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向暗色的天堂伸出双臂。”
女巫与巫师们英勇地穿过狂风暴雨,在苏格兰的海岸登陆。他们手里拿着筛网,前往闹鬼的北贝里克教堂——魔鬼准备在此举行仪式。音乐家吉莉·邓肯走在最前头,边演奏单簧口琴边唱道:“姑娘们,向前走,姑娘们,走吧;如果你们不知往哪里走,姑娘,让我带着你!”
抵达教堂后,所有人围着它逆时针方向——与太阳的运行方向相反——来回踱步。弗安医生对着门上的钥匙孔吹了一口气,门立刻开了。里面非常阴暗,弗安医生用嘴吹气点起了蜡烛,众人发现魔鬼正在祭坛上等着他们。他穿着黑色的长袍,戴着黑色的帽子,所有的女巫与巫师念着“万岁,我的主人”向他行礼。他的身体像铁一样硬,声音嘶哑,面容异常恐怖。他的鼻子跟老鹰的喙一样,眼睛炯炯有神,手和脚上长满浓密的毛,还有长长的爪子。在仪式开始前,魔鬼喊出每一位信徒的名字,询问他们是否忠诚于他,是否成功地解决掉了国王与其新娘。
担任执事和门卫的疯癫老巫师格雷·米尔(Gray Meill)傻傻地回答:“国王没有遭到威胁,上帝保佑了他。”听到这番话,魔鬼暴跳如雷,从祭坛上走下来,掴了他一个耳光。接着,他返回祭坛,要求众人必须成为他最忠心的仆人,为他执行各种邪恶的事。艾格妮斯·桑普森和尤菲米亚·马克基恩大胆地询问魔鬼是否带来了詹姆斯国王的肖像,她们可以刺穿它来折磨国王。向来满嘴谎言的魔鬼这次倒是说了实话:他忘了这件事。尤菲米亚大声责备他的粗心。魔鬼面对大家七嘴八舌的责难,倒是坦然接受。之后,他邀请众人进行狂欢。一具刚埋下的尸体被挖了出来,这就是众人的美食。比起食物,魔鬼更重视美酒,他赐予大家各种上等的葡萄酒,所有人很快就醉了。吉莉·邓肯再度演奏起音乐,魔鬼和尤菲米亚领着大家一起跳舞。他们就这样一直狂欢到雄鸡报晓。
与其他人相比,来自基思的聪明女巫艾格妮斯·桑普森在自白中提供了更多细节。她提到在之前兴风作浪的事件中,那只被丢到海里的猫身上还绑着人类的肉块。她还说,在他们企图淹死詹姆斯国王的时候,魔鬼并不是到最后才跟他们见面,而是从一开始就陪着大家,而且他还带着众人划过巨浪。他们曾遇到一艘载满美酒和其他货物的外国商船,他们登上船,尽情享用美酒,最后把船弄沉。
但国王詹姆斯觉得这些情节过于夸张,他不止一次地说过,这些女巫跟她们的主人一样满嘴谎言。但其他不夸张的内容则被采纳,并成为他们使用巫术的直接罪证。艾格妮斯说自己曾在国王的衣服上抹了强效毒药,企图杀害国王。吉莉·邓肯则经常以言语恐吓邻居,说要派魔鬼追杀他们——那些心智较脆弱的人因此吓到昏厥,并从此遭受病痛折磨。弗安医生也曾肆无忌惮地杀人或教唆他人,只要付钱给他,他就可以下毒杀死对方的敌人。尤菲米亚·马克基恩也远非纯洁,她苦苦思索如何谋害国王,并以某种时代特有的迷信手段实施了谋害任务。这些人全部被判有罪,并被处以绞刑加火刑。芭芭拉·纳皮尔虽然因其他罪证被判有罪,但在参与北贝里克聚会的案子里,她被判无罪。对于这一结果国王并不满意,威胁要以故意错判的罪名起诉法官。于是法官们对其再次进行审议判决,并请求国王原谅他们之前的误判,詹姆斯感到很满意。芭芭拉·纳皮尔和吉莉·邓肯、艾格妮斯·桑普森、弗安医生等二十五人一同被绞死。尤菲米亚·马克基恩的下场更惨一些,她与胆大包天且惹人厌的博思韦尔有交情,并曾下毒杀害阻碍她的人,因此被认为应受到刑法中最重的惩罚。她不像其他人那样先被绞死再被烧掉,而是在1591年6月25日 “被绑在火刑柱上焚烧成灰”。
这场审判对苏格兰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打击。所有的领主和牧师,都带着枢密院赋予他们的权力盲目追随流行,四处迫害老妇人。那些仍然坚守旧时信仰的人是最严重的受难者,因为人们认为他们企图借魔鬼的力量铲除信奉新教的国王与新娘。根据现代历史学家的统计,在玛丽女王法案通过至詹姆斯成为英格兰国王的三十九年内,苏格兰平均每年因巫术而被处决的达两百人,总计超过一万七千人。在最开始的九年里,每年被处决的不到五十人,但1590年至1593年,每年被处决的人数远超过四百人。
接下来要说的伊莎贝尔·高蒂(Isabel Gowdie)的案例,是这一阶段最引人注目的事件。它折射出这类审判的普遍特点,尽管此案件时间稍微晚于詹姆斯统治时期。伊莎贝尔因疲于邻居的迫害主动投案,她招认的内容更满足了那个时期人们对巫术的一切想象。毫无疑问,她是最高等、最邪恶的女巫。她说自己被绑上拷问台是罪有应得,就算被判处五马分尸之刑,她的罪恶也永远无法消弭。她供出一长串名单,包括将近五十名女子和数名术师,并称他们会挖出还没受洗的婴儿尸体,用其四肢作为施法的道具。当他们想要毁掉敌人的农作物时,会把蟾蜍绑在对方的犁上。第二天晚上,魔鬼会和自己的部下以此犁耕田,那片土地将寸草不生。女巫们几乎可幻化成任何形态,但她们通常会选择猫或兔子,兔子更为常见。伊莎贝尔说,有一次她化身为兔子后,被一群猎犬追逐,差点就成了它们的口下亡魂。当她好不容易逃到家门前时,还可以感受到猎犬的滚烫喘息。她赶紧躲进箱子里,并念咒让自己恢复成人形。咒语内容为:
兔子!兔子!
上帝怜爱的兔子!
此刻的我如兔子;
但现在,让我变回人形!兔子!兔子!
上帝怜爱的兔子!
化身成兔子的女巫如果被狗咬到,变回人形后伤口依然存在,但从没有女巫被咬死。当魔鬼召集大家时,女巫会跳上扫帚、玉米或豆荚飞到空中,并念着:
拍拍马儿,马儿快跑,推推马儿,驾!驾!驾!
