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利也回家了,妈妈打发他和弗兰西去买周末晚餐要吃的肉。这可是件重要的事,所以妈妈必须安排得很仔细才行:
“去哈斯勒店里买五分钱煮汤的骨头,不过别在他家买绞肉,上魏尔纳店里买。要一毛钱绞碎的牛腿肉,别要盘子里现成的,让他现给你弄,去的时候再拿上个洋葱。”
弗兰西姐弟在柜台后面站了好一会儿,卖肉的才留意到他们。
“要点什么?”他终于开口问道。
弗兰西拿出了谈判的架势:“一毛钱的牛腿肉。”
“绞碎的?”
“不是。”
“一个女士刚来买了两毛五绞碎的牛腿肉,结果我多弄了些,剩下的就放盘子里了,刚好是差不多一毛钱的。不骗你,这些都是刚绞出来的。”
这正是妈妈嘱咐过她要小心的陷阱—不管卖肉的怎么说,都别买盘子里现成的绞肉。
“不用了,我妈妈就说要一毛钱的牛腿肉。”
卖肉的气哼哼地剁下一小块肉,称好分量,没好气地扔在包装纸上,他正准备打包,弗兰西又用颤抖的声音开了口:
“哎呀,我忘啦,我妈妈要的是绞碎的。”
“见他的鬼!”他一把抄起那块肉,把它塞进绞肉机。“又上当了。”卖肉的愤愤地想着,颜色新鲜的绞肉打着卷儿从机器里掉了出来,他把肉拢在手里,打算一把拍到纸上,就在这时候—
“我妈妈还说了,要把这个洋葱也一起剁进去。”她拿出从家里带来的那个剥好的洋葱,怯生生地放在柜台上推了过去。尼利在她身边站着,什么都没说,他的作用主要就是给弗兰西壮壮声势。
“老天爷!”卖肉的脱口而出,不过他还是操起两把剁肉刀,把洋葱细细地剁进绞肉里。弗兰西在一旁看着,她很喜欢剁肉刀像鼓点一样规则的节奏。卖肉的再次把剁好的肉拢成一堆,拍到包装纸上,直瞪着弗兰西。弗兰西不禁咽下口水,最后一个要求也是最难开口的。卖肉的已经猜到接下来可能还得再要点什么了,他就那么站着,心里气得直打哆嗦。弗兰西一口气把要说的话全都吐了出来:
“再要一块拿来煎肉的板油。”
“狗娘养的臭杂种。”卖肉的恶狠狠地嘟囔着,他割下一块雪白的肥油,故意先让它掉在地上,再捡起来扔到那堆绞肉上。他怒气冲天地打好包,抓过那一分钱交给老板算账,咒骂着自己命运不济,居然活该当了个卖肉的。
终于买好了绞肉,姐弟俩又去哈斯勒那里买煮汤的骨头。哈斯勒肉铺的骨头很不错,但是绞肉就不怎么地道了,因为他都是背着人做绞肉,所以天知道那里面搁的都是什么。尼利拿着绞肉包在店外头等着,因为假如哈斯勒看见你在别的店买了绞肉,他就会傲气地把你请出去,让你回之前买肉的地方买骨头。
弗兰西要花五分钱买一根稍微带点肉的骨头来煮星期天喝的汤。哈斯勒没有立刻去拿,而是给她讲起了那个老掉牙的笑话:一次有个人买了两分钱所谓“喂狗吃的肉”,而哈斯勒问那个人说,“是包起来还是在这里吃?”弗兰西怯生生地笑了笑,哈斯勒很满意,从冷柜里拿出一根雪白发亮的骨头,里头满满都是奶油似的骨髓,骨头根儿上还留着不少鲜红的肉。他炫耀似的让弗兰西好好看着。
“跟你妈妈说,拿这个煮完汤之后,得把骨髓掏出来,”他说,“让她把骨髓抹在面包上,加点盐和胡椒,给你做个美味的三明治吃。”
“我会跟妈妈说的。”
“吃了这样的好东西,你总该长点肉了,哈哈。”
他把骨头包好,收了钱,又切下厚厚的一片肝泥香肠给了弗兰西。弗兰西感觉有点抱歉,哈斯勒心眼这么好,她却不能在他店里买肉,可惜妈妈就是信不过他店里卖的那些绞肉。
快到傍晚了,但是天色还早,路灯也还没亮起来。不过卖辣根的老太太已经在哈斯勒肉店门口摆上了摊子,开始把那些气味辛辣的块根磨成泥了。弗兰西拿出从家里带来的杯子,老太太给她装了半杯辣根泥,收了两分钱。买肉的任务终于完成了,弗兰西很高兴。她最后去蔬菜店买了两分钱煮汤用的蔬菜,有一根蔫头耷脑的胡萝卜、一棵无精打采的芹菜、一个发软的西红柿,还有一小把挺新鲜的欧芹。这些东西和骨头一起煮,煮出来的汤不仅味道浓郁,里面还带着点肉渣。这汤里加上自家做的粗面条,再配上涂了骨髓的面包,就是星期天的大餐了。
