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秦代之统一与疆土之拓展
秦始皇的治国内,规模是颇为阔大的。可惜他严刑峻法,又极其奢侈。他的政治实在是抱有一种伟大的理想的。这亦非他一人所能为,大约是法家所定的政策,而他据以实行的。政策虽好,行之却似过于急进。法家之学,不知道国家和社会的区别。国家和社会不是一物,所以国家的权力,只该扩张到一定的程度,过此以往,便无功而有罪。法家不知此义,误以为国家的利益,始终和社会是一致的,就有将国权扩张得过大之弊。秦始皇既并天下之后,还不改变政策,这是秦朝所以灭亡的大原因。这种错误,不是秦始皇个人的过失,也不是偶然的事实;而是法家之学必至的结果。
秦始皇的政策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王政尽灭六国,统一全国。他自称为始皇帝。有人劝他封建子弟,他不听。而把全国分做三十六郡(秦王政二十六年,自称始皇帝,后世则称二世、三世。是年,分全国为三十六郡,郡名详见《史记·秦始皇本纪》、裴骃《集解》。但近人王国维曾加以考订,纠正错误。始皇后因增置燕齐地六郡为四十二郡,后又取百越增置六郡为四十八郡,盖皆用六为数。并见王著《观堂集林·三十六郡考》),每郡各置“守”“尉”“监”三个官。(守,汉时称为太守;尉,称为都尉;监,在秦朝是派御史去做的,谓之监御史,汉朝则由丞相派史去做。分全国为十二州,谓之州刺史)又把全国的兵器,都聚到他的都城咸阳(今陕西咸阳县),铸了十二个铜人和别种器具。又要统一全国的思想,除医药、卜筮、种树的书外,只许博士官有书(博士是太常属官。太常是管礼仪的,博士在秦汉时,都是用学者做的,当时说“官”,譬如现在说“公署”)。民间的书籍,一概烧掉。史官也只许存留秦国的历史。
秦统一的原因
秦朝的统一,决不全是兵力的关系。我们须注意:此时交通的便利,列国内部的发达,小国的被夷灭,郡县的渐次设立,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本有趋于统一之势,而秦人特收其成功。秦人所以能收成功之利:则(一)他地处西垂,开化较晚,风气较为诚朴。(二)三晋地狭人稠,秦地广人稀,秦人因招致三晋之民,使之任耕,而使自己之民任战。(三)又能奉行法家的政策,裁抑贵族的势力,使能尽力于农战的人民,有一个邀赏的机会。该是其最重要的原因。(《吕著中国通史》下册,第376—377页)
郡县的由来
县之起源有三:(一)灭国而为之。古书多记灭国为县者;其不记其兴灭建置者,县名亦率多旧国名,可推想其灭国而为县也。(二)卿大夫之采邑,发达而成为县。《左氏》昭公二年,晋分祁氏之田以为七县,羊舌氏之田为三县。五年,蘧启强言:“韩赋七邑皆成县。”此卿大夫采地,浸盛而成县者也。(三)并小乡聚为之。《史记·商君列传》,言商君治秦,集小都乡邑聚为县,此则国家新设之县,君之者不复世袭者也。凡一县,大抵自成一行政区域。大国之吞灭小国,非改若干小行政区为一大行政区,乃以一国而包若干个行政区域也。故被灭之国,仍为政治上之一单位,不过改世袭之君为任命之官吏而已。边荒之地,则称为郡,本与县不相统属。但(一)郡之地必广大,至其渐次发达,民政加详,则可分设为县。(二)又郡率有兵力,以之保护县;而以县之物力支持郡,亦相甚宜。如此者,县皆易受郡之统属。战国以前,郡皆设于边地;至秦始皇灭六国,觉到处有用兵力控制之必要,乃举天下而分为三十六郡矣。然秦之旧地,固仍属内史也。(《中国文化史》,原为1942年在常州青云中学教授高二中国文化史的讲义,见《吕思勉文史四讲》,第125页)
