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代替上司决定的事情有多细微,你都不能忽略“上司同意”这一关键步骤。
如同阶级社会一样,办公室同样等级分明。上司就是上司,下属就是下属,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上司没有授予你定夺的权力,你就不要越权,擅自替上司决定任何事情。否则,吃亏的人绝对是你。
一个作家在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书。书上架之后,作家只收到出版社寄来的一本样书。但他想多要几本送给朋友。于是,他打电话给出版社总编。恰巧总编有事外出,总编助理李小姐接了电话。
“麻烦你转告一下总编,我想多要几本样书。”“这个没问题!您直接派人过来拿就行了。”李小姐很爽快地答应了对方的要求。
作家忙完手中的事,正打算喊自己的助手去出版社拿书,就接到了总编的电话。“真是不好意思,刚才您打电话时我没在办公室。我已经派人把书给您送过去了,大概两个小时之后就可以到您那儿了。”
放下电话之后,总编把李小姐叫到了办公室。
“为什么没经过我的批准,你就同意增加样书?”总编平静地问道。“因为我知道你一定会同意的,为了提高做事效率,就当即答应了。”李小姐以为上司会表扬自己,笑眯眯地回答道。
“你做主,还是我做主?”总编语气未变,但语调明显低沉了许多。李小姐愣住了,一脸无辜地追问道:“我、我做错了吗?”“你做错了!”总编斩钉截铁地说。
看到这里,你一定会想:明明总编会答应作者的请求,李小姐只是没有多此一举地报告一下而已嘛,也没有做错什么呀,对不对?如果说“对”,那你就错了!正如总编所说:“你做主,还是我做主?”
既然对方点名找你的上司,作为下属就该转告,而不是替他做主。如果人人都可以替上司做主的话,那上司这个职位岂不成了“虚职”?上司的领导威严又被放在了何地?
虽然李小姐的自作主张并没有给公司造成什么利益损失,但这种做事方式所带来的对职场上的等级关系及人际关系常态的冲击,却是十分明显的。所以说,李小姐有错,错在不懂人性,更错在不懂工作伦理。
在工作中,你要有严格的界限意识。对于一些事情,在你的授权范围之内的,你可以做,但也别忘了向上级汇报。一旦待办事件超过了你的授权范围,哪怕只超越了一丁点,你都不要擅做决定,而是要按部就班地向上级请示。
最受华人推崇的实战型培训专家余世维先生在授课过程中曾谈到过一件类似的事情。
余先生授予他的店长10000元钱的签字权限。有一天,余先生在查账时发现,有一个10050元的单也是店长签的字。于是,余先生把那位店长叫到办公室,问他怎么回事。
店长看着余先生手指的那笔签单,满不在乎地说:“您是说这笔单啊!那次客户来找您签字,您正好出去了,没在办公室,我看10050元和10000元也没差多少钱,就代您签了。”
余先生听完店长“理所当然”的解释,什么也没说。一星期之后,余先生找了个借口把店长的这个权限收了回来。在余先生看来,店长现在觉得差50元是差不多,那以后差500元、5000元也会觉得没差多少。
为了公司的管理规范,我们做下属的一定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行事,千万不要越权,哪怕一点点。第一次上司可能不会说你,但两次、三次之后,上司可能就不再信任你了。
上司毕竟是上司,作为下属,不管你和直接上司的职位有多小的差距,你都必须牢记一条:你的工作是协助上司完成决策或是执行决策,但绝不是替上司制定决策;无论代替上司决定的事情有多细微,你都不能忽略“上司同意”这一关键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