吃过“弗兰尼利丸”、土豆、挤碎的馅饼,喝过咖啡之后,尼利下楼去街上找朋友玩了。虽然没有提前约定过,也没人招呼,但是男孩们吃完晚饭之后总是不约而同地聚在街角,在那里打发掉整个傍晚的时间。他们插着兜、耸着肩,说说笑笑,打打闹闹,还伴着口哨吹的小调跳跳舞。
莫迪·多诺万来找弗兰西一起去做告解了。莫迪是个孤儿,她和两个没有结婚的姨妈一起生活。这两个姨妈靠缝制女士寿衣谋生,有家棺材公司会以打为单位从她们手里收货。她们做的都是带流苏的缎子寿衣:处女用纯白色,年轻的已婚妇女用淡紫色,中年妇女用深紫色,老妇人则用黑色。莫迪带了些姨妈们剩下的碎布头来,想着弗兰西也许能用它做点什么,弗兰西装出高兴的样子收下,可是把这些亮闪闪的布头放起来的时候又觉得毛骨悚然。
熏香和忽明忽暗的蜡烛让教堂里烟雾缭绕的。修女们已经在各个祭坛前放好了鲜花,其中圣母祭坛前面的鲜花最好—在修女之间,圣母远比耶稣或者约瑟受欢迎。人们在告解室外排起长队,年轻的姑娘小伙们都打算赶紧把这回事应付过去,好继续去约会。奥佛林神父的告解室门前的队伍格外长,因为他年轻、和蔼、宽厚,找他做忏悔也比较轻松。
轮到弗兰西了,她推开沉重的门帘,走进告解室跪下。神父打开那扇将他与“罪人”隔开的小拉门,在窗口的网格背后对她画了个十字,无比古老的神秘气息在此刻笼罩着整个告解室。神父闭着眼,飞快地用毫无起伏的拉丁文低声说着什么,弗兰西嗅到了他身上熏香、蜡油、鲜花、剃须膏以及神父黑袍那讲究的布料混合在一起的味道。
“祝福我吧,神父,因为我有罪……”
她很快坦白了自己的“罪”,也很快地得到了赦免。她双手合十,垂着头走出告解室,先在祭坛前屈膝跪拜,又跪在栏杆边做了忏悔祷告,手上数着珍珠贝的玫瑰经念珠。莫迪的生活更简单,要忏悔的“罪行”也更少,所以她早就出去了,坐在外面的台阶上等着弗兰西。
她们互相揽着对方的腰,在街上到处溜达,彼此要好的布鲁克林女孩们都爱这么干。莫迪身上有一分钱,她买了个冰激凌三明治,还给弗兰西咬了一口。但很快莫迪就得回家去了,姨妈们不让她晚上八点以后还在外面待着。分手之前,两个小姑娘约好了下个星期六还要一起去做告解。
“可别忘了啊,”莫迪一边倒退着往家走,一边冲弗兰西喊着,“这回是我来找你,下次就轮到你来叫我了。”
“我不会忘的。”弗兰西答道。
弗兰西到家后发现外屋有客人。来的是伊薇姨妈和她的丈夫威利·佛利特曼。弗兰西挺喜欢伊薇姨妈,她和妈妈长得很像,性格风趣,说起话来总能把人逗得哈哈大笑,就像讲笑话的演员似的,而且她还擅长模仿,什么人都学得来。
佛利特曼姨夫带了吉他来,他这会儿正弹着,大家都跟着一起唱歌。佛利特曼又黑又瘦,长着一头柔软的黑发,蓄着溜光水滑的小胡子。作为一个右手缺了中指的人,他的吉他弹得还算不错。每次遇到需要用上中指才能按出来的音符,他就敲一下琴箱作为替代,所以他弹出来的歌曲节奏都怪怪的。弗兰西进门的时候,他差不多要把会的歌全都弹完了,弗兰西刚好赶上听他精选的最后几首。
唱完歌之后,姨夫出门买了一大罐啤酒,伊薇姨妈也拿出一块粗裸麦面包,还有一毛钱的林堡奶酪,做成三明治来下酒。几杯啤酒下肚,他就开始说起掏心掏肺的话来。
“你瞧我,凯蒂,”他对妈妈说,“你瞧我有多失败。”伊薇姨妈翻了翻白眼,叹了口气,咬紧了自己的下嘴唇。“孩子们不尊重我,老婆也觉得我没用,”他说,“就连我那匹拉牛奶车的马鼓手都来欺负我,你们知道它前两天干了什么吗?”
