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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尼和凯蒂婚后住在威廉斯堡一条名叫博加特的偏僻街道上。约翰尼挑中了这条街,主要是因为它的名字听起来既阴暗又让人觉得刺激。他俩就在这里快乐地度过了新婚的第一年。

凯蒂会嫁给约翰尼,主要是因为她喜欢他唱歌跳舞的样子,喜欢他的穿着打扮。不过就像所有女人一样,她结婚之后也立刻着手开始试着改变这些东西。她劝约翰尼放弃歌唱侍者这一行,而约翰尼也照做了,因为他依然处在热恋之中,巴不得能让她开心。他们在一所公立学校找了份夜班管理员的工作,而且对这份差事很是喜欢。晚上其他人都上床睡觉了,他们俩的一天才刚刚开始。吃过晚饭之后,凯蒂就穿上一件羊腿袖的黑色外套,上面豪气地装饰了很多穗带,那都是她离开工厂之前顺出来的,最后再往头上戴一顶樱桃红的羊毛小帽(她管这顶帽子叫“新人帽”),就和约翰尼一起出发去上班了。

陈旧的校舍小而温暖,他们总是对在这里度过的夜晚充满期待。小两口手挽手走在路上,约翰尼穿着漆皮舞鞋,凯蒂穿着高筒的系带小羊皮靴。有时遇到夜空挂满星辰的严寒夜晚,他们就蹦蹦跳跳地一路小跑,一路尽情欢笑。他们郑重其事地用手里的专用钥匙打开校门,学校里整晚都是他们的天地。

他们边玩边干活,约翰尼在一张课桌边坐下,凯蒂就跑到讲台上装老师。他们在黑板上写着给彼此的话,把像百叶窗一样卷着的地图拉下来,用胶皮头的教鞭指点着上面的国家,好奇地想着这些陌生的地方和它们的语言都会是什么样子(这一年约翰尼十九岁,凯蒂十七岁)。

他们最喜欢打扫的地方是礼堂。约翰尼一边掸去钢琴上的灰尘,一边让手指在琴键上从头到尾划过。他会随手弹上几个和弦,凯蒂会在第一排坐下,让他唱歌。约翰尼就为她唱起当时最流行的伤感情歌,比如《也许她也有过好时光》,或者《我的心为你而破碎》。住在附近的人会被这歌声吵醒,他们躺在温暖的**,迷迷糊糊地听着,对枕边人低声嘟囔:

“不知道这小子是哪儿来的,真是可惜了,他应该上台表演才对。”

有时约翰尼还会把礼堂的小讲台当成舞台,在上面跳一段舞。他是那么优雅,那么英俊,那么可亲可爱,洋溢着生命的光彩。凯蒂看着他,觉得自己幸福得快要死了。

凌晨两点,他们回到教师午餐室,用那里的煤气灶煮上一壶咖啡。他们还在午餐室的橱柜里存了一罐炼乳。他们享用着滚热的咖啡,满屋都是咖啡那怡人的香气,他们用粗麦面包夹博洛尼亚香肠做的三明治也好吃极了。吃过饭之后,他们偶尔也会到教师休息室去,那里有张用印花棉布罩着的长沙发,他们可以彼此拥抱着躺上一会儿。

他们最后还要把废纸篓都清干净,凯蒂会把长一点的粉笔头和铅笔头拣出来,拿回家存在一个盒子里。日后弗兰西从小到大家里一直不缺铅笔和粉笔用,这让她感觉很满足。

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把学校收拾得干净、亮堂又暖和,可以直接由白班的管理员接手了。他们一路走着回家,看着天幕中的星光渐渐淡去。他们从面包房门前走过,地下室的烤房里飘出新烤好的面包的香气。约翰尼就会跑过去买上五分钱新出炉的甜面包,到家以后吃热乎的面包配热咖啡当早饭。然后约翰尼又跑出门去,买来一份当天的《美国人》报,凯蒂打扫房间,他就把报纸上的新闻读给凯蒂听,边读边连连发表评论。到了中午,他们会吃上一顿热乎乎的午饭,比如炖肉配面条或者其他好菜。吃过午饭两人就去睡觉,一直睡到上夜班的时候。

