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城[1]东岳庙[2],在南郭,大门左右神高丈余,俗名“鹰虎神”,狰狞可畏。庙中道士任姓,每鸡鸣,辄起焚诵[3]。有偷儿预匿廊间,伺道士起,潜入寝室,搜括财物。奈室无长物[4],惟于荐底[5]得钱三百,纳腰中。拔关而出,将登千佛山[6]。南窜许时,方至山下。见一巨丈夫,自山上来,左臂苍鹰[7],适与相遇。近视之,面铜青色,依稀似庙门中所习见者。大恐,蹲伏而战。神诧曰:“盗钱安往!”偷儿益惧,叩不已。神揪令还入庙,使倾所盗钱,跪守之。道士课[8]毕,回顾骇愕。盗历历自述。道士收其钱而遣之。
【注释】
[1]郡城:府治所在地。作者故乡淄川在清代隶济南府,府治在历城(今山东省济南市)。
[2]东岳庙:道教奉祀泰山神的神庙。
[3]焚诵:焚香诵经。
[4]长物:原指多余物品,此指可偷的值钱东西。长,余。
[5]荐底:草席下面。荐,稿荐,草席。
[6]千佛山:又名历山,在济南城南五里。隋开皇间因山石镌成众多佛像, 因名千佛山。
[7]左臂苍鹰:左臂上架着苍鹰。臂,以臂承物。
[8]课:功课,指寺庙早晚烧香念经的例行宗教活动。
【译文】
郡城东岳庙在济南城南边郊区。庙的大门两边有神像,身高一丈多,面目狰狞可怕,人们称之为鹰虎神。这座庙里住着一个姓任的道士,每天鸡叫时就起来烧香念经。这一天,有一个小偷一大早就藏在寺庙走廊里,等道士起来去烧香,进入道士卧室,偷些财物。没想到这道士很穷,屋里没有什么好东西可偷。只在道士床铺草垫子底下找到三百文钱。小偷把钱掖在腰里,拨开寺院门闩逃出来,准备爬上千佛山,向南跑了好长时间才到千佛山下。正走着,遇到一个身材高大的巨人正从山上走下来,左胳膊上站着个苍鹰。这个巨人正好与小偷走了个对面。巨人走近时,小偷仔细端详一下那个巨人,发现巨人的脸犹如青铜色,模模糊糊好像庙门口那个鹰虎神一样。小偷非常害怕,蹲在地上直打哆嗦。大神责备他说:“你偷了钱要往哪里去呀?”小偷更加害怕,趴在地上不停磕头。大神伸手一把揪住小偷,将他揪回庙里,让他把偷的钱全部倒出来,还叫他跪在那里听候道士处置。道士念完经,回头一看小偷和倒在地上的钱,大吃一惊!小偷把自己怎么藏在走廊里,怎么到房间偷钱的事对道士清清楚楚说了一遍。道士收下钱把小偷放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