她们通常会在家里留一把扫帚或一只三脚凳,在离家前,她们会对其施咒,使其变成自己的样貌,这样她们的邻居便不会发现她们不见了。
伊莎贝尔还说,魔鬼会赐予自己最心爱的女巫小鬼,让他们帮助女巫。这些小鬼分别叫“咆哮狮子”“地狱贼偷”“等等她”“咆哮者”“捣蛋鬼”等,他们的制服颜色各不相同,一般为黄色、暗褐色、海绿色、豆子绿、草绿色等。魔鬼撒旦从不会以女巫受洗时得到的名字来称呼她们,而魔鬼在场时,女巫也不可以用这些名字称呼彼此。但称呼是必要的,因此魔鬼会重新为众人命名,像是“万能斯托特”“无孔不入”“暴风”“风中的小淘气”“万夫莫敌玛吉”“重击凯尔”等。魔鬼不太介意大家怎么称呼他,只要不是“黑约翰”就好。如果有巫师或女巫不小心叫出这几个字,他会立刻冲到对方面前毫不留情地殴打对方,或用羊毛刷用力扯下对方的皮肉。其他名字他都不介意,他甚至曾经向一著名巫师说,任何时候需要他的帮助,敲地三下并喊“起来吧,邪恶的小偷”即可。
因为伊莎贝尔的这份自白书,许多人被处死。在人们盲目的狂热下,被指控使用巫术的几乎没有能活着走出法院的:一百场审判里,也许只有一人可以无罪获释。猎巫成为一门新行当,一群被雇来的流浪汉游走在全国各地,手里拿着长长的针,随时准备针刺嫌疑犯。但其实那些上了年纪的人,身上总会有一些地方的感觉是迟钝甚至是麻木的。猎巫者会试图找出这些地方并进行针刺,如果那不幸的可怜虫刚好没有流血,就注定难逃一死。这些人即便没有立刻被送进监狱,也会活在邻居无尽的迫害下。有记录指出,某些可怜的妇人因为承受不了邻人过分的骚扰,宁愿一死。在那段频繁猎杀巫师的日子里,同样迷信巫术犯罪的检察长乔治·麦肯奇(George Mackenzie)爵士,在自己于1678年发行的《刑法》(Criminal Law)中,引用了一些知名案例。他说:“当我还是副法官时,曾负责核实一些女性的证词。其中一个特别愚笨的女人偷偷告诉我,她认罪不是因为她真的有罪,只是身为一个讨口饭吃的可怜人,被认为是女巫就会挨饿受冻,所有人看到她都会打她,或放狗咬她,因此她情愿一死。接着,她开始大哭,跪下来要上帝证明她所说的全是真的。”
尽管乔治爵士无法摆脱当时的迷信,但他意识到不当地煽动女巫迫害对社会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他也发现有四分之三的审判是不公正且毫无根据的。他在书中还表示,那些被控诉使用巫术的人,经常是可怜的无知之辈,他们根本不懂这种控诉的本质是什么,并将因迷信而引发的恐惧错以为是巫术。其中一个可怜虫承认自己是巫师,在被问到他做了哪些坏事时,他说他“看到魔鬼在蜡烛上像个苍蝇一样跳舞”。一个头脑单纯的妇女在被其他人指认为女巫后,以为自己真的是女巫,并询问法官有没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女巫。乔治爵士还说,这些嫌疑犯会在监狱中被严刑拷问,拷问他们的狱卒还认为自己是在执行上帝的使命。“但我明白,”这位明智的检察长说,“这些拷问是他们认罪的全部理由。然而,可怜的嫌疑犯们却无法证明这一点,因为唯一的目击者正是施暴者。法官想必一定很忌妒这些人,毕竟他们总能诱使嫌犯认罪,而自己却要担心嫌犯在法庭上翻供。”深信巫术确实存在的《撒旦世界大揭秘》(Santan's Invisible World Discoverd)的作者G.辛克莱(G. Sinclair)牧师,则给了我们一个更可悲的实例:一名女子宁愿被当成女巫杀死,也不愿继续活在迫害下。这名女子在得知不久后有三个人要被吊死并焚烧后,就派人去请教区的牧师来,向他承认她已经把灵魂卖给了撒旦。“法官传唤她出庭,判处她与另外三个人一同受死。在被带往刑场的路上,她一直很安静。她看着第一个人、第二个人、第三个人离开,意识到自己就是下一个被绑上火刑柱的人后,她站起身,大声地说:‘现在你们都看到我的下场了:因为认罪,我将以女巫的身份被处死。我赦免你们所有人,尤其是牧师和地方法官们,不用为我的死负责。这是我自愿选择的。我的双手沾满了自己的鲜血。在接受上帝的审问时,我会告诉上帝我不是女巫。我只是在被一名恶毒的女子诽谤,因女巫之名被关进监狱,被自己的丈夫与朋友背弃,眼前没有任何一丝活着的希望时,出于疲惫选择了认罪,亲手葬送自己的性命,宁死也不愿苟活。’”
然而,现在是时候回到詹姆斯六世了。他和英诺森、施普伦格、博蒂纳斯、马修·霍普金斯一样,既是巫术的头号敌人,又是其头号支持者。在16世纪进入尾声时,欧洲大陆与不列颠群岛出现了一批知识分子,他们试图纠正社会大众对此议题的谬误。最有名的几人包括德意志的韦尔斯、意大利的彼得罗·达巴诺(Pietro d'Apone)、英格兰的雷金纳德·司各特(Reginald Scot)。他们的作品引起狂热的詹姆斯国王的注意,这位国王牢记自己是魔鬼头号敌人的殊荣,因此企图继续维持自己至高无上的地位。1597年,他在爱丁堡出版了自己的著名专著《恶魔学》。其目的可以从引言中看出端倪:“在这个国家,在这个时代,有非常多令人憎恨的撒旦的奴仆——女巫与法师,这让我不得不提笔写下这本专著。但这并不是为了显示我个人的才学与知识,而是为了尽我一人之力抵制他们,对社会上盛行的魔鬼攻击与应当被严厉禁止的灵魂契约这两项可怕行为进行反击。然而,英格兰人司各特毫不羞耻地公开否认巫术的存在,德意志医生韦尔斯更向这些行使巫术的人公开道歉,认为他们不应受到迫害,此举让他愧对自己的专业身份。”书中作者还使用了对话这种写作手法,“好让文章更有趣且流畅”。他说:“依照上帝的律法、国民的律法、帝国的律法,以及所有基督教国家的市政律法,女巫应该被处死。是的,纵放这些人,原谅那些因背叛上帝而被上帝严厉谴责的人,不仅不合法,更是执法者的罪孽,有如扫罗纵放亚甲。”他还表示,这些罪犯是如此可恶,连因年轻而不懂得誓言真谛的孩子和恶名昭彰的人都足以为他们的罪行作证。为了避免无辜的人被套上如此难清的罪名,詹姆斯认为每个案件都需经过一定的检验程序。他说:“有两种有效的方法可使用:第一种是找出他们的印记,试验印记处是否有知觉;另一种方法是观察此人在水里漂浮的状态。”
当最高统治者公开鼓吹此种谬误,并假装明理地鼓吹民众挞伐女巫的时候,这场异常悲怆的幻象开始扩散,直到再无可被诬指为女巫或巫师之人。大家不再嘲笑国王不敢上战场,还对他挺身而出抵抗魔鬼的勇气钦佩万分。在那些太平的日子里,只要和国王没有明显的利益冲突,教会也乐于扮演国王热情的助手。
1603年詹姆斯登上英格兰的王位后,出现了一群大力歌颂詹姆斯英勇打击巫术的人。詹姆斯并没有放下自己食古不化的偏见,他的到来预示着英格兰从此将和苏格兰一样充满迫害。伊丽莎白统治的后期,人们已渐渐淡忘巫术,但国王詹姆斯的议会讨论的第一个议题就是巫术,詹姆斯对议会的行动之迅速感到满意。猎巫法案于1604年通过,后被再次送到上议院,经由十二名主教组成的委员会讨论并最终确定:“任何人如使用、练习、执行恶灵的魔法,须关一年,每三个月以枷刑示众一次;如向恶灵询问、与其订立契约、供养他们,将被处以死刑。”