小两口一个月能赚五十美元,在那个年代,这样的收入对他们这个阶层来说算是非常不错了。他们的小日子过得舒服又幸福,还不时穿插些小小的奇遇。

那时的他们还那么年轻,那么深爱着彼此。

又过了几个月,凯蒂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这让懵懵懂懂的小两口既惊喜又惶恐。她告诉约翰尼自己“有了”,而约翰尼一开始一头雾水,甚至没明白她是什么意思。他不想让她继续去学校上班了。凯蒂说自己也“有了”一段时间了,只是之前一直不太确定,所以一直干着活,也没吃什么苦头。她最终说服了约翰尼,说继续上班肯定对她有好处,他也就不再坚持了。于是凯蒂继续在学校工作,直到身子太重,没法再弯腰擦洗课桌下的灰尘为止。没过多久她就干不了什么别的活儿了,只能陪着约翰尼一起去上班,躺在那张他们过去**的长沙发上给他做伴。约翰尼包揽了所有的工作,到了凌晨两点,他也会笨手笨脚地给凯蒂做三明治、煮咖啡—虽然总是把咖啡煮过头。他们依然非常幸福,但是随着时间不断推移,约翰尼的忧虑也越来越深了。

十二月的一个寒冷深夜,凯蒂开始阵痛了。她躺在那张长沙发上,尽力忍耐着疼痛,打算等约翰尼把活儿干完以后再跟他说。回家路上一阵撕心裂肺的阵痛再次袭来,她实在忍不住了,痛苦地呻吟起来。约翰尼意识到她马上就要生了,连忙把她搀扶回家,让她穿着衣服在**躺下,给她盖好被子保暖,就又冲出去找接生婆金德勒太太了。他苦求着对方能快点过去,而这位好心肠的老太太偏偏不慌不忙,让约翰尼急得快要发疯。

她先把头上的几十个卷发夹摘下来,然后又找不到自己的假牙了,而她不戴上假牙的话绝不肯开工。约翰尼只好帮她一起找,原来在外面窗台上的一个水杯里泡着呢,杯里的水早已冻成了冰,把假牙冻在里面了,还得等化了她才能装上。搞定了假牙之后,她还得再做个护身符,用的是圣枝主日(23)祭坛上祝福过的棕榈叶,加上一个带圣母像的小饰牌,一支蓝知更鸟的羽毛,一截折叠刀的断刀刃,还有一束不知是什么的药草。金德勒太太用一段脏兮兮的绳子把这些东西捆扎到一起—那是从一个女人的束腰上拿下来的带子,这女人只花了十分钟就生下了一对双胞胎—然后又在整个护身符上洒满号称是从耶路撒冷的井里打来的圣水,据说耶稣基督本人都喝这口井的水解过渴。接生婆对惊慌失措的小伙子解释说,这护身符能减轻产妇的痛苦,保佑他的孩子健康平安地出生。最后她又抓起了自己的鳄鱼皮包—附近的居民人人都认得这只皮包,孩子们也都相信自己就是装在这只皮包里,一路踢腾着送到妈妈身边的—这样一来,她终于收拾停当,可以出门了。

他们赶到的时候,凯蒂正在痛苦地惨叫,公寓里挤满了街坊四邻的女人,她们一边围在凯蒂身边祈祷,一边回忆着自己生孩子的经历。

“我生我们家文森特那时候呀,”一个女人说,“我……”

“我生孩子的时候比她还小呢,”另一个回忆道,“当时吧……”

“人家都说我肯定活不了,”第三个骄傲地表示,“可是呢……”

妇女们热情地把接生婆迎进屋,又把约翰尼嘘出门去。他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凯蒂每尖叫一声,他就哆嗦一阵。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他甚至来不及搞明白发生了什么。已经是早上七点了,虽然窗户关着,但凯蒂的惨叫还是一声声传到他耳朵里。不断有上班的男人从他们门前路过,他们看了看传来惨叫声的窗户,又看了看蜷缩在门廊上的约翰尼,脸上纷纷浮现出一层阴郁的神色。

凯蒂生了整整一天,而约翰尼什么都做不了—他什么都做不了。又快到晚上了,他再也忍受不了了,就跑回母亲家寻求安慰。他告诉母亲凯蒂正在生孩子,母亲闻言失声痛哭起来,哭声几乎能掀翻房顶。

“现在她可把你拴住了,”她哀号着,“你再也不会回到我身边了。”约翰尼怎么劝她都不听。

约翰尼又去找了哥哥乔吉。乔吉正忙着跳舞,于是约翰尼只得边喝酒边等着他跳完,把要去学校上夜班的事忘得干干净净。乔吉闲下来以后,他们又去了几家整晚营业的酒吧,在每一家都喝上两杯,跟人诉说约翰尼正在经历什么。男人们满怀同情地听着,请约翰尼喝酒,纷纷表示自己也都“闯过这么一关”。

黎明时分,兄弟俩回到母亲家,约翰尼惴惴不安地睡着了。他一直睡到九点钟,又突然被有麻烦了的预感惊醒。他想起了凯蒂,还想起自己没去学校上班,可是已经太晚了。他连忙洗漱了往家里赶,路上经过一个水果摊,看见摊子上有鳄梨,就给凯蒂买了两个。

