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谎,是不可饶恕的过错(1 / 1)

任何不诚实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大错。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不管在工作还是在生活中,谁都有犯错误的时候。工作上的偶尔失误,或者个人能力上的欠缺,都不是什么原则性的大错,都是可以原谅并能给予弥补的。失误可以纠正,能力可以通过努力得以提高。然而,我们千万要记住:有些原则性的错误是犯不得、不能犯,也是无法弥补的。

以下几项,大家在工作中一定要重视:

第一,忠诚之错不可犯。

第二,常识性的错误不可犯。

第三,明知故犯,不可饶恕。

第四,连续犯同样的错误是不容易让人原谅的。

刘某走了。

刘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我竟然会“炒”他。

昨天早上,我还告诉过他,根据他的工作表现,根据他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成绩,公司决定,从这个月起,每月给他增加300块钱的工资。然而,在仅仅过了24个小时后的今天早上,我却又将他叫到办公室,用了10分钟时间,向他证实了一件事情,然后就请他去有关部门办手续,“拜拜”了。

其实,很多人都曾经不止一次地向我反映过,刘某很有才气,本来学历就高,人看上去也鬼精鬼精的,聪明得很。在实际工作中,他还算是称职,对工作的态度也还算是尽心,正像有人向我夸赞他时所说的那样:这人很有两把刷子,活干得真漂亮。甚至有过不止一两次,别人拿不下来的活,后来让他上,竟然就解决了。

平心而论,我对他在工作上的表现是满意的,也曾多次当众给过他一些鼓励,否则也不会给他加工资。

今天早上,刘某走进我办公室的时候,我刚刚打完一个电话。像平时一样,我还是请他坐,允许他抽烟。看得出来,他好像有些不安,也不像平时那么坦然和轻松。

一会儿,刘某便不得不向我承认,他昨天私自向对方索要了百分之五的回扣。

……

百分之五,目前来看虽然是个小数目,但所谓“街亭虽小,关系重大”(久而久之,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就会被各级员工以各种理由一一攻破,成了好看的文件摆在公司的档案柜里),我也只好学学古人了,“斩马谡以示众”。

警惕下一次“百分之五”事件的发生,警惕灰色人格可能对我们的侵染,这是刘某留给我们的警示。

“一个人有可能在某一个时刻欺骗某一个人或者所有人,但绝不可能在所有时候欺骗所有人。”这话是美国总统林肯说的。

十几年前,有个姓陈的小伙子高中毕业就去了法国,开始了半工半读的留学生涯,生活相当艰苦。渐渐地,他发现当地的车站几乎都是开放式的,不设检票口,也没有检票员,甚至连随机性的抽查也很少。

从此,他经常逃票上车,偶尔被查到也不以为耻,还心安理得地宽慰自己:“穷学生嘛,能省一点是省一点。”

四年过去了,名牌大学的金漆招牌和优秀的学业成绩让他充满自信,他开始频频出入巴黎一些跨国公司的大门,踌躇满志地推销自己。然而,令他意料不到的是,这些公司都是先对他热情有加,数日之后,却都婉言拒绝。这令他感到莫名其妙。

他百思不得其解,最后写了一封措辞恳切的电子邮件,发送给了其中一家公司的人力资源部经理,请他告知不予录用的理由。当天晚上,他就收到了对方的回复:

“尊敬的陈先生,我们十分赏识你的才华。但在我们调查了你的信用纪录后,非常遗憾地发现,你有三次乘车逃票受罚的记录。我们认为此事至少证明了两点:第一,你不尊重规则;第二,你不值得信任。鉴于以上原因,我们不敢冒昧地录用你,请原谅。”

发生在刘某身上的“百分之五”事件、陈某身上的逃票事件给我们每一位在职员工敲响了警钟:为了你的未来,请不要跟“魔鬼”打交道。

除了吃回扣、贪图小便宜之外,送礼、贿赂、说谎、虚伪、逢迎拍马……这些都是“魔鬼”。“魔鬼”有时确实会让你得到“easy money”(来得容易的钱),但是所有人也都会察觉,你不再是一个可信赖的人。

惠普中国区助理总裁高建华在其著作《笑着离开惠普》一书中也提到了一件类似的事情。

几年前,有一个业务水平很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出差回来报销出租车费的时候(那时候还是手写的发票)做了手脚。车票上原来的金额是40元,那名员工改成了140元。

公司财务人员看出了破绽,经过与出租车公司核实,发现那位员工的确作假了。于是公司财务部门把这件事通报给了那名员工的上级经理,同时通报了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那名员工面对顶头上司的质问只好承认了,同时还非常真诚地希望公司能给他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他表示会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公司,会加倍努力地工作,毕竟只是100元钱的“小问题”,与他一个月近万元的收入相比,算不上什么。

但是,这名违规员工还是被开除了。虽然他的工作能力很强,少了他,公司的业务会受到很大影响,但是公司无法容忍员工撒谎和作假。任何不诚实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大错。

利用公司资源打印私人文件、将公司的复印纸拿回自家一沓、趁主管不在玩会儿游戏等行为,虽不如吃回扣行为来得恶劣,但便宜占多了,占习惯了,就会令人堕落、退化,丧失独立生存的能力,成为公司的寄生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