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主题,我尝试着谈谈反社会儿童,简单说说犯罪与剥夺家庭生活之间的关系。
你知道,如果在一所经批准的工读学校里随机地抽几个学生做调查,对他们的诊断中可能有正常(或健康)的孩子,也可能有精神分裂的孩子。然而,有一个共性的东西将所有的犯罪少年联系在一起。它是什么?
在一个普通的家庭里,男人和女人,丈夫和妻子,共同抚养他们的孩子。婴儿出生后,母亲(在父亲的支持下)带着每个孩子,了解每个人的个性,处理每个孩子的个性化问题,这些日常生活细节都影响到社会的最小单位,即家庭。
正常的孩子是什么样的?他是否只是驯服地成长,露出甜美的笑容?不,他不是这样的。一个正常的孩子,如果他对父亲和母亲有信心,就会使出浑身解数,日复一日,尝试用自己的力量来扰乱、破坏、惊吓、消磨、浪费、纠缠和占有。所有将人带到法庭(或精神病院)的事情,在婴儿期和幼儿期都是属于正常反应,这是孩子在探索和建立对应关系,孩子与他自己的家庭的关系。如果这个家能经受住孩子的一切破坏,他就会安下心来玩耍;但在此之前,他必须进行测试,对父母的安排和家(我指的是比房子更多的东西)的稳定性进行测试——特别是一些看上去让人存疑的地方。如果孩子想玩耍,想画自己的画,想做一个不负责任的孩子,想获得自由的话,他需要先感知(意识)到一个能约束自己的框架,或者说,一个规则的边界。
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就是,在人类情感发展的早期阶段,充满了潜在的冲突和破坏。这个时期的小生命与外部现实的关系尚未牢固,人格尚未很好地整合,基于原始本能的爱带着破坏性的目的,而且婴儿还没有学会如何容忍和应对本能。
婴儿需要借助父母为他构建的框架来认知规则,框架是他的约束,也是他的支撑。
如果周围的环境是稳定的、边界清晰的、允许个性化的,孩子就能学会来管理自己及身边的事情,甚至更多。但在一开始,他绝对要生活在一个爱和力量的圈子里(随之而来的才是容忍),如果他不能忍受对自己的欲望和想象的恐惧,就不能在情感发展方面取得进展。
现在,如果一个孩子还没有来得及将规则内化为他天性的一部分,家庭就让他失望了,会发生什么呢?流行的观点是,当孩子发现自己“自由”后,他就开始充分享受。这种观点与事实相去甚远。当孩子发现他的生活规则被打破时,他不再感到自由。他会变得很焦虑,如果有可能,他就会去寻找其他地方的规则,而不是在家里。在家里不能得到安全感的孩子,会在家门之外寻求安全感;他会仍然抱有希望,去找祖父母、叔叔和阿姨、家庭的朋友、学校。他会寻求一种外部的稳定,没有这种稳定他可能会发疯。
如果在适当的时候,这种稳定(框架)可以像身体里的骨头一样长在孩子身上,那么在他生命的最初几个月和几年的时间里,他将学会从依赖和需要被管理逐渐走向独立。通常,家庭环境不够稳定的孩子,会从其他人际关系和学校中得到他在自己的家庭中所错过的东西。
而反社会的孩子需要去更远的地方寻找,是从社会而不是自己的家庭或学校,来寻找他所需要的稳定,这样,他才能顺利通过情感成长的早期这个相当重要的阶段。
可以这样说,当一个孩子偷糖的时候,他是在寻找属于自己的好母亲,这个人是属于他的,他有权从她那里得到甜蜜、愉悦,等等。事实上,这种甜蜜就应该是他的,因为是他从自己爱的能力中、原始的创造力中,发明、创造了好母亲和她的甜蜜。
他也在寻找他的父亲。孩子寻找父亲,让父亲保护母亲免受孩子对她的攻击,这些攻击,是孩子对母亲原始的爱的表达。当一个孩子在自己家偷东西时,他仍然是在寻找母亲,但他是带着挫败感来寻找的,同时,他也越来越需要找到父亲,借助父亲的权威来控制自己的冲动行为,也限制他在兴奋状态下产生的想法以及行动的强烈程度。
在严重的青少年犯罪行为中,作为观察者,我们感到很痛苦,因为我们看到孩子对严父的强烈需求,当母亲被发现和被攻击时,父亲将保护母亲。孩子呼唤的“严父”也可能是慈爱的,但他首先必须是严格和强大的。只有当严格和强势的父亲出现时,孩子才能重新获得原始的爱欲冲动,他的内疚感,以及修补关系的愿望。
在这些潜意识的需求被满足之前,这些少年犯罪者只能不断地惹麻烦,否则他们只能逐渐变得越来越抑制自己的原始爱欲,并因此越来越抑郁,最终导致人格解体,根本无法感受事物的真实与客观性,除了暴力的现实。
青少年的犯罪行为表明孩子仍有希望。你会看到,当孩子出现反社会行为时,不一定是疾病,反社会行为有时不过是他们向强壮的、友爱的、自信的人发出的求助信号,希望后者能帮助他们控制自己。然而,大多数罪犯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是病态的,“疾病”这个词对他们也算恰当: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孩子的症状就是安全感没有足够及时、足够坚实地进入孩子的成长中,没有被纳入他的信仰。
