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尼是个想法多、心思重的人,他总是觉得生活的重担难以承受,于是就借酒消愁,指望着通过酗酒来遗忘烦恼。弗兰西很清楚他喝高了之后是什么样子:在回家路上,他走得比平时更笔直,走得小心翼翼,就是身子略微有点儿歪。他醉了之后反而很安静,既不唱也不闹,不仅不会多愁善感,反而若有所思。在不认识他的人看来,他清醒的样子倒更像是醉了,因为清醒的时候他兴奋躁动,爱唱爱热闹。真醉了在陌生人眼里反倒寡言又深沉,一副不问他人闲事的模样。
他一个劲儿喝酒的时候总是让弗兰西很害怕—倒不是因为她觉得这不道德,而是因为这时候的爸爸好像完全变了个人,让她完全不认识了。他不跟弗兰西说话,也不和任何人说话。他看她的眼神像陌生人一样。如果妈妈和他说话,他就会把脸扭到一边去。
酗酒的劲头过去之后,他又会突发奇想,想到应该当个更称职的父亲,应该多教孩子们些东西。于是他会戒上一段时间的酒,一拍脑门儿决定努力工作,把所有空闲时间都用来陪弗兰西和尼利。他的教育理念和凯蒂的母亲玛丽·罗姆利的相似。他想把自己的毕生所学全都教给他们,这样等他们到了十四五岁,懂的就已经和他三十岁的时候一样多了—他觉着有这样的基础,孩子们就可以开始积累属于他们自己的知识了,按照约翰尼的算法,等一双儿女到了三十岁,他们肯定得比三十岁的自己聪明一倍。约翰尼觉得孩子们需要额外补补课的—或者说是他拍拍脑袋想到的—主要是地理学、公民学和社会学,于是就带他们去了布什维克大道。
布什维克大道是老布鲁克林一条颇为高档的林荫大道,宽阔的道路两侧排列着气派豪华的房子,这些房子都是用巨大的花岗岩砖块建成的,门口的石头台阶也很长。住在这条街的居民大多是炙手可热的政客、有钱的酿酒商家族,还有家境富裕的移民—他们坐着头等舱来到美国,还带来了家族的财富、雕像,以及色调阴郁的油画,最终又在布鲁克林落了脚。
那年头汽车已经开始使用了,但是这些人家还是喜欢驾马车。爸爸用手指着形形色色的马车对弗兰西讲解。弗兰西则满怀敬畏地看着车子从他们眼前驶过。
有的马车小巧精致,车厢上着亮漆,装着带穗子的缎面衬垫,还配有一把有流苏的大遮阳伞,这种车是上流社会的高雅女士坐的。还有一种可爱的柳条小马车,只用一匹设特兰矮脚马就能拉动,车厢两端各有一张凳子给那些享福的小乘客坐。这样的孩子身边总有家庭女教师陪伴,弗兰西忍不住直盯着她们瞧,这些女子模样干练,看着简直像是另一个世界的人—她们身披斗篷,头戴上了浆的抽绳软帽,侧身坐在车座上赶着矮脚马。
弗兰西还看见了一种实用的黑色双座马车,用一匹高头大马拉着,驾车的也都是穿着时髦的小伙子。他们戴着小羊皮的手套,边缘向下翻着,活像是上下颠倒的衬衫袖口。
还有几匹马一起拉的车型古板保守的家庭马车,拉车的马队看起来稳重可靠。不过弗兰西对这种车倒是没什么兴趣,因为威廉斯堡每家殡仪馆都有一队这样的马车。
弗兰西最喜欢的还是车夫坐在车后的那种出租马车。这马车只有两个轮子,乘客一钻进去,车厢门就会自动关上,可真是太神奇了!(弗兰西天真地以为,这种自动门是给乘客遮挡飞溅的马粪用的。)假如我是个男人的话,弗兰西想,那我一定要干这一行,一定要去赶这种马车。啊,那样就能坐在马车高高的驾驶座上了,那根威风的鞭子就插在一边,伸手可及。对了,还能穿那种有大圆扣子和天鹅绒领子的气派大衣,戴凹顶子的圆顶高礼帽,帽子上还用缎带扎着花结!膝盖上还要盖那么一条一看就很贵的毯子!弗兰西压低了嗓子学马车夫们吆喝的口音:
“坐车不,先生?坐不坐马车?”