第一项惩罚很少派上用场,每份保留下来的记录里都提到女巫被吊死并焚烧,或被活生生烧死。在詹姆斯统治时期及以后,无论是内战时期、长期议会时期、克伦威尔篡位时期还是查尔斯二世的统治时期,迫害从来没有停止过。如果说迫害曾一度减少过,那便是克伦威尔与独立派的统治时期。据《胡迪布拉斯》的作者扎卡里·格雷(Zachary Grey)博士在该书中记载的,他本人研读过一份名单,上面列有三千名女巫,她们都是在长期议会执政期间被处决的。在17世纪的前八十年里,每年处决的人数估计为五百人,总数则为令人战栗的四万人。其中绝大多数案件与之前所提的案件类似;但其中有两到三件案子,为这猖獗的大众幻象写下新的批注,值得我们细细研究。
“兰开夏郡女巫”现在已经成了赞美该郡女子特别美丽的用语,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词语背后的故事。住在兰开夏郡彭德尔森林边上的男孩罗宾逊就是这起悲剧的男主角。许多年后,他承认自己受做伐木工的父亲与其他人的唆使作了伪证,将那些可怜的女性送上火刑柱。这起知名案件大约发生在1634年。当时,罗宾逊大量散布谣言,指明修女迪肯森是女巫。这些谣言传到地方法官的耳中,罗宾逊被抓去审问。他毫不迟疑地说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故事,他表现坦诚,没有任何人质疑他。他说,有一天,他在森林中开心地采着蓝莓时看到两只猎犬,当时他觉得是附近的人养的狗。出于贪玩的本能,他打算逗一下这两只狗。他发现远处有一只野兔,于是命令猎犬追上去。但它们动也不动。他生气地拿起一截树枝,准备教训这两只狗。突然间,其中一只狗站起身,变成一个女人,另一只则变成一个小男孩。他立刻认出对方就是迪肯森修女。修女给了他一些钱,让他将自己的灵魂卖给魔鬼,但他拒绝了。听到他的答案后,女人从口袋中掏出缰辔在小男孩的头顶上摇晃,小男孩立刻变成一匹马。女巫抓起罗宾逊跳上马背,骑着他快速穿过森林、田野、沼泽、溪流,最后抵达一处非常大的谷仓。女巫在门前跳下马,带罗宾逊进去。他看到七名年老的女人拉着从屋顶上垂下来的缰绳,随着她们的动作,大块的肉、牛油、面包、牛奶、热布丁、血布丁等许多农村美食掉了下来。当她们为这些食物施咒时,表情十分狰狞。当聚拢了足够开宴会的食物后,她们开始布置,将食物摆放好。从罗宾逊的形容中可以看出,与苏格兰那些躲在破旧教堂里吃着死人尸体的女巫相比,这些女巫个个都是美食家。罗宾逊说,当晚宴准备好后,有更多的女巫出现了。他还说出了其中几人的名字。
因为这个故事,许多人被逮捕,罗宾逊则被带到各个教堂指认他在谷仓里见到的女巫。光是根据罗宾逊的故事,就有包括迪克森修女在内的八人被处死。而那些策划这个邪恶故事的人,从未因作伪证而被绳之以法,罗宾逊的父亲则通过恐吓别人得到大笔金钱。
在漫长的内战时期,猎巫更是越发猖獗,其中,马修·霍普金斯可谓当时最知名的人物。1644年,这名恶棍住在艾塞克斯郡的曼宁特里小镇,因为找到几名可怜女巫身上的印记而声名大噪。这让他决定继续努力猎巫。此后,每当艾塞克斯出现可疑的女性时,马修·霍普金斯就会出现,以他的“知识”协助法官判断对方是不是“那种牛”(他对女巫的称呼)。随着名气越来越大,他开始称自己为“猎巫将军”,并带着找出女巫的使命,前往诺福克、艾塞克斯、亨廷顿和苏塞克斯。一年之内,他将六十个可怜人送上火刑柱。他经常使用的判定方法为“游泳”——国王詹姆斯也在自己的文章中大力推荐此方法——将疑犯的右手大拇指跟左脚大拇指绑在一起,左手右脚以同样的方式绑在一起。接着用一大块布或毯子将疑犯裹起来,以背朝下的方式放进池里或河里。如果他们沉下去溺死,他们的亲戚与朋友就可以悲伤地庆祝他们是清白的。如果他们浮在水面上——通常被小心地放到水面上的话,因毯子的浮力会漂浮在水上——结局同样是死:他们会被判定有罪,然后被烧死。
另一种方法则是让疑犯背诵主祷文与信经。他们确信没有任何女巫可以正确无误地说出这些内容。只要遗漏了一个字,甚至咬字不清晰(惊慌的人经常犯这个错),就会被判有罪。另外,当时的人认为女巫的眼泪不会超过三滴,且只能从左眼流出来。因此,许多清白之人不愿屈服于严刑拷打的坚韧表现,反而成为其有罪的证明。一些地方还采用测重的方法,如果嫌犯的体重比教会的《圣经》重,就视为无罪。但这个方法太过人性化,因而不被猎巫者采纳。霍普金斯经常强调,只有针刺和游泳是正统的方法。
霍普金斯被聘请到各地猎巫。他总是带着两名随从,并住在当局安排的最高级的旅馆中。他的收费包括二十先令的“出场费”、他在当地的所有开销、往返的车马费。不管有没有发现女巫,这些都是要收取的。如果发现巫师或女巫,每处死一个人要额外收二十先令。有整整三年,他都以这泯灭人性的职业为生。成功让他变得狂妄与贪婪,因此在社会各阶层树立了不少敌人。住在亨廷顿郡霍顿的神职人员高卢先生出版了一本小册子,斥责霍普金斯的傲慢,并称他为社会的祸害。霍普金斯愤怒地回信给霍顿当局,表示自己愿意前往霍顿协助猎巫,但希望知道这里是不是还有很多像高卢先生这样执着于巫术的人,以及他们是否会盛情招待他这样的大人物。他还以威胁的口吻说,如果不能得到满意的回复,他“将永远放弃这个郡,并到那些知恩图报且愿意善待他的地方发挥自己所长”。面对他的威胁,霍顿当局并不惊慌,他们决定忽视他和这封信。
高卢先生在自己的小册子中描述了霍普金斯使用的一种方法,并破解了这种方法为他赚进大笔收入的秘密。这个方法比游泳更恶劣。高卢先生说,这位“猎巫将军”会将疑犯带入一个房间,让她以非常不舒服的姿势(比如盘腿等)坐在凳子或桌子上。如果被拒绝,他会以粗绳索绑住对方。霍普金斯接着会找人二十四小时监视疑犯。在这期间,疑犯不可以喝水或进食。他声称女巫的小鬼会在这时候现身,并吸食她的血液。由于这个小鬼可能会伪装成黄蜂、苍蝇、蛾或其他昆虫,因此他们在门上或窗上留一个小孔让它们进入。守卫必须目不转睛地盯着小孔,并杀死所有进入房间的昆虫。如果有任何昆虫飞走无法被杀死,这名女子就会被定罪——那只昆虫就是她养的小鬼。她将被处以火刑,二十先令就这样进了霍普金斯的口袋。
令人欣慰的是,这名恶棍也中了自己的圈套。由于高卢先生的揭秘,加上自身的贪婪,地方法官开始不信任霍普金斯;而大众发现,在他的迫害下,即便是最高尚纯洁之人也无安宁之日,因此毫不掩饰对他的愤恨。很快,他在萨福克郡的一个村子里被一群暴徒抓住,并被指控是巫师。他们说他使用巫术骗得魔鬼手中的名册——上面有全英格兰所有女巫的名字。“所以,”众人说,“你并不是在上帝的帮助下找出女巫,而是通过魔鬼的帮忙。”他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但徒劳无功。众人以他自己发明的方法测试他。他们剥光霍普金斯的衣物,将他的手指跟脚趾绑在一起。接着,他被人们用毛毯包起来,丢到水池中。有人说,他浮在了水面上,因此被捞起来接受审判,最后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被处死。也有人说他溺死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为此丢了性命。因为在任何登记册上都找不到对他的审判和处决的司法记录,所以我们推测他应该死于暴徒之手。巴特勒在《胡迪布拉斯》中用诗句记载了这名恶棍的事迹:
我们爱民如子的议会
不是送给魔鬼一名帮凶
并赋予他十足的权力
让他揪出所有的女巫吗?
