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  清(1 / 1)

维①清缉熙,文王之典②。

肇禋③,迄④用有成,维周之祯⑤。

注 释

①维:语助词。②典:法。③肇禋:开始祭天。④迄:至。⑤祯:吉祥。

译 诗

周邦政清明,文王树鉴镜。

岐山举大祭,雄业始创成,周室获祥祯。

延 伸

此诗是周成王祭祀周文王的,很可能为祭祀时手执干戈的武士的伴乐之歌,用以歌颂文王的武烈,也就是颂扬周文王在建立周王朝中的一系列“武功”。 按《雅》《颂》之诗,称扬文王多颂其文德,本诗赞美其武功,虽为《诗经》中最简短的篇章之一,但意义非同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