秦时疆土的拓展
他又发兵,把今两广、安南、福建地方打平,置为南海、桂林、象郡、闽中四郡。派赵佗率兵五十万戍守五岭(大庾、骑田、都庞、萌渚、越城,皆在两广,与江西、湖南交界之地),这时候,北方的游牧民族,以匈奴为最强,据着现在的河套(河套在秦汉时称河南,唐以后谓之河曲,明以来才称河套)。秦始皇派蒙恬去把他赶掉,将战国时秦、赵、燕三国的长城连接起来,以为北边的防线。(秦朝的长城,大略沿阴山东行,经过热、辽两省的北部,东端要到现在的朝鲜境内;和现在的长城,路线几全然不同。现在的长城,大概是明朝所造,关于长城的始末,可参看王国良《中国长城沿革考》,商务印书馆本)
秦始皇筑长城
秦始皇帝筑长城,誉之者以为立万古夷夏之防,毁之者以为不足御侵略,皆不察情实之谈也。头曼以前之匈奴,此等小部落,大兴师征之,则遁逃伏匿,不可得而诛也;师还则寇钞又起;留卒戍守,则劳费不资;故唯有筑长城以防之。长城非起始皇,战国时,秦、赵、燕三国,即皆有之。皆所以防此等小部落之寇钞者也。若所邻者为习于战陈之国,则有云梯隧道之攻,虽小而坚如偪阳,犹惧不守,况延袤至千百里乎?然则长城之筑,所以省戍役,防寇钞,休兵而息民也。本不以御大敌。若战国秦时之匈奴,亦如冒顿,控弦数十万,入塞者辄千万骑,所以御之者,自别有策矣。谓足立万古夷夏之防,几全不察汉后匈奴、鲜卑、突厥之事,瞽孰甚焉。责其劳民而不足立夷夏之防,其论异,其不察史事同也。(《秦始皇筑长城》,见《吕思勉读史札记》中册,第675—676页)
秦朝的灭亡
秦始皇的治国内,规模是颇为阔大的。可惜他严刑峻法,又极其奢侈。打破六国之后,都把他们的宫室,在关中仿造一所,后来又自造一所阿房宫,又在骊山(见第五章)自营葬地,都穷极壮丽。还要相信方士的话,派他们到蓬莱去求神仙。他自己又要到处游行,借此镇压全国。前二一〇年,秦始皇出游,死在现在的河北省里。他的长子扶苏,因谏止他坑儒,被他谪罚出去,到蒙恬处做监军。(古代的太子,照习惯是不带兵的。派他去监军,就是表示不立他做太子的意思)小儿子胡亥,这时候跟随着他。宦者赵高,替胡亥游说丞相李斯,假造始皇的诏书,把扶苏、蒙恬都杀掉。胡亥即位,是为二世皇帝。信赵高的话,把李斯杀掉,政治更乱。
秦政与法家的短处
秦始皇,向来都说他是暴君,把他的好处一笔抹杀了。他的政治实在是抱有一种伟大的理想的。这亦非他一人所能为,大约是法家所定的政策,而他据以实行的。政治是不能专凭理想,而要顾及实际的情形的,即不论实际的情形能行与否,亦还要顾到行之之手腕。秦始皇的政策虽好,行之却似过于急进。(《吕著中国通史》下册,第391页)
法家之学,不知道国家和社会的区别。国家和社会,不是一物,国家和社会的利益,只是在一定的限度内是一致的,过此以往,便相冲突。国家是手段,不是目的。所以国家的权力,只该扩张到一定的程度,过此以往,便无功而有罪。法家不知此义,误以为国家的利益,始终和社会是一致的。社会的利益,彻头彻尾,都可用国家做工具去达到,就有将国权扩张得过大之弊。秦始皇既并天下之后,还不改变政策,这是秦朝所以灭亡的大原因。这种错误,不是秦始皇个人的过失,也不是偶然的事实;而是法家之学必至的结果。(《中国政治思想史十讲(二续)》,原刊《光华大学半月刊》1936年第4卷第7期)
二世篡位必非史实