我们伟大的帮凶
不是在短短的一年内
就将郡里的六十名女巫都绞死了吗?
这些女性中,有的是因为没有被淹死,
有的是因为无法承受长时间坐在板凳上的疼痛,都被当作女巫绞死了。
更有一些被认为使用妖法
把鹅和小火鸡变成绿色,
让猪得了抑郁症,
这就是我们伟大帮凶的猜测。最终,他咎由自取,
由于浮在水上而被当作巫师吊死。
在苏格兰,猎巫也成为一门生意。猎巫者以“公共刺巫人”的名头为人熟知,与霍普金斯一样,每抓到一个女巫,他们就能收到一笔报酬。在1646年的珍妮特·皮斯顿(Janet Peaston)案件中,地方法官达尔基思“命令特拉嫩特的公共刺巫人约翰·金凯德(John Kincaid)检验这名疑犯。他在疑犯身上发现两处疑似为魔鬼印记的痕迹,当他将针刺进这两个印记时,疑犯没有任何疼痛感;当针抽出来时,伤口也没有流血。当被询问针刺到哪里时,疑犯指了一个错误的地方”。
公共刺巫人的数量暴增,人们开始认为这些人是一种公害,法官也拒绝继续采用他们的实验结果为证据。1678年,一名女性因刺针人迫使她在众人面前**而提出抗议,苏格兰枢密院谴责这些公共刺巫人,说他们只是一群骗子。
但在断送了数百名无辜百姓的性命之前,却从未传出这样的言论。议会大肆鼓励英格兰与苏格兰的猎巫行动,他们赋予猎巫人某种程度的权力,迫使地方法官与牧师接受其检验结果。1646年一位穷困潦倒的老人受到霍普金斯的迫害而死的案件值得我们关注。路易斯先生年过七十,担任萨福克郡弗瑞林姆的教区牧师已长达五十年,却被指控为巫师。他作为一名暴力的保皇派,在那个年代是得不到半点同情的。他一辈子辛苦服务的教区居民在得知他被指控为巫师后,立刻抛弃了他。在落入擅长将人屈打成招的霍普金斯手里后,这个因上了年纪而头脑稍显不灵光的老人承认了自己就是巫师。他说自己有两只不断叫他做坏事的小鬼。有一天,当他走在海边时,其中一个小鬼诱使他许下愿望,希望当时出现在海平面上的那艘船沉没。他同意了,并亲眼看见那艘船沉没。根据自己的供词,他受到审判。在审判过程中,他的理智恢复了,矢口否认一切罪行,并机智地诘问霍普金斯。在被判刑后,他请求教会为自己举行丧礼。他的要求被拒绝了,在被带去刑场的路上,他替自己进行了死前忏悔。
一名可怜的苏格兰女子则在证据更单薄的情况下被处以死刑。公共刺巫人约翰·贝恩(John Bain)发誓说自己经过该女子家门时,听到她在和魔鬼说话。她表示自己当时只是很愚蠢地又在喃喃自语罢了,她的邻居为她有这个习惯作了证,但只有约翰·贝恩的证词被采纳了。他说,任何喃喃自语的人都是女巫。他们还在那名女子身上找到了魔鬼的印记,根据这个新证据,她被判有罪并被处以火刑。
1652年至1682年间,巫术审判的数量逐年减少,无罪判决也变得不再那么罕见。怀疑巫术的存在不再是危险的。在国家法官面前,对最荒谬的证据的谴责仍在继续,但国家法官在不得不指控陪审团时,他们变得更加人道和冷静了。渐渐地,那些受过教育的阶层(那个时候其数量非常有限)虽然没有大胆到敢全盘否认巫术的存在,却公开表达了自己不相信现代巫术的存在。他们与巫术信奉者展开了激烈的争论,这些怀疑者则被定为撒都该人(1)。为了说服巫术信奉者,知识渊博的牧师约瑟夫·格兰威尔(Joseph Glanvil)写下著名的作品《撒都该人的胜利》(Sadducismus Triumphatus)和《关系的总和》(The Collection of Relations)。前者对巫术的存在以及魔鬼化为凡人形态的能力进行了哲学思辨,后者则包含了大量经过严格验证的现代实例。
尽管在进步,步伐却异常缓慢。1664年,受人尊敬的马修·赫尔(Matthew Hale)爵士根据极其荒谬的证据,判处艾米·道尼(Amy Duny)和罗丝·科伦德(Rose Cullender)在圣埃德蒙兹博里火刑。这两名因长相丑恶而被邻居主观认定为女巫的女子,在鱼店买鲱鱼时被拒绝。她们对这种偏见非常愤慨,于是对那些人毫不留情面。很快,鱼店老板的女儿生病了,患上了癫痫,人们认为这正是这两人挟怨报复的结果。为了确认是否为艾米·道尼和罗丝·科伦德的巫术所害,他们蒙住女孩的眼睛,要两名疑犯触碰她。她们照做了,女孩立刻开始抽搐。根据这条证据,她们被送进监狱。事后,那名女孩在被其他人接触后也立刻倒在地上抽搐——她因那丰富的想象力以为自己是被女巫碰到了。然而,这个事实却没能让艾米·道尼和罗丝·科伦德逃过厄难。
下面是从此案的审判报告中摘录的内容。
“清醒正直的塞缪尔·佩西(Samuel Pacey)发誓,去年10月10日,星期四,他九岁的小女儿黛博拉突然变得异常虚弱,甚至无法站立。一直到同月17日,那天,黛博拉希望被带到房子东边去看看海。当时,艾米来到塞缪尔的家中想买些鲱鱼,不过遭到了拒绝,她生气地念叨着离开了。与此同时,小孩开始出现严重抽搐并发出幼兽般的尖叫,她说自己的胃就像被人用针戳过一样,非常痛,这样的症状一直持续到同月30日。塞缪尔同时指出,艾米长期被人怀疑是女巫,而他的女儿在发作期间不断大喊艾米是让自己遭受折磨的真凶,说艾米出现在她面前并吓唬她。他本人也怀疑艾米是女巫,并因此控告她让自己的女儿生病。两天后,他的另一个女儿伊丽莎白也出现了奇怪的**症状,甚至需要用东西才能撬开她的嘴巴。两个孩子都控诉艾米与另一个女人不断出现并折磨她们,并经常喊:‘艾米·道尼站在那里!罗丝·科伦德出现了’!她们出现各种症状:有时她们身体的右侧无力,有时是左侧,有时则是全身疼痛;有时她们全身都很正常,却听不到声音,或者看不见;有时她们会一两天完全不说话,有一次甚至长达八天;有时她们会晕倒并抽搐,清醒时却又不断咳嗽,吐出黏液与歪掉的别针——有一次甚至吐出超过四十根别针和两根四寸长钉。这些都有目击证人。钉子和针都被带上了法庭。两个孩子的病情持续了两个月,其间,塞缪尔经常让她们朗诵《新约》,发现只要遇到‘耶稣基督’‘上帝’这类词,她们就读不出来,并陷入抽搐。但当提到撒旦或魔鬼时,她们就会说:‘这个词让我说话变得流畅了。’对两个女儿的病束手无策的塞缪尔将她们送到住在雅茅斯的妹妹玛格丽特·阿诺德(Margaret Arnold)那里,想通过换个环境改善她们的病情。