他完全不知道过去的一夜都发生了什么,不知道他的妻子在剧痛中苦苦挣扎了将近二十四个小时,才艰难地生下一个瘦弱的女婴。孩子是带着胎膜生下来的,这也是这次生产唯一值得一提的地方,因为人家都说带着胎膜出生的孩子长大了有出息。接生婆把胎膜偷偷藏了起来,日后以两美元的价钱卖给了布鲁克林海军船坞的一个水手。水手把它装在法兰绒小袋子里挂在脖子上,据说只要身上带着胎膜当护身符,就永远不会落水淹死。

约翰尼更是不知道,就在他喝酒、睡觉的时候,学校的火炉没人管,炉火全都熄灭了。夜里的低温冻裂了管道,学校的整个地下室和一楼都让水给淹了。

他终于到家了,凯蒂躺在阴暗的卧室里,孩子在她身边靠着安迪的那只枕头。公寓干净得出奇,邻居家那些女人帮他们收拾过了。屋里残留着些石炭酸和门农牌滑石粉混在一起的气味,接生婆早就走了,走之前撂下一句话:“一共收你五块钱,你丈夫知道我在哪儿住。”

凯蒂翻了个身,面冲着墙壁,努力不让自己哭出来。整个晚上她都在开导自己,想着约翰尼一定是在学校干活呢。虽然她也确实希望他能趁着吃两点钟夜宵那段时间跑出来看看自己,何况天早就大亮了,他也该回家了。或许他忙了一晚上,现在去他妈妈家补觉了吧。凯蒂自己劝着自己,想着不管约翰尼到底干什么去了,应该都不会出岔子,而且只要他回来以后好好解释一下,她也就能安心了。

接生婆走后不久伊薇就来了,有人打发了个邻居家的孩子去找她。伊薇带了淡黄油和一盒苏打饼干,又弄了些热茶。凯蒂吃得很香。伊薇仔细看了看孩子,感觉不怎么样,但是什么都没说。

约翰尼一进家门,伊薇就开始数落他。可是看着他那副吓得脸色煞白的模样,又想想他只有二十岁,她也不由得有点哽咽,就亲了亲他的面颊,告诉他不用害怕,给他重新煮了点咖啡。

约翰尼几乎没顾上看孩子,他跪在凯蒂床边,把自己一肚子的恐惧和忧虑都哭了出来,手上还攥着那两个鳄梨。凯蒂也跟着哭了。她整夜都盼着约翰尼能留在她身边,可现在她却巴不得这个孩子来得不声不响,巴不得自己能躲到什么别的地方去,把孩子生下来,再回来告诉他一切都顺顺当当地过去了。她已经受了那么多罪了,那感觉简直像是活生生地让滚油煎过一遭,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她已经受了那么多罪了,老天啊,难道这还不够吗?干吗让约翰尼也跟着受罪呢?他天生就不是能吃苦受罪的料,但是她是。虽然她两个钟头以前才刚刚生下孩子,虽然她虚弱得连头都抬不起来,可她还是得安慰约翰尼,告诉他不用担心,她会好好照顾她的。

约翰尼感觉好些了,他告诉凯蒂,这说到底也不算什么,因为他听说很多做丈夫的都“闯过这一关”。

“我现在也闯过这一关了,”他说,“我现在也是个男人了。”

然后他才大惊小怪地看起孩子来。他提议给孩子起名叫弗兰西,和那个最终没能嫁给他哥哥安迪的姑娘弗兰西·梅拉尼一样,凯蒂同意了。他们觉得让梅拉尼当孩子的教母或许能抚慰她那颗受伤的心。如果安迪还活着,那么这孩子的名字就是她冠上夫姓之后本该拥有的名字:弗兰西·诺兰。

他削好鳄梨,拿橄榄油和腌菜的醋汁拌成沙拉端给凯蒂吃。鳄梨吃起来平淡无味,让凯蒂有些失望,约翰尼说吃着吃着就习惯这种味道了,就和吃橄榄一样。他这份惦记让凯蒂很感动,她就看在他的面子上把沙拉吃光了。她还怂恿着伊薇也尝一尝,伊薇尝了一口,说自己宁可吃西红柿。

约翰尼正坐在厨房里喝咖啡,学校的校长打发个男孩送来张纸条,告诉约翰尼他因为旷工被解雇了,叫他到办公室来拿还没结的工资,最终还表示他就别指望开推荐信了。约翰尼脸色煞白地读完纸条,他给了男孩五分钱,感谢他送信,让孩子转告校长自己很快就过去。然后他就把纸条撕了,没把这件事告诉凯蒂。