他向前倾过身子,弗兰西看到他眼里泛起了亮闪闪的泪光。
“那天我正在马房里给它刷洗,正刷到肚子的时候,它突然尿了我一身。”
凯蒂和伊薇相互看了看,眼神里跳跃着努力憋回去的笑意。凯蒂突然看了弗兰西一眼,她的眼睛带着笑意,但是嘴唇绷得紧紧的。弗兰西也皱起眉头,低头看向地板,可是心里却早就笑开了。
“这就是它干的好事,马房里所有人都笑话我。所有人都笑话我!”他又喝了杯啤酒。
“别这么说嘛,威利。”他老婆说道。
“伊薇也不爱我了。”姨夫对妈妈说。
“我爱你,威利。”伊薇笃定地说着,声音像爱抚一般柔软温和。
“刚结婚的时候你还爱我,但是现在已经不爱了,是不是?”他等着伊薇开口,但是伊薇一言不发,“你瞧,她已经不爱我了。”
“我们该回家了。”伊薇说。
上床睡觉之前,弗兰西和尼利得读一页《圣经》和一页莎士比亚的作品。这是妈妈定的规矩,小时候都是妈妈读给他们听,大一点以后他们就可以互相读给对方听了。两个孩子这样读了六年,《圣经》已经读完了一半,《莎士比亚全集》则是读到了《麦克白》。他们飞快地读完了书,到了晚上十一点,除了还在外面工作的约翰尼,诺兰家所有人都上了床。
星期六晚上弗兰西可以在外屋睡觉,她拿两张椅子在窗户前面拼了张床,这样她就可以看街上的行人了。她躺在那里,整座楼夜间的动静都听得一清二楚。人们走进楼门,回到自己的公寓,有些人拖着疲惫的步伐,也有些人一路轻快地跑上楼梯。有个人绊了一下,嘴里抱怨着楼道里的油布地毯太破旧。有个婴儿假模假式地哭着,楼下某间公寓里还有个醉汉,长篇大论地控诉着他老婆的**生活。
凌晨两点钟,弗兰西听到了爸爸上楼时唱着的轻柔歌声。
……可爱的莫莉·马隆,她推着独轮车,
在大街小巷上走过,
嘴里吆喝着……
他刚唱到“吆喝着”,妈妈就打开了房门,这是爸爸和他们打的一个赌。如果家里人趁他唱完这一句之前就开了门,就算他们赢。而如果爸爸能在楼道里唱完这一句,那就算爸爸赢。
弗兰西和尼利都下了床,围坐在餐桌边。爸爸拿出三美元放在桌上,又给了两个孩子一人一个五分的硬币,妈妈让他们把这钱存进锡罐“银行”去,因为他们早上已经拿过卖破烂儿的钱了。爸爸带回满满一纸袋没动过的食物,因为婚宴上有些客人没来,新娘就把没上桌的剩菜分给侍者们了。有半只凉了的煮龙虾、五个冷冰冰的炸牡蛎、一小罐鱼子酱和一角羊奶干酪。孩子们没觉得龙虾好吃,凉的炸牡蛎完全没味道,而鱼子酱似乎又太咸了。可是他们太饿了,所以这一桌东西很快就被一扫而空,而且一晚上就消化掉了。假如钉子嚼得动的话,恐怕他们也能吃下肚去,消化个干净。
吃过东西以后,弗兰西就不得不面对现实了:她打破了从午夜到明早的弥撒之前必须禁食的规矩,所以她不能领圣餐了。这件事倒确实是个真正的“罪过”,下星期得对神父好好忏悔了。
尼利回到他的**,很快就睡着了。弗兰西走到漆黑的外屋,在窗边坐下,她还不太想睡。妈妈和爸爸还在厨房里坐着说话,他们能这样一直聊到天亮。爸爸说着今晚工作上的事,聊着他都看见了什么人,这些人长什么样,说着什么话。诺兰家的人们享受并且热爱生活,他们不仅把自己的日子过到极致,还对接触到的其他人的生活也充满了兴趣。
于是约翰尼和凯蒂就这么聊了下去,他们抑扬顿挫的说话声在黑夜里听来令人安心。已经凌晨三点了,街上静悄悄的,弗兰西看见住在马路对面公寓里的一个姑娘和她的男朋友从舞会回来了,他们在门廊里紧紧相拥,一言不发地拥抱着彼此,直到姑娘向后仰过去的身子不小心碰响了门铃。姑娘的父亲只穿着衬裤下了楼,压低了声音把小伙子臭骂了一顿,让他赶紧滚蛋。姑娘咯咯笑着跑回楼上,她男朋友沿着大街走了,一路用口哨吹着《今夜你我独处时》。