“玛格丽特是另一位目击证人。她说伊丽莎白和黛博拉在11月30日来到她家。哥哥向她描述了事情的经过,并表示自己的孩子可能被施巫术了。玛格丽特对这说法不以为然,认为孩子只是在使性子,是她们自己将别针放到嘴里的。为此,她将她们衣服上的别针全部收走。但在这之后,她们有时还是会在她面前吐出别针,多达三十多根,并伴随剧烈的抽搐。在抽搐的同时,她们还会大喊艾米与罗丝的名字,并说看到她们出现在面前并且威胁自己。有一次,伊丽莎白在外面,一只像蜜蜂一样的东西硬是往她嘴里飞,她尖叫着跑进房子,并在姑姑靠近她之前倒地**,并吐出一根宽头的四寸长钉。后来,玛格丽特询问伊丽莎白怎么会有长钉,她说:‘是那只蜜蜂带来的,还把它塞到我嘴里。’有时,黛博拉告诉姑姑苍蝇会送给她别针,之后她就会陷入**,吐出别针。有一次,黛博拉说自己看到一只老鼠,并趴到桌子下观察它。之后,她似乎将什么东西放到围裙里,说她抓到了,然后跑到火炉边,将东西丢进去,结果火炉里出现了火花,但玛格丽特明明看见孩子手上什么都没有拿。还有一次,黛博拉又处于失语状态,却因此变得异常敏感,她在家里跑上跑下,嘴里说着‘嘘!嘘!’,像看见了家禽似的,但玛格丽特什么也没看到。最后,黛博拉像是抓到了什么东西,又将它丢进火里。当失语症状消失后,姑姑问她当时看到了什么,她说自己看到了一只鸭。又有一次,伊丽莎白在抽搐后说艾米·道尼刚刚在她身边,威胁说要淹死她或切断她的喉咙。再有一次,她们两人同时喊出艾米·道尼与罗丝·科伦德的名字,说:‘你们干吗不自己来?为什么要派出小鬼折磨我们?’”
《庸俗的错误》(Vulgar Errors)的作者、著名的托马斯·布朗(Thomas Brown)爵士也以证人的身份参与审判。他表示,这两个孩子明显被施了巫术。他说最近有人在丹麦发现女巫使用同样的手法——将别针、针、钉子弄进被害人的身体里。他认为,在这件案子中,魔鬼是通过人体自然机制对人体起作用的,也就是说,通过刺激和激起过剩的体液,魔鬼确实以一种更令人吃惊的方式,使人体遭受通常会遭受的疾病——此种**是自然发生的,只是受到了魔鬼与女巫的影响。
布朗的证词被采纳后,马修·赫尔向陪审团发表演说。他说,如果是他,他会反复检查证据,以避免任何错误,并认为陪审团应先厘清两点事项:第一,这两名女孩是否被施巫术;第二,她们是否确实是被这两名被告施的巫术。他表示,他本人相信巫术的存在,这是因为,首先《圣经》证明了巫术存在,其次就是所有国家,尤其是英格兰,都针对巫术制定了各种法律,这也间接证明巫术的确存在。他希望陪审团仔细检验证据,并请求上帝引导他们的心,因为让无辜之人含冤就跟纵放罪犯一样,是会受到上帝谴责的。
一个半小时后,十三名陪审团成员均认为两名被告的所有罪名都成立。第二天早晨,两名女孩随父亲来到马修·赫尔面前,神采飞扬,身体状况与生病前相差无异。在被询问两名女孩的状况何时开始改善时,塞缪尔先生回答:“在女巫被判处有罪半个小时后,她们就不药而愈了。”
许多人曾企图诱使那些不幸的女人承认自己的罪行,结果徒劳无功,但那些可怜的女人还是被吊死了。
1694年至1701年,首席大法官霍特曾经手十一件巫术案。这些案件的证据与过去相差不大,但他在每起案件中都成功向陪审团提出了上诉,最后陪审团都宣布无罪。似乎整个国家开始认为,在这些荒谬的控诉上,人们已流了太多血。偶尔在一些偏远地方还是会出现迫害,但这些案子已不再被随意结案。相反,这些案子往往会激起全社会的关注,而这也恰恰证明了巫术案件确实已变得罕见。
1711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鲍威对一件巫术案展开调查。尽管证据十分荒谬且矛盾,但陪审团依旧坚持判决被告有罪,而明理的法官则用尽各种方法,试图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定。简·韦纳姆(Jane Wenham)是被告之一,她经常被称为“沃克耐的女巫”。控诉遭受了她巫术折磨的则是两名年轻的女性:索恩和斯特里特。亚瑟·昌西(Arthur Chauncy)作为证人,表示自己曾数次见过索恩**的情况,而这些症状都是在别人开始祷告或简·韦纳姆经过时才会停止。他还说自己曾数次针刺嫌犯的手臂,却从未看见有血流出来;他还在对方身上完全没有任何针的情况下看见她吐出针。他将这些东西作为证据留了下来,并拿到庭上供法官检验。不过法官认为没有必要。
另一位证人弗朗西斯·布拉格(Francis Bragge)说,有人在索恩的枕头中找到由被施了巫术的羽毛做成的奇怪“块状物”。他非常好奇,于是到放有这些羽毛的房间里,拿起其中两块进行比较。这两个东西都呈圆形,比一克朗硬币稍微大一些。他发现较小的那块羽毛以放射状排列,羽毛之间的间距都一致,中心点则是羽毛梗末端交集处。他数了数,发现每个块状物包含的羽毛数量都是三十二根。他试着拔下其中的几根,发现这些羽毛被某种黏性物粘住,需花大力气才行。在拔下几根羽毛后,他用手指抠下那个黏性物,并发现它下面有一些黑色和灰色的毛发揉成一团,他非常确定那些是猫毛。他还说,简·韦纳姆向他坦白说曾对枕头施巫术,并承认自己练习巫术长达十六年。
在法庭上,法官打断了布拉格的发言,表示自己非常想看看那些羽毛。在被告知所有羽毛都没有留下来时,法官露出了意味深长的表情。他询问证人为什么不保留一些羽毛,证人告诉他大家将这些东西烧了,因为这是将受害者从巫术中解救出来的最好方法。
证人托马斯·爱尔兰(Thomas Ireland)说,在听到门外传来数声猫叫后,他出门查看,看到这些猫都朝简·韦纳姆的房舍跑去。他说,他非常确定其中一只猫长着与简·韦纳姆非常相似的脸。另一证人博维尔(Burville)也提供了类似的证词,发誓说自己经常看到的一只猫长着和简·韦纳姆一样的脸。一次他在索恩的房子里时,几只猫跑进来,其中就有那一只。博维尔原本还想说更多的内容,但被法官打断了——他已经听够了此类证词。