“人人都能坐这种马车,”约翰尼沉浸在自己对民主一厢情愿的幻想中,“只要他们出得起车钱就行。你瞧,咱们这是个自由的国家。”
“坐车不是得花钱吗?这哪里免费(14)了?”
“不是免费,这是一种自由:只要人有钱,那不管是个什么出身,都可以坐马车。而在之前的国家,有些人就算有钱也不能坐这样的马车。”
“可是如果人人都能免费坐马车,”弗兰西打破砂锅问到底,“那这个国家不是更自由吗?”
“不是。”
“为什么呢?”
“因为那就是社会主义了,”约翰尼得意扬扬地下了结论,“咱们这儿可不兴那个。”
“为什么?”
“因为咱们有民主嘛,民主就是这里最好的东西啦。”约翰尼笃定地结束了这段对话。
小道消息说纽约的下一任市长就住在布什维克大道。这让约翰尼有些躁动:“在这条街上来回看看,弗兰西,给我找找咱们未来的市长住哪一家。”
弗兰西看来看去,却只能垂头丧气地说:“爸爸,我看不出来。”
“就是那个!”约翰尼突然像吹响胜利号角一样兴奋地喊道,“有朝一日,那栋房子的台阶两边也会竖起两根路灯杆。不管你走在这座伟大城市的哪一个角落—”他滔滔不绝地讲着,“只要你看见哪个房子门口有两根路灯杆,那就说明这房子里住的可是全世界最伟大的城市的市长。”
“他要这两根灯杆干吗用?”弗兰西是真的很想知道。
“因为这里是美国嘛,所以总会有这样的东西,”约翰尼的爱国热情很高,回答却含糊其词,“你要知道,这里的政府是‘民享、民有、民治’的,而且不会像原来那些国家的政府一样垮台,然后从地球上消失。”他用低低的声音唱起歌来,很快就沉浸在自己越来越激动的情绪里,开始放声高歌,弗兰西也跟着他一起唱:
你是伟大的旗帜,
你是高扬的旗帜,
愿你永远在和平之中飞扬……
人们好奇地打量着约翰尼,有个好心的女士还给他扔下了一分钱。
弗兰西还有一段和布什维克大道有关的回忆,这段回忆始终萦绕着玫瑰的香气。那时候布什维克大道上到处都是玫瑰……玫瑰……无穷无尽的玫瑰。街上一辆车都没有,便道上挤满了人,警察维持着秩序。玫瑰的香气无处不在。然后马队沿着大道走过来了,前头是骑在马上的警察,后面是一辆大号敞篷汽车,里面坐着一个相貌和蔼可亲的男人,脖子上挂着玫瑰花环。不少看着他的人激动得喜极而泣。弗兰西紧紧攥着爸爸的手,听见周围的人议论纷纷:
“你想想,他可是从布鲁克林走出去的孩子!”
“走出去?说什么傻话,他现在也还在布鲁克林住着呢。”
“真的?”
“当然是真的,家就在这条布什维克大道上。”
“你瞧瞧他!好好看看!”一个女人高声喊道,“他明明做了那么了不起的大事,却还是这么平易近人,简直和我家老公差不多—就是比我老公帅多了。”
“那地方一定很冷。”有个男人说。
“不知道会不会把他的那玩意儿冻掉。”一个下流的男孩接着说道。
一个脸色惨白的男人拍了拍约翰尼的肩膀:“哥们儿,你真的相信世界的什么极地戳着根杆子(15)吗?”
“那当然啦,”约翰尼答道,“他不就是爬到了顶,然后把美国国旗挂到那根杆子上了吗?”
这时突然有个小男孩高声嚷了起来:“他过来啦!”
“哇—!”
敞篷车所到之处,路边的人群纷纷爆发出一阵阵敬仰的欢呼,让弗兰西激动不已,在兴奋之情的驱使下,她也尖声高喊着:
“库克医生(16)万岁!布鲁克林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