在强有力的管理下,一个反社会的孩子可能看起来还不错。但一旦给他自由,他很快就会感受到内在疯狂的威胁。所以他冒犯他人,违反社会规则(虽然他可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让自己处于外部的强力控制之下。
正常(顺利成长)的孩子,在最初阶段得到家庭的帮助,发展出了控制自己的能力,发展了被我们称为“内在世界”的东西,也倾向于寻找良好的环境。反社会的、病态的孩子,没有机会发展出一个良好的“内在世界”,如果他想得到愉悦,如果他想轻松地玩耍或工作,就需要绝对控制的外部环境。
在正常儿童和反社会儿童这两个极端之间,一些儿童仍然有机会获得内在的稳定,前提是,有人能够在几年内持续不断地给他们爱与理解。一个六七岁的孩子比一个十岁或十一岁的孩子更有机会以这种方式获得帮助。
在战争中,许多人有过这样的糟糕经历:他们在儿童临时收容所待过一段时间。临时收容所为失去了家庭的儿童提供了一个稳定的环境,特别是为那些无家可归的儿童。在战争年代,有反社会倾向的儿童被当作有病的人对待。这些临时收容所取代了为社会适应不良儿童开设的专门学校,为社会做了预防工作。他们更容易将犯罪行为当作一种疾病来对待的原因,是因为大多数儿童还没有被送到少年法庭。
临时收容所肯定是适合将青少年犯罪作为个人疾病进行治疗的地方,也是进行青少年研究和获得经验的最佳场所。我们都知道一些工读学校原本做了很多的努力,但这些学校中的大多数儿童都曾在法庭上被定罪,这就造成了实际工作中的困难。
这些临时收容所有时也被称为适应不良儿童的寄宿之家,那些把生病儿童的反社会行为当作求助信号的人有机会在这里发挥作用,同时得到学习的机会。在战时,英国卫生部下属的每个临时收容所或临时收容所小组都有一个管理委员会,在我所在的小组中,委员会对临时收容所工作的细节都十分上心,并且认真担负起了责任。
许多地方法官都可能被选入这样的委员会,从而密切关注那些尚未提交少年法庭的儿童的实际管理。对于执法者而言,仅仅参观工读学校或临时收容所是不够的,也不能仅仅依靠听取别人的意见来做出自己的判断。唯一有用的方法就是承担一些责任,即使是间接责任也行,这样才能为那些管理有反社会倾向儿童的人们提供明智的支持。
在其他适应不良儿童的学校里,人们可以自由地以治疗为目的开展工作,这就与之前的环境有很大不同。治疗失败的孩子最终会被送上法庭,但成功者会成为正常的公民。
现在回到被剥夺了家庭生活的儿童的主题上。除了忽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往往会作为罪犯被送入少年法庭),还可以用两种方式来处理:让他们接受个人心理治疗,或者为他们提供一个强有力的稳定环境,提供人性化的爱,并逐渐扩大他们自由的范围。事实上,如果没有后者,前者(个人心理治疗)是不可能成功的。而在提供了合适的家庭替代环境的情况下,心理治疗可能都变得没有必要。这是好事情,因为可以做心理治疗的精神分析师十分紧缺。即使现在准备足够的人手,也要经过好几年的专业训练,才能有资格进行个人心理治疗。而现在,迫切需要做个人治疗的案例已经太多了。
个人心理治疗的目的,是使儿童能够完成自己的情感发展。这就意味着很多事情,包括让孩子建立一个良好的现实感受能力,包括外部环境和内在世界的统一,以及完成个人人格的整合。充分的情感发展意味着所有这些(以及更多)。这些以原始本能为基础的构建完成之后,孩子会发展出最初的关切和内疚感,以及早期的补偿冲动;而在家庭方面,则是由最初的三角关系逐步发展出来的,家庭生活之内的所有复杂的人际关系。
除此以外,即使这一切进展顺利,即使孩子能够处理好与自己以及与大人和其他孩子的关系,他仍然可能面临一些复杂的问题,例如,母亲有抑郁症,父亲有躁狂症,哥哥有不良嗜好,妹妹有病。我们对这些事情想得越多,就越能理解为什么婴儿和小孩子绝对需要属于他们自己的家庭环境,并且尽可能地,还需要一个稳定的物质环境。
在这样的思考中,我们看到,被剥夺了家庭生活的孩子,必须在他们还足够年少时,给他们提供一些人性化的、稳定的环境,以便让他们按照自己的需要加以利用。否则,他们必然会迫使我们以工读学校或是监牢的形式,为他们提供强制性的稳定环境。
这样一来,我又回到了关于“抱持”(3)和满足依赖性的观念上。与其以后被迫“抱持”一个生病的青少年或反社会的成年人,不如一开始就“抱持”好一个婴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