嫌犯什么都没说,只说自己“就是一个女人”。法官让陪审团决定这样的证词是否足以夺走一个人的性命。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讨论后,陪审团做出判决,认为被告有罪。法官询问他们是不是基于她与化身成猫的魔鬼对话这一控诉做出的判决。陪审团成员严肃地说:“我们认定她有罪。”于是,理性的法官非常不情愿地宣布了死刑判决。后来,在法官不屈不挠的努力下,嫌犯获得了赦免,可怜的简·韦纳姆被释放了。
1716年,一名女子和她年仅九岁的女儿因将灵魂卖给魔鬼,并通过制造肥皂泡泡召唤暴风雨,在亨廷顿被吊死。这是英格兰最后一件处死女巫的案例。从这一年到1736年,巫术迫害曾有卷土重来的迹象,有几名女性被拖到池塘边进行审判,甚至差点丢了性命。但许多人利用自己的地位、学识和对那些可怜人的同情,扭转了这场邪恶风暴。人们不再害怕巫术,对巫术的想象只存在于少数受根深蒂固的偏见与迷信束缚的人的脑海中。1736年,詹姆斯一世颁布的法令终于从法令全书中删除,国内的知识分子再也不会因这些法令蒙羞。那些巫师、算命师、通灵师等,即使被视为骗子或恶棍,也只会被处以监禁或枷刑。
在苏格兰,猎巫运动也在文明的进展下渐渐销声匿迹。和英格兰一样,苏格兰的进步也是极缓慢的,直到1665年狂热都还没有减少或消失的迹象。由于上一年巫术案件大量增加,1643年,长老会全会建议枢密院设立由“聪明人与地方法官”构成的常设委员会审查此类案件。1649年,苏格兰通过了一项法案,在玛丽女王早年通过的法规基础上,就几点后来出现争议的地方进行补充:针对女巫和与其交易的人,以及寻求其协助以窥探未来的和对他人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的人制定了严厉的刑罚制度。在接下来的十年里,大众对巫术的狂热达到顶峰,这期间有超过四千人遭到迫害。这一现象的肇因正是议会稍早时候的举动与官员们对巫术采取的极端严厉的判决。官员们经常抱怨昨天刚烧死两个女巫,今天又要烧死十个,但他们从没想过自己才是这一现象的推手。1659年,在格拉斯哥、埃尔和斯特灵进行的法官定期巡回审理期间,有十七个不幸之人以与魔鬼交流的罪名被烧死。1661年,光是11月7日这一天,枢密院就成立了至少十四个委员会审理各省的案件。第二年,迫害的情况似乎有所缓和。从1662年至1668年,尽管那些“聪明人与地方法官”继续审理案件并定罪,高等法院却仅审理了一起案件,而且是无罪判决。
公共刺巫人詹姆斯·威尔士(James Welsh)因冤枉一名女性为女巫,在爱丁堡的大街上被公开施以鞭刑。这一事例让我们发现,与几年前相比,高等法院检验证据开始更加认真且严格。被诗人约翰·屈莱顿(John Dryden)誉为“苏格兰高贵智者”的乔治·麦肯奇爵士,积极引进了一套审理标准,认为女巫的自白内容不值得相信,对公共刺巫人与相关人士的证言也应以怀疑的心态对待。这一审理标准扭转了过去的很多做法,并拯救了许多人的性命。尽管爵士本人对于古代与现代巫术深信不疑,但对于那些以正义之名犯下的暴行,他无法坐视不理。他在1678年出版的《苏格兰刑法》(Criminal Law of Scotland)中说:“从这一罪行的可怕程度来看,我得出结论,即对这一罪行的审判需要最精确的关联性和最令人信服的证据。那些将上千人烧死的残忍、偏激的法官,我认为他们的罪孽不比女巫轻。”约翰·克拉克(John Clerk)爵士曾婉拒担任审判巫术案的委员,并宣称“自己并非杰出的巫师,自然无法判断对方的举动”。乔治·麦肯奇非常欣赏这样的回答,最高民事法庭法官也欣然接受了这个观点。1680年,他被指派向最高民事法庭法官报告年老女性被关起来等待审判的案子。乔治爵士表示,除了那些荒谬的、经严刑拷打得来的自白书,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那些疑犯的罪行。她们立刻被释放了。
在接下来的十六年间,最高民事法庭法官不再受理巫术案。记录在案的巫术案数量为零。但在1697年,发生了一件与国王詹姆斯黑暗统治时期的几乎同等荒谬的案例。一个名叫 克里斯蒂安娜·肖(Christiana Shaw)的十一岁女孩饱受**的折磨,并任性地指控一名经常和她发生争执的女佣给她施巫术。不幸的是,人们相信了她的故事。 克里斯蒂安娜受到鼓励,开始描述女佣派来的魔鬼对她的各种折磨。她的故事最后让二十一人遭受牵连。除了这个爱说谎的小姑娘编造的故事与他们在极端痛苦的情况下做出的口供,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们的罪行。二十一人中,有五人被布兰泰尔(Blantyre)勋爵判决,其余的人则由枢密院任命的委员判决。他们在佩斯利接受了火刑。被判有罪的术师约翰·里德(John Reed)在狱中上吊,人们普遍认为他是被魔鬼勒死的,因为怕他在临终前透露过多巫术的邪恶秘密。这桩审判在苏格兰引起了众多讨论。当代作家、牧师贝尔称,在这些案件中,“那些比其他人更高贵更善良的人,反而容易成为诽谤的对象” 。他还说,最该被谴责的是“脑中充满各种偏激与荒谬想法的牧师,以及部分格拉斯哥的顶尖学者”。
在这桩审判后,又出现了七年的平静期。直到1704年,佩德温(Pittenween) 的一群残忍野蛮的暴徒让人们不得不再次痛苦地面对这个话题。当时,有两名女性被指控对街上的乞丐施巫术,并使他们出现**症状。尽管乞丐的症状可能只是为了博得同情装出来的,这两名女性还是被关进监狱,并被施以酷刑直到招供。其间,那名叫珍妮特·康福德(Janet Cornfoot)的女子企图逃跑,但在第二天就被一群士兵抓住了。在遣送的路上,他们遇到一群疯狂的暴徒——领头人是一个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些人企图让珍妮特接受水刑。暴徒押着珍妮特来到海边,用绳子将她绑住,并将绳子的一端绑在渔船上。他们将珍妮特按入水中数次。在她半死不活时,其中一名水手割断了绳子。随后,暴徒又将她从海里拖到岸上。在珍妮特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其中一名强壮的暴徒取来一面门板放在她的背上。接着,暴徒们四处搜集大石头并放到珍妮特的身上,直到把她压死。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一名司法官员试图阻止,士兵们也是幸灾乐祸地袖手旁观。人们虽然大肆挞伐玩忽职守的司法官员,却没有任何人因此受到惩罚。