他去见了校长拼命解释情况。校长告诉约翰尼,既然他知道自己快有孩子了,就该对工作更上心点。出于善意,校长告诉小伙子,水管爆裂的钱就不用他赔了,让教育委员会负责就是。约翰尼道了谢,校长自掏腰包提前给他开了工资,又让他签了个字据,下个月工资下来就直接还给校长。总而言之,校长用自己的方法把这件事尽量安排妥当了。

约翰尼付了接生婆的钱,又付了下个月的房租。想到现在有了个孩子,凯蒂身子还弱,做不了什么事情,而他们俩的工作又都没了,他感觉有点害怕。但是再想想反正付过房租了,所以至少他们还能踏实住三十天,他又好歹稍微安心了一点。这段时间里总能找到办法的。

下午他又走着去找玛丽·罗姆利报告孩子出生的消息。路上他又在橡胶厂门口停了一下,把茜茜的工头叫了出来。他请工头转告茜茜生孩子的事,再问问她下班之后能不能过来一趟。工头一口答应,他眨了眨眼睛,捅了捅约翰尼的肋骨:“不错嘛,哥们儿。”约翰尼咧嘴一笑,给了他一毛钱:

“拿着买根好雪茄抽,算我的。”

“那我肯定照办,哥们儿。”工头拍了拍约翰尼的手背,保证自己一定会把话给茜茜带到。

听到孩子出生的喜讯,玛丽·罗姆利却悲伤地哭泣起来。“可怜的孩子,可怜的小家伙!”她悲叹道,“生到这么个到处都是伤心事的世界上,生下来就得吃苦受罪。唉,虽然高兴的事也会有一点,可还是干苦活累活的时候多呀,唉!”

约翰尼很想把这个消息也告诉托马斯·罗姆利,但是玛丽恳求他暂时先别说。托马斯讨厌约翰尼·诺兰,因为他是个爱尔兰人。托马斯讨厌德国人,讨厌美国人,更讨厌俄国人,不过他最忍不了的还是爱尔兰人。他一方面极其厌恶自己的种族,一方面又是个不折不扣的种族主义者,而且他还号称但凡是两个异族通婚,就必定只能生出杂种来。

“拿乌鸦去配金丝雀,你说能配出什么好鸟儿来?”这就是他的论点。

约翰尼陪岳母回到自己家,就出门找工作去了。

凯蒂看见母亲来了很高兴。她自己分娩时的痛苦还记忆犹新,现在她可算知道母亲生她的时候遭过什么罪了。她想起母亲生过七个孩子,辛苦养育他们,却只能眼睁睁看着其中三个死去,还很清楚活下来那几个也注定要跟饥饿与贫困打上一辈子的交道。而凯蒂则隐约预见到,自己这个还不满一天大的孩子注定也要陷入这个死循环。这让她担忧得有些惊慌失措了。

“可我又懂什么呢?”凯蒂问自己的母亲,“我只能教这孩子我自己知道的东西,可我又懂些什么呢?母亲,你穷了半辈子了,我和约翰尼也很穷,这孩子长大了也一准儿是个穷人。我们这辈子也就这样了,不会有什么发展了。有时候我老觉得,眼下要过去的一年就已经是最好的年景了,我和约翰尼一年一年地变老,往后的日子只可能越来越差。我俩现在好歹都还年轻,还干得动活儿,可是时间一长,这些也都该没有了。”

然后她突然想到了真正残酷的现实。“其实我想说的是,”她暗自想着,“我还年轻,干得动活儿。约翰尼根本指不上,总得是我来照顾他。上帝呀,可别再让我生孩子了,不然我就没法照顾约翰尼了,我不照顾他不行的,他根本顾不好他自己。”

母亲的话打断了凯蒂的思绪,玛丽说:

“我们还在原来的国家的时候又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我们就是些农民,经常饿肚子,然后我俩就到这儿来了。日子也没强多少,就是你爸爸用不着当兵入伍了。实际上,除此之外我们甚至过得更难了,我很想念故乡,想那里的树木,想宽阔的田野,我舍不得之前过惯了的生活,还有老朋友们。”

“既然来这边也过不上更好的日子,你们为什么还要到美国来?”

“为了孩子,我想让孩子出生在自由的国家。”

“你的孩子们过得也不怎么样啊,母亲。”凯蒂苦涩地笑了。

“虽然这边的生活既艰难又陌生,但是这里有我们原来的国家没有的东西,那就是希望。在原来的国家,不管干活多卖力气,人总是只能走上父辈的老路。如果父亲是木匠,那儿子也只能当木匠,当不了老师或者神父。他也有可能混得不错,但是再好也只能到他父亲的水平而已。在我们原来的国家,人是被过去拴死了的,但是到了这里就有了未来。到了这个国家,但凡有颗好心,肯老老实实做事,不走邪路,还是能实现自己的目标的。”

“也不是这样吧,你这几个孩子也都没超过你啊。”

