重谎言的重担。当天下午,弗兰西写了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小姑娘特别想要一个洋娃娃,为了得到它,小姑娘不惜放弃自己永恒的灵魂,让它下到炼狱里去受苦。这故事的感情色彩相当强烈,可是弗兰西自己读了一遍之后又忍不住想:“故事里的小女孩算是有个结果了,可是我的感觉却一点儿也没变好呀。”
于是她开始考虑下周六做忏悔的时候怎么对神父坦白这件事。弗兰西下定决心,不管神父到时候让她做什么苦修赎罪,她都要主动以三倍的努力去完成。可她的感觉还是很糟糕。
然后她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没准儿她可以把假的变成真的呢!她才想起来,天主教徒的孩子受坚信礼(20)的时候要再选一个圣徒的名字当中间名。这不就解决了吗?等到她受坚信礼的时候,只要选“玛丽”这个名字就好了。
那天晚上,读完《圣经》和莎士比亚之后,弗兰西问妈妈:“妈妈,我受坚信礼的时候能不能用‘玛丽’当中间名?”
“不行。”
“为什么?”弗兰西的心沉了下去。
“因为你受洗的时候用的是安迪未婚妻的名字,叫弗兰西。”
“这个我知道。”
“可是你其实也用了我妈妈的名字‘玛丽’当受洗名,你真正的大名本来就是玛丽·弗兰西丝·诺兰。”
弗兰西带着娃娃一起上了床。她一动不动地躺着,就像是怕把娃娃惊醒一样。每次她在深夜中醒来,都会轻轻伸出一根手指,摸一摸娃娃那小小的鞋子,嘴里轻声念叨着“玛丽”。皮革光滑又柔软的触感让她浑身颤抖。
那是她的第一个洋娃娃,也会是最后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