接下来这个案件的主角是埃尔斯佩思·鲁莱(Elspeth Rule),她于1708年被在敦夫里斯郡定期巡审的安斯特拉瑟勋爵判处有罪。她的脸颊被烙上烙印,之后被驱逐出苏格兰。
1718年,在许多地方停止巫术迫害很久之后,在偏远的凯思内斯郡又重新燃起热火。愚蠢的木匠威廉·蒙哥马利(William Montgomery)非常讨厌猫,但不知怎么附近的猫总是选择他家作为玩耍的场所。他不明白为什么那些猫不去邻居家,而选择缠着自己。最后,他终于想到一个伟大的答案:缠着他的不是猫,是女巫。而他家的女佣则信誓旦旦地说,自己经常听到那些猫以人的声音交谈。有一次,那些不幸的猫又到他家聚会,英勇的木匠全副武装,带着一把斧头、一把匕首和一把腰刀冲进猫群。他砍伤其中一只猫的背、另一只猫的臀,还有一只猫的腿被他用斧头砍残,但他没能抓到任何一只。几天后,该地区有两名老妇人过世。人们说她们的尸体有异状,其中一人的背上有明显的新伤口,另一人的伤口则在臀部。木匠和他的女佣深信,死者就是那些猫。这个故事传遍了整个郡,人人都想找出确凿的证据,而一个了不起的证据很快就被发现了。年过七十的可怜老妇人奈妮·吉尔伯特(Nanny Gilbert)被发现断了一条腿躺在**。由于她面容丑恶,所以众人都觉得她就是女巫,也就是被木匠严重砍伤的那只猫。木匠在得知众人的猜测后,宣称自己清楚记得当时用腰刀的刀背击中了猫的腿,所以那只猫的腿应该断了。奈妮被从**拖了下来,并被投入监狱。在被架上拷问台前,她非常清晰地解释了自己的腿为何受伤,但她的说辞没办法让其他人满意。在严刑拷打下,奈妮说出了另一个故事。她承认自己是女巫,也就是蒙哥马利那晚砍伤的猫,近期过世的两位老妇人也是女巫。她还供出了其他一些名字。这位可怜的老妇人在从家中被押过来的路途上受了太多的苦,加上酷刑的折磨,第二天就死在了监狱里。值得庆幸的是,当时国王的佐审官邓达斯写信给该地的副治安官罗斯上尉,要求他终止此案件的审理,因为“案件太复杂,已超过地方法庭所能审理的范畴”。如此一来,被招供出来的人暂时逃过一劫。后来,邓达斯非常严谨地检查了所有内容,认为整起案件非常愚蠢,于是彻底终止了此案件的审理。
四年后,那位罗斯上尉却在另一起巫术案的审理中变本加厉。尽管收到通知,称此类案件未来都必须交由高等法院审理,他还是擅自将老妇人多诺赫处以死刑,只因她被邻居指控对家中的牛和猪施法。这位可怜的老妇人已处于疯癫状态,当她看到即将烧死自己的大火时,竟开心地笑起来并拍起了手。多诺赫还有个女儿,手脚都有残疾。在对多诺赫的指控中,有一项就是她将自己的女儿当成马,骑去参加魔鬼的聚会,魔鬼亲自给她钉蹄铁,把她弄跛了。
这是苏格兰最后一次审判猎巫案。刑法于1756年废止,和英格兰一样,鞭笞、枷刑或监禁被宣布为对未来所有使用所谓魔法或巫术的人的惩罚手段。
此后的许多年里,英格兰与苏格兰依旧存在这样的迷信。直至今日,某些地方对巫术依旧深信不疑。在我们进一步讨论巫术在法律上正式灭绝前,先让我们看看欧洲大陆从17世纪初至18世纪中期经历的凄惨浩劫。法国、德意志与瑞士在这场狂热中死伤惨重。这些国家在16世纪因巫术而死的人数我们稍早已交代过,其在17世纪初再创高峰,尤其是在德意志。要不是官方档案清楚记录了所有审判,实在很难让人相信人类居然会如此疯狂且愚昧。借用好学不倦的学者霍斯特的话:“整个世界就是一座疯人院,是供女巫与魔鬼耍猴戏的场所。”撒旦就像呼之即来的小喽啰,愿为任何召唤他的主人呼风唤雨、破坏自然、残害人命。这种亵渎造物主威望与仁德的观点,就这样肆无忌惮地出现在神职人员的头脑中。那些早晚都向上帝祷告,赞美主赐予人类播种与收割之权的人,却深信渺小的人类可以进入地狱跟恶灵对话,颠覆上帝的律法,挫败他的所有仁慈。从英诺森八世开始接连的几任教皇都大力推动这种观点。在这种观点的肆虐下,人们似乎被分成两种人:施咒者与被施咒者。
由英诺森八世任命的女巫案审判委员会成员包括因写下《女巫之锤》而恶名昭彰的雅各布·施普伦格、博学多闻的法学家亨利·因斯德特(Henry Institor)以及史特斯堡的主教。班贝格(Barnberg)、特里尔、科隆、帕德伯恩和维尔茨堡则是这些委员活跃的地区。保守计算,光是在他们的审判下,就有超过三千人被送上火刑柱。由于女巫的数量暴增,因此德意志、法国与瑞士的审判委员人数也越来越多。在西班牙和葡萄牙,只有宗教裁判所负责对这类罪行进行审理。现在,要找到那些黑暗邪恶的记录是不可能的,但光是猜想一下那个时代的状态,都会叫人不寒而栗。
这些国家的裁断方式较容易追查。德意志的施普伦格、法国的博蒂纳斯和德尔里奥都留下了大量以正义和宗教之名所行的残暴之举的记录。在17世纪享有极高赞誉与权威的博蒂纳斯曾说:“我们不能以审判其他罪行的方式审判此类罪行。那些企图依循一般法律程序的人,扭曲了法律的精神。除非公诉人心中藏有恶意,否则那些被指控使用巫术的人绝不能被判无罪。由于这种秘密犯罪很难举证,因此一般的审判程序只会纵放上百万名巫师与女巫!”被称为“圣克劳德区猎巫大法官”的猎巫者亨利·博盖(Henri Boguet),为所有参与女巫审判的人制定了一套程序,其中包含七十条项目,与博蒂纳斯的法规一样残酷。在这份文件中,亨利·博盖认为,对所有被怀疑使用巫术者都应立即逮捕,并进行拷问。如果嫌犯喃喃自语,看着地面,并且没有掉泪,就可以证明他确实有罪!如有孩童涉案,其父母也须一并逮捕;即便是那些被众人认为素行不良的不可信之人发誓自己被施巫术了,其言语也必须被采纳!
为什么科隆每年可以烧死三百名女巫?又为什么班贝格每年可以处死四百人?为什么纽伦堡、日内瓦、巴黎、图卢兹、里昂等城市每年可以杀死两百人?当我们看见这邪恶的法规被教会与市政机关奉为圭臬时,还会不懂为什么有成千上万的不幸之人成为烈焰的祭品吗?