玛丽·罗姆利叹了口气:“这应该是我的错。我不知道怎么教女儿,我家祖祖辈辈几百年都是给什么贵族老爷种地的。我没送我大女儿上学,因为我不知道在这个国家我们这种小老百姓的孩子也能免费念书啊。所以茜茜没机会活得比我好了,可是剩下的三个孩子……你们都上过学呀。”

“我就念到六年级,如果这也算受过教育的话。”

“你们家扬尼”—“j”这个字母她总是按德语的念法念出“y”的音—“也念过书。你还不明白吗?”玛丽的声音激动起来,“这就已经开了个好头,会越来越好的。”她抱起孩子,把她举得高高的,“这孩子的父母都能读能写,这在我看来已经是相当了不得的奇迹了。”玛丽如是说。

“母亲,我还年轻,我才十八岁,我还有的是力气。我肯定会努力工作的,母亲,可是我不想让这孩子长大以后一辈子也只能拼命工作,干苦活儿累活儿。我该怎么做呢,母亲?我该怎么做才能让这孩子过上不一样的生活?该从哪里开始呢?”

“秘诀就是读书写字。既然你认识字,就找本好书,每天给孩子读上一页,坚持每天都读,直到孩子自己认字了为止。然后这孩子自己每天也必须读书。我知道,这就是真正的秘诀。”

“我一定会给她读的,”凯蒂保证说,“那什么书才算是好书呢?”

“我知道两本特别伟大的书。‘莎士比亚’是其中的一本,我听人家说,这本书写尽了人间百态。人们对美、智慧和生活的所有知识都在上头写着呢。人家说书里的那些故事都是可以拿到舞台上演的。我认识的人里没有亲眼看过这本好书的,不过还在奥地利的时候,我听说我们那地方的老爷说过,这书里有些话写得像唱歌一样好听。”

“那这个‘莎士比亚’是德语书吗?”

“是拿英语写的。这都是我很久很久以前听人家说的,是我们老爷嘱咐他家小儿子的话,当时他正要送这儿子去著名的海德堡大学读书呢。”

“那另一本书是什么呢?”

“是新教徒念的《圣经》。”

“咱们有自己的《圣经》呀,天主教的。”

玛丽神色有些诡秘地在房间里环视了一圈,“一个好天主教徒不该这么说,可是我觉着新教徒的《圣经》把里面那个全天下最伟大的故事讲得更好听、更动人。我有个很好很好的朋友就是新教徒,她给我念过她们的圣经,所以我才这么跟你说的。

“就这么定了,我说的这本书,还有‘莎士比亚’的书,你每天要从这两本书里各念一页给孩子听—哪怕你自己也不明白书上写的是什么意思,或者有些字眼念不准,也得读给她听。这样孩子长大了就会有见识,就会知道威廉斯堡的廉租公寓不是全世界。”

“新教徒的《圣经》和‘莎士比亚’,我记下了。”

“然后你还得把我给你讲过的故事也讲给孩子听,这些故事都是我母亲讲给我的,而她也是从她母亲那里听来的。你得给孩子讲那些来自我们故乡的童话,讲那些虽然不生活在凡间却永远活在人们心里的东西—比如仙子、精灵,还有小矮人。你还要和她讲讲世代纠缠你父亲家族的强大鬼魂,讲讲巫婆怎么给你的姑姑下了咒,让她有了只看谁谁就遭殃的眼睛。你得告诉孩子,我们家每逢着要死人或者要出事,总会有些征兆出现在家里的女人眼前,你得教孩子辨认。这孩子还必须信仰上帝,还有他唯一的圣子耶稣。”玛丽边说边在身上画了个十字。

“啊,不能忘了圣诞老人,孩子六岁之前都得相信圣诞老人。”

“母亲,我知道世界上既没有仙子也没有鬼魂,我不会把这些愚蠢的谎话教给孩子的。”

玛丽尖锐地反驳道:“谁也不能真正断言地狱到底有没有鬼魂,天堂到底有没有天使。”

“可我的确知道没有圣诞老人呀。”

“但是你还是要把这些东西这么教给孩子。”

“为什么明明我自己都不信,却还得这么教给她?”

