谕鬼(1 / 1)

青州石尚书茂华为诸生时,郡门[1]外有大渊[2],不雨亦不涸。邑[3]中获大寇数十名,刑于渊上。鬼聚为祟,经过者辄被曳入。一日,有某甲正遭困厄,忽闻群鬼惶窜曰:“石尚书至矣!”未几,公至,甲以状告。公以垩灰[4]题壁示云:“石某为禁约事:照得厥念无良,致婴雷霆之怒;所谋不轨,遂遭铁钺之诛。只宜返罔两之心,争相忏悔;庶几洗髑髅之血,脱此沉沦。尔乃生已极刑,死犹聚恶。跳踉而至,披发成群;踯躅以前,搏膺作厉。黄泥塞耳,辄逞鬼子之凶;白昼为妖,几断行人之路!彼丘陵[5]三尺外,管辖由人;岂乾坤两大中[6],凶顽任尔?谕后各宜潜踪,勿犹怙恶[7]。无定河边之骨,静待轮回;金闺梦里之魂,还践乡土。如蹈前愆,必贻后悔!”自此鬼患遂绝,渊亦寻干。

【注释】

[1]郡门:指青州城门。

[2]大渊:大水塘。

[3]邑:指益都县。

[4]垩灰:石灰粉。

[5]丘陵:坟堆。三尺,三尺土,指坟土厚度。

[6]乾坤两大中:犹言天地之间,指人间。

[7]怙(hù)恶:坚持作恶。

【译文】

青州尚书石茂华,没当尚书还是秀才时,青州城门外有个大水湾,即便天气干旱很长时间不下雨,湾里也有水,不干涸。一次,官府把抓到的几十个强盗押到水塘边上杀了。这些强盗鬼死得不甘心,经常聚在一起害人,把从水塘边经过人拖到水里淹死。有个人在河边走,那些鬼正准备加害,忽然惊慌失措四处逃窜,一边逃一边喊:“石尚书来了!”不一会儿,石公果然来了,那个在水边走的人把刚才的事讲给石公听,石公听完,便用石灰粉在墙壁上为池塘里的那些鬼写下一则通告,通告说:“上天考察到你们一直没有善良之心,所以才招致上天雷霆之怒!你们这些人不做好事,心地险恶,所以才被砍头。今天奉劝你们收起害人的坏心肠,争相悔过,或许能洗去你们骨头上的污血,离苦得乐,脱离苦海。你们生前受到被砍头的极刑,没想到你们仍不悔改,死后仍然聚众害人,成天跳来跳去,披头散发成群结队,心里想的都是害人的事情。大白天兴妖作怪,断人家行人的路!你们看那坟墓三尺外的地方,还有人管辖着呢,偌大天下哪里能任由你们胡作非为?希望你们看到这则告示马上销声匿迹,不要继续作恶。你们这些无定河边的尸骨,要静静等待投生轮回;金闺梦里的鬼魂,愿你们早日返回故土。如果你们不听劝说,重蹈前辙,不思悔改,必定让你们后悔莫及!”从此,再也没有鬼敢出来祸害行人了,水湾里的水也随即干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