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秦始皇统一起,到明末止,为时约近二千年。这二千年中,我国独立为东亚的一个大国;四周诸国,文化程度,皆出我之下;此种情势,始终没有变更。对北族的民族斗争,我国盛强时,则能把他们征服;衰乱时,就不免反受其害。论经济状况,商业资本,始终是最活跃的。中国幅员广大,而劳力低廉,只要扩充销路,就有利可图了。正不必要想到节省劳力,以谋减轻成本,所以几千年来,大家不向使用机器上着想;即有聪明的人,偶尔想到,也不会被利用,而不久就失传了。这是中国人不能进于工业资本的原因。因为国太大了,人民参与政治,其势无从实行。政府监督之力,有所不及。多所兴作,往往反致民累,结果酿成政治上的一种“惰性”。
本期的民族斗争
从秦始皇统一起,到明末止,为时约近二千年。这二千年中,我国独立为东亚的一个大国;四周诸国,文化程度,皆出我之下;此种情势,始终没有变更。国际上最剧烈的,就是对北族的民族斗争,我国盛强时,则能把他们征服;衰乱时,就不免反受其害;如汉之后有五胡,隋唐之后有辽、金、元是。
文明民族何以反被野蛮民族所征服
从来野蛮民族的勃兴,和文明民族文化的传播,实在极有关系。在东西历史上,文明民族,都受野蛮民族的**。如中国之于辽、金、元、清,希腊之于马其顿,罗马之于日耳曼。说者多以为野蛮民族性质强悍,勇于战斗之故。其实不然,单靠勇于战斗,是不能征服人家的。然则其原因在哪里呢?我说这在社会组织上。因为我们的社会,是在病态中进化的。一方面,文明程度,固然逐渐加高;一方面,组织病态,亦在逐渐加深。所以以文明程度论,固然文明人优于野蛮人;以社会组织论,实在野蛮人胜于文明人。我们说具体一些的话:在政治上,我们有阳奉阴违之弊;又有法出而奸生,令下而诈起的弊。假使在两军相当之际,我们的将帅,就可以找一句推托的话,逗挠不前;我们的军需官,甚而可以藉图私利。这许多事情,在野蛮社会里,大抵是很少有的。关于这一点,古来的人,也早就见到。譬如在《史记·秦本纪》里所载由余对秦穆公的话,《匈奴列传》里所载中行说(当时的一个汉奸)诘难汉使的话,都是这一个道理。历代文明民族,和野蛮民族相争之时,文明民族里所谓内奸,总是很多;甚至有倒戈以攻其祖国的;而野蛮民族中,此等现象,却极少。就可见得文明社会病状的深刻。因为病状深刻,所以其社会中的分子,利害和社会全体相反的多了。所以文明民族的文明,向野蛮民族传播,达到一定的程度,文明民族自身会有危险的,然则还是社会组织不正常的罪罢了。(《中国民族演进史》,第126、130页)
本期的文化
文化:在本期中,也大有变迁。第一步,是诸子百家之学,均居次要,而儒家处于独尊的地位。第二步,是印度哲学输入,在思想界占重要的地位。第三步,便是儒、释思想调和,而发生一种新哲学了。以宗教论:则固有的崇拜对象,集合而成道教,和专讲人伦日用的儒教,出世的佛教,鼎峙而称三教。其余外国的宗教,输入的也还不少,但不占重要的位置。
本期的经济和社会组织
论经济状况,在本期之中,商业资本,始终是最活跃的。因为从统一以后,各地方的联结,已经密切,各地方的人,已经非互相倚赖不能生存了。虽然偏僻之处,保存其自给自足的状况的,也不是没有,然在全国中,是不占重要的地位的。从商业资本再进一步,就可达到工业资本了,然必销路畅旺,工价高昂,感到人力的不足,才会想到利用机器。中国幅员广大,而劳力低廉,只要扩充销路,就有利可图了。正不必要想到节省劳力,以谋减轻成本,所以几千年来,大家不向使用机器上着想;即有聪明的人,偶尔想到,也不会被利用,而不久就失传了。这是中国人不能进于工业资本的原因。社会组织当封建制度初崩溃时,人心上还觉得很不惯,要想回复他。经过王莽的扰乱,也就无人再敢提及,习而安之了。
本期的政治
本期的政治,始终是采取放任主义的,所以一切事情,不免废弛,这也有个不得已的原因:因为国太大了,人民参与政治,其势无从实行(中国民权遗迹,都在古代;后世国家扩大之后,就没有了。这并非理论上以为不该有,只是限于事实,无从行使)。政府监督之力,有所不及。多所兴作,往往反致民累,结果酿成政治上的一种“惰性”。既集大权于君主一身,其势不得不图控制之便,于是治民之官日少,治官之官日多(顾炎武语,见《日知录》。如地方自治废弛;汉于郡县之上,又加州牧,元于路府之上,再加行省都是),尤以乱世为甚,一个控制不住,就成尾大不掉之势,如后汉和唐代的末年就是。这个唤作“外重”。然反之,中央政府的权力太大,没有人能裁制他,则**昏之君,甚至于奸佞之臣,以及宦官女谒等,又皆能为所欲为,民被其毒。总而言之:专制君主,本不是良好的政体,这二千年来,政治上的受其弊,也可以说是很深了。
官僚与放任消极之政治
中国的政治,是取放任主义的。从前的政治家,有一句老话,说“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与天下安”。只这一句话,便表明了中国政治的消极性。中国的政治,为什么取这种消极主义呢?原来政治总是随阶级而兴起的。既有阶级,彼此的利害,决不能相同。中国政治上的治者阶级,是什么呢?在封建时代,为世袭的贵族。封建既废,则代之以官僚。所谓官僚,是合(一)官;(二)士,即官的预备军;(三)辅助官的人,又分为幕友、吏胥、差役;(四)与官相结托的人,亦分为绅士、豪民。此等人,其利害都和被治者相反,都是要剥削被治者以自利的。固然,官僚阶级中,未尝无好人,视被治阶级的利害,即为自己的利害。然而总只是少数。这是因为生物学上的公例,好的和坏的,都是反常的现象,只有中庸是常态。中庸之人,是不会以他人之利为己利,亦不会以他人之害为己害的,总是以自己的利益为本位。社会的组织,使其利害与某一部分共同,他就是个利他者。使其利害和某一部分人相对立,就不免要损人以自利了。所以官僚阶级,决不能废督责。(督责二字,为先秦时代法家所用的术语。其义与现在所谓监察有些相似,似乎还要积极些)然中国地大人众,政治上的等级,不得不多,等级多则监督难。任办何事,官僚阶级都可借此机会,以剥民以自利。既监督之不胜其监督,倒不如少办事,不办事,来得稳妥些。在中国历史上,行放任政策,总还可以苟安,行干涉政策,就不免弊余于利,就是为此。因此,造成了中国政治的消极性。(《中国近世史前编》,见《中国近代史八种》,第148—1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