“因为孩子要有想象力,”玛丽·罗姆利解释道,“想象力是无价之宝。孩子必须拥有自己的秘密世界,里面住着从未在世上存在过的东西。她首先得学会相信,这很重要。她首先得学会相信现实世界里没有的东西,那么如果赶上世道艰难、生活不易的时候,她还能回到想象的世界里面去。就算到了我这把年纪,还总是需要去回想那些圣徒神圣的生活,还有他们在世上展现的种种神迹呢,脑袋里装着这些,我才能把那不得不面对的苦日子撑下去。”

“孩子早晚会长大,会明白各种道理。那时候她就该发现我撒谎了,她会很失望的。”

“这就叫学着认识现实啊,能自己学会认识现实也是好事。先是全心全意地相信,然后又不信了,这也是好事。它能让我们的情感更丰满,更有韧性。等她也成了女人,即便生活和遭遇的人们都让她失望,如果她之前见识过失望是什么,也就不会太难熬了。千万别忘了教给你的孩子,吃苦有时也是好事,经历苦难能让人的心灵和性格富有。”

“你要是这么说的话,”凯蒂悻悻地说,“那咱们罗姆利家可太‘富有’了。”

“没错,咱们很穷,咱们的日子艰难,总是吃苦受罪,可是正因为懂得我刚才跟你说的那些,咱们才能越变越好。我自己大字不识,只能跟你说说我从生活中学到的东西。而随着你的年龄越来越大,你也会学到很多东西,到时候你得把你学到的也都教给孩子。”

“还有什么是我必须教的吗?”

“孩子必须相信天堂,不过不是有天使到处飞、有上帝坐在宝座上的那个天堂—”玛丽吃力地用混了一半德语的英语解释着自己的想法,“—这个天堂是一个美妙的地方,一个人们可以把它当成自己的梦想的地方……一个所有欲望都能得到实现的地方。这大概是什么别的宗教的说法吧,反正我也说不好。”

“然后还有什么吗?”

“你咽气之前必须得有一块自己的土地—或许上面还有所你的子孙后代可以继承下去的房子。”

凯蒂哈哈大笑:“我自己的土地?房子?我们付得起房租就算不错了。”

“就算是这样,”玛丽严肃地说,“你也一定要有自己的土地。在我们原来的国家,咱们这样的人千百年来祖祖辈辈都是农民,世世代代都给别人家种地。但是到了这里,我们靠自己的双手在工厂上班,情况就已经好上一点了。每天总能有点时间不归老板管,完全属于工人自己。这就很好。要是能有块土地就更好了,有块土地,就能传给子孙后代……这样咱们才能从最底层爬起来,在这世上站稳脚跟。”

“我们拿什么买地?约翰尼和我都在工作,可我们挣得太少了,交完房租和保险,有时候连吃饭的钱都不够。我哪里存得下钱买地?”

“你得找个空的炼乳罐子,把它刷洗干净。”

“炼乳罐子?”

“把盖子整齐地剪下来,再把罐子从开盖的那头剪开,剪成一条一条的,每条手指头那么长,大概这么宽,”她用手比画了差不多两英寸的宽度,“把剪开的条子全都朝外掰过来,这样整个罐子看着就和一个不怎么规则的多角星似的。然后你再给罐子底上开个小口,拿钉子把罐子钉在你家衣柜最深的角落里,每个掰过来的条子上都打一颗钉子。你每天都存进去五分钱,存个三年就能攒个五十块,这可算是挺不错的一笔小财富了。拿这笔钱上郊区买块地,拿好写明了这块地归你的字据,那你就成了个小地主。但凡手里有了地,就再也不可能做回农奴了。”

“每天攒五分钱,说着是不多,可是这钱从哪儿来呢?我们本来赚的就不太够花的,现在又多添了一张嘴。”

“所以你得这么办:比方说你去蔬菜店,问老板胡萝卜多少钱一把。老板说三分,那你就多看看,挑一把没那么新鲜、个头也没那么大的出来,然后跟老板说:这把不太好,两分钱卖给我怎么样?说得理直气壮点儿,他肯定就两分钱卖你了。这不就省下一分钱,可以存进你的‘银行’里去了?或者比方说冬天了,你花上两毛五买了一蒲式耳(24)的煤。如果外头冷了,你觉得该把炉子点起来了,那时候你就多等等,多忍上一个小时再生火。你就围上条披肩,再多挨这一个小时的冻,想着‘我这是为了省钱买地’,那这一个小时就能给你省下三分钱的煤。这三分钱不也就存进‘银行’了?假如你夜里一个人在家,那就用不着开灯,可以摸着黑做一会儿梦。想想你能省下多少灯油,这灯油能换算成多少钱,再把这几分钱放进‘银行’里。钱一定会这么一点点多起来的。早晚有一天能攒够五十块,而在布鲁克林这么大一个岛上,肯定会有块能用这钱买下来的地皮。”

“这么攒钱真的行得通吗?”

“我对着圣母起誓,肯定行得通的。”

“那你自己为什么没攒够钱去买地呢?”