其中,有几件案子特别值得我们深省。下面将依其发生的年代逐一呈现。
1595年,康士坦茨附近的一个村子里,有一名老妇人对于自己没被众人邀请参与公众庆典感到非常愤怒,有人听到她喃喃自语,稍后又有人看到她朝着一座山丘走去,并消失在众人视野中。两小时后,一场狂风暴雨将参与庆典的人淋湿,农作物也受到相当程度的损害。这名老妇人被抓了起来,人们指控她往一个洞里倒满红酒并以棍子搅拌,导致暴风雨降临。她在严刑拷打下认了罪,并在隔日早晨被烧死。
在同一时期,图卢兹有两人被指控在半夜拖着十字架上街,并时常停下来对十字架吐口水,还会念一些咒语。第二天,发生了冰风暴,农作物被摧毁。一名鞋匠的女儿说自己在前一天晚上听到那两人念咒语。她的故事让这两人被逮捕。酷刑之下,他们承认自己可以随意呼唤风雨,还供出了几个具有同样能力的人。这两人被吊死,尸体在市集中被焚烧,另外七个被他们供出来的人也落得同样下场。
德意志有两位知名的巫师霍波(Hoppo)和斯达林(Stadlin)于1599年被处死。他们供出二三十名女巫,表示她们会让女人流产,让天空打雷,让少女生出蟾蜍。对于最后一项指控,有几名少女还信誓旦旦地出来作证!最后,斯达林承认自己曾杀死七名还在母亲子宫内的胎儿。
在法国,博蒂纳斯非常欣赏猎巫者奈德——此人残害的女巫连他自己都无法算清。其中一些女巫只要说一个字就能使人倒地而死,另一些则让孕妇怀孕长达三年,还有一些人可以通过特定的咒语和仪式让敌人的面孔上下颠倒,或让整个头转过去。虽然从来没有人亲眼见过如此恐怖的事情发生,但“女巫们”都承认自己拥有这些能力并且确实使用过。不需要更多的证据就能让她们都被推上火刑柱。
在阿姆斯特丹,有个发疯的少女声称自己可以让牛不孕,且只需重复“图里耶斯盎希里厄斯因图里耶斯”这句话就能给猪和禽施巫术,她最终被吊死,尸体被焚烧。同城的一名妇女科内利斯·凡·沛美卢兹(Kornelis Van Purmerund)因少女的供述而被逮捕。有目击者声称,透过科内利斯家的窗户看到她坐在火炉前喃喃自语。她非常确定这个女人是在跟魔鬼说话,因为没过多久,有十二只黑猫从地面下冒出来,并用后腿跳舞,整个过程持续了半个小时。最后,伴着恐怖的声响它们消失了,只留下一股难闻的气味。于是,内利斯也被绞死并烧死了。
从1610年到1640年,巴伐利亚的班贝格每年都要处死约一百人。一名女子称赞一个小孩好看,小孩不久后就生病并过世了,她立刻被指控为女巫。在拷问台上,她承认魔鬼给予自己通过赞美别人来对付敌人的力量。如果她用了特别热情的词语,像 “多么魁梧的人啊!”“多讨人喜欢的女人!”“好可爱的孩子!”等,魔鬼就会明白她的意思,并立刻以病痛折磨对方。这名女子的下场可想而知。许多妇女因在冒犯她们的人体内留下奇怪的物品而被处死。这些物品通常是木屑、指甲、头发、蛋壳、玻璃、麻布、呢绒、小石头,甚至是热的苹果酒和小刀。当时的人们认为,直到女巫认罪或被处决,巫术失效,这些东西才会从嘴巴、鼻孔或耳朵里跑出来,否则会一直留在体内。据现代病例记录,有许多少女会自己吞下针,而这些针会从手臂、腿或身体其他地方跑出来。但当时的医生无法处理这些病症,因此只能归咎为魔鬼作祟。一根被吞下的针就能断送一条命。不,有时甚至不止一条命。委员们不会在找到一个嫌犯后就停止,多数情况下,拷问台上会扯出更多人。
在所有的巫术审判中,最让人胆战心惊的案例莫过于1627年至1629年发生在维尔茨堡的事件。在《巫术脚本》(Acta et Scripta Magica)中,豪伯(Hauber)提供了一份遇害者名单,并在附注中说,这份名单并不完整,因为还有大量被烧死的人未收入其中。据豪伯的名单,光是维尔茨堡市(而不是整个维尔茨堡省),两年之内就有一百五十七人在二十九场火刑中被烧死,这表示平均每场要烧死五到六人。这些人里包括三名演员、四个旅馆老板、三名维尔茨堡的市议会成员、十四名教区牧师、市长妻子、一名药剂师的妻子与女儿、两名唱诗班成员、城里最美丽的女孩戈贝尔·巴伯林(Gobel Babelin)、市议员施托尔岑贝格的妻子和他年幼的儿子与女儿……
穷人与富人、青年与老人,都遭遇了同样的厄运。名单上共有三十二个无家可归之人被指控使用巫术,因为没办法为自己提出令人满意的辩护,他们全部被判有罪。在第十七场火刑中,被害者就是一个十二岁的流浪儿和四个睡在市集中的奇怪男女。这份名单上出现的孩童数量更是让人发指。第十三场与第十四场火刑的受害者共有四人,其中就包括一个九岁的小女仆和她的妹妹;第十八场火刑的受害者是两个十二岁的男孩、一个十五岁的女孩;第十九场的受害者是贵族世家罗腾罕(Rotenhahn)年仅九岁的继承人,以及另外两个分别为十岁、十二岁的男孩。名单上还出现了维尔茨堡最胖的人鲍纳赫和最富有的人史丹纳克(Steinacher)。
让笼罩在这座不幸的城市乃至整个欧洲上空的幻象继续存在的是自愿站出来承认巫术存在的大量患有疑病症与其他疾病的人。有几个出现在这名单上的人,单凭自己的证词就被处死了。如之前提到的药剂师的妻子与女儿,都是因为声称自己会使用巫术或是能利用咒语和手段召唤魔鬼而被处死的。在那个令人战栗的年代,嫌犯的幻想症几乎与法官的同样严重。那些堕落的人往日或许只会想着该如何当小偷或谋害他人,现在却企图通过虚无缥缈的巫术来获取力量,有时更为了吓唬人而假装自己可以召唤撒旦。第一场火刑中有一个妓女,她被指控反复使用咒语,企图将自己的死对头变成羊。这则愚蠢的咒语被收录在霍斯特的《魔法典》(Zauberbibliothek)中。据说,施咒者必须缓慢地背诵其内容,同时挥舞自己的双手,如果魔鬼没有马上出现,就必须再念一遍。有时候,魔鬼待的时间会比较长,如果女巫想快点摆脱魔鬼,她只需要倒着背诵一段咒语,魔鬼就会消失,只留下一股使人窒息的气味。
这些毫无意义的咒语很快就被全德意志的小男孩学会了。许多不幸的小男孩在打闹间诵出这些句子,并为此赔上一生——有三个十到十五岁的男孩就在维尔茨堡被活活烧死。这样一来,整个城市的男孩都开始相信咒语的力量是真的。一个男孩承认自己曾试图召唤魔鬼,并承认如果魔鬼可以每天都给他美味的晚餐和蛋糕,并给他一匹小马骑,他愿意将灵魂卖给他。这个小男孩没有被爸妈毒打一顿,而是被吊死并烧掉了。
林德海姆教区烧死的女巫数量居然比维尔茨堡的更令人咋舌。据说,著名女巫蓬普·安娜(Pomp Anna)一个眼神就能使敌人生病。1633年,她与三个伙伴被人揭发,并被处以火刑。在这个至多千人的教区里,平均每年处死的人就有五个,从1660年至1664年,处死的总人数高达三十人。假使当时整个德意志都按照这可怕的比例执行死刑,几乎所有家庭都要家破人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