古太子皆不将兵。使将兵,即为有意废立,晋献公之于申生是也。扶苏之不立,盖决于监军上郡之时。二十余子,而胡亥独幸从,则蒙毅谓先王之举用太子,乃数年之积,其说不诬。始皇在位,不为不久,而迄未建储,盖正因欲立少子之故。扶苏与蒙氏,非有深交,而李斯为秦相,积功劳日久,安知扶苏立必废斯而任蒙恬?斯能豫烛蒙恬用,己必不怀通侯印归乡里,岂不能逆料赵高用而己将被祸乎?故知史所传李斯、赵高废立之事,必非其实也。(《秦汉史》上册,第22页)
秦始皇死的明年,戍卒陈胜,在今安徽地方起兵。于是反者纷纷而起。六国后人,一时俱立。秦朝派兵出去征讨,初时颇获胜利,后来楚怀王(战国时,楚国有个怀王,和齐国联盟。上了秦国人的当,和齐国绝交。秦人趁势把他打败,后来秦国人又诱他去会盟,要求他割地,怀王不听,秦国人就把他扣留起来,死在秦国,楚国人很哀怜他。此时楚国世家项氏,在吴国的旧地起兵,有人劝他立楚怀王的后人,以收拾楚国的民心。项氏听了他,即以怀王的谥法,为其生时的称号)派项籍北救赵(新兴的赵国被围在巨鹿,现在河北的平乡县),刘邦西入关。项籍大破秦兵于巨鹿。刘邦也乘秦朝内乱,二世为赵高所弑,赵高又被新立的子婴所杀,从武关入秦(在今陕西商县之东。这是从河南南阳进陕西的路),子婴只得投降。秦朝就此灭亡,时在前二〇九年。
楚汉的分争
秦朝的灭亡,也可以说是封建政体的一个反动。于是六国之后,和亡秦有功的人,都自立为王。当时兵力最强的是项籍,所以封地的支配,实际是由他决定。他自立为西楚霸王(铜山一带,战国时也是楚国的地方,当时称为西楚。霸王的霸,就是霸诸侯的霸。当时所封的人都称王,项籍是诸王之长,所以称为霸王),建都在现在的铜山县。刘邦则封于汉中,称为汉王。分封才定,山东、河北方面,已有不满现状起来反抗的人,项籍出兵征讨。汉王乘机,打定关中。合好几国的兵,直打进楚国的都城。被项籍还兵打破。汉王乃坚守荥阳、成皋一带(荥阳,今河南荥泽县,这是黄河的一个渡口,守此,楚兵就不能渡河而北。成皋,今河南汜水县,其西境就是虎牢关,守此,楚兵就不能向西)。有萧何留守关中,替他补充军队和粮饷。而派韩信打定山西、河北,绕出山东,彭越又在楚国后方捣乱。于是楚国兵少食尽,乃和汉约以鸿沟中分全国(当时的一条运河,从今河南省城附近东南流,和淮、泗两水通连)。约定,项籍东归,汉王背约追击他。项籍走到乌江(大江的渡口,在今安徽和县南),自刎而死。汉王遂即皇帝位,是为汉高祖。时在前二〇二年。秦亡后,全国纷争了五年,又统一了。
汉初史事多传说
(汉初史事多)此等性质的传说,至汉初实尚不乏,断不容轻信为事实。试举俗所谓鸿门宴之事为例。范增说:与项王争天下者必沛公,岂是事实?且军门警卫,何等森严,安有樊哙能撞倒卫士,直达筵前,指责项王之理?古人筵宴,中间诚有离席休息之时,且或历时颇久,然亦必有一个限度;乃汉高祖可召张良、樊哙等同出,与哙等脱身回向本军,张良度其已至,然后入谢。筵宴间的特客,离席至于如此之久而无人查问;带有敌意的宾客,与数人间行出军,亦无人盘诘,项羽的军纪,有如此之废弛者乎?张良献玉斗于范增,范增受而碎之,骂项王“竖子不足与谋”,且当场言“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吾属今为之虏矣”。增年已七十,素好奇计,有如此之鲁莽者乎?种种事迹,无一在情理之中。然则汉高祖与项羽此一会见,真相殆全然不传;今所传者,亦一则想象编造的故事也。此等传说,在秦汉间实未易枚举。且如指鹿为马之说,又岂可以欺孩稚邪?(《中国史籍读法》,见《史学四种》,第2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