“我攒过。我们在这边刚一落脚,我就弄了这么个银行。花了十年才攒够五十块。我手上拿着钱,去找了一个街坊,都说拿很实惠的价格就能从那人手里买到地。那人给我看了一片很不错的地,又用我的语言跟我说,‘这片地归您了。’他收了我的钱,给了我张纸,我也不认字,后来我看见有人在我的地上盖房子,我就给他们看我手里那张纸,他们看了全笑了,还拿同情的眼神看着我。这块地根本不是那人能卖的,这事是……那个词拿英语怎么说来着?这事是一场Schwindle。”

“骗局(Swindle)。”

“唉,像我们这样的,人家一看就知道是刚从老家来的愣头青,我们老被那种家伙坑钱,因为我们不识字。可是你念过书,所以你拿到字据以后,先看看上面是不是写了土地归你。看准了再给钱。”

“那之后你是不是再也没存过钱呢,母亲?”

“我又存了。从头开始存的。第二次存钱就更难了,因为有很多孩子要养。可是虽然我存了钱,但是搬家的时候你爸爸发现了存钱罐,把钱拿走了。他不拿这钱买地,因为他向来喜欢养鸡,就买了一只公鸡和好多只母鸡,都养在后院里。”

“我还记得那些鸡呢,”凯蒂说,“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他说鸡下了蛋可以拿到附近卖,很快就能赚来很多钱。哎,男人总是瞎做美梦!第一天夜里就来了二十只饿急了的野猫,翻过栅栏吃了好几只鸡。第二天又有意大利人偷偷溜进来偷走了很多。第三天来了个警察,说布鲁克林禁止在院子里养鸡。我们给他交了五块钱,他才没把你爸爸抓进警局。你爸爸把最后剩下的几只鸡卖了,买了点金丝雀,他这个好歹能踏踏实实地养。我的第二笔存款就是这么丢掉的。可是我已经又开始存钱了,也许有那么一天……”她沉默地坐了一会儿,然后站起身来,披上了自己的头巾。

“天快黑了,你爸爸该下班回家了。愿圣母保佑你和孩子。”

茜茜一下班就直接赶过来了,甚至没顾得上把头发上扎的蝴蝶结沾的橡胶粉掸掉。她看见孩子激动得不得了,哽咽着宣称这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宝宝。约翰尼也将信将疑地看了看,只觉得孩子看着皱巴巴的,身上还发青发紫,八成是有什么问题。茜茜给孩子洗了个澡(她出生第一天已经被洗了十来回了)。然后又直奔熟食店,连哄带骗地让店里的人先给她记上账,等周六发了工资再还。她一口气买了足足两美元的各种美食:切片口条、烟熏鲑鱼、奶白色的烟熏鲟鱼,还有脆面包片。她还买了一口袋煤,把屋子里的火烧得旺旺的。她先装好一盘食物端给凯蒂,才坐在厨房里和约翰尼一起吃晚餐。温暖的房间里充满了各种气味,有美味饭菜的香气,有香粉的味道,茜茜身上还传来一股糖果似的甜香味,那味道的来源是她脖子上挂的心形仿银花丝项链坠,里面装着个粉笔似的小圆片。

吃过晚餐,约翰尼一边抽着雪茄,一边仔细端详着茜茜。他暗自想着,人们给自己的同类贴上“好”或者“坏”的标签凭的是什么标准呢?就说茜茜吧,她既很“坏”,同时也很“好”。她在男人这方面很“坏”,可是不管她走到哪里,哪里都会立刻充满生机—充满善良、温柔、活泼、香气浓烈、势不可挡的生命力—这一点又很“好”。他甚至希望刚出生的女儿以后也能有一点像茜茜。

茜茜宣布自己要留下来过夜。凯蒂有点不安,她说家里只有自己和约翰尼睡的一张床。而茜茜表示,要是也能生出像弗兰西一样的好孩子,那她倒也愿意和约翰尼睡。凯蒂皱起眉头,她知道姐姐当然是在开玩笑,但是茜茜又一直是个既率真又直白的人。她不禁开始数落起茜茜来,约翰尼插进来打了圆场,说自己得去学校上夜班。

约翰尼实在是无法开口告诉凯蒂,自己把他俩的工作都搞丢了。他去找了哥哥乔吉,乔吉那天晚上刚好有工作,更幸运的是,他工作的地方凑巧还缺一个既能做侍应又能唱歌的人。约翰尼接了这份工作,老板又保证下星期还有活儿给他干,他就这么干回了歌唱侍者这一行,并且从此之后再也没干过别的工作。

茜茜和凯蒂一起躺在**,两人差不多聊了一夜。凯蒂对姐姐倾诉了自己对约翰尼的担忧,还有她对未来的恐惧。姐妹俩谈到了玛丽·罗姆利,她是个多好的母亲啊!她们也说起了父亲托马斯·罗姆利,茜茜说他就是个老浑蛋,凯蒂说她好歹应该尊重父亲一点。茜茜说:“说什么傻话呢!”凯蒂听了也大笑起来。