当铺老板托穆尼先生在纽约城里花天酒地了一晚上,这会儿坐着辆双轮马车回来了。他从来没进过自己的当铺,这是他继承来的遗产,还附带一位非常能干的经理。没人知道,为什么托穆尼先生明明这么有钱,却还要住在自家铺子的二楼。他在脏乱的威廉斯堡过着上流纽约客的日子。一个进过他家的粉刷匠说,他的屋子里到处装饰着雕像和油画,铺着雪白的皮草地毯。托穆尼先生是个单身汉,经常一整个星期不见人影,星期六晚上也没人看见他从家离开,只有弗兰西和巡逻的警察能看到他回家。弗兰西看着他,感觉就像在戏院包厢里看演出一样。
他的真丝高顶礼帽斜扣在一只耳朵上,银杖头的拐杖夹在腋下,在路灯的映照下闪闪发光。他掀开白缎子的斗篷外套掏车钱,马车夫接过钞票,用马鞭末端点点自己的帽檐致意,一抖手上的缰绳催马走了。托穆尼先生目送着马车离开,仿佛这构成了他那美好人生的最后一环。然后他就上了楼,回自己的豪华公寓里去了。
他应该是那些大名鼎鼎的豪华地方的常客,比如雷森韦伯咖啡馆或者华尔道夫酒店之类的。弗兰西下定决心,有朝一日自己一定得去亲眼看看这些地方。有朝一日她一定要穿过几个街区之外的威廉斯堡桥,桥的那一边就是纽约的市中心,她要从外面好好看看那些地方。这样她就能对托穆尼先生有些更准确的了解了。
一阵海风吹过布鲁克林。从遥远的北边传来一声雄鸡的啼鸣—布鲁克林最北端是意大利人的聚居区,他们习惯在自家院子里养鸡—远处有只狗跟着吠叫起来,在马房里睡得正舒服的骟马鲍勃也随之发出了一阵询问般的嘶鸣。
弗兰西很喜欢星期六,很不舍得用睡觉为这一天画上句号。只是想到下个星期即将到来就已经让她很不舒服了。她重温着这个星期六,把它牢牢记在心中,除了那个等面包的老头儿之外,这一天完美无缺。
在除了星期六之外的其他夜晚,她都只能睡在自己的小**,从通风井依稀听得见楼里另一间公寓里说话的声音。那家的新婚妻子几乎还是个孩子,而她的丈夫是个活像头大猩猩的卡车司机。妻子的声音轻柔而带着乞求的意味,丈夫的声音粗暴而充满苛责。说过话之后是一阵短暂的沉默,然后丈夫开始打鼾,他新婚的妻子开始哀哀切切地哭泣,一直哭到将近天明。
弗兰西一想起她的哭声,就不由得颤抖起来,双手本能地捂住耳朵,然而她很快就意识到今天是星期六,她睡在外屋,听不见通风井里传来的动静。没错,现在还算是星期六,还是那个美妙的星期六。星期一还在很久之后,中间还隔着个平静的星期天呢,明天她还可以花上很长的时间去回想那棕色陶罐里的金莲花,还有弗兰克刷洗马儿的时候它沐浴在阳光和树影下的模样。弗兰西开始觉得困了,她又听了一会儿凯蒂和约翰尼在厨房里说的话。他们开始聊起往事了。
“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才十七岁,”凯蒂说,“那会儿我在城堡穗带厂上班。”
“那我就是十九岁了,”约翰尼也回忆道,“当时我和你最好的朋友希尔娣·奥戴尔是一对儿。”
“哦,她呀。”凯蒂鼻子里哼了一声。
甜美的暖风轻柔地吹着弗兰西的头发,她弯起胳膊搭在窗沿上,把脸枕了上去,这样她一抬头就能看见高悬在廉价公寓屋顶上的星星。她过了一会儿就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