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国内一般人盛提倡所谓“无所为而为”,而排斥所谓“有所为而为”。用上所说之术语言之:“有所为而为”,即是以“所为”为内有的好,以“为”为手段的好;“无所为而为”,即是纯以“为”为内有的好。按说“为”之自身,本是一种内有的好。若非如老僧入定,人本来不能真正无为。人终是动物,终是要动的。所以监禁成一种刑罚,闲人常要“消闲”,常要游戏。游戏即是纯以“为”为内有的好者。
人事非常复杂,其中固有一部分只可认为有手段的好者;然亦有许多,于为之之际,可于“为”中得好。如此等事,我们即可以游戏的态度做之。所谓以游戏的态度做之者,即以“为”为内有的好,而不以之为手段的好。我们虽不能完全如所谓神仙之“游戏人间”,然亦应多少有其意味。
不过所谓以游戏的态度做事者,非随便之谓。游戏亦有随便与认真之分,而认真游戏每较随便游戏为更有趣味,为更能得到“为之好”。国棋不愿与臭棋下,正因下时不能用心,不能认真故耳。以认真游戏的态度做事,亦非做事无目的,无计划之谓。成人之游戏,如下棋、赛球、打猎之类,固有目的,有计划;即烂漫天真的小孩之游戏,如捉迷藏之类,亦何尝无目的,无计划?无目的,无计划之“为”,如纯粹冲动及反射运动,虽“行乎其所不得不行,止乎其所不得不止”。然以其无意识之故,于其中反不能得“为之好”。计划即实际活动之尚未有身体的表现者,亦即“为”之一部分;目的则是“为”之意义。有目的计划,则“为”之内容,方愈丰富。
依此所说,则欲“无所为而为”,正不必专依情感或直觉,而排斥理智。有纯粹理智之活动,如学术上的研究之类,多以“为”为内有的好;而情感之发,如恼怒忿恨之类,其态度全然倾注于对象,正与纯粹理智之态度相反。亚里士多德以为人之幸福,在于其官能之自由活动,而以思考——纯粹的理智活动——为最完善的,最高的活动(见所著《伦理学》)。其说亦至少有一部分之真理。功利主义固重理智,然以斥功利主义之故,而必亦斥理智,则未见其对。功利主义必有所为而为,其弊在完全以“为”为得“所为”之手段。今此所说,谓当以“所为”为“为”之意义。换言之:彼以“为”为手段的好,以“所为”为内有的好;此则以“为”为内有的好,而以“所为”为使此内有的好内容丰富之意义。彼以理智的计划为实际的行为之手段,而此则以理智的计划,及实际的行为,同为一“为”,而丰富其内容。所以依功利主义,人之生活,多干燥——庄子所谓“其道太觳”——而重心偏倚在外。依此所说,则人生之生活,丰富有味,其重心稳定在内(所谓重心在内在外,用梁漱溟先生语)。
不过欲使人人皆持此态度,则颇非易事。“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弗赡”,奚暇以游戏的态度做事哉?一个跑得汗流浃背、气喘吁吁的人力车夫,很难能以他的“为”为内有的好;非其人生观不对,乃是势使之然。我希望现之离开物质生活专谈所谓“精神生活”者,于此留意。
(选自《一种人生观》,1924年10月商务印书馆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