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心学通常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心即是理、致良知以及知行合一。前面我们已经提过致良知的观念,这里仅针对广受关注的心外无物和知行合一两个观念略作说明。
心外无物这个观念,是对心即是理的直接说明。之所以说它备受关注,是因为我们经常以此为依据批评王阳明是主观唯心主义者,然而事实是否真的如此呢?这个问题最为经典的部分,就是以下关于岩中花树的讨论。
先生游南镇,一友指岩中花树问曰:“天下无心外之物,如此花树,在深山中自开自落,于我心亦何相关?”先生曰:“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便知此花不在你的心外。”(《传习录》下)
很多人因此认为王阳明否认外部客观世界的存在,而以“心”决定事物的存在与否。王阳明友人的提问,事实上也是这样的立场。但如果我们仔细看一下王阳明的回应,就会发现,他并没有否定事物的客观存在。王阳明说,“你未看此花时,此花与汝心同归于寂”,这里的关键在于“寂”字。根据《辞源》的解释,“寂”有两个义项,即“静无声音”和“安静”。考虑到王阳明曾经出入佛、老这一事实,“寂”也可能是佛教中的“寂灭”,指本体寂静,离一切诸相,有返本归真之义。这乃是一种精神的提升,并没有虚无或不存在的含义。不管是将其理解为“静无声音”“安静”还是“寂灭”,都不是在否认客观物质世界的存在。“你未看此花时”“你来看此花时”,王阳明在说这两句话的时候,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此花”是在彼时彼刻所强调的。也就是说,此花是存在的,否则又何言“此”,何言“看”与“未看”呢?“你来看此花时,则此花颜色一时明白起来”,这句话的关键是后面半句。在你看花的时候,花和你之间建立了一种意义的关联,即对于你来说,花的存在具有了特殊的意义,花成了一种具有审美意义的存在,这就是和单纯自然存在的花是不一样的,所以,王阳明称之为“一时明白起来”。花具有了意义,而这种意义来自作为看花的主体的“你”,更准确地说,是心赋予了花的存在的特殊意义,由此,王阳明才说心外无物。可见,中国古人关心的不是事物是否是客观存在(当然,他们也不会否定客观存在),他们关心的是事物是怎样存在的。怎样存在就是存在的意义,而这种意义则是靠人心来赋予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心是具有赋意功能的。
知行合一的观念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是因为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知行合一应该是阳明心学确立之后的早期就有的观念,也可以说是王阳明一以贯之的观念。在王阳明龙场悟道第二年,贵州提学官席书聘阳明主讲贵阳书院,阳明即倡言知行合一之旨。从这个历史的脉络来看,知行合一作为龙场悟道的结果之一,在王阳明的思想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按照王阳明的高弟王龙溪对阳明思想历程的总结,应该把知行合一放在良知说之后。王龙溪的解释显然不是对历史事实的还原,而是在他对王阳明思想理解基础上的一种重构,是出于理论上的圆融角度的考虑。因为唯有在良知的基础上,才可以更好地、更圆融地理解知行合一这种提法。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王阳明讲知行合一是为了对朱子进行批判,他甚至把朱子对于知行关系的说法称为“邪说”。朱子之论知行,最具概括性的、经典的说法如下。
知、行常相须,如目无足不行,足无目不见。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朱子语类》卷九)
这段短短的陈述中,朱子提出了关于知行的关系问题的三个重要观念。首先,朱子认为知行是不能分离的。知行的关系就像眼睛和脚的关系,虽然眼睛能够看见,但是没有脚的话就算看清了路,也是没有办法走的。反过来也是一样,虽然脚能够走路,但是如果没有眼睛看路,也是不行的。朱子的这个比喻,非常形象地描述了知行不能分开的看法。在这个意义上,任何割裂知行的做法非但不应该,而且是不可能实现的。其次,如果知行要区分先后的话,应该是知在先,行在后,也就是说必须先有一定的知识累积,然后才有可能在现实中实践。可见朱子观念里的知是从经验的知识角度来说的。最后,从知行的重要性来说,行比知更为重要。
朱子的论述,事实上比较圆融地解决了知行的问题。但为什么还会被王阳明视为“邪说”呢?最为关键的一点在于,朱子讲知先行后。在朱子看来,虽然知先行后有着严密的论证逻辑,但始终在知行之间分了一个先后。再加上朱子对于格物致知的解释,是以即物穷理的方式来实现的。这就存在着一种把知识隔离出来的危险,知在朱子这里,极有可能成为一个纯粹知识问题,阳明非常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
今偏举格物而遂谓之穷理。此所以专以穷理属知。而谓格物未常有行。非惟不得格物之旨,并穷理之义而失之矣。此后世之学所以析知行为先后两截,日以支离决裂,而圣学益以残晦者,其端实始于此。(《传习录》中)
所以,知先行后,格物穷理,这二者结合产生的严重后果,就是知行的整体性、统一性在事实上被截断了。所以,朱子虽然强调知行相须,知轻行重,但是在朱子的系统中,亦可以得出以知为重的倾向。而在王阳明的时代,知而不能行、知而不行的状况极其普遍。朱子是把知当作知识性的知,王阳明知行合一的提出是针对知而不能行,所以能够正人心,息邪说。由此,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知行合一在王龙溪看来应该被放在良知学说之后。
如前所言,当我们仅仅把知理解成一般意义上的知识(也就是闻见知识、经验知识)时,就需要先有这样的知识作为我们日常行为的基础,朱子也正是基于此提出了知先行后的观念,他关注的是一般意义上的知识性的学习。然而,王阳明对社会现实的弊病有着极为深刻的、直接的认知,所以并不是主张在经验知识的意义上来讨论知行问题,而是要求在良知(道德知识)意义上来论知行的问题。所以,《传习录》中所涉及的关于知的论说,大体上都是在良知(道德)的意义上立说的,而不是从经验知识的角度来讨论的。从社会批判的意义来说,王阳明针对的是当时的知行不合一、知而不能行的基本事实,而这个事实在王阳明看来,明显与圣人之学、圣人之道相背离。这就意味着,在圣人之道、圣人之学的背景之下,知行本来就是合一的。因此王阳明说:“知之真切笃实处,即是行,行之明觉精察处,即是知。”(《传习录》中)如果我们要从现实的效果来考察知行工夫是否为一的话,按照王阳明的观点,当我们的知达到“真切笃实”的时候就是行,所谓真切笃实就是切实有效的意思;而从行的角度来看,当行达到“明觉精察”的时候就是知,所谓明觉精察就是细微精妙的意思。真切笃实事实上是对行为的描述,这表明,知是作为行为的观念指导而存在的,即“知是行之始”(《传习录》上)。明觉精察是对知的描述,这表明行是把道德观念在现实中表现出来,所谓“行是知之成”(同上)。
王阳明说知行合一,主要的侧重点还是在于说行,而不是说知,这和王阳明所要面对的知而不能行的基本事实有着密切关系。所以,王阳明是借由知行的合一来讲行的问题,所谓“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足谓之知”(《传习录》中)。在王阳明看来,真正的知必须在行当中体现出来,离开了行,根本就谈不上真知。正是因为对于知行分离的弊病有深刻的领会,“正要人晓得一念发动处,便即是行了”(《传习录》下),所以必须强调行。可见王阳明讲知行合一的工夫,事实上讲的是行的工夫,甚至有以行代知的倾向。