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山[1]刘氏,体肥嗜饮。每独酌,辄尽一瓮。负郭田[2]三百亩,辄半种黍,而家豪富,不以饮为累也。一番僧[3]见之,谓其身有异疾。刘答言:“无。”僧曰:“君饮尝不醉否?”曰:“有之。”曰:“此酒虫也。”刘愕然,便求医疗。曰:“易耳。”问:“需何药?”俱言不须,但令于日中俯卧,絷手足,去[4]首半尺许,置良酝一器。移时,燥渴,思饮为极。酒香入鼻,馋火上炽,而苦不得饮。忽觉咽中暴痒,哇[5]有物出,直堕酒中。解缚视之,赤肉长三寸许,蠕动如游鱼,口眼悉备。刘惊谢,酬以金,不受,但乞其虫。问:“将何用?”曰:“此酒之精。瓮中贮水,入虫搅之,即成佳酿。”刘使试之,果然。刘自是恶酒如仇,体渐瘦,家亦日贫,后饮食至不能给。
异史氏曰:日尽一石,无损其富;不饮一斗[6],适以益贫:岂饮啄固有数[7]乎?或言:“虫是刘之福,非刘之病,僧愚之以成其术。”然欤,否欤?
【注释】
[1]长山:今山东省旧县名。
[2]负郭田:靠近城郭的田地,指膏腴之田。
[3]番僧:西域来的僧人。番,旧时对西方边境各族的称呼。
[4]去:距离。
[5]哇:吐。
[6]斗:石、斗都是量酒的计量单位,十斗为一石。
[7]饮啄固有数:谓一饮一啄,皆有定数。饮啄,本指鸟类饮食,后泛指人 的饮食。
【译文】
山东长山有个姓刘的人,身体肥胖,特别爱好饮酒,每次自己独自饮酒,总要把一瓮酒都喝光。他有靠近城郭的三百亩好地,常常种一半,荒一半。尽管如此,他家却非常富足。某天,一个西域来的僧人见到刘某,说刘某得了一种奇异的病。刘说自己没有病。僧人问他是不是饮酒从来没醉过,刘某说是的。僧人说这是因为肚子里有酒虫。刘某一听说自己肚子里有虫子,便求僧人给他医治。僧人说很容易。刘某问僧人治这病需要用什么药,僧人说什么药都不需要,只是让他在太阳底下俯卧,又将他手脚绑住,在离头半尺多的地方,放一盆好酒。过了一会儿,刘某在太阳炙烤下感到又热又渴,非常想喝酒。鼻子闻到酒的香味,馋火往上烧。正当他为喝不到酒而抓心挠肝万般痛苦时,忽然觉得咽喉中猛然发痒,哇地一下吐出一个东西,那东西直直地落到酒盆里。僧人解开刘某被绑住的手脚,刘某起身一看,只见酒盆里一条三寸多长的红肉,像游鱼一样蠕动着,嘴、眼俱全。刘某很惊骇地向僧人致谢,拿银子报答他,僧人不收,只请求要这个酒虫。刘某问他拿这个酒虫做什么用,僧人回答说这酒虫是酒之精,瓮中盛上水,把虫子放进去搅拌,就能成好酒。刘某不大相信,让僧人试验看看,果然是这样。吐出酒虫后,刘某从此厌恶酒如仇,身体渐渐地瘦下去,家境也日渐贫困,最后竟连饭都吃不上了。
异史氏说:每天喝一石酒,并不会损失他的财富,每天连一斗酒都不喝,反而更加贫穷,人的饮食难道都是有定数的吗?有人说,“这酒虫是刘某的福星而不是刘某的病根,那个僧人只是想要得到那个酒虫而欺骗了他”。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