凯蒂把母亲今天和她谈的那些话也告诉了茜茜。做“银行”存钱的点子让茜茜很是着迷,哪怕已经是三更半夜了,她还是立刻爬下床,开了罐炼乳,一股脑儿倒进碗里,当场做起储蓄罐来。她打算爬进衣柜把罐子钉上,可是衣柜又窄又满,她宽大的睡袍又缠缠裹裹的碍事。于是她就索性脱掉睡袍,光着身子爬进衣柜,跪在地上钉了起来,衣柜太小,她丰满的臀部就那么明晃晃地露在外面。这逗得凯蒂笑个不停,她都有点担心会不会引发大出血了。凌晨三点敲钉子的巨响吵醒了周围的住户,楼上的邻居开始敲地板,楼下的邻居开始敲天花板。衣柜里的茜茜抱怨说,明知这里还有个刚生产完的病人,楼上楼下的邻居还这么敲敲打打,真是够不要脸的。这话更是惹得凯蒂狂笑了好一阵儿。“他们这样还叫人怎么睡觉?”茜茜一边愤慨地问着,一边狠狠地砸下最后一颗钉子。

储蓄罐装好了,茜茜穿上睡衣,往罐子里投了个五分硬币作为买地账户的第一笔资金,就爬回**了。她兴奋地听凯蒂说着那两本书的事,保证自己一定会把书找来,就当是给宝宝的受洗礼物了。

弗兰西在母亲和茜茜中间安稳地睡着,就这样度过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夜晚。

茜茜第二天就去找书了。她先去了一家公共图书馆,问图书管理员怎样才能搞到一本“莎士比亚”和一本《圣经》。图书管理员说《圣经》他帮不上忙,但他们图书馆刚好有一本旧的莎士比亚作品要淘汰掉,茜茜想要的话可以拿走,于是茜茜就把它买了下来。那是一本破破烂烂的莎士比亚作品全集,其中收录了莎士比亚全部的戏剧作品和十四行诗,附有密密麻麻的脚注和详细的讲解释义,以及带肖像的作者传记,每部戏还配有一幅铜版画插图。书上的字体很小,每页都是分成两栏印刷的,用的纸张也很薄。这本书要了茜茜两毛五。

《圣经》稍微难弄一点,但是到手却更便宜,实际上茜茜一分钱没花就搞到了一本,封面上印着个“基甸”的标记(25)。

买过莎士比亚作品集几天之后的一个清晨,茜茜在一家安静的家庭旅馆醒来,推了推与她一起过夜的现任情人。

“约翰(虽然他的名字其实是查理),床头柜上那是本什么书?”

“是《圣经》。”

“是新教的《圣经》吗?”

“没错。”

“那我要把它顺走。”

“你尽管拿。他们就是为了给人拿才放在这里的。”

“不可能吧!”

“真的!”

“可别蒙我!”

“就算把这里放的书顺走,拿回去看完之后一定幡然悔悟,当场改过,然后要么送回来,要么买一本新的。方便别人再顺走,再看得幡然悔悟,当场改过。总之把书搁在这里的公司肯定没损失。”

“行吧,反正这一本就肯定一去不回喽。”茜茜拿了一块酒店的毛巾,把书裹了起来,这毛巾她也就一起顺走了。

“哎我说,”她这个“约翰”突然感到一阵冰凉的恐惧爬遍全身,“万一你拿回去看得当场改过,我就得回到我老婆身边啦。”他打了个冷战,伸手搂住茜茜,“答应我你永远不改过。”

“我可不会。”

“这你怎么说得准?”

“我什么时候听过人家劝?何况我还不认字。我判断对不对就全凭感觉。如果我感觉不好,那就肯定不对。如果我感觉好呢,那就肯定是对的。跟你在一块儿我感觉就很好。”她揽过“约翰”的肩膀,在他脸上响亮地亲了一口。

“茜茜,我真希望咱俩能结婚。”

“我也是啊,约翰。我就知道咱俩能处得来—不管怎么说吧,至少能好上一阵儿。”她又老老实实地加上了后半句。

“可惜我结婚了,信天主教就这点最麻烦,不让人离婚。”

“反正我也不认可离婚。”既没享受到离婚的好处又来回结了好几次婚的茜茜如是说。

“你猜怎么着,茜茜?”

“怎么?”

“你可真是有颗金子一样的心呐。”

“别逗我啦。”

“没逗你,”他看着茜茜把薄薄的莱尔线长筒袜套在匀称优美的腿上,又扣上鲜红的丝绸吊袜带,“给咱亲一个吧。”他突然开口恳求道。

“咱还有那个时间吗?”她本着务实的态度问着,却把刚穿上的长袜又褪下来了。

弗兰西·诺兰